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三天练兵!咸鱼还能翻身?(下)
作者:戴瑞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157

被人诟病的闵采尔此刻正在院子里等待着部下们的到来。直到太阳爬到头顶了,农夫们才一个个睡眼惺忪地挪到这里,笑嘻嘻地冲着他打招呼。

“老爷,今天真早啊!俺们还以为您还在睡觉呢!”

“胡说!”闵采尔皱着眉头,”现在几点了?老爷我七点就在这里等你们,为什么现在才到?”

农夫们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可,可是……”

“我来问你们,这两天饭有没有吃饱?”

“吃饱了……”

“酒有没喝够?”

“喝的比去年一年还多?”

“老爷有没悬赏说赢了有重赏?还是觉得奖金不够?”

“十枚银币,足够了足够了!”

“那你们为何不好好练习?是觉得老爷我好欺负?”

…………

农夫们大眼瞪小眼,嘴巴几乎能塞进个拳头。这太不讲理了。这么傻愣了一会儿,领头的讪讪说道:”老爷,俺们……”

“好了,你们也知道羞愧了是不是?那就算了!”

不算帐就好。农夫们顿时松了口气,纷纷恭维起仁慈的十人长来,却不料闵采尔话锋一转,让他们都靠了过来:”既然前两天时间浪费了,今天大家就辛苦一下。你们都靠近过来,照我说的做,要这么这么……”

一堆人挤在一起嘀嘀咕咕了半天,农夫们都惨白着脸直起腰来,连嘴唇都哆嗦的不像话。半晌,一个胆子大点的才犹豫着说道:“老爷,这么做我们都会上绞刑架的……”

“只要赢了就没事!二殿下都说了任我发挥,她只要胜利!”闵采尔大拍胸脯,“如果我当了骑士,就把你们都选进我的队伍!那可比农夫要好多了!”

这个许诺就像天上掉下来一大堆馅饼,把这些可怜的人都砸晕了。十个农夫转身一合计,立刻答应了闵采尔的说话。反正一条贱命,不拼一把对不住自己的人生!要是赢了呢,嘿嘿,那就是大翻本了!想到这里,一群人都露出贱贱的笑容,憧憬起日后飞黄腾达的日子来。

宁河城的武艺大会最后一天无疑吸引了全城人的视线。人人都在谈论着这场赌局的两个对头,勇猛的兰斯,和他的对手吹牛马夫。很明显,依靠高强武艺拿到这次武艺大会个人技艺冠军的兰斯,要比他的手下败将闵采尔更有人气。

“嘿!那个呆瓜真的要和冠军比试?他不想活了吗?”

“那倒不一定,也许他想混战一场,找个机会把兰斯给干掉!”

“所谓大将有能力,士兵才会嗷嗷叫,大将是孬种,士兵就是懦夫。马夫带出来的只能是马夫,如果马夫能带出骑士,那骑士和马的水平肯定差不多!”

“哈哈!就是这个道理!”

时间还没到晌午,因此兰斯和闵采尔两队人都还没到现场。卡萨子爵和伊莎贝拉却已经坐在了主位上。卡萨带着朱红色的大沿帽,躲避阳光似的半遮着脸,姿态很悠闲。而伊莎贝拉伯爵小姐则焦躁地晃着腿,不时站起身来向远处张望。

没一会儿,兰斯的人排着队走进场来了。蓝斯穿着自己的半身甲,还特意用鸵鸟毛装饰着肩膀,又在胸口挂了绶带。剃得光溜溜的下巴傲慢地扬着,还不时把手里的刺枪耍得团团转。这个胜利者的姿态顿时引起围观人群的喝彩。

“真是条好汉!”

“姑娘们的眼睛都像粘上他了!”

“今天的比试结果都不用看了,哈哈!那个马夫真可怜!”

“可不是吗?也许三两分钟就被解决了。”

兰斯听着人们的赞美,脸上更加得意了。他耀武扬威的在场中间停下来,回头对自己的士兵吼道:”拿出吃奶的劲来,你们这些笨蛋,好好向大家展示我的枪术,让大家知道我兰斯的厉害!”

兰斯的声音虽然响亮,可他的士兵却实在是疲倦得厉害。想要在三天时间里学会那么多的招数,他们已经是拼了命地在练习,三天里面只睡了一会儿,脑袋里现在还被刺啊砸啊挡啊各种花招塞满着。不过大家的信心却很足。不过才三天时间,有兰斯这个高手当老师,再怎么也比那个马夫强得多了吧!再说大家都没练过枪术,难道对手还能比自己这边学的更好不成?

