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伸冤转世 2.神佛满天
作者:箓骑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070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千日夫妻叫三年恩爱,如果时间再加一倍呢?两千日的夫妻就是六年,再熬一年就步入婚姻的危险区,或者叫“七年之痒”……

玉皇大帝郁闷的坐在凌霄宝殿上,听着多媒体豪华音响,里面正播放着香岛明星演唱的一首热门歌曲“爱千年不变”……

“狗屎歌曲!”

玉皇大帝突然破口大骂,“什么叫爱千年不变……让写这首歌那小子几千年对着同一张脸试试,他要是不发疯,我就把天帝宝座让给他。”

太白金星和托塔李天王并肩走进凌霄宝殿,玉帝看见大臣来了,只好慢慢压下心火,看了这两位神官一眼,伸手关闭豪华音响气,把满腹的郁闷都发泄到太白金星的头上:“李长庚,昨天还有不少神官上朝,今天怎么就剩你们两个人了?”

太白金星急忙回奏:“陛下,微臣是今天值殿文官,李天王是值殿武官,所以我们……。”

玉帝气呼呼的抱怨起来:“这些神官真是越来越不像话,高兴了就来一大群,说不来就一个都不来。”

李天王傻愣愣的接口:“那倒也不是,众位神官上朝还是很有规律的,每月发薪水这天都能来上朝,陛下想见他们的话,不妨每月多发两回薪水。”

“你——疯——了——”

玉帝一声大吼,整个凌霄宝殿都跟着摇晃了起来,半晌才稳定下来,李天王和金星吓得俛首帖耳,浑身战栗的退到一边不敢在多嘴。

玉帝气的脸色苍白,身体摇摇欲坠。

“陛下,你怎么了?”金星急爬了几步,扯着玉帝的龙袍急切的问道:“陛下,陛下!您怎么了?”

玉帝定了定神,一摆手:“放开朕的龙袍,朕没事……是刚才喊缺氧了!李天王,你疯了吗?多发两回薪水,是你出钱还是我出钱,你是不是最近和陷空山那个女妖鬼混的精虫上脑了吧?”

“陛下,还请慎言,那是臣的干女儿……”

“干女儿?你当天下人都傻啊,一个糟老头子认的什么干女儿,你干那点勾当早就传遍天庭了,要不是看在你还算忠心,朕早就治你的罪了……”

李天王吓得连连后退,头都不敢抬起来了,陷空山无底洞那个小妖精可是他的宝贝,那是他在下界包养的情妇,想一想那个骚媚迷人的小妖精,哎!还真是个无底洞啊!李天王一脸的淫笑,心里意淫着,暂时把被玉帝辱骂的烦恼丢到了脑后。

太白金星看到李天王受到责备,心中得意,上前启奏:“陛下,今天早上,西方上帝、灵山佛祖、四大菩萨和希腊神王已经来访,还有地府十殿阎罗也到了,幸亏臣起得早,腿又勤快,正好迎到各路神佛,并且已经请他们在瑶池侯驾。”

玉帝一听,再次大怒,手指颤抖着指向太白金星,切齿大骂:“李长庚,你比李天王还要可恶,在瑶池接待不用花钱吗?现在的仙酒、琼浆、蟠桃、仙芝都是很贵的,还不快去把他们请到凌霄宝殿来。”

“臣知罪!臣马上就去……”太白金星吓得连滚带爬的跑出凌霄宝殿去了。

玉帝气呼呼的等待着,李天王手持宝塔站在一边,闭口垂目一言不发,在一边继续在心里意淫。

片刻之后,凌霄宝殿外面祥云飘渺,香风阵阵,各路神佛纷纷而至。

各路神佛大摇大摆的走进凌霄宝殿,一个个毫不客气的挥手变出座椅,纷纷落座,丝毫不把玉帝放在眼里,只有十殿阎罗还算老实的站在一边,玉帝心中暗恨,脸上却陪着笑逐一问候。

“行了,别弄这些虚头八脑的了,大家都很忙,快点办正事吧!”如来佛晃着大脑袋,一板一眼的拉着高腔说话!

玉帝不敢违抗如来,只好顺势说道:“好吧!那大家就来议一议,看看商汤末代皇帝子辛的案子在哪审比较合适?”

神王宙斯挺胸说道:“我看刚才那个瑶池就不错,那里有仙酒仙果,还有仙女相伴,实属办案审案的最佳地点。”

如来反对:“瑶池有什么好的,来来去去的几万年都不变,毫无新意,我看还是找个清静之地,先把这桩冤案审了吧。”

玉帝摇头道:“此言差矣,案子没审怎么知道是不是冤案,我的意见是这样,既然子辛请了西方专业律师,法庭也按照西方的规矩设立的,那不如咱们就到上帝先生那里去审。”

上帝鄙夷撇了撇嘴:“子辛冤案,几乎牵扯到仙、神、佛三界的大部分主神、金仙和佛子,万一审出玉帝的隐私来,那可不大好看,我觉得还是秘密审理比较妥当,既要审明冤案,又不能波及太广,以免引起三界动荡不安,这才是上策。”

玉帝悻悻的说道:“怎么你也说是冤案?好像那子辛是我们陷害的一样……”

西方上帝笑道:“这摆明了就是冤案,只要是看过《封神榜》的地球人都知道,当然中国人除外。”

众神一听,马上齐声嚷嚷:“那还等个鸟?快开庭,快审!”

“安静,嚷嚷什么?难道你们想就在我这里审吗?”玉帝含怒质问,如来佛拈花微笑:“这里亦是那里,那里亦是这里,来来往往具是一般,在哪都是一样的,何分彼此?”

“草!你给我说白话文……再说一句古文,信不信老子扁你!”破口大骂的自然是宙斯老头。

汗!没文化的、没修养、没道德的人,如来一边腹诽着宙斯老头,一边笑答:“我是说这里就不错,可以开庭了!”

宙斯:“废话!那还等什么?快点开始,阎王呢?快带原告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