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者:石康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893

第一部夏天,夏天第二章 硬石位于亮马河大厦,是个可以在里面吃饭喝酒蹦迪的地方,还有马来乐队伴奏,有歌手唱美国通俗歌曲,那天晚上,我们在里面遇到三个姑娘,其中的一个是朱玲,那时候,她三十出头,即使在舞池里跳舞也戴着一个小小的墨镜,样子看起来不错。第一次跟她上床距我们点头见面不过两小时,我躺到她床上时却已醉得不醒人事。

我喝醉时有个特点,就是别人根本看不出来,即使醉得天翻地覆我也能行走如飞,还能认路,正常与人对话,惟一表明我喝醉过的迹象就是我对醉时发生的所有事情一概忘得干干净净。

朱玲结过婚,老公原来是个走私的,认识我的前一天,他终于一命归西,是因为抽白粉,他给朱玲留下一大笔钱和一身脏病。

这些,都是朱玲在以后的日子里断断续续告诉我的。当晚,我睡到她身边,帮她摘下耳环,除下墨镜,她提醒我,要戴避孕套,完事以后要洗澡,要仔仔细细的洗,不能马虎。

她对我说,你现在是小孩,什么都不在乎,那是因为你什么也不知道,以后什么都知道了,就什么都在乎了。

据说大醉的我如此对答:我才不在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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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正是那句酒后之言居然让朱玲非常感动。

感动的结果是我没有料到的,过了几个月,一天夜里,我正在灯下硬着头皮翻看一本晦涩难懂的电影符号学方面的书,电话铃声响起,我接了电话,原来是朱玲,她正在我楼下,通过电话,我听到她对我说生日快乐,我这才想起,当天是我二十七岁生日,那天朱玲进来,送给我一瓶香槟酒,我们就在我屋内,一杯一杯地把那瓶香槟喝得一干二净,随后,我迷迷糊糊地睡去,朱玲坐到我的电脑前,一页页翻看我写的剧本小说,就那样一直看到天亮,我醒来后,朱玲果断地对我说:你应该好好写,不该胡混。

然后,根据她的建议,我收拾了一下换洗衣物,又从书架上拿了几本常看的书,然后把那些东西搬入朱玲的那辆日产马自达323型轿车,据朱玲介绍,那辆车已在停车场放了一年之久,如果她不开开,迟早会变一堆废铁,于是我便坐上她的汽车,来到她家,过起了所谓干干净净的写作生活,朱玲为我腾出一个书房,她整日忙着准备一顿又一顿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并轻手轻脚地端到我的桌上。

那一段时间,我过得可算是简单,除了写作,什么也不想,夜里闷的时候,我便与朱玲一起外出兜风,我与她往往一言不发,开着车,驶过一条条寂寞的街道。过了几个月,我写成一部二十万字的长篇小说,朱玲看过,十分满意,我便送到出版社,那是九五年的九月,然后,朱玲去了美国,她有一个老朋友在那里发迹,仍记挂着她,愿意娶她为妻。临走时,她把门钥匙递给我,对我说:我也不知道这一趟回不回来,你要愿意,就住在这儿吧,电话费、水电费我已和物业管理算好,你不用操心。我把钥匙还给她,说:我不用。我记得朱玲收回钥匙时,眼中竟露出一些伤感,她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长大了。

朱玲在情感方面教会我很多东西,比如:不自我欺骗,敢于面对自己最无耻的念头,敢于行动,过后说实话。我与朱玲最好的女朋友偷情事发,她并没有对我大喊大叫,而是告诉我,说我以后还会有很多姑娘,但并不一定能碰到真正合适的。

有一天,她让我管她叫姐姐,她说,如果我叫了,那么以后就不再与我发生性关系,如果我叫了,她会真的像姐姐一样关心我。

我没有叫。

我当时喜欢与她发生性关系,我那时非常迷恋与岁数比我大的女人之间的性关系,她们往往动作下流大胆,忘乎所以,我喜欢看她们下床以后的正经样子,我还喜欢回想两者之间的差别,我认为那简直太棒了!

