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四章 芦苇花开
作者:月之光的光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42

和那头神只般高贵的狼比起来,小姑娘本人,却又是另一番美态――也许是刚刚睡醒,身子还没暖和起来的缘故,她紧紧拥着被子,一双脚,还怕冷似的缩在狼的肚皮底下。

那种娇憨的样子,让保罗想起了河边那洁白的,在风中左摇右摆的芦苇花。

当然,那都是他儿时的记忆了。那时候大桥区还不像现在这么拥挤,住在河边的,仅有区区的几户人家,关系还都不错。费舍尔大婶的傻儿子,就特喜欢跑到河边的芦苇荡中去玩,到饭点大婶见不到人,就只好央他小保罗去找,借着这个因头,他还能名正言顺地在大婶家蹭一顿晚饭。

不过,那时候的芦苇荡也实在是漂亮。其月份,雪白的花朵点缀在翠绿的叶面上,远看一片一片的,就好像新草从雪地中钻出来的景象。

过了九月,芦苇的叶子便开始干枯黄了,倒是洁白的苇絮随风飘舞,更有几分飞雪连天的感觉。和真正的雪比起来,保罗无疑更喜欢这种,因为它和寒冷无缘。

尽管作为大6知名的不冻港,浮冰港下雪的机会本就不是很多。

日子就这么一年一年的过去,直到这片大家居住了几十年的河滩,莫名其妙地成了胡里奥先生的产业。

其实仔细算算,保罗活了这么些年,对他最好的女人,还就是眼前的这个费舍尔大婶了。甚至那时候,不少人都以为他才是大婶的亲儿子。

而那个总跟在他**后头,傻乎乎的小皮匠(当然那时候人家还不是皮匠),只是他的一个跟屁虫儿。

可惜大婶的性子虽然粗中有细,但毕竟太过强势;儿时的小保罗又皮,平日间也没少挨对方的揍,自然是怕她的时候居多。也正因为这样,小姑娘推开窗户的举动,才给他带来了如此之多的感受。

要知道对于一个瞽目指认来说,屋里有没有光,实在是没什么区别的;但是,这娇嫩的小姑娘,居然肯为了他们两个打开窗,而甘愿她自己受冻!

――如果说先前他对小姑娘的好感,只是好奇加上男人对美丽异性的遐想,或许还有一点点的萝莉控;但从这一刻开始,保罗?多曼努尔知道,自己是真的沦陷了。

“你……冷么?要不,我还是把窗子关上吧。”

他的话音刚落,小姑娘就愣了;进屋之后,就叽叽呱呱说个不停的费舍尔大婶,也愣了。怕是连保罗自己都想不到,他头一句跟对方说的,居然是这么一句吧?好在这份尴尬并没有持续多久――大婶站起身来,一边伸手去够那支愣在窗上的木棍,一边埋怨道:“你看,我早就跟于贝尔说过,叫他不要把你的床放在窗边……哦,对了!”

似乎直到这时候,她才想起了与她一起来的人:“躲在楼梯口这个畏畏缩缩的小子,叫做保罗?多曼努尔;也是多年老街坊了,我们大家都叫他小保罗。”

保罗见她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不由得心中一喜,可紧接着,又是一阵恼怒,因为他听到大婶说:“虽说这小子人不怎么可靠,但心眼,总还是不错的……”

“你就不能把那‘虽说’给去了?”保罗肚中暗骂,但又不敢作,只好闷着声不言语。

让他暗呼侥幸的是,小姑娘似乎并没有因此而看轻他,只是轻盈地从床上跳了下来,然后很有礼貌地扯着裙边,欠身道:“大哥哥您好!我叫乌吉娜?远山?包;很高兴认识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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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惯例,冰原人“行走江湖”,都是用自己部落的名字作姓氏的。而女子嫁人――或者说被男方抢去,便算是男方部落的人了,因此小辫儿的名字,应该是“乌吉娜?滚石”。

之所以不那么叫,完全是老包强力反对的结果。或许是要纪念什么;又或许,仅仅是他身为穿越者的执念吧,反正一直以来,他都是以名字的第一个音“包”为姓。

如果是在注重传统的远山有人敢这么干,身为长老的木灵开没准能疯了,但滚石不同:一方面“改革开放”的滚石更加开明,另一方面……滚石的长老就是他包光光自己。

你总不能指望,一个现代人会去每日三醒吾身,再弄个“罪己诏”之类的东西。

辫儿的名字,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这个名字,无论是谁听来都是十分怪异的,毕竟大6通用语中,可没有“包”这个单音的词。让小保罗想不注意都不行。

“远山……包?”保罗哭笑不得地想着,“那‘于贝尔’都不知道是名是姓,只是大家都这么叫他罢了。严格说来,他是姓于贝尔,叫于贝尔,全称还是于贝尔;什么时候又多出这样一个怪异的姓氏了?就知道,你们两个不可能是真的兄妹。”

见小保罗直愣愣地开始呆,费舍尔大婶气得在后面踢了他一脚,恨铁不成钢地提醒着:“喂,说话呀!”

保罗情急之下,说了一句更傻的话:“啊!您也好,美丽的‘乌吉娜?远山?包’小姐;我叫保罗?多曼努尔!”

这,是第二句。

……

……

水开了,锅里的东西就离熟不远了;而“话题”这玩意也差不多――只要一说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便自然而然地从“陌生”,转变为“熟悉”。

见二人聊得不错,大婶便寻了个由头先撤了,走时除了让保罗多陪姑娘说说话外,她还把小保罗拉到一边,郑重其事地交代:要他宁肯直接叫妹子,也别再像先前那样傻乎乎地喊人家名字,因为小姑娘曾说过在她的家乡,直呼对方姓名其实和骂人差不多,一般只有打架时才那么干。

她带来的东西,在这之前就送给了乌吉娜――那是一双崭新的小牛皮靴子,做工虽算不上考究,但料子却相当的好,尤其是那柔软的鞋面,一看就知道是牛腹部最嫩的整皮。

这里不得不解释一下:在这边,可是不分什么“头层皮”,“二层皮”的,而且由于工艺方面的问题,牛背上的皮鞣制了以后会有些硬,可能更适合做皮甲。

靴子的尺寸,是稍嫌大了一点,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小姑娘这个年龄,脚很快就会长的。

至于保罗的那份,则是一块卤好的羊肝。这玩意倒是不贵,因为大6上的人,普遍都相信动物的肝脏有毒(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几乎没什么人会吃它。但费舍尔大婶听人说,羊肝对眼睛上的疾病很有好处,因此特意弄来给小姑娘治病用的。

只可惜小保罗先入为主,以为是大婶给弄的早餐,还殷勤地劝人家多吃一点;当纸包拆开露出里面的羊肝后,话已经说出去,再改口可就来不及了。

一时间,他只有种想要撞墙的冲动。

但让小保罗震惊不已的是,对方,竟当着他的面。将羊肝一口一口地吃了下去。还为了宽他的心,故意笑吟吟地装作十分好吃的样子。到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才珍而重之地用纸重新包起来,并用一种愧疚的口吻,央求说中午再吃行不。

保罗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哪知道乌吉娜在没嫁给老包之前,十天里倒有八天早上吃的便是此类油腻之物,还是没放盐的那种。</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