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迈浑勇斗场
作者:长风呼哮      更新:2019-08-29 20:53      字数:2759

白瑞纶看着渐渐消失在地平线的致远城心里思绪万千。

城门口是繁华的城市,越是离城门越远,就越是简陋,活生生的一个城市退化史,致远城的边缘,就算是说乡村也不为过。倒是让白瑞纶想起了现世的场景,颇有些怀念。

来到这里不过两个月不到,但是却经历了二十多年没有经历过的事情,常常让白瑞纶忘记了思乡的痛苦。

“这里是到哪座城市去?”白瑞纶问身边的艾道。

结果一旁的商队老板反而扬起头回应道:“迈浑城。”

因为白瑞纶和艾是魔法师,就算是经常携人离开致远城也很难见到魔法师,更何况一个是魔导士、一个是大魔导师的组合。所以商队老板就把白瑞纶和艾请到了自己所在的大马车上,有车厢的马车都用来装贵重物品了,所以这个马车是露天式,只是空位更大一些。虽然白瑞纶可以乘坐小狼,但是盛情难却,终究是上了老板的车。

白瑞纶皱了皱眉头:“名字……有些奇怪啊。”

商队老板得意道:“在外人看来,狼人最出名的三座城市当属啸月城、巨石城和蓝灵城,但是论历史,迈浑城和啸月城才是最古老的,其他城市最多五百多年的历史,远不能和迈浑城和啸月城相比,而且相比啸月城,迈浑城在狼人心目中的地位更高。”

艾倒是略知一二:“是因为迈浑勇斗场?”

商队老板很是欣赏的看了艾一眼:“没错,就是因为迈浑勇斗场。狼人在证明自己勇敢和强盛武力的传统向来有两个——一个是单枪匹马、孤军深入的荆棘试炼;另外一个就是最为推崇的迈浑试炼。荆棘试炼一百年都不见得有一个狼人能够完成,但是每一百年,至少能出现一个完成迈浑试炼的人。而完成了试炼的迈浑勇士,都是狼人族的英雄,同阶的无敌者!”

“只要能够在迈浑城,一百天以内连胜一百场就能完成迈浑试炼,夺得迈浑勇士的称号。每一场,都只能是同一个境界,只要是同一个境界,都可以上场,但是一旦上场,就已经默认是生死战了。一天最多能够迎战三场,加上如果遇到势均力敌的对手,经常受到重伤,别说一百天了,一年也不见得能够康复。所以这依然是一场难以完成的试炼,现如今整个狼人族也不过才十七个迈浑勇士而已。”

“虽然很难,但是也不至于只有十七个迈浑勇士吧?”白瑞纶疑惑道。

“你懂什么?”即使白瑞纶是魔法师,商队老板依然很生气,“一百天内连赢一百场,而不是赢一百场,一旦中断,就彻底结束,一个狼人,一生中只有一次机会进行迈浑试炼。九成九的狼人,都陨落在了迈浑勇斗场。就算是能够活下来的狼人勇士,也是值得喝彩,很了不起的人物!”

“是我的失言,但是迈浑勇斗场应该有什么门槛吧,不然这不是叫一些普通狼人白白去送命吗?”白瑞纶认真道。

“那是当然,迈浑勇斗场的入场资格就是迈浑巨鹰的尾羽。迈浑巨鹰是一种很特殊的魔兽,实力从一阶到三阶乃至五阶都有,而且迈浑巨鹰也是潘达拉公认的最凶悍的魔兽。不同于秃鹫、鬣狗之类会吃腐肉,迈浑巨鹰只吃新鲜的食物,而且从来不屑于吃比自己弱的生命,大家都知道魔兽其实是有智慧的,越强的魔兽就越聪明,是可以交流的。在迈浑巨鹰的观念里面,食用比自己还弱的食物会让自己怠惰,不思进取。每一次进食对于迈浑巨鹰都是一种挑战,要么生,要么死。所以能够战胜一只同等境界的迈浑巨鹰就成为了一种实力的象征。”

