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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月圆小夜曲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051

“少是少,也不是没有,这处算是闹中取静的了,幸好原来的主人要移民,不然还不会卖呢。()”绮贞领着楚志星进入客厅,前后相通的日式结构,算是小格局的设置,却因为前后相通,前能看到小院,后能看到后花园,凸显的宽敞明亮了起来,看来原来的主人是下了功夫的。

“你很喜欢的样子?”楚志星笑着看绮贞百灵一样欢快,有点灰暗的心情也明亮了不少。

“是啊,我很喜欢,结构都不用变动,但是要小改动一下。”绮贞拉着楚志星上二楼,指指已经被搬的空旷的几间房子,“这里本来是卧室,但是我想改成书房,琴房,茶室。”

“你喜欢就好。”楚志星没什么意见,反正自己不可能经常过来住就是了。

“来,来三楼。”绮贞笑着拉楚志星继续上楼,实际上是二楼半。

“很大一间阁楼,你要做卧室?”楚志星大概明白绮贞的意思。

“没错。”绮贞站在阁楼中间,转了一圈,“很大一间卧室吧,可以放一张大床,还可以放好多好多奖杯。”

“呃,原来是为了这个。”楚志星满头黑线。

“我都让设计师设计陈列柜了,因为整个装修风格是自然系,用原木比较多,所以要特别设计,不然会破坏整体风格。”绮贞很认真的说着。

“恐怖片一般都是这种房间。”郭岳无奈的摇摇头,“不适合开派对的宅子。”

绮贞挥挥小拳头,“才不要来这开派对呢,这里是适合居住的。”

“也适合凶杀,主人挂了半年都不会有人知道。”楚志星看着周围,一溜独进独出的小院,在大树间隔之下,异常的安静,远远望去,除了出类拔萃的壹零壹大楼,还真看不见其他高楼,的确是很僻静的一处宅子。

“你心情不好?”绮贞在楚志星眼前挥挥手,楚志星才回过神来。

“没有。”楚志星挤出一丝笑容,现在脑袋空空,没什么精力来应付绮贞,而这个女人又是心思特别细腻的女孩,好在是心思细,却不会说出来。

“你是心情不好嘛,不想工作了?”

楚志星愣了愣,看着绮贞,一言中的啊,楚志星这会还真是不想工作,只想躺着上网,偷偷菜,钓钓鱼,喝喝果汁,打打星际,唉,多么美妙的大学时光啊,多么颓废的生活啊,多么…可悲的重生。

“买点菜,下午我做菜给你吃。”楚志星觉得这是个调整状态的不错想法,绮贞想了想,点点头,“我有学做菜,我也要试试。”

楚志星就当听笑话,真让她做,不如飞回北京吃现成的,也省得让胃遭罪。

一男一女去逛大卖场是件很开心的事情,推着购物车,逛很无聊的货区,在厨具区讨论家里刚买的锅到底是适合炒菜还是做其他用,找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来偷偷摸摸的试试怎么用却不买。大概在一起时间长了,厌倦了看电影,逛街,闲暇之余去逛逛大卖场会是一件很有情趣的事情,不要一逛大卖场最后在收银处就顺手拿一盒诺丝,太没情趣了。

拿起两个橙子放在脸庞,做个鬼脸,看楚志星终于笑了出来,绮贞也笑的更甜了,“你会做什么呢?”

“嗯,不会做什么。”楚志星随意挑着菜。

“那你这是献丑咯?”绮贞看楚志星挑了条鱼,“我要喝鱼汤。”

“呃,我是打算红烧的。”看着绮贞的眼神,没辙,只能再买条适合做汤的鱼。

在卖场忙活了半天,提着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回到那个熟悉的家,楚志星才算是松了口气,刚刚一时高兴,完全忘了自己是个公众人物啊,还在大卖场乱逛,嫌命长也没这么送的,幸好是没发现什么不妥,大概是今天都穿的很普通吧,不显眼,看来做人是要低调一点的好。

楚志星是不喜欢做菜没错,但并不妨碍楚志星学会做菜,比如有些时候,男孩子也会用做菜来博取女孩的好感,所以讨厌归讨厌,还是学会了几道菜,当然,很可悲,都是楚志星喜欢的口味,习惯清淡一些的绮贞大概会有些不习惯。

忙里忙外忙了几个小时,终于折腾出四个菜来,麻婆豆腐,红烧鱼块,玉米虾仁,外加两个炒青菜,最后把鱼汤搬上桌的时候,楚志星是一点成就感都没有,满腹牢骚,再也不打算做菜了,特别是还有人在旁边帮忙帮成倒忙,更是让楚志星彻底放弃了做菜。

楚志星吃饭没那么多讲究,什么吃饭不看电视,细嚼慢咽,不准说话,楚志星是一律没有,一边看电视,一边吃饭才是楚志星喜欢的吃饭方式,倒是绮贞家教很好,吃饭的时候很是淑女,当然,根据近墨者黑的原理,有楚志星这个示范在这,要不了多久绮贞也就不会那么认真的吃饭了。

