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不理智”的举动
作者:没蹼的大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645

看着双方达成的合约条款,金秀一痛快的签了字。自己所要求的条件还算是得到了满足,一个新人能得到这种待遇也算是很罕见的了。其中李全忠也是出了点力的,打着金秀一是自己“亲传弟子”的名义,找上李秀满的办公室与其长谈了一次。最终的结果是,本来在与朴振英致气后,对自己做出的让步有些犹豫后悔的李秀满,马上和金秀一签订了合约。

当然,这不是看李全忠的面子,而是公司高层对他亲哥哥李清民的表示,虽然有狐假虎威的嫌疑,但是却不能不承认效果出奇的不错。由此可以看出,经济和娱乐是互通的,而政治和经济更是不分家的。那么同理,政治和娱乐也……

而金秀一的那三个条件,作为合约的补充出现在最后的位置:……第一,其他周边产品和活动收益归公司所有,专辑的利益的收益分配比例则是按照对半的5:5分配。一人拿一半,这是协商的最后结果,金秀一虽然觉得有些吃亏(世界通用的国际标准是7:3,甚至更少),但考虑韩国的国情,还是勉强接受了。

金秀一可不想成为第二个东方神起,看似“东方神起”这五个大男孩走到哪都是呼风唤雨,但这一切只是表面风光。在收入上,成员们不仅一分钱签约金都没有拿到,而且只有在上一张专辑卖出50万张以上时,才能在推出下一张专辑时每人得到1000万韩元(即6万RMB),如果销量达不到50万张,那就一分钱也拿不到。这个协议一直到前世2009年2月6日才被修改,而东方神起成员在此之前通过专辑所得到的收入只有专辑总收入的0.4%——1%(大约4万到10万之间)。

这让金秀一感到不可思议的同时,也提高了警惕,并且在合约上将之写的明明白白。

第二,合约期限为二年一签。这是双方各退一步的结果,这个时间正是金秀一心里认为最合理的时间。因为二年后,如果事情没发生较大变故的话,S.M.将发生重大变故。正是重新漫天要价的最佳时刻。合约以新年为节点,也就是1月1起正式生效。也就避免了像东方神起和经纪公司签署的名为13年合同实为终身合同的案例。

第三,明确工作时间,并且要求要有假期。这个对于金秀一来说,才是重中之重,才是双方磋商的最久,最不能达成协议的一项。像HOT、神话都是每天至少工作16小时,像奴隶劳工一样被驱使做牛做马。尤其是东方神起,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每天竟然只能休息3、4个小时,并且每年只有一周假期(确有其事)。

这让想在歌谣界站稳立足之后,在其他方面发展的金秀一感到既不可思议,又绝对不能允许的。影视歌多期发展是每一个成功的艺人的必然之路,像严正花、李贞贤、Fin.k.l解散后的成宥利等等。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裴勇俊、张东健、宋承宪、权相佑、李英爱、孙艺珍、文根英甚至后期的李孝利那样只凭着影视或歌谣的单一的演艺生涯就能岁入十亿甚至百亿韩元的收入的。

其中前世裴勇俊05年总收入为329亿韩元,(约3560万美元),07年收入更是高达432亿韩元,约4000多万美元(3亿元人民币)。而08年裴勇俊正在出演的电视剧每集酬劳为2亿韩元(约150万人民币),共收入约30亿韩元(约2000万人民币),外加拍摄广告费用约50亿韩元(约3700万人民币)。韩星收入之首,名副其实。

金秀一用膝盖想也知道,这样的巅峰人物,根本是凤毛麟角的。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走自己的多元化道路吧。而这其中最关键的“时间”,就成了抑制发展的最大障碍。

所以,在这方面,金秀一以异常强硬的态度,撒泼耍赖的手段和不顾一切拼命的气势,彻底震撼了包括李秀满在内的谈判双方。李全忠更是暗暗直咂舌头,暗道,大哥李清民抓获枪毙就地正法的最高罪犯,在疯狂的时候,也不过就是金秀一这样了。而关键是,这不是生死决斗,而是合约谈判啊……

最后在金秀一压倒性的气势下,以李秀满为首的谈判方,终于做出了妥协。

其内容如下: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包括综艺节目的录制;专辑发行或者演唱会除外。工作中所拍摄的画报等关于歌曲发行的附加品,必须征得签约者金秀一的同意,并提前一天进行通知。

每年在寒暑两季各有两个月假期,可以合并,也就是四个月一起休息。但要在一年开始的时候,先行通知公司,以便根据变化做出安排。

注:休息期间算在合约时间内。

反正不发行销售专辑、单曲,大家都没收入,以公司的实力这点完全没问题,但是你一个新人嘛……到时候,买东西、换车的时候,就有你求我的时候了。李秀满很阴险的注明了这一点。

但是他不知道,其实这正中金秀一的下怀,即使你再红,每年发行新专辑连带着做宣传甚至广告,8个月的时间,足够用了。否则就是做满12个月赚的钱也不过和人家几个月赚的差不多。而最重要的是,两年的合约,刨去每年休息的四个月,实际的工作时间只有一年零四个月。大大减弱了时间不够的限制。

这短短的两句半话,竟然互相扯皮了整整三天,其中的艰辛使得两世为人的金秀一也是感叹非常。不过还好,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

而接下来,在关于签约费的问题上,看着明显不想给钱的S.M.公司代表和满脸木然神游物外的李秀满,金秀一提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要求。

“不要签约费,只要发行的第一张专辑收入统统归我就可以了。也是对我自己的一次考验和纪念。当然专辑的宣传费和制作费我会如数缴纳给公司财务部的。”金秀一像在说着与自己无关的话语,顺手从外衣兜里,拿出一个小巧精致的饭盒,拈起里面的腌制小章鱼和风干黄牛肉,旁若无人的细细品尝起来。

虽然金秀一的态度在一些注重面子礼仪的韩国人来说有些恶劣,但是这正中李秀满和公司代表的下怀。你一个新人没有公司的词曲、服装、舞台等全方位的包装,出专辑只是个笑话,销量?有人买就不错了。赚钱?保本就谢天谢地了。不要以为是无本的买卖,公司的宣传,制作专辑的费用,这些成本都是价值不菲的。

所以这项协议几乎没有任何异议的被写进了合约……

确实,一首歌曲的成功的确代表不了全部,但是如果,两首、三首呢?那就难说了吧。金秀一看着面带嘲讽离开了的李秀满,双眼闪闪发亮,仿若夜空中一对完美的双子星辰。

……

自从回到韩国,奶奶亲手的做得这种家常小吃,就成了金秀一的最爱,最后甚至每天装下满满的一饭盒,随身携带着慢慢过瘾。这种高不过小拇指,长不过一巴掌的小饭盒,却能装下三条小章鱼和一斤风干韩牛肉。足够金秀一一天闲暇时的消耗了,在培训的最后日子里,由于训练量增大,也是带了一些,但是一投入训练,便全忘之脑后了,倒是全部便宜了小卡这小子。

说起小卡,这小子知道金秀一签约的事儿,立马屁颠屁颠的投奔过来,说是什么老大吃肉,小弟也跟着喝汤不是……不过这小子功底也是比较扎实,训练一下在公司做个领舞也不错。当然这要在自己第一张专辑彻底红火之后,才能跟公司的人事部说说。说到底只有实力的强大,才能真正的拥有一定的话语权啊。

而现在自己成功的登陆了S.M.公司,这艘韩国歌谣界的航母,驶向梦想的彼岸,也只是时间问题。

这一步,只是起点!金秀一站在自己的车前,回望着着傲然耸立如城堡的S.M.公司,如是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