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97章 金角,我想吃那个
作者:蜡笔辛小新      更新:2019-07-20 20:39      字数:2413

“既然明白了,那么咱们就赶紧出发吧。”小宝斗志昂扬,握紧拳头,一副要与邪恶势力斗争到底的样子,“没准现在已经有不法分子打定了摩云洞的主意,咱们要抓紧才行,晚了就什么都结束了。”

“是啊!连汤都没得喝了。”哭笑不得的金角彻底焉了。

“什么喝汤啊?”小宝不太明白,望着金角问。

见他反应慢,没答话,小宝眨了眨眼:“你不会是已经联系到了玉面公主了吧?她是不是已经准备好饭菜等我们了?”

“你怎么不早说呢?”小宝一拍大腿,有点气不过的说道,“真是的,这种事情干嘛藏着掖着,又不是什么见不得光的坏事。对了,我要喝紫菜鸡蛋汤,记得多放鸡蛋,而且是笨鸡蛋,因为只有笨鸡蛋的口感最好。对了,对了,还有饭菜呢也不要太讲究,马马虎虎几个碟子几个碗就行了。另外就是我比较喜欢吃鱼,红烧、糖醋都可以,但是厨子一定要做出口感才行。香辣的也行,不过我比较怕辣。另外,我也喜欢吃红烧肉,要红糖加色的那一种,不要酱油上色。院长说酱油不干净。”

“喂,干嘛这么看着我?我跟你说的这些,你都记住了没有?”小宝一跺脚,望着金角,“你好歹说个话啊,真是的,怎么一下子哑巴了。”

“这些你都跟玉面公主说了没有啊?”

我……

我就随口发出一句牢骚而已,真的只是牢骚,没别的意思。

金角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呢?

就一句牢骚都能引发这样那样的问题。

一拍额头,金角真想就地躺下美美的睡上一觉。

世界太可怕,有点小疯狂,奴家受不了啊。

小主,您就允许小的跪安了吧!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骚动。

怎么回事?

莫非有事情发生?

“走,过去看看。”

小宝对金角说道。

的确是有事发生没错。

是大朱姑娘她们,也不知道是应聘了哪个剧组,这是在拍古装片吧,而且还是武打剧。

七仙女大战猪头怪,还是三打蜘蛛精呢?

跟大朱姑娘她们干上的是一队人马,十余人左右,穿着黑色长袍,准确的说应该是黑色斗篷长袍,因为袍子宽大的不光遮住了身体,连头都遮住了。

为首的是一个猪头胖乎乎的家伙,手里拿着流星锤,而且还是双流星。

“黑风战队。”

金角望着猪头怪人疑惑地打扮,不由的嘀咕一声。

“什么黑风战队?”小宝眨了眨眼问,“莫非是恐龙战队的续集?哇呜,最新的特战队系列啊。“

“什么恐龙战队?”金角是听不明白,“黑风战队是黑风老爷座下的战斗部队,黑风那个老家伙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与势力,培养了一批批像眼前这种作战部队的存在,为的就是高压维稳。”

“奇怪了,那几个小妖应该是黑风管辖的小妖,怎么会……”话说一半的金角嘴角上扬,“有点意思啊。”

大朱姑娘她们可不是小宝想的那样,有明星梦,已经进了剧组,而是遭遇猪头怪的追杀。

事情还要从百目魔君身上说起。

百目魔君运气不好,碰到百年难得一遇的地震跟天劫,一命呜呼嗝屁了。

可是他是死了,但是却死在大朱姑娘她们的家门口。

正常情况来说,百目魔君死肯定会造成一定的动荡,没准可能东窗事发,这也是为什么大朱姑娘她们支开小宝的原因。

可是谁都没想到事情会事发的这么快。

猪头怪跟百目魔君地位相当,都是金丹老怪,又是黑风老爷的干将。

可是与百目魔君不同的是,如果将黑风老爷比做皇帝,而猪头怪是天子近臣,那么百目魔君就是封疆大吏。

正场情况来说,肯定是天子近臣要好,毕竟能时刻在老爷身边服侍,机会多,脸露的多,自然而然各方面的好处都多。

可是有句老话叫伴君如伴虎。

天子近臣又怎么样,古人说过天高皇帝远,知县便是王,而且百目魔君可不是知县,而是相当于封疆大吏。

如果能取而代之,那么自然比眼下的情况要好得多,相对也自由的太多了。

说来,这也是猪头怪的运气。

正常情况下,百目魔君都被死埋了不容易被发现。可是人毕竟死在大朱姑娘她们家门口,别说七张嘴,一百张嘴也解释不清啊。

之后经过讨论,七姐妹决定为这位魔君大人找个更适合长眠,风水环境更好的地方。毕竟这年代墓地都很贵的,七位姑娘也是出于这方面考虑,所以地方选远一点。

当然了,对于道元异次元这种无政府机构,有没有这样的烦恼还不好说。

这完全是一片好心啊,要说有私心,也是一点点。

之后就被猪头怪给误打误撞撞见了。

干什么,毁尸灭迹啊。

当然,猪头怪可不认为这七位能够杀死百目魔君,但是就算不是凶手,也是帮手。

只要他猪头怪解决此事,到时候黑风老爷一高兴,还不就接手百目魔君的地盘,不管这七个小蜘蛛搞的什么鬼,当替罪羊倒是很好的选择。

如今朱家七姐妹的处境很不好,本来就处于下风,如果不是猪头怪不着急,那么她们怎么可能撑到现在。

七位也说的口干舌燥了,可是眼下说别的也没用啊。

她们看出来了,猪头怪已经认定此事了,哪怕你说的天花乱坠也改变不了结局。

“大朱姑娘、二朱姑娘,你们看,你们姓朱,俺也姓朱,你们是蛛,俺也是猪,没准几万年前本来就是一家人呢。”猪头怪嘿嘿笑着,“如今百目魔君那个傻蛋已死,你们也失去了靠山跟领导。至于那蠢货是怎么死的,这很重要吗?”

“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你们知不知道,本座对你们芳心暗许已久了,如果不是有百目魔君这家伙在中间挡道,没准咱们早就把娃儿都生了一大堆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朵花跑到猪头怪的手里,这家伙嘿嘿笑着,还咬文爵字起来。

都说猪脸皮比较厚,今天大朱姑娘她们算是见识了。

完了吗?

就在她们感到绝望的时候,不远处拽了拽金角胳膊的小宝用另外一条胳膊擦着嘴角的口水,然后腾出拉金角的右手一指猪头怪:“金角,金角,我要吃那个。我要吃猪头肉,最好红烧了,然后猪耳朵下酒,一定要切小块的,然后泡上醋。真是太肥了,我第一次见到这样又肥又有肉的猪头。镇上老憨家卖了一辈子猪肉,我也没见过他们卖过这样的,都是肉少皮厚骨头多,哪有这个好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