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爷爷故事集》第二卷63、李云河试验“包产到户”
作者:碧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07

在整顿高级社中,各地都积极贯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倡导的“生产责任制”,农民都在摸索创造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浙江省永嘉县曾在农业生产合作社试行建立个人专管地段责任制,联地到劳,以确保农活质量。实践结果,社员的劳动质量明显提高,窝工浪费现象得到克服。然而社员仍不满足,他们说:“增产七千七,一个人分不到七斤七。”因此,要求把劳动成果同劳动报酬紧密地联系起来,亦即要求把包工同包产联系起来。

当时永嘉县主管农业的书记是县委副书记李云河。他年方24岁,思想活跃、血气方刚、忠心赤胆,有海瑞那种爱民如子、刚直不阿的胸怀和气魄。正当他思考着如何把高级社的生产责任制搞得更好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一篇文章,使他如获至宝、欣喜若狂。

这篇文章题目是《生产组和社员都应该“包工包产”》,作者署名何成,刊登在1956年4月29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文章在概括了安徽芜湖和四川江津等地的经验后,以十分肯定的语气说:“把一定产量的任务包给生产组和每个社员,是完全对的。有些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是高级社)只有生产队包工包产,生产组和社员不包工包产,这就产生了问题,就是社员只顾赚工分,不关心社里的生产。这是目前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了劳动组织、实行了包工包产,生产仍然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云河兴奋地想:“《人民日报》是**中央机关报,头版文章的声音就是党中央的声音啊!”他大声叨念:“把一定产量的任务包给生产组和每个社员,是完全对的。”他特别加重“每个社员”这几个字。在他的头脑里勾画出“包产到户”的设想。

在县常委会议上,李云河朗读了《人民日报》何成的文章,谈了自己要试验“包产到户”的设想,受到县委书记李桂茂和常委们的赞同。为了慎重,李桂茂书记让他去请示温州地委。他找到地委农村工作部部长,部长面对《人民日报》,考虑再三,最后表态说:“试验可以,推广不行!”

永嘉县委和李云河选择的试点名叫燎原社。该社是高级社,有18o1户人家,4673亩土地。5月,选派了一位熟悉农村工作的农工部干事戴洁天到燎原农业社做驻社干部,试验实行联系产量责任制,亦即包产到户责任制,把人、地、产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李云河坐镇指挥。

经过四个月的试验,诞生了《燎原社包产到户总结》。《总结》列举了实行“包产到户”后,燎原社所生的变化:“社员干劲主动,户户有了责任,生产进度迅,积肥效果显著。”社员群众反映“包产到户”有“六好”、“八多”、“五少”。

这份《总结》引起了永嘉县委的高度重视。1956年9月6日,永嘉县委召开了全县高级社主任会议,部署多点试验。农民们知道退社是不成了,那么怎样争回土地经营的自主权呢?燎原农业社实行的包产到户正合他们的心意。包产到户把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有机地结合了起来,改变了过去“天天集体、事事集体”,统得过死的做法,社员或家庭可以充分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了劳动效率,很受广大农民欢迎。社队干部大多数也欢迎包产到户,因为包产到户能够顺利解决一直困扰着他们的“社员出工不出力”的难题。所以,燎原农业社的经验很快形成“燎原”之势。永嘉县在短短两个月内,3oo多个社实行了包产到户。到1957年夏季,全温州地区有1ooo个社17万农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温州农户总数的15%。

这时,一些积极批“小脚女人”的或者被批“小脚女人”吓破胆的社、县干部,在突如其来的“包产到户”面前慌了手脚,控制不住局势,纷纷向地委告状。

温州地委也吃不准怎样处理,态度不甚明朗。就在这时,1956年9月1日的《人民日报》表了署名羽心的文章《关于社员个人和生产小组的“包工包产”》,1o月19日又表了署名崔峰的文章《包产不可包到生产小组》。这两篇文章都对何成的文章提出质疑,反对包产到组或个人。认为,“如果把分给的地段上的一切工作都交给小组和个人去做,那是不妥当的”并断言“这样做就成为‘组织起来单干’了”。

温州地委看到这两篇文章,就想起了批判“小脚女人”的厉害。他们害怕搞包产到户出乱子,又犯错误。于是,决定制止包产到户,对永嘉的包产到户进行公开批判。1956年11月26日,地委机关报《浙南大众报》表了《不能采取倒退作法》的评论员文章,严厉批判永嘉包产到户是“打退堂鼓”、“小农经济”、“根本不是先进制度”。

温州地委表态后,永嘉县委书记和一些常委害怕了,就劝李云河停止包产到户。李云河不认输,他针对各级报刊对包产到户的批评,写了《“专管制”和“包产到户”是解决社内主要矛盾的好办法》的专题报告。报告以永嘉县委副书记名义向地委、省委、华东局和中央农村工作部报告了永嘉包产到户的试验情况,并在理论上论述了包产到户的必要性。报告说:“我认为这个办法是有效地提高社内生产力的先进方法,它能调动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李云河是个初生牛犊,不怕风险。

1957年1月4日,即在李云河寄出报告的第八天,**浙江省委召开调研座谈会,专门听取李云河关于永嘉包产到户的汇报。浙江省委农业书记林乎加高度评价了永嘉包产到户的试验,肯定永嘉县委“动了脑筋”。他说:“有人讲永嘉的办法是倒退,是小农经济,这是不对的,是站不住脚的。社队都保存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没有变,怎么成单干呢?”

在林乎加的指示下,1957年1月27日的《浙江日报》表了李云河的报告,并且加了编者按。同时,对《浙南大众报》的《不能采取倒退作法》的文章进行了批评。

林乎加的明确表态和《浙江日报》表了李云河的报告后,骤然紧张的空气松懈下来,温州地委也改变了态度,主动建议永嘉县委对包产到户“不要都纠光,留几个社试试看。”

正当李云河准备大展宏图推广“燎原社包产到户经验”的时候,风云突变。温州地委又指令永嘉县委:立即停止包产到户实验,已经搞包产到户的社队,必须立即纠正过来!

李云河毫不退让,据理力争。

在轰轰烈烈的反右派斗争中,1957年7月31日《浙南大众报》表了《打倒“包产到户”,保卫合作化》的文章,文章火药味十足,说包产到户是“挂羊头卖狗肉”、“挂着社会主义的牌子走资本主义道路”。文章列举了包产到户的十大“祸害”后说,“按劳分田,包产到户”是“右派分子用来射击农业合作化的一支毒箭。是包着糖衣的砒霜”。

这时,原来支持李云河的省委副书记林乎加也缩了头,不再吭声。

8月8日,**温州地委召开扩大会议,点名严厉地批判了李云河。认为他主张的包产到户是右倾机会主义性质的错误,是富裕中农资本主义思想的反映。在随后举行的省党代会上,批判李云河的大字报铺天盖地。其中有一张贴在杭州红楼招待所的大字报写道:“产品名称:包产到户;产品性质:资本主义;明创造者:永嘉县委副书记李云河……”

此后,李云河被责令在《浙南大众报》上作检讨。从此,在温州全区、浙江全省以致全国对李云河进行了公开的点名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