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中心医院的vip病房,季鹏泽带着氧气罩,虚弱地躺在病床上。
他的眼眶深深凹陷,眼神直楞楞的,失去了往日的凌锐。
短短一周,费氏集团就轻而易举地让季氏陷入了严重的财政赤字,各大银行更是拒绝了对季氏的信贷支持。
一时间,内忧外患,季氏破产在即。
季鹏泽吃力地移开氧气罩,对站在一旁的江俊衡说:“去……找一个人。”
他颤抖的声音低不可闻,江俊衡将耳朵凑近,“干爹你刚刚说什么?”
“有……个人能够……救公司,你去……找他。”季鹏泽断断续续地说着。
“他是谁?”江俊衡皱眉问。
季鹏泽微微喘了一口,慢慢开了口,“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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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迪拜已经足足有四天了,艾思语却从未见过焦声有的儿子。甚至连焦声有本人,她也很少看见。
每天,她就待在这幢金碧辉煌的别墅中,吃饭、发呆、叹气、流泪、睡觉。
不过那只金毛牧羊犬自上次之后倒是常常跑来找她,和她特别亲昵。
狗是一种充满灵性的动物,谁对它好,它便和谁亲。
此刻,那只金毛牧羊犬正兴趣昂然地在地毯上玩打滚,硕大的身子在长绒地毯上从右滚到左,又从左边滚回去,如此反反复复的无聊动作,它竟然玩得不亦乐乎。
可以说,它是艾思语见到过的最与众不同的狗!
“好了,King,你该回去睡觉了!”阿兰姆走过来唤道。
牧羊犬一听,意犹未尽地停止了滚动,走到阿兰姆身边蹲在地毯上,吐着舌头。
“抱歉,尔薇小姐,King太调皮,打扰到你休息了。”阿兰姆致歉道。
“不会,它很可爱,我非常喜欢它。”艾思语温和地笑。
“呵呵……少爷训练的狗都很听话,King是少爷最喜欢的一只狗。”被艾思语的平易近人感染,阿兰姆也笑了起来。
“少爷?”艾思语一时没反应过来,“哦!你说的是焦伯父的儿子对吗?”想了想,她恍然大悟,“说起来,我来了也有好几天了,还没见过他呢!他人不在迪拜吗?”
“时间不早了,尔薇小姐,你早点休息吧,我也该把king带出去了。”阿兰姆的眼神,不易察觉地闪过一丝波动,他回避了艾思语的问题。
“哦!好的。”艾思语点点头,没有多想。
确实感到有些疲倦了,阿兰姆离开客厅后,艾思语站起身来,踏着柔软的长绒地毯上了楼。
拧开房门把手,一阵幽香扑面而来。
这种香味很独特,夹杂着淡淡的甜味儿。
是仆人打扫房间喷上的空气清新剂吧,艾思语暗自想道。
可是,为什么房间突然旋转起来了,连脚也变得轻飘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