第二二章节 一克拉的钻戒第二38
作者:夜场点支烟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1054

这是我从职业生涯中学会的第一件事:宁做哈巴狗,不做落水狗,否则,迟早变成丧家狗。

我接手了龙海那一间景sè优美的转角办公室和一大堆艰深晦涩的工作,天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惟一的休闲是周末和吴丽去看江心屿的码头。

城市东面那一排渡轮码头是我们喜欢去散步的地方。我们经常从最南面的三十八号码头开始,沿江心屿走过大桥、直到最北面的四十七号码头。

那些码头历史悠久,像一排士兵,整整齐齐地驻守在江心屿,尽职地输送着来往于江心屿和对面乃至世界各地的人。

她说:“想不到你这么喜欢看码头。”

我说:“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

那条路上,有一家糖果店,里面所有的商品都是巧克力,做成各种各样的形状、我喜欢一种包椰丝的黑巧克力,小小的,可爱得简直让人不舍得下口。每次走过那里,都会忍不住停下来买。因为价钱太贵,从某一次开始,我就规定自己只准抓两把。

“为什么是两把,而不是一把或者三把呢?”吴丽质疑我随机定出来的规矩。

“三把太多,一把太少啊。”我一边说一边努力地张开手掌,想一把多抓一点。

“算了算了,”她微笑着按住我的手,“我来帮你抓。照你的,抓两把。”她的手比我小很多,她抓两把,差不多相当于我的一把。于是我们达成了这个自欺欺人的默契。

我们经常在一号码头旁边的栈桥上看江心屿,碧蓝海里的点点白帆和修长秀丽的大桥相映成趣,对面远像一条轻柔的浅蓝sè缎带,勾画出了与地平线交融的天际。夏rì的风轻抚着我的头发,阳光撒在水面上宛如一丝丝散开的金箔。

那里有几条长凳,很旧了,铁支架上锈迹斑斑,木头座位上却总是擦得干干净净,在阳光下暖暖的。坐在上面,听着一阵阵江浪声,时不时有海鸥“咕咕”叫着在身边掠过,头上,是永远湛蓝得几乎透明的天。

这原本就是个哪里都可以海誓山盟的城市。

吴丽轻轻地摸我的头发,“你的头发真暖和。”

“别老摸我的头,多摸头会把人摸笨的。”

“那你还老喜欢摸我的头?”

“你本来就笨,虱多不痒。”

有一次,一袋巧克力吃光,吴丽告诉我,年底,她打算去一个研究所实习,为期半年。

我吃了一惊,“远吗?”

她告诉我,那个地方很不错,“有这么一段经验,将来毕业找工作就方便多了。”

“温洲就没有合适的机会了吗?”

“也不是没有,不过那家研究中心是我的第一选择。说真的,那个地方不太容易进去呢。”

我想了想,点点头,对她笑笑,“那很好。”然后低下头,加上一句,“不过,你要快点回来。”

她又摸摸我的头发,“半年时间很快的。”

码头是船只回家的地方,也是船只出发的地方。每天有好多船离开江心屿的码头,其中,一定也有一些是开往那个城市吧。

下一个星期六,我在公司里碰见了余素芬。当时我捧着一叠资料乘电梯上楼去开会,她正好站在我的对面,胸前的临时名牌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开始偷偷打量这个女人。

余素芬穿浅蓝米sè裤,手臂抱胸夹着一台手提电脑。她身材高大,脸颊偏瘦,眉头微皱,棱角分明的嘴唇紧抿着,好像在想什么事情,每隔几层楼抬眼看一下指示灯。我还注意到她左手无名指上戴着白金结婚戒指,一点不像找了个小她十岁的男人发展婚外情的女人。

可是她的的确确找了一个小她十岁的男人做情人;我不由开始想,所谓好女人,究竟长什么样?

正在这个时候,她大概发现我在看她,朝我微微扬了扬嘴角,算是打招呼。我吓了一跳,立刻也点头致意一下,然后马上把眼光移开。

星期六和陆丰一起去逛街,他背着那个仿的BOSS包,果然以假乱真,惟妙惟肖。

我告诉陆丰我见过余素芬了,他立刻起劲,“觉得她怎么样?”

“不错,看上去挺好的。”

“你跟她说话了吗?”

“当然没有,她又不认识我,总不见得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跟她说‘我是陆丰的好朋友’吧。你们现在怎么样?”

