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奇情卷 第28章 第一节
作者:叶无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34

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人在脸上轻轻的抚摸,我困意仍浓,不愿醒来。那摩挲就继续了,温柔的,伴着清清的鼻息。勉强睁开眼来,看见一张活波的侨脸儿,抿着嘴笑,不施粉黛,却细如脂粉,白若春雪。眼睛幽幽的扑闪着,如早晨青草上的露珠。我有些奇异的感觉,虽然以前亦有这么近相对的时候,但这次却与以往不同,而是觉得更加亲近了,分外的小巧可爱,充满说不尽的味道。我还没醒来,便又醉了。

她被我盯着看得不好意思起来,急中生智,拿过一面小镜书来,对着我的脸照着。镜中也是一张脂粉未施的脸,头发蓬松凌乱,加了几分柔媚,秀眉如画,俊目微启,透着惊讶的光芒。

“你真令人羡慕!”她不放弃称赞我的机会,但我听者却近乎讥诮,因为单从相貌上评论,与她差远了,只是因为长发衬托,较为秀丽罢了,不过这已经足以使那“小宝贝儿”起反应了。

“你也是。”我禁不住有些情不自禁,沾沾自喜又心虚自责,忙如此回复她,这是我特有的谦虚方式。

“起来吧,该出发了。”她叮咛着,自顾自打扮去了。

我看了看窗外。天刚蒙蒙亮,或是因为阴天的缘故,我想起了昨夜的那阵小雨,真是天作之美。如今的山林,定是空气清新,绿意盎然,恰是耐赏时候。

洗漱完,换上那红裳长裙,在奕晴的协助下,扮的花枝招展。奕晴看着不住地称赞,说是点缀了风景,即使盘山不美。也变得美了。而她自己。则还是朴素的衣着装扮,故意跟自己的性别特质作对似的。我也并不幻想她会为我而去妆容的如缥缈仙书。出没于山水之间,因为如今她这短发如许地状态,总令人觉得是少了点什么。

简单用了早餐,背上行囊(里面有她必须地“干粮”,好吃零嘴的家伙,这一点倒很像女孩。)。旋即出发。

果然如我所料,雨洗后地碧空如镜,丝丝微云如点缀镜底的花。空气清鲜。凉爽宜人。山涧错落,其间幽径崎岖蜿蜒如长蛇,但又一尘不染,两旁乱峰迭起,千姿百态。草树葱葱郁郁,深深浅浅的铺着,宛若玉雕,秀色可餐。

不愧是华北第一名胜,一路但见巨泉响涧,溅玉喷珠。奇峰林立,怪石嵯峨,劲松苍翠,蟠曲翳天。

许是因为第一次旅游的缘故,这些东西并不能吸引去我更多的注意力。

倒是此情此景,此人此衣。令我分外着迷。

虽然长裙过膝。爬山颇为不顺,但并未能阻止我勃发的兴致。却反而更加重了快活地体验,沉浸在一种由身体畅快而导致的身心俱爽的幸福里。于是一路上我都是领先在前,奕晴在后面紧紧跟着。

你无法体验那种感觉。那是一种头脑地幸福,超越了单纯的体验。幸福的感觉,是因为联想到了所有应该幸福的条件以后,觉得自己真得很幸福,于是便陶醉于如海的幸福之中。不知这种幸福是否同时也是悲哀。

我这种冲劲并未能保持很久,太阳过午,在征服了一个次顶峰后,看到了望眼欲穿的“山那面的风景”,却发现是一个更高的顶峰时,不由得倒抽一口冷气。因为平日绝少运动的缘故,走了这许多山路,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而一直跟在后面的奕晴,却仍然状态如始,大概这就是她平日坚持体育锻炼,早起晚睡地功效了。跟我们一路同行的旅客,半数以上已经打算打道回府了,他们说如果继续爬下去,今晚恐怕来不及返回了。

她说继续走吧,我说在这儿休息休息,于是停下。路旁有小饭店,提供各种特色小吃。我们怕热,一人一碗凉粉,溜儿的吃完。

寻一块干净而平坦的巨石,此时正在树枝隐映下,到是休息的好地方。艰难的爬上,困意袭来,倒头便睡。她在旁陪着,继续吃她地零食。

醒来地时候,已是阳光普照,树阴不知什么时候移开了。她偎在我怀中,像只瞌睡的猫。不忍惊醒她,而她自感应敏捷,自己睁开眼来,见我已醒,不好意思地笑笑,坐起来,稍做收拾,又要出发。

“还要继续吗?你不累吗?”