听见兰斯的吼声,士兵们努力驱散困意,一起发出大喊,又把手里的刺枪高高举起,转身面向卡萨子爵。

“您的仆人兰斯,等待尊贵的子爵大人还有美丽的伯爵小姐检阅!”兰斯上前一步,轻轻敲打着左边的胸甲,行了一个战场礼。

卡萨子爵微微伊莎贝拉纱贝尔却眉眼一挑,没好气地回道:”是不是仆人可说不定。兰斯,今天你要是输给了那个马夫,可没脸再申请加入宁河军的!”

“让殿下担心了。”兰斯嘴上谦虚,表情却很轻松。卡萨看在眼里,嘴角浮现起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

竞技的一方已经到了,可另一边的人却迟迟没有出现。围观的人群里不满的嗡嗡声慢慢地也大了起来。兰斯摆足了架势等待着干净漂亮的打败对手,却不料连马夫的影子都找不到,心里忍不住焦急了起来。

“那个呆瓜该不会吓跑了吧!”他大声讥讽道,”真是胆小鬼啊!只配一辈子和畜生打交道!”

嘲笑声、漫骂声、讥讽声顿时响作一片。人人都在说着马夫的无能和可笑,连卡萨也在缓缓摇头。

“也许我高看他了,伊纱。如果来都不敢来……”

“我一定亲手宰了他!”女孩子气得牙痒痒,这么没用的仆人竟然是勇敢英武的伯爵小姐指定的仆从,传出去还怎么见人?那些看女人舞刀弄剑不顺眼的老顽固一定会偷偷地说,伯爵小姐终于暴露了本性,不选英勇的骑士作侍从,而是选小白脸瞎胡闹!伊莎贝拉想象着是把闵采尔五马分尸,还是拿匕首慢慢切死的时候,远处的人群忽然喧哗起来。

“看啊!”巨大的惊呼声就像波浪一般,从外围一圈圈地向中心涌动。人们的眼光都被十支耸入云霄的巨枪给吸引着,一个个张大了嘴,按着帽子向山仰望。那枪刃是特质的,用棉布层层裹住枪刃,下面则用五彩的丝线做成两尺多长的枪穗,随着持枪者的步法轻快地跳跃着。

“三米五,不,四米的长枪……”卡萨瞇着眼打量着这种出乎意料的武器,“比仪仗枪还长,打算怎么用呢?”

这是很明显的问题。不说熟练的挥动长枪了,想要握起一根长枪,并把它平衡的拿在手里,长枪就不能比士兵高出太多。否则别说去战斗,想要稳稳地行走都是不可能的。参加这次竞技的可不是精心挑选出来的骑士,而是相对瘦小的农夫。

“呆瓜!”伊莎贝拉惊诧极了,她瞪大着眼睛,左手掩着嘴,”那个家伙,他怎么敢……”

“我看得出那是我的盔甲,亲爱的妹妹。他还拜访了军械库,给他的手下也找了合身的衣服。说句真心话,他不仅胆大包天,而且是个很不错的贼。”卡萨望着走进视野的闵采尔,忍不住笑了。

马夫此刻一点也看不出来是个卑贱的下人。他带着朱红色的头盔,眉骨处的兽脸护额擦得锃亮,特别是两颗兽牙还涂了油,折射出凶悍的光芒。头盔的顶上插了三根天鹅翎毛,分别是红色,蓝色,白色,这是狱雷贵族家系的标识。三根羽毛在风里微微颤动,充满了骄傲和自豪。头盔上的护脸已经拉了下来,只路出一双明亮的眼睛。那个护脸上的狞猛表情则随着闵采尔的呼吸不停变化,威慑着所有不敬的敌人。

闵采尔在盔甲外面还披着天鹅绒的大麾,猎猎舞动的大麾缝隙里隐隐可见鲜血般艳丽的盔甲,尤其是铠甲左肩雕镂的狱雷家纹扶盾白虎,彷佛随时都能跃出伤人。得意洋洋的闵采尔骑在卡捷琳·鬼月宽阔的脊背上,右手的长枪直直地指向云霄,枪尖上的小旗在风里呼啦啦的跃动,就像真正的狱雷领主出战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