我问陆丰“你们现在怎么样”,他却告诉我一些零零碎碎的有关余素芬丈夫的事情:两年前辞了工作,现在天天待在家里,正好有大把的时间来管理老婆。余素芬每年要去他们公司在中国的分公司好几次,他大概是有点怕“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加上听说女人回了国会“树yù静而风不止”,很花了一番工夫,在中国那边不动声sè地收买眼线,每次回去都是大包小包整套的东西带去送人,非常慷慨,却没想到后院起火,问题偏偏出在自己身边。

“他每个月都要核对老婆的信用卡账单,细得很呢。”陆丰叹了口气,“真是好笑,她一抬手送一整套衣服给办公室那边最丑的一个人,余素芬花一百块钱都要给个说法。”

好一个厉害的男人。

“他不是身体不好吗?怎么管起老婆来还这么生龙活虎?”

“人家是全职,一周七天、一天二十四小时地管,还能不面面俱到?”

“那余素芬岂不是很辛苦?”我忍不住笑起来,“两个男人,外加两个公司来回跑,难怪她老是皱着眉头。”

“我不管,她的老公她迟早自己摆平。”

经过一家首饰店,陆丰拉我去看戒指。

店里都是一对对的情侣,我问他:“两个男人看戒指,人家会不会当我们同xìng恋?”

“怕什么,别人才不管你是不是同xìng恋,只管你有没有钱。”

“你会自己要买戒指?”

“才不会,我看看式样总可以吧?”

陆丰看中了一个一克拉的钻戒,刻得纯净无瑕,戴在他手上宝光四shè。

“怎么样?”他伸展着手指满意地端详着那个戒指,一边转过头来问我。

“真好看,”我实在忍不住再加上一句,“不过,在戴上去之前,某人好像应该先把她手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来。”我又想起余素芬那个看上去足金足两的白金婚戒。

“你怎么这么会煞风景?”陆丰翻我一个白眼,“对了,等吴丽向你要求婚戒指,千万别把自己大甩卖,一定要买个一克拉的。”

我看了看价钱,吐吐舌头,“这么贵?我买不起。”

“买不起也要买,买不起也要买,”陆丰很干脆,“否则啊,就让你等着吧,等到买得起再嫁你好了。女人一辈子就这么一个机会,一定不能随随便便。”

我看着他笑笑,却不由走起神来。假如吴丽要我向她求婚,能拿个一克拉的钻戒去当然很好,没有的话,我大概也不会舍得说“等着吧”,万一,万一,他等着等着,又不想嫁我了,那可怎么办呢?

走出那家首饰店,陆丰去买东西。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喜欢水果,而换了一种。

买这么多,我拉开袋子,刚要去拿,突然,袋子的带子断了。显然,温州卖的有些东西做得虽然逼真,却不是太牢。

我和陆丰一起呆呆地看着那个断了一条带子的袋子。过了好一会,他慢慢地把那条没断的包带从手上褪下来,拉着我走出商店大门,一直走到路边,才轻轻地说:“周文,你的包借我用用吧。”

我们蹲在地上,一起把陆丰包里那些七零八碎的小东西转移到我的背包里,他把那个倒空的包朝地上抖了几下,然后一声不响地将它扔进了街边的垃圾桶。

我们接着逛,陆丰照样有说有笑,但我看得出无论说还是笑,都有点勉强。

最不该出现的东西往往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我们居然无意间撞上了温州的BOSS店,当然,是货真价实的那个。扑面而来,咄咄逼人。

我正想拉陆丰走另外一条路,他已经看见招牌,脸上的笑容在一瞬间烟消云散,转过身,颓然地在一个露天咖啡座的椅子上坐下,“我有点累了,想歇一会儿。”

我买了两杯磨卡回来,陆丰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眨眨眼睛,“真不经用。”他那副样子像一只被人家踩了尾巴的小猫咪。

“是我拉的时候太用力了。”

“不关你的事,假的就是假的。”他对着装咖啡的纸杯喃喃地说。

我伸手摸摸他的头发,光滑柔软。他为了余素芬把卷发拉直,其实也是把自己心里最柔弱的一面展现给她,她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她根本没有资格、没有能力去珍惜。

我的心里突然间升起一股无名之火——我彻底被那个混蛋,不,那只软软的、上面浇一层巧克力还撒着五颜六sè糖粒的甜甜圈激怒了:明明有老公,还要在外面拈花惹草;退一万步讲,真的要拈要惹,就要有本事摆平;现在你拈了、惹了,又想投机取巧,什么东西?陆丰再聪明、再厉害、再有锋芒,他毕竟只有二十四岁,比起一个三十岁,知道什么时候耍酷、什么时候卖乖、什么时候拿假包来哄哄人的男人,原本就低了一头。我回想起上次看见余素芬时的样子就来气: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人家见了都认为她在思索怎么给公司赚钱,其实啊,我看她正在琢磨下次怎么去骗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