朱玲还教会我一些别的东西:做意大利面条,说下流话,用口红在镜子上写留言条,对人真诚,花钱大方,买合身的衣服穿,遇到倒霉事不抱怨等等。还有,她始终要求我工作,写剧本,写小说,写诗,写一切可写的东西,不管那些东西能否换来金钱,她说:你会写东西,就是在人世间有了一个像样的工作,千万别丢掉这个工作,不然,你在人世间就会变得一无所有,一无所有的来到世间,再一无所有的离去是不好的,像我一样。

直到现在我也一直认为,她是一个难以置信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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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朱玲家,我走下楼梯,上了出租车,一直开到一个医院,像医院那样的地方我不熟,因为不常来。我曲曲折折地挂了号,买了病历本,来到泌尿科,接待我的竟然是个女大夫,她问我:怎么了?

我却不知该怎么回答。

她又问:你挂号条呢?

我把挂号条交给她。

你是——

我和一得性病的姑娘睡过觉——

没带——

没带。

她是什么病?

我也不知道。

你有什么不舒服吗?

没有。

什么时候——

昨天夜里。

这样吧,你把那个姑娘带来,我先问问她什么病,很多性病有潜伏期,现在我也不知道你得了什么病——先去做个化验吧,抽点血,然后——

按照女大夫开的小条,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做了一些必要的检查,其过程让人难于启齿,终于混过那段时间,我从医院出来,钻进一辆出租车里,不知自己该怎么办。

女大夫告诉我,一个星期以后取化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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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家,辛虹已经醒了,正在看电视。我坐到她身边,把大麻掏出来,扔到桌上。辛虹看了我一眼:干嘛去了?

出去弄点大麻。

是给我弄的吗?

你想抽就抽吧。

辛虹开始制作大麻烟卷,她打开信封,取出塑料袋,从里面取出大麻,用水果刀切下一小块,然后拿出一支烟,把里面的烟丝倒出来,和大麻掺和在一起,重又塞进烟纸里,她点燃,抽了一口,递给我。

你先抽吧,我呆会儿。

你吃饭了吗?

没有。

你冰箱空了。

我知道。

我瘦了,一天没吃东西了。

一会儿出去吃。

辛虹看看我,又把头扭过去看电视。

一会儿,她又扭过来。

你怎么了?

没事呀——

你昨天可不是这样的。

有点累。

我想起一件事——

什么?

今天我姐们儿过生日,咱们不用吃饭了,我一会儿呼她一下,看她有什么动静。

行。

我点上一支烟,看着辛虹的脖子,她的脖子又细又白又长,非常漂亮,这是她身上最漂亮的部位。

辛虹回过头来,我跟你说过吗?

什么?

你这儿真舒服。

没说过。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直到完全漆黑一片。

我和辛虹一直在看电视,新闻联播,电视剧,广告片,专题节目,平均每隔五分钟换一下台——快八点半时,辛虹站起来,抓起电话,呼了一个号,刚放下电话,不到片刻,电话铃就响了。

辛虹拿起电话:阿梅吗?今天生日吧——想怎么过?——大PARTY,太好了,在哪儿?还没定呀,那我就等着——行,到时候叫我一声,我就在这个电话边上——对,和他在一起——没乱搞,看电视呢——她忽然扭头,你去吗?

无所谓。

去吧,去看看。

行。

她又转向电话:他去,行,我等你电话,别忘了我啊——

她放下电话,长长出了口气:晚上总算有事了。

你不去歌厅了?

你没看见吗,今天有事儿,我姐们儿过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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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上出租车,那辆车一上去,司机就说快没油了,于是先到东单加油站加满了油,然后转回长安街,向西一直扎下去,辛虹坐在我旁边,出租司机不断地一盘接一盘地换着磁带听,没有一首歌能听完,最后总算找到一个拼盘听了起来,是老狼唱的《同桌的你》。

我一言不发地坐在辛虹旁边。你是不是不高兴?没有啊——那你干嘛不理我?没有啊——我看外面。以前你可不这样——是不是跟你睡完觉就烦我了,要烦我,说一声,我自己走。我突然说:你自己走吧——怎么了?我不舒服。哪儿不舒服?我想回家。

