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不出四海,谁人敢妄称英豪!
作者:龙王雨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006

( 请牢记 ) ( 请牢记 ) 更新时间:2012-09-02

“你是慕容老头的儿子吧?长的倒不错,可惜修为差了些,无乃父风范。 ”老者看了眼慕容家主,淡淡的道。

“前辈难道认识家父?家父失踪多年,音信全无,还请前辈指点。”慕容家主打扮的一丝不苟,尽显贵族修养,他语气谦卑,执晚辈之礼,让人生不出恶感。

“认识算不上,打过几架罢了,说的上是对手。不过那都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据说他是和玉衡那老小子冲击魔轮之海去了,一去不回,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老者翻着眼球回忆了一阵,往昔的岁月实在太久远了,“这几部功法,你也拿去吧,让你损失了一个铁家,也算微微伤了些元气。我怎么也是前辈,不给你点补偿,万一慕容老头活着回来,以他那火爆性子,又要到处找我拼命,烦不胜烦啊。”

“多谢前辈!”慕容家主情绪有些低落,不过并不妨碍他把礼仪做的一丝不苟。

“还有,这个送给你女儿,慕容晓月。不要让她经历什么血腥残忍的事情,要好好的宠爱她,女孩嘛,该要富养,才能温柔恬静如暖玉。”老者忽然想起了什么,从怀中摸出一个金属色的铃铛,别致精美,一看就不是凡品。

“这……这如何使得。”慕容家主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物,看着手中的铃铛仍然心头一颤,猛然发现自己真是井底之蛙。玉衡是这样,这个无名老者也是这般,一出手都是重宝。

不出四海,谁人敢妄称英豪!

这句话流传的极广,许多贵族虽然都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但不管是天阳帝国还是其他几个帝国,执掌朝政的大员的经历上都有四海的烙印。

“我只是想起了我那可怜的孙女。罢了,便到这里吧。”老者突然兴致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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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浩全身**,匀称的肌肉微微鼓起。他狠狠的一拳击出,纯粹**的力量,拳上带起的罡风拧成一股,破开空气的障碍,隔空把坚硬的石壁打成一个凹槽。

半个月的时间,他的拳法上的技艺突飞猛进,跟原先的庄稼把式有着天壤之别。现在的拳头更硬、更狠、更实用,一切无用的动作都被剔除,是杀人之拳。

“不够,远远不够!四海之上随便抓来一个逐日者,都能在技艺上稳胜你。我教你的东西,够你好好消化一段时间了。男儿该在血与火之间成长,出发的时机已经到了。”老者有些嘲讽的看了眼李浩,他的战斗天赋实在说不上强,勉强算中上而已,在小小的慕容世家的人口都超过亿数,重来不缺乏真正的天才。

“好!”李浩也不反驳,经历许多事情后,他渐渐习惯了用沉默去对待许多事情,再也不会高谈阔论,再也不和老者斗嘴。

丰饶之城最近比以往热闹了许多,人来人往,源源不绝,都是些远道而来的商人。

许多脸生的大豪商,不知何故,纷纷聚集丰饶之城。

这些豪商具是财大气粗,护卫精良,人多势众,都是真正的大人物。而且这样的豪商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几十个之多,每一个都是重量级,就连慕容家主都不能轻易得罪。

现在丰饶之城中,戒备深严,慕容世家最为精锐的护卫,都纷纷出动,就怕城中发生什么冲突。

“那个坐在轿子上的大胖子是火巨灵逐日团的老大,别看他笑眯眯的,看起来和善,其实是人面兽心,最是凶残不过。那边那个留着精致短须的是黑骷髅逐日团的副团长,擅长暗杀技艺,有许多团长死在他的利刃之下……”蓝疯子一身蓝衣,为李浩耐心的介绍着。他的身材高大,相貌堂堂,棱角分明,本该是个极具魅力的中年大叔,不过他那纷乱的蓝色长发,杂乱的胡须,让他看起来放.荡不羁,有疯狂之意,寻常人根本不敢接近。

钱胖子矮墩墩的,每一寸皮肤都油光发亮,他讨好的笑道:“这事情还要多仰仗李兄弟了。这次我们三十六个逐日团联合在一起的目的,就是为了打通魔鬼之海西北角与内陆的商道。把我们海上所得的宝藏能卖到内地来,把宝物的价值十倍百倍的提升起来。”

南边寻常的东西,在北方可能就稀罕无比。海上寻常的东西,在内陆也许就价值连城。就像古时候的茶叶、陶器,在中国随处可见,根本算不上珍贵,若是运到欧洲,那便是只有高等贵族才能消费的起的奢侈品,是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

