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耻辱的竞赛!伊莎贝拉的小小阴谋(上)
作者:戴瑞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53

“这么说,他还算是英雄好汉了?”红色铠甲的骑士端着银色的大碗,将烈性的瑙乐酒一饮而尽。他的肩膀上纹饰着扶盾的白虎,背景是一把出鞘的长剑。这个标识意味着盔甲的主人是一名子爵。酒液滚滚涌入骑士的喉咙,酣畅淋漓之极,直到碗里再找不到一滴酒液,骑士才长舒口气,侧身询问伊莎贝拉。女孩子现在就像只温顺的小猫,怀里捧着羊皮酒囊,继续咕噜噜地给他倒酒。

这里是狱雷的猎场,塔夏草原的南端。数百计的狱雷骑士伊莎贝拉下了大营,游走在草原上尽情的捕猎。

闵采尔正在帐篷外看着马,等待着伊莎贝拉的命令。卡捷琳·鬼月和他就像是老朋友,不时亲昵地打着响鼻,用硕大的脑袋蹭他。

“这小子有点意思。听你这么说,他既有事前的判断,没有莽撞行事;又能在关键时刻玩命,居然还被他达成目的了,呵呵。无论放在哪里,只要领主不是瞎子,这样的人都需要重点笼络啊!你是怎么把他捡回来的?”子爵饶有兴趣地打量着帐外的男人,伊莎贝拉却撇撇嘴,狠狠瞪了他一眼。

“不过这样的男人是很难彻底让他忠心的。”子爵轻叹口气,“他有志向,有想法,又不会对表面的东西太多执着。他不太在乎脸面,时刻都在计算着自己的利益,呵呵,这样的人,如果你能满足他的志向,他会像狗一样听命于你,可一旦你没法给予他更多,他就会反目了!是个危险的家伙!”

“哥哥你是害怕了?”伊莎贝拉横了兄长一眼,“没想到啊,鼎鼎大名的卡萨子爵居然会怕一个平民!”

“呵呵,”子爵没有跟妹妹计较。他深深吸了一口酒水,又望望帐外的闵采尔,“说起来,他从哪里知道卡捷琳是我的酒友?”

“不止如此,连你的酒袋都弄到手了。”伊莎贝拉没好气地哼了一声,”哥哥,这个家伙虽然有点小聪明,可尽喜欢吹牛,还大言不惭地说要做领主,我就偏要他当个马夫,好让他改改这坏毛病!”

“要做领主?那不可能,做个骑士已经是极限了。有志向是好的,可太大的野心,只会毁了自己和别人。”子爵摇摇头,示意妹妹给自己添酒。伊莎贝拉却把酒囊藏在了怀里,装出一副可怜模样。

“哥哥,这个马夫一点都不好玩!本来想给他出点难题,要他好求着我。可他这么容易就解决了,人家也太没面子了。一个臭强盗还这么嚣张,你让人家以后怎么使唤他嘛……”

“这城里还有你打不过的家伙?”子爵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戏谑地望着胀红脸的妹妹,“驯服卡捷琳·鬼月的情景让你印象深刻啊!”

“胡说!哥哥,你就帮我想想办法嘛!这样下去这家伙都要翻天了,好像就没他做不了的事情。哥哥,你让他知道领主没那么好混的,还是先安心做好乖乖的马夫吧!”

“呵呵!”子爵伸手爱怜地捏捏女孩子的脸颊,稍稍盘算了一会儿。

“武艺大会吧。”他说道,”也该看看有没新的豪杰好汉了。”

背着翎毛的骑士很快拿着大将的手令奔出了营帐,向整个狱雷所辖地区奔去。所有的农夫、商人、士兵、手工匠,甚至雇佣兵,部落成员,强盗,山贼,只要期望在狱雷军队服役的人,都可以在武艺大会上一显身手,谋个自己感兴趣的职位。很快的,子爵所在的宁河城就聚满了各地赶来的人们,才三天功夫就有两百人之多。不论什么技艺,只要能压服众人,就有可以成为狱雷的部众,甚至能越级提拔为骑士。

这届大会举办得稍微匆忙了些,能让宁河的卡萨子爵和伊莎贝拉伯爵小姐稍微提起点兴趣的,除了呆瓜闵采尔,就是一个叫兰斯的雇佣兵。这人据说是破败的小贵族后裔,刺枪术相当不错,也有为狱雷效力的经验。这人所在的小队不仅有过追捕地行龙——一种大型食肉猛兽的经验,这个兰斯还曾亲自击杀过一头。这种经历足以让其他参会者黯然失色,伊莎贝拉也暗暗动起了歪脑筋。

“喂,呆瓜!听说你吹牛说曾经是金花军的百人长吧?”她风风火火地跑去找马夫闵采尔,一脸无害的撺掇他。

“不是吹牛,主上,我真的在金花军呆过。不过现在是逃兵身份,再也回不去了。”闵采尔有些黯然。

这些都被伊莎贝拉直接无视了。她假装思考着转了两圈,忽然对闵采尔说道:“那你还想做骑士吗?”