辛虹突然喊了声停车,车未停稳,她便拉开门走了出去,又咣地把门关上:神经病。司机一脚油门,我回头张望,转眼间,辛虹就从后风挡玻璃中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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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无数的美丽的人头从天上飘落,她们是一些未知人事的少女的头部,眨着漂亮的眼睛,然后掉到地上,有长发的,有短发的,有系着发带的,有戴着发卡的,全都那么可爱,我低下头,看到那些人头在地上四处滚动,我听到叹息声,听到尖叫,听到歌声,还看到泪水——我从梦中惊醒,抬起头,看到床头柜上的时钟,正是深夜十二点整。

朱玲对我说过,不要与三陪混,万不得已也不要去,她们太脏不说,还麻烦。朱玲说得很对,但我并不总是听朱玲的,因为她是她,我是我。我不怕脏,也不怕麻烦,但我怕独自一人,怕没有地方去。

深夜十二点醒来这件事对我来讲,简直无法忍受,因为我独自一人,因为无处可去。我想再次睡去,但又怕做同样的梦,我感到头痛,恶心,身上还出汗,我睁开眼睛,一会儿,我又闭上眼睛,再一会儿,我又睁开眼睛,不久,又闭上,反反复复,直到天明。

天明以后,我下床洗澡,然后煮热咖啡喝,喝完咖啡,再次洗澡,然后回来再次喝热咖啡,这样做的原因想让自己清醒,但清醒之后,我又感到无聊,人在无聊时很容易疲倦,而要想从疲倦中摆脱出来,最好的办法莫过于睡觉,于是,我拉上窗帘,爬上床去,盖上被子,安然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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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虹走后的一个星期我心绪不宁,我接的一个描写电脑的情景喜剧也因我写作态度不端正而作废,制片人换了别人来写,本来因为剧本讨论、开会、吃饭,写提纲等琐事还能叫我有一种忙忙乱乱的感觉,然而,然而——就像电影中的换场,仿佛只用了一秒钟,一切就从天而降,当我清醒以后,我突然发现自己正独坐家中,口干舌燥,窗帘外面是闪亮的阳光,地板上堆满了唱片、录相带、烟灰缸和吃剩的薯片空筒,此外是围绕着我的是一片寂静,没有声响,没有人,没有电话,没有事情,没有现在,也没有明天。真讨厌。

我打开写字台边上的抽屉,里面还有大约两百元,这是我现在所有的钱,我把那两百元放进空空的钱包,然后打电话给电视台的一个制片人,催他快些结账,他支支吾吾,于是我就不断地打出电话,不厌其烦地找到各个与结账有关的人,终于,两个小时后,我可以去台里领取我的最后一笔五千元稿酬,我带上身份证,来到电视台,开了进门条,经过一系列周折,领到酬金,然后给大庆打了一个电话,大庆此时正在家里睡觉,通过电话,我听到他用含混不清的声音咕噜了一声过来吧,我挂断电话,出了电视台,坐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位于航天桥附近的大庆家,他打开门,然后钻回被窝,继续蒙头大睡,我听着他的呼噜声,坐在他的双人沙发上,看着他的闹钟一秒一秒地走动,看了几圈,便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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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找大庆,有事的时候找他,没事的时候也找他,大庆也不喜欢一个人呆着,宁可整夜夜不归宿,与我、还有其它一些朋友呆在一起,他管那叫耗着。

于是,在我们都无所事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耗着。起初,我们聚在一起谈论电影,谈论施隆多夫,谈论马丁-史高西斯,谈论伯格曼、费里尼或塔尔科夫斯基,然后我们谈论海德格尔,谈论波尔,谈论尼采,谈论利奥塔,谈论所有那些时髦的作家,谈论他们的作品及人生,当发现一切都是纸上谈兵,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改成谈贝多芬,谈梅西安,谈贝里尼,然后话题转到毕沙罗、达利或是米开朗基罗身上,当然,他们与我们也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最终,我们谈无可谈,就围坐在一起干耗。