逐日者,李浩也渐渐明白这个词代表的意思。向日葵会随着太阳方位的变动而调整花的朝向,这是向日葵的本能。

人是利益驱使的奴隶,这便是人的本能。

逐日者便是为利益驱使的人,是四海上探寻宝藏或是抢夺宝藏的团伙的称号。往简单的说,逐日者便是四海上的海盗或是商人。

他们有强大的实力,广阔的人脉,良好的资源,正常情况下来往经商,谋取差价。当然有时候也会临时客串下海盗的身份,只要利益够大,他们什么事情都可能去做。

当然,有些团队本职是海盗团,只是临时客串下商人这个副职。

逐日者,便是四海之上谋生存的人的总称,在外人看来贬意居多,逐日者自己却以之为荣。

“不错,丰饶之城是距离四海之一的魔鬼之海最近的城市中的一个,这次我们要一次性打通天阳帝国沿海的十个城市与魔鬼之海间的商路。我们‘钱来疯’逐日团和其它三个逐日团主持打通丰饶之城的道路,而其他三十的由来,为人机敏,足智多谋。

钱胖子真名叫钱多多,最是爱财。

蓝疯子,就叫疯子,为人最是肆无忌惮,疯狂妄为,是‘钱来疯’三人中名声最恶的人物,四海之上的凶匪都闻名色变。

“三位均是李浩的前辈,既然师傅让跟随三位叔叔历练,自然都以三位叔叔为主。若是能用得上我李浩的地方,只管吩咐便是,绝无推辞。”李浩诚恳的道,这次他那便宜师傅,以他学艺不精为由,让他出门历练。

李浩大仇得报,也没有其他更好的想法,想要活的精彩,自然是出去冒险最为精彩不过,也是暗合心意,便没有拒绝。

老者已经不知所踪,说是在四海之上等他,也没有留下什么地址,也没什么特别交代。

“老家伙真是一点也不负责任啊。”李浩心中抱怨一声,却也没多少怨言,老者无缘无故的收自己为徒,不计报酬的为自己报仇,已经是恩重如山,哪里还能那般不知满足。

李浩可不是那些毫无感恩之心的人,以为别人对自己好都是理所当然的,都是应当的,也不看看自己付出了些什么。

李浩一直也没弄明白老者为什么帮自己,问也问不出来,不过无论什么原因,李浩心中充满感激之情。

蓝疯子闻言,心中不禁有些得意,他嚣张的瞟了自己的同伴一眼,笑道:“前辈不敢当,叫我蓝大哥就成。我三人与你的师傅也是萍水相逢,这次前辈既然把你托付给我们,便是我们的无上荣耀,我们必将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待你们师徒重逢之时,你绝对会是一个再合格不过的逐日者。”

蓝疯子拍着胸脯保证,现在想起当时的情景,仍然有些难以置信,请李浩相助的事情竟然就这么顺顺利利的成功了,而且还得了许多意料之外的好处。

再难的事情,只要敢于去尝试,便有成功的可能。若是连试一试的勇气也无,便丝毫成功的可能也无。

钱胖子和孙瘦子对望一眼,无奈的苦笑一声,不是他俩不够有勇气,而是蓝疯子总是那么疯狂。

咚咚咚!

不止一个人,踏着阶梯来到阁楼上。

这是一个华衣锦服的公子哥,带着飞舞,鲜明的红色笔直西装,甚至还配上了一双血红的皮鞋。

这样的打扮谁人一见,都知道是个人物,不敢轻易得罪,最是能够出风头。

李浩本身就是个爱出风头的烧包,要做那最风骚的英雄人物,自然对这身打扮喜爱的很。

不过,年轻人的语气嚣张跋扈,让李浩心中十分不喜。

蓝疯子笑着看着年轻人,也不言语,态度难明。

“他是黑权杖逐日团团长的独子卓一舟,黑权杖势力极大,纵横魔鬼之海上,少有敌手,是一只海上大鳄。这小子仗着他老子的威风,嚣张惯了,是个蠢货,李兄弟可不能和他一般见识,免得惹一身骚,不值得。”钱胖子的声音在李浩的耳中响起,传音入密,并不难办到。

“比我师傅如何?”李浩也不答那年轻人的问话,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哈哈哈,蝼蚁与真龙之别!”蓝疯子突然大笑起来,笑的乱发飞舞,口水飞溅,完全没有前辈形象可言。

年轻人脸上一愣,接着便是大怒,喝道:“兀那小子,老子在问你话,也敢不回答,莫是找死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