“要奖励,做的不错。”绮贞盛汤给楚志星。

“还想吃吗?”楚志星眨眨眼。

“想。”绮贞还举手,跟小学生答老师问一样。

“那以后打包回来吃。”楚志星很泄气的回答。

“不一样的嘛。”绮贞不依了。

“你要是学会了做我吃倒可以考虑。”虽然做菜不开心,不过做完菜,确实心情好了不少,算是另一种转移注意力的方式吧。

绮贞咬着筷子,歪着脑袋想了想,“这个有些困难吧,换一个简单一点的,我们交换。”

“好啊,等你拿到金曲歌后,我就再做一次。”楚志星奸笑,“很公平吧。”

“很不公平耶,很难的好不好。”绮贞没好气的瞪楚志星。

“这样才能说明楚志星做菜一次的珍贵性。”

“你很会耍赖皮哦。”绮贞不甘心的说着。

“就这么着了,加油吧。”楚志星这会心情是真正好了起来,大概这个世界上不多能让楚志星快乐起来的事之一就是看着绮贞不甘心却有不想放弃的表情,煞是可爱啊。

“等着瞧!”绮贞气鼓鼓的去和虾仁搏斗,吃口就念叨着,“咬死你,哼,咬死你。”

“慢点吃,咬不到我咬到舌头就悲剧了。”楚志星无语,还真是个很坚持的女人啊。

家庭就是一个避风港,在家等待你归来的那位就是你人生的灯塔,指引着你人生的方向,人总不是为自己活着的,只有在社会之中才能体现人生价值,只有在他人的关注之下才能展现自己的人生,短暂的失落之后,在港湾整装待发,重新起航。

买回早点,楚志星趴在床边看还在睡眠的绮贞。嘴唇微微张开,随着呼吸几乎不可察的上下微动,睫毛一眨一眨,显然是在做一个梦,嘴角浅浅的笑意,预示着这是一个可爱的梦,做噩梦能笑出来的一般都是精神有问题的吧。

忍不住在绮贞额头啄了一下,本就睡的不是很深的绮贞睁开了眼,“你刚从外边回来?”

“你怎么知道的?”楚志星坐在地板上,不用低头跟绮贞说话。

“我感觉到你身上冷嗖嗖的空气。”绮贞笑了,“刚刚我做了一个好玩的梦,你要听吗?”

“好啊。”

绮贞侧过身,“在梦里,我一张专辑卖了一千万张,呵呵。”

“好恐怖的数字,难怪刚才睡着了还笑那么开心。”

“好笑的还在后边呢。卖了这么多,一定有钱赚吧,然后我找张培人给我钱,结果,你猜怎么着?”绮贞还要互动一下。

楚志星想了想,“他不给你钱?”

“他买股**全部赔光了,说下次给我。”绮贞自个乐起来。

楚志星是哑口无言,果然是梦啊,还真是什么都敢想,什么都会做的东西。

岁月总是在过去完成时变得如白驹过隙一般飞快,而在现在时变得恍恍惚惚,并且一直期待着将来时。

不用理睬电影的情况,后期制作跟自己没关系,不用理睬那英MV的拍摄情况,因为有王中平盯着,自己只管数钱就是了,更不用理睬金钟奖的情况,反正都跟自己没关系,大概这段时间唯一让楚志星放在心上的事就是送绮贞去日本,楚志星很地道的直接送绮贞去日本,然后就这么回来了,因为楚志星答应了绮贞要陪她过新年,至于圣诞,楚志星早就送给了董洁。

感恩节的时候,楚志星告诉余筱萍自己真的会去加拿大,不过会带一个人,大概是余筱萍没有听清楚还是怎么着吧,反正是余家都很欢迎楚志星来度假,楚志星也不想多加解释,是去玩的,不是去干嘛干嘛的。

楚志星上辈子对于温哥华有太多的回忆,在那个华人泛滥的地方,有恨楚志星的人,有爱楚志星的人,也有默默牵挂的人,很难想象这么多人聚在一起会不会出问题,不过事实的确是如此,温哥华对于郭岳,就像另一个广州,在那里,在列治文,有一朵紫薇花曾经对楚志星哭着说我喜欢你,那是一段没有开头,没有结尾的故事,也是楚志星心底永远的一个痛,这个世界上最惨的事,不是失恋,是没有恋爱却已经失恋。

不过,楚志星依然还是准备去了,倒不是不担心重生了没人认识自己,而是因为和自己有瓜葛的那些人和事都是后来从国内去的,而不是发源在温哥华,所以,楚志星心里明白,只要不刻意去想,是不会有什么心理问题的。

早早董洁就开始找梁欢学英文,楚志星却不怎么看好,温哥华华人太多了,实在不用担心在温哥华会有语言交流不同的问题,当然,也有很多香蕉人(皮黄里白),那只能算你运气不好。特别是在荔治文,就是列治文了,也叫里士满。这三个有区别吗?从地理角度上讲是没有区别的,但从历史角度讲,就有区别了,讲荔治文的是最早那批移民的后代,和早年从港澳台闽去北美打拼的那个地域的人的地方音音译,而称呼列治文的,是稍后移民去的那代人,大概是六七十年代,或者前一批人的后代,广东话和闽南话相互妥协的音译产物,而讲里士满的,基本可以判断是内地人,而且是八十年代后才移民的内地人,因为这个音译的称呼,是五十年代弄出来的,换句话说,只在内部使用。