一干人中,只有大庆有一个固定女朋友,她在公司上班,叫吴莉。吴莉工作很忙,而且与大庆的生活习性刚好相反,大庆睡觉的时候,她上班,当她回家睡觉时,大庆却要出门了。

然而,在大庆的情感生活里面,吴莉却是站在一个制高点上,大庆的天性里,喜欢各种各样的姑娘,但他无法离开吴莉,他的头脑在想到与吴莉的关系时最多想到分手,但再往下想,分手以后的吴莉会再有新男友,这个念头简直就能要大庆的命。因此,在外面混的大庆往往在姑娘方面无所作为。

我个人认为,大庆的生活方式值得羡慕,简直可以用见克特《等待戈多》里的一个人名来称呼他——幸运儿,没错,他是个出污泥而不染的幸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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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提一句贝克特,此人是我私人比较喜欢的一个作家,他是一个爱尔兰人,世人对他的认可可用1969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来概括,在他最悲惨的几年中,他曾靠他的情人做苦工挣来的钱生活,为了摆脱乔伊斯对他的影响,他竟用法语写作他主要的作品,包括《莫洛伊》,《马洛纳之死》,《无名的人》和《怎么回事》四篇,这些作品千篇一律,枯燥乏味,充满独白与呓语,主人公一律完全无可救药,如同他自己。据说他总是在大醉中奋笔疾书。世人开始对他真正关注始于他的一部前面提到的话剧《等待戈多》,因为这部话剧,贝克特的生活得以改善,并以话剧的形式把自己的小说重复了一遍,然而不幸的是,世人仅仅对他的话剧感兴趣,而把他的小说扔到一边,实际上,他的话剧比起他的小说来,可以说是拙劣透顶。贝克特说过:没有什么比不幸更可笑。贝克特还说过:人生的惟一内容就是沮丧。我喜欢《无名的人》,整部小说是由一个莫名其妙的生物叙述,他被命名为马胡德,叙述者双手放在膝上,坐在一个水缸里,没有行动的能力,他的脑袋是一个大而平滑的球体,没有面部特征,他的眼睛又像是含着泪又像是充着血,他没有鼻子,看不出是男是女,没有毛发。

像贝克特笔下所有的人物一样,马胡德的需要和痛苦来源于一点,那就是说话,他必须不停说下去,他是为解脱说话带来的苦难而说话。他叙述的内容有零零星星的知识和信息比如他的出生地,比如关于上帝,关于罪与赎罪,关于母亲等等。还讲些断断续续的故事,比如关于他生活在某饭馆门外的一口缸里的故事等等,小说最后一个句子长达一百二十页。

贝克特是个彻底的悲观主义者,他的一生用尽全力所做的事情便是把他的悲观情绪讲给别人听。他毫无希望地讲着,他想象中的听众自然也是毫无希望地听着,一切都毫无希望,在他不着边际的叙述中,你无法确定任何东西,主人公没有前因,也没有后果,没有时间,也没有地点,更没有所谓的主要事件、人物关系,主人公似乎在做着什么,又似乎没做,总之,一切都混乱不堪,叙述就在这种混乱不堪中坚持不懈地进行着,总体看来,他在小说中要表达的事情只有一件,那就是没有事情发生,什么也没有发生,既然没有发生什么,当然,事情也就无从谈起。

我喜欢贝克特的胡言乱语,是的,只有胡言乱语是对的,除此以外,别的简直就是不知所云,不着边际。贝克特喜欢在静止中存在,像我现在一样,倒在大庆的沙发里沉沉睡去,我的身体与我的感觉静止于某一刻,徒劳而又悲观地静止在那里,任凭夜幕席卷而至。是的,贝克特是对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而且是接二连三,以至无数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的,这是绝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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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庆是让吴莉叫起来的,其时已是晚上九点多钟,吴莉穿一身上班族的套装,肩上还挎着一个小包,她拉亮电灯,叫醒我们,然后踢掉高跟鞋,把脚搭在茶几上,点上一支烟说:忙了一天,我还没吃饭,咱们到哪儿去吃?

大庆此时便从床上一跃而起,挥动白胖的手臂:随便,随便,都行,都行,你说,周文,去哪儿?火锅?川锅?湖北菜?还是西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