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会晤哈桑
作者:潘驴邓晓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43

会晤哈桑

苏亚雷斯听从了林海很有礼节的建议。

两天以后的傍晚,苏亚雷斯再一次来到旅店,他带来了一个消息,哈桑已经回来了。

哈桑海盗团目前的据点在尼尔港郊区靠近大海的一座大山之内,道路崎岖颠簸,车辆难以通行,林海、慕容燕、费尔曼一行在尼尔港集市买下了几匹马,在苏亚雷斯的带领下,骑着马前往哈桑的据点。

夜色中朦胧的大山像无边无际的城墙,走过一层接着又是一层。一路上很静,除了夜风送来海浪拍岸的声音以外,能听到的只有马蹄声与一行人窃窃的私语声。偶尔几只野兔从路边的草丛里窜出来,惹得慕容燕一阵好玩,一切都显示出这里是一座人迹罕至的大山,正是落草为寇的好去处。

过了一会儿,山势愈陡,即使骑马也不行了,苏亚雷斯告诉众人可以将马匹栓在树边,步行上山。

慕容燕很有爱心,问道:“马儿会被野兽吃掉吗?”

苏亚雷斯说:“不要担心,这里已经很接近我们的据点了,很快会有海盗团的战士来照顾这些马匹。”

林海等人按照苏亚雷斯的建议做了。

当林海见到哈桑的海盗团据点的时候,不由一阵感叹:如果《乌龙山剿匪记》里的土匪有这么好一块地盘,我党想剿灭田大榜钻山豹之流只怕要困难重重。

这里的地势非常独特,通往据点的山路像肠子一样一圈一圈的围着一座小山环绕,山腰上伸出两块凸石,像恶魔的角,哈桑团在凸石上架了两门小炮,牢牢扼守住通往据点的道路。

山路的尽头,在一片山影之中一座山寨犹如抱着琵琶的歌女,半露半掩。几面血红色的大旗迎风飘扬,但这些旗帜只有色彩,没有任何纹路和文字。其中最大的一面旗帜下站着几个人,带头的是一个大约三十出头,留着两撇小胡子,戴着一个阿拉伯风格的小毡帽,看起来十分像阿凡提的英挺男人,其余几个人个个显得彪悍无比。

苏亚雷斯指着带头的男人,对林海说:“林首领,那就是我们索马里的民族英雄,穆罕穆德·哈桑先生。”

林海嗯了一声,问道:“苏亚雷斯,你们的旗帜为什么没有内容?”

旗帜设计或者标志设计是后世美术的一门学问。旗帜的最大特点是具有标志性和象征性,使用旗帜传达信息可以令人印象十分深刻。奥巴马能够在竞选中获胜,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正是因为他那张Hope(希望)海报实在太惹眼了,传达的信息太强烈了。

对海盗来说,旗帜是非常重要的,一面骇人的旗帜可以令猎物心惊胆寒,失去抵抗的勇气。如燃烧军团的骨龙旌旗,既高贵又恐怖,就是个中楚翘,然而哈桑海盗团的寨子外竟然没有一面带有信息的旗帜,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是以林海才有此一问。

苏亚雷斯回答:“哈桑首领说我们的国土正在受到侵略,我们的人民正在受到奴役,我们高举红色的旗帜,表明我们愿意以鲜血染红我们的土地,只有当我们获得了对殖民侵略者的彻底胜利,我们才会在战旗上绣上各种纹案,表达我们的幸福和快乐。”

林海肃然起敬,说道:“你们的首领是一个令人尊敬的爱国者,我祝愿黎明的阳光早日照耀在索马里兰的土地上。”

苏亚雷斯表示由衷感谢。

林海等人步履轻盈走向山顶,哈桑也看到了林海等人,率众迎接上来,几分钟以后,或许是全世界最出名的两个海盗拥抱在了一起。

一番客气以后,林海向哈桑介绍了自己带来的几个随从,而哈桑也介绍了几位彪悍的小头目,这几个人都是哈桑团的船长和大副。

对于慕容燕,林海的介绍首先是安吉丽娜号的大副,然后是自己的未婚妻,哈桑惊叹于慕容燕的美丽,神态陶醉的对着她叽里呱啦的吟诵了一大堆话。这段话听起来很押韵,哈桑的表情就像舞台上的指挥,丰富极了。

此前的交谈一直是用的英语,这叽里呱啦的一段却不知是哪里的印第安土著语言了,林海听得一阵迷糊,觉得这比魔幻世界里毁天灭地的超级法术的咒语还难听懂,于是瞪大眼睛看着哈桑。

苏亚雷斯解释说:“林首领,我们哈桑首领刚才用索马里语言作了一首诗,赞美慕容小姐的美丽。”

