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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睿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522

杨阳上高中的时候有一群弹吉他的同学,他们现在已经考入不同学校,杨阳经常去找他们唱歌、喝酒,有时还拉我同去。

一次,我们去了医大,那里有杨阳一个叫钟风的同学,我总听杨阳叫他:“中风!中风!”我仔细观察发现,这个人的嘴还真是有点儿歪,我认为他上医大的目的就是要学习如何把歪嘴纠正过来。

钟风带着我们在医大溜达了一圈,问我:“感觉如何?”

我说:“你们学校比我们学校干净,就是老有一股来苏水味。”

钟风说:“习惯就好了,好多学医的教授离不开这儿味,行房事前都要捧着福尔马林瓶子闻半天,否则勃起不了。”

杨阳说:“那你将来是不是也要闻呀!”

“我不闻,我直接喝。”钟风说,“我们学校的女生怎么样?”

“不错,但就是个个面带强烈的解剖欲,我总怕哪个女生在背后突然给我一刀,然后把我拖进实验室,向我的肌肉里注射兴奋剂类药物,观察我和小白鼠对这类药剂不同程度的反应,最后趁我欢蹦乱跳之际把我活活开膛。”我心有余悸地说。

“想不想认识几个?”钟风问我们。

“你去找吧!”杨阳说。

钟风果然带来两个女孩,她们是钟风的同学,其中一个相比之下不好看的是钟风现在的女朋友。我们五个人一同到医大校外的饭馆吃饭,我和杨阳坐在另一个女孩的两侧,边喝酒边聊天,钟风频繁给我和杨阳使眼色,让我们主动进攻。杨阳向那个女生大献殷勤,说什么学医的女生聪明,逻辑思维好,做事严谨,而且将来定会成为贤妻良母,可那女孩却没有给予杨阳所期待的热烈回应,倒是对我讲的笑话颇感兴趣,一再要求多讲几个。恰好我那天兴致极好,搜肠刮肚,把所有能够想起的笑话讲给她听,其中不乏一些荤段子,她听后哈哈大笑,并用小拳头捶在我的肩膀说:“讨厌!”杨阳对此付之无奈的一笑,独自喝了好几杯啤酒。

我们闹到很晚,钟风借口说送我和杨阳去车站,打发两个女生先回了宿舍。钟风对我说:“哥们儿,我开始追的不是现在的女朋友,是那个女生,可我苦缠滥追了一个月,丫却生生把我给撅回来了,我恨她,你帮我早点给她办了,办完后别忘了第一个通知我!”钟风有些醉意。

“八字还没一撇呢!”我说。

“回头我给你们一撮合,这事儿准成。”钟风拍着胸脯说。

汽车驶来,我和杨阳跟钟风道别后上了车,我透过车窗后玻璃看见钟风跌跌撞撞地走回学校。

在车上,杨阳对我说:“别犹豫,该上就上,我看她对你挺有意思。”

事情发展得极其顺利,三天后我就和那个女生拉起了手。这里当然包含着钟风带有报复性帮助的智慧和汗水,还有杨阳对我的不断激励,更有些水到渠成的意味,不行也得行了。

我经常去医大找这个女生,她总是将课堂上学到的知识用于生活中。我们手拉手地在医大食堂吃饭,她问我盘中的鸡丁是鸡的哪个部位,我说不知道,她就会指着我身体的某一部位说,就是这里,还说她做实验时是如何从这里下刀的,把肉一点点划开,既快捷又不会给被开刀者带来痛楚。说完后她问我,为什么天气不热而我的手心却在出汗。

我和这个女生坐在医大校园的长椅上,手在对方的身体上滑动。她抚摸着我骨瘦嶙峋的身体,并把摸到的每一块骨骼的名称告诉我,还说我的骨骼宽大,比较适于做标本,听到这里,我的手停止了在她身体上的游动,她问我怎么不摸了,我说没怎么,她说没怎么你的身体为什么颤抖。

我每次去找这个女生利用的都是上课时间,本想把上课的枯燥转变成与一个女孩在一起的浪漫,结果却令我大失所望,仅品尝到恐惧的滋味。我每天往返于糯蠛鸵酱笾间,这已经很辛苦了,可她却不懂得温柔体贴,知书达理,相反,不断刺激我脆弱的神经,让我坐立不安,茶饭不思。我以为她这样做是为了向我表示她对学业的热爱,并跟她讲过多次,只要课上认真听讲,课下按时完成作业就可以了,不必再将知识渗透到日常生活中来。可是,随着对医学知识掌握得愈加深入,她更加滔滔不绝、口无遮拦地将它们用在我的身上,面对她的脱口而出,我只有及时终止这段不寒而栗的恋情。

分手前,她让我再讲一个笑话,我说都给你讲过了,她让我再仔细想想,我想了半天,把惟一一个能记起的笑话讲给她。她听后却没有笑,说这个笑话她听过,看来我们真的该分手了,彼此间已经没有了相互吸引的地方。她的话使我感觉她就是为了能够听到好玩的笑话才和我在一起的。

和这个女孩分手后,我立即给钟风打了电话,说:“哥们儿让你失望了。”

钟风说:“没事儿,你没折就好,丫还挺难办的,看来我还得再找个人帮我这忙儿。”

其实,我要是掌握了足够多的笑话,完全可以帮钟风这个忙,也怪我不懂得细水长流的道理,偏要将自己典藏多年的那点儿笑话一股脑儿地兜售一空。

和医大女孩的故事是我大学里经历的第一次恋情,我和她之间没有感情可言,不能称之为爱情,结合和分散的过程都掺杂着一丝滑稽的成分,现在回想起来只能用“荒唐”二字概括,不过当时我还事儿逼似的劝自己说,距离产生美,不要过于亲近,否则会失去新鲜感,要时刻保持漏*点的存在,这样恋爱才能长久,我和她才能长相厮守。

始乱终弃的恋情没有任何值得去回忆其美好价值的地方,这种感情就如同去一个遥远的地方,在火车上结识了同座的一名旅客,两个人天南地北一通胡呲,你给他洗个苹果,他给你掰个鸡翅膀,两个人又说又吃消磨旅途的无聊时光,火车到站互道再见,便各奔东西,从此不相往来。谁会在意离别前说的那声再见,认为这是两人日后一定再次相见的诺言,没准儿他一边跟你挥手道别,一边暗认自己倒霉:怎么跟这个傻逼坐一起了,还***吃了我一个鸡翅膀!

日后我与那个女孩未曾相见,即使去医大找钟风玩,我也会小心翼翼地沿着墙根儿走,以免被她撞见。我偶尔会从钟风那里听到一些关于她的事情,但我不清楚她是否从钟风嘴里得知,我经过不懈的努力又掌握了极多的笑话,可却苦于没有倾诉的对象。

我和这个女孩的故事就此结束,我们仅仅是一出戏剧一幕中的两个小小的角色而已,我们都会把对方忘记。

我苦苦寻觅的女孩应该是一个喜欢听我给她讲笑话,而在我没有笑话可讲,仅剩下陈词滥调、老生长谈的时候,她依旧会为同我在一起感到快乐。

钟风说女孩都喜欢日新月异,他感觉我悬了。我却不这样认为,我期待的女孩在现实生活中一定存在,我只需慢慢等待,再借以一颗真诚的心灵,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集天地之灵气,吸日月之精华,石头里都能蹦出猴子,何况一个女孩在茫茫人海中走入我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