“迈浑巨鹰的最长的一只尾羽,洁净无垢,而且历经数百年都不会腐朽,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武,狼人经常单独猎杀取回尾羽佩戴在头上以此来彰显自己的荣耀——据说这是从巨魔那里传来的习俗,因为大家应该都知道,巨魔每杀死一个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就会用敌人的鲜血涂抹自己,但是听人说这也是巨魔总散发着一股难闻味道的原因。但是我们狼人可不是野蛮怪物。”

说到这里,周围靠过来听的故事人们都笑了起来,有狼人也有和白瑞纶一样的异族。

巨魔虽然是大路上顶尖的种族,但是也被外人称为“野蛮怪物”,他们总是信仰最暴力、最原始的方式。

“而这根迈浑巨鹰的尾羽,就是进入迈浑勇斗场的通行证。每击败一个敌人,就可以用敌人的血添一横,每连赢十场,就可以添一竖,只有竖着的血迹才是荣耀的象征。因为每个狼人都可以有一百天的时间,每天三场就是三百场,有怯弱但是想要趁机钻空子的老鼠想要对付那些比自己弱的人凑够一百场好炫耀,但是那样的狼人纵然有一百横、两百横又如何?连一竖都没有,算不得勇士。只有在百日之期到来还没有取得一百连胜的人,才会为了纪念自己的征程而划上横线,如果有人上场还划有横线,那就是老鼠!”

“老鼠,老鼠也是很勇敢的!”一个鼠人族的战士沉声道。

商队老板立刻做出夸张的表情:“我当然知道了勇士,但是我总不能说连老鼠都不如吧,那样岂不是更加贬低你了?”

众人哈哈大笑,鼠人却是有些恼怒,商队老板见状拿出一瓶美酒:“我这人出门在外,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但是因为我的话而伤害到了你,我只有这瓶酒可以道出我的歉意,希望以后勇士你的冒险之旅,不再缺少美酒!”

“好!”周围的冒险者们都噼里啪啦的鼓起了掌。

在卡伊利亚,只有胜者才有资格享受赞美和美酒,如果一个人借酒消愁,会引起众怒的——如果你因为冒失触犯了旁人,那就给他一瓶美酒,即便是契可因兽人(鸡人族,因为小肚鸡肠且居住在契可因湿地而闻名大陆)也会原谅你的。

至于为什么不说卡其古拉翼族,得罪了卡其古拉翼族人还想求得原谅?

鼠人也怒气消退收起了酒瓶。

白瑞纶这时候指着前方商队护卫队狼人脑袋上别着的羽毛道:“那这位勇士厉不厉害?”

商队老板呵呵一笑:“厉害,对于这种没能通过迈浑试炼,但是在战斗中活过百日的狼人,我们称之为迈浑羽士,这是我的护卫队长,是一名迈浑四羽士,说明他至少连胜了四十场比赛;看他的横线,这是无法造假的,不然就是狼人的公敌——是五十三道,说明他赢下了五十三场生死战!这些都是同阶中的佼佼者,不是我夸,就算是各位勇士,也少有人是我这位护卫队队长的对手。”

大家啧啧赞叹,对于这样的战绩,没有人会不认可。而且都觉得商队老板算谦虚的了,什么少有,除了两位魔法师,估计都没有底气能战胜这位大地骑士。而迈浑勇斗场,就跟魔法师无关。

“那外人可以参加迈浑勇斗场吗?”有人问道。

“当然,不仅可以,而且一视同仁。只要你能在迈浑勇斗场证人的见证下不依靠外物,单独猎杀一只迈浑巨鹰,就能参加。值得一提的是,只要你赢下一场,就能获得百分之一的门票钱的报酬,你名气越大,收入就越多!”商队老板不怀好意道。

“那最强的外族人赢了多少场?”有人问道。

商队老板露出一丝缅怀:“那一场,我有幸得见。是蓝星亲王,八十六连胜,即便是狼人也是佩服不已。而第八十七场,对手是我们的少狼主,当时少狼主已经九十四连胜了,摧枯拉朽,击败了蓝星亲王。成为了现存的第十七位迈浑勇士。”

“原来是蓝星亲王!”大家都倒吸一口凉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