“想……”闵采尔觉得似乎有点怪异,“主上,难不成……”

“呐,现在有个机会,宁河马上要开武艺大会了哦!你只要赢得比赛,我就向哥哥推荐你,考虑让你做个骑士。”伊莎贝拉如是说,为了防止闵采尔起疑心,她有补充说道,”不过对外你要换个名字哦,我们家族毕竟明面上还是服从林卡家的封建权,如果被人知道狱雷用了金花军的逃兵,那就不太好了!”

“多谢主上栽培!”这话多少让闵采尔有些激动。如果能在狱雷继续自己的梦想,那实在是在好不过的事情。望着欣喜若狂的马夫,伊莎贝拉忽然觉得有些愧疚,不过兄长再三强调的用人术萦绕在脑中,让她咬咬牙又去了第二处地方。

她接见了这次最有实力夺冠的兰斯,给他了另一番交待。

“我的马夫闵采尔不听话,不安心干活,老想当骑士,你替我好好教训他!”

风华绝代的伊莎贝拉伯爵小姐居然要委托自己这么一个小人物,兰斯未免有些受宠若惊。一个卑贱的马夫居然敢违逆高贵的伯爵小姐,怕不是活腻了吧!再说了,自己和一个马夫同台竞技,岂不是侮辱了自己的身份?兰斯热血冲头,信誓旦旦地表明了一定要为伯爵小姐排忧解难,给那个叫闵采尔的蠢货点颜色看看。

武艺大会很快就在宁河城过节般的气氛里拉开了帷幕。淘汰赛的第一场,满怀希望的闵采尔就遭遇到了最大热门的兰斯。雇佣兵穿着自己最好的半身甲,肩扛着出自矮人工匠的轻戟枪,叉开双脚傲视着对手。而准备低调行事积攒实力的闵采尔丝毫没有想到这是伊莎贝拉伯爵小姐精心挑选的敌手。他穿着一件半旧的皮甲,用布带束着额头,双手拿着一把步兵常用的拒马刺枪,足足有三米长。这把武器顿时引起围观人群的讪笑,连兰斯的表情都轻松了很多。

“马夫也想当骑士?这年头还什么人都有,真是太疯狂了!”兰斯大声嘲笑起对手来。这么长的武器,使用起来想必是极其不方便。而自己的轻戟枪不过一米六七,重量才是对手的一半不到。这种轻型武器一旦贴身,就如同自己的胳膊一样好使,那三米多的拒马刺枪肯定是使用不来了。不过兰斯也曾听人说起对面闵采尔曾经是个山贼团的头子。能混到那个位置,不管怎么样,至少应该还是有点真本事的。而且敢在对战中选择这么不方便的武器,也是信心和实力的象征。想到这里,他谨慎的倒拖着枪,观察着闵采尔的动作。

他其实高估闵采尔了。之所以选择拒马刺枪,是因为闵采尔不会使用别的武器。金花军中不同兵种分工鲜明,闵采尔入伍就是拒马刺枪队的队首,连续作战积功到了百人长;之后战败逃到狱门山成了山贼头子,纯粹是因为他手下有几十号来自金花军的旧部。所以说,闵采虽然对武器配合了解很深,可他自己压根就不会用别的武器,单挑本身也不是他的强项。不过被伊莎贝拉伯爵小姐这么一忽悠,热血上头报名参加了武艺大会。

拒马刺枪的弱点他也知道,闵采尔赛前倒是想了很多法子。

兰斯的嘲讽听起来有点奇怪。

“他怎么知道我想当骑士的?难道我的志向已经在这里出了名?”闵采尔竭力回想了一下,除了伊莎贝拉的家仆之外,自己不记得曾经和其他人打过交道。不过既然是对手,开战前骂两句阵,提升自己的士气倒也无可厚非。不过想想自己是未来的骑士,和一个粗人对骂实在太丢面子了。他侧脸瞅瞅背后,伊莎贝拉伯爵小姐正被一大堆紫色披风的骑士簇拥着,似乎对场上局面饶有兴致。闵采尔立刻转变形象。他左手将拒马刺枪扛在肩膀上,右手轻轻捋起有些散乱的额发,回身冲女孩子行了一礼:“臣下为了主上的荣誉,此战必定全力以赴!”

这下子兰斯懵了。这马夫典型就是个流氓!这话一说,他来这里是为了伊莎贝拉伯爵小姐伯爵小姐作战,如果打赢了,那就是伊莎贝拉的保佑,他是顺带立了功;如果打输了,好吧,你这个对手是不是不把伊莎贝拉伯爵小姐放在眼里啊?把二殿下的家臣给打了,你还指望在狱雷混饭吃?什么叫无耻?这就叫无耻!扯虎皮做大旗,卖了你害得帮他数钱啊!

想到这里,兰斯也把求援的目光投向观看席上的伊莎贝拉伯爵小姐。女孩子正笑得开心呢,似乎把之前的事情给忘记了。

“闵采尔,你要全力以赴!如果你真的夺得冠军,我一定不会食言!”伊莎贝拉止住笑,一本正经地对闵采尔回礼道。随即她又望向兰斯,不为人觉察地微微颔首。兰斯这才放下心来,将轻戟枪倒持手中,等待比武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