从这个三个称呼,可以很清楚的分清楚和你对话的人是哪个部分的,温哥华华人帮派势力很大,他们从脸上当然分辨不出来你是哪个部分的,但从一些音译的读法就能看出来,唉,又引发郭岳的回忆了,当年万圣节前一天,一群狐朋狗友去喝酒,回去的时候大家都醉的差不多了,一个傻逼朋友提着一瓶酒,竟然没有人注意到,这就是悲剧的开始。加拿**规是不允许在街上拿酒行走的,要么你去酒吧喝,要么装在车里别让警察看见,所以很悲剧的,被巡逻的警察摁在车前盖上,从里到外羞辱外加侮辱了一番,就差带回去拘押了,后来过路的帮派势力帮忙说情,唉,典型的警匪一家亲,最后混混们还很语重心长的教导这几个傻孩子,在温哥华,要讲广东话,警察听的懂,就不会为难你。郭岳那时候除了感叹在国外最团结的华人竟然是黑社会分子,另外感叹的就是应该把广东话当成一门外语并列成跟英语一样的高度去学,起码算两个学分吧(完全当做一个语言极其复杂的傻孩子的白痴想法来看就行了)。

摇摇头,楚志星把列治文甩出脑海,不过记忆一旦打开了口子,会是那么容易闭合的吗?

为了不打击董洁的学习积极性,楚志星也跟着陪着,顺便当口语陪练,“你发音不标准啊。”梁欢还很挑肥拣瘦。

“你是英式,我是美式,有什么好比的…”楚志星很无奈。

“学语言当然要学最正宗,最标准的。”梁欢是个在教书育人问题上很较真的人。

“随便,随便。”楚志星逃到一边去看书,让董洁一个人痛苦去。

不过董洁算开心了,毕竟是素质教育,不是应试的需要考试,不用大量学语法,不用去理解楚志星至今都有些没闹明白的语法,只用练好口语就是了,只要在家里,梁欢就指示大家一定要用英语对话,给董洁创造一个良好的口语环境,楚志星是没意见,当年虽然厌恶学外语,不过被丢出国的时候,悲哀的发现不学也不行,唉,周围的人都在用外语,不学不行。

自己这么走过来的,也就当心地体会讲给董洁听,反正小丫头学的挺痛苦的,毕竟基础差,又是突击式的填鸭教学,不痛苦才怪。

“唉,要不学广东话也行啊。”楚志星心疼的时候就会忍不住。

“不行!”董洁是个很执着的姑娘。

楚志星无奈,看不下去了,告假还顺便跑了趟台北,悠悠哉哉当了两天大爷,这才身心愉快的回来,时间差不多也该去了。

在北回归线以北飞行的快乐之处在于不用换衣服,讨厌之处在于冬季的衣服这个体积实在是很难处理的一件事,“你大可以不必带衣服。”楚志星看着一堆冬衣就有些头痛。

“老是买衣服干什么,多浪费。”董洁是会持家的女孩子。

“倒不是这个意思。”楚志星好笑的趴在床上,“介绍两姐妹给你认识,她们的衣服少不了。”

“干嘛穿别人的衣服。”董洁不高兴了。

“也是。”楚志星愣了愣,“大概过年的时候,大连会更冷吧。”

“是啊,比北京还冷。怎么了?”

“我是个讨厌过冬天,但又喜欢过冬天的人呢。”楚志星看着天花板,自言自语着,“冬天可以不用出门,窝在家里,但又讨厌在外边,穿太多不方便,是不是很矛盾呢。”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天气?”董洁好奇的问。

“我啊。”楚志星看董洁点点头,“我喜欢四季分明,冬天不冷,夏天不热的天气。”

“哪有这么好的地方。”董洁白了楚志星一眼。

“温哥华就是了。”转头望向窗外,掩饰眼神中那一丝恍惚,那一别温哥华之后,算算已有二十年。

物是人非事事休。

从要出发前几天开始,情绪就开始不稳定,经常搞的大家对郭岳露出讶异的眼神,不知道这小子怎么了。而且在北京这会也没人管郭岳,英达去和各地电视台谈明年合约的事了,张培人回台北公干,楚志星这会在公司就是土皇帝,看着楚志星怪怪的,也没人敢讲什么。

这样的情绪一直持续到楚志星坐上飞机为止,才算是稍稍舒缓,看着漂亮空姐一遍又一遍重复安全措施的使用方法,思绪完全不在空姐身上,甚至也没有在身边的董洁身上。曾经楚志星想过用一座城市来忘记一个人,不过到最后会发现忘不了那个人不说,还在这个城市发生了更多的事,温哥华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