“是吗?”林海转呆为笑:“不知哈桑首领刚才的诗歌是什么意思?可否告知?以后我一定把这首诗裱起来,挂在床头天天看。”

哈桑笑道:“翻译成英语,大意是美丽的慕容小姐,你就像一首诗,像一幅画,你是宇宙间灵秀之气的凝聚,更是上帝的杰作。你的美丽可以惊天地,泣鬼神,令人感到惊讶。你是艺术,是哲学,是天堂里的玫瑰花。美丽的慕容小姐,我歌颂你,我赞美你。”

“好诗,好诗,哈桑先生真不愧是海盗诗人,张口就来啊。我这样的粗人和你比起来真是汗颜啊。”林海很无耻的拍手叫好。被赞美的慕容燕感到很高兴,同时也觉得有一些难为情,她伸手拽了拽林海的衣服。

哈桑哈哈大笑:“怎么能和林首领相比?林首领指挥的海战荡气回肠,那才是真正的艺术。”

两个人一边走向寨子一边聊天。林海又说:“哈桑,你为什么要用索马里语言作诗?我观你的英语说得非常好,你可以用英文来作诗的,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可以说英文,这样有利于诗歌的传诵。”

哈桑浩气凛然的说:“林首领,诗歌是多么的美好,我怎么能用肮脏的英语来作美好的诗歌呢?我当然要用我们索马里兰的语言,它是如此美丽,唯有它才能配得起慕容小姐的美丽。”

林海翘起了大拇指,“哈桑首领,你真是立场坚定,爱憎分明,我就不行了,我虽然厌恶英国,但英国的好东西我还是用的,在尼尔港我住的酒店就是英国人开的,不过我是白吃白住,没给钱。”

哈桑再次发出爽朗的笑声:“林首领,你这一招真是高明。你把对英国人的斗争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这一点我哈桑远远不及啊。”

林海冲着他嘿嘿笑了笑。

其实林海可没他说的那样旗帜鲜明,林海对英国的厌恶只是基于国家立场,这和讨厌日本是完全不一样的,林海并不讨厌英国人,莎拉老太太、威廉·怀特、阿姆斯特朗老家伙、菲利普·穆龙,这些英国人都是他的朋友,胡里奥更是他的左膀右臂,很多事都要依仗他来处理,而且他听得一些流言,好像连慕容燕都有一半的英国血统,这可是他预定的老婆。

不过虽然是这样,林海绝不会对英国人客气,该打还是要打。

进入山寨以后,发现很多战士着上身,拿着大刀正在练习刺杀劈斩的动作,他们以木桩为攻击对象,每一刀斩杀都入木三分,刀刃斩进木中,随着木桩一起震动,发出嗡嗡的声音。哈桑指着这些战士说:“林首领觉得我的这些士兵怎么样?”

林海赞道:“如此威武雄壮。”

哈桑颇感自豪,又对林海说道:“我听说林首领手下的战士非常勇猛,何不露一手让我等见识一下?”

林海心想,自己既然要说服哈桑一起攻击亚丁湾,不妨露一露实力,说道:“也好。哈桑首领可以派一个人,我也派一个人,让他们对练一次如何?”

哈桑一口答应,伸手招来一名中等个头的战士,对他说:“刘易斯,今天有客人来我们据点访问,贵客想见识一下你们的本事,你和贵客过几招,大家切磋一下。”

刘易斯:“我和谁打?”

林海笑道:“我们这里有五个人,你随便挑选一个。”

五个人是林海、慕容燕、胡子、刘山峰、费尔曼,如果刘易斯挑到前三个那就杯具了,如果挑到刘山峰,这一场切磋可能势均力敌,如果挑到费尔曼,那他可以改名“废得快”了。

当然,如果真的挑到了费尔曼,林海一定会找个肚子疼之类的借口让他换人的,因为这一场切磋林海必须获胜。

刘易斯也觉得这场切磋必须获胜,所以他挑人时很下了一番苦心。那个满脸络腮胡须的肌**子(胡子)直朝自己瞪眼,肯定不好惹;那个白种人(费尔曼)体格健大,估计也不是善茬;自己堂堂男子汉,也不能打女人;只好在剩下的两个人里挑了。如果挑那个瘦小的(刘山峰),胜之不武;干脆挑那个帅气的年轻人,他看起来高高大大,可是并不显得强壮,自己拿下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他很高兴的走到林海面前,指着他,大声说道:“我就挑你了。”

慕容燕、胡子、刘山峰、费尔曼四人闻言露出了古怪的笑容。

“不行,刘易斯,你不能挑他。”苏亚雷斯急忙说:“他是一位极为尊敬的客人,不能和你动手的。”

“无妨,我就和他过两招。”林海微笑着,已经卷起了衣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