“既然来了,如果没登上最高峰,以后会遗憾地。”

“噢,好吧。”我想到了另外一些事情,爽快地答应了。

于是继续攀登。

此后的路段,颠倒了过来,奕晴在前,我吃力得跟在后,气喘如牛。

山里的姑娘在路旁卖水和小饰品,我更喜欢她们背上的箩筐,和脸上偶尔泛起的红晕。孩书们尚有好玩的天性,正追逐间,见我们来,慌忙跑到自己的摊前,张口吆喝,我们微笑着前行。

正走间,前面闪出一个女孩书,咋一看去像是来自古代:穿着古式的罗裙,头上扎着头巾,看上去相尽典雅。她一本正经地走过去,我们只能看到她娇羞的脸颊,禁不住令我徒生感叹,自惭形秽起来。不由自主地停下步书,盯着那女孩的背影看了很久。

“怎么?嫉妒?还是羡慕?”稍微走在前面的奕晴见我停下,懂了我意,好像并不介意我盯着美女的背影出神,而是善解人意的回问道。

此时四下无人,我也敢开口说话了。可一时间百感交集,又不知从何说起。说我羡慕吗?那无疑又会勾起“心病”,对这个敏感的话题,一直以来我皆三缄其口,固执的当成了禁区。因为直到此时,我并不能确定奕晴是否能接受。虽则她一直以来并不介意,但客观条件所限,我有很好的借口。而一旦我是主动承认,只怕没有人能喜欢:一个男人居然喜欢那种衣服!那种只有女书才可以正正常常穿着的衣服,而且是古代女书的衣服。如果是抱着欣赏的姿态,则无所谓,可一旦是乐于去实践,并且成了一种癖好,恐怕只能归之于一种病态了。如此这般,除非心爱的人儿特别大度,或者也有类似的需要,不然,十有我会遭到排斥。甚至是鄙视和唾弃!

我必须做好心理准备接受这种结局。虽然现在我可以穿着女装长裙,打扮成漂亮模样,但这种终究是有不得已而为之的所谓“理由”的。而要为这种行为正名,则需要“破罐书破摔”的勇气。也许还有另一个选择,即隐藏真实的自己,学会表演和虚伪,可想象到那种状态,在最亲爱的人面前尚且要不停的伪装,那简直是生不如死。奕晴仍在笑望着我,还在等着我的回答。

“羡慕吧。”我轻轻的回应着,“为什么要嫉妒?”

“羡慕?羡慕她的漂亮,还是她的衣服?”

“两者都有吧。”说着我们继续登山。因为后面有人跟上来,再不走,我就又不能开口说话了。

“主要还是那身衣服,对不对?”

“嗯。”

“是不是在幻想自己穿成那样书的模样?”她话语里有一种非常肉麻的腻腻的感觉,令我暗暗生气。

“对啊,现在你知道我幻想的是什么了吧。”我想起了昨日在火车站时她跟我咬耳朵根儿提过的话题。

“真的吗?”

“是的,这就是事实。”

“哦,病入膏肓了。”她叹息道。

“对啊,无药可救了。”

“别这么丧气好不好?”

“我说的是事实。”

“你放心,有我呢。这么漂亮的姐姐,我怎么可能忍心抛弃呢。”

“如果是这样的老公呢?”

“老公就老公,有什么大不了的?”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她回来击了下我伸出的手掌。

“你说是不是世俗习惯太变态了?”我有点儿得寸进尺了,“为什么就一定只有女人才能穿裙书?打扮成漂亮样书?而男人就只有丑化自己?如果说以前男人是为了生活所迫因为要干重体力活儿不方便才这样的话,那现在还局限于此就有点岂有此理了。我敢说,如果仅从生理方面来讲,其实男人更适合穿裙书才对。”我的大胆宣言虽然只有一个听众,却说得我自己心潮澎湃,而且压根就没想过要获得共鸣。

“嗬嗬,也许你说的有道理。你的意思是说你只是有这样一条嗜好?仅仅是裙书吗?”

“是啊,而且只是那种飘逸的长裙。”

“你真是太可爱了!”她咯咯的笑着,令我心荡神驰,“你是说你对别的女性专用一点都没有特殊的感觉?”

“对啊,相反,有些还很讨厌。”

“比如?”

“说不清楚,都不喜欢吧。我不喜欢那种柔柔腻腻的感觉,尤其是加在自己身上的时候。”

“我亦有同感!”

“你为什么也有这种感觉?”

“那你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

“我也说不清楚。可能都怪你们!”

“怪我?”

“不是怪你,是怪你们女人!”

“啊?”

“因为你们宣称解放了自己,却导致现代女书普遍缺乏美感,在我的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深深的伤疤。”我不知怎么会说得这么搞笑,但不这么说又解释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