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多情消磨
作者:叶无名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97

“受不了了,我快被逼得变态了!”大清早岛主第一句话。

“怎么了?”早已起来的傻子问。

“这还用问,这无聊的生活!”痴仔给岛主的话下注脚,他正在穿衣服。

“那你们怪得了谁啊,其实想想相思也挺美的,不是吗?”傻子算是明白了怎么回事,原来这两个人过于思念远在天边的女友,**得不到释放。

“可恶的春天!”岛主转而抨击季节,春天本没有错,错的是人在春天容易兴奋。

“小别愈见情深,长别泯灭爱情”,这是我的第一句话,我总是能恰到好处的冒出一两句诗一样的东西来。

“你跟你的那位何时比翼双飞啊?”岛主又转而关心起我来,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总要关心点什么才好。

“一切随缘!”我的话简洁的跟转世轮回的唐僧一样。

“一切随缘?我看你是不敢追人家吧?”傻子以为他揭了我伤疤,在那儿窃笑。我一笑置之。

“对了,情圣也选上了伦理学这门课是吧?”岛主问。

“对。”

“我也选上了”傻子说,“有什么事吗?”

“今天中午我要踢球,是咱们系跟哲学系的比赛,下午可能晚一点去,要是点名的话你们帮我说一下。”

足球比赛的事我也听说过,循环赛,各个系之间进行,最后决出冠军,似乎是校长杯。

中国那么多大大小小的足球比赛,那么多热血沸腾的球迷,然而中国的足球事业却明显的阴盛阳衰着,大家都知道根本症结在那儿,但是没人说出来。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中国人似乎都是佛教徒,所以保持着沉默。也真够奇怪,有些场合大家吵吵闹闹但是废话连篇等于什么都没说;有些地方本该多批判的人们又都保持着沉默。

中午的操场上,果然在进行着一场战况激烈的球赛。

春天的阳光非常暖人,但是空气还是比较冷。女孩们都已脱去厚厚的冬装,有的甚至已经穿上了裙子,娇媚的身材呈现了出来,盈盈笑语不停的从女孩堆里发出来。她们站在操场边,本来是做拉拉队的,但是却很少有人喊加油,大概是爱惜自己的嗓子,或者竟是害羞吧。

场上的选手们只穿着T恤、短裤,跑的气起喘吁吁,拼抢很激烈。

和傻子一起去上伦理学课,因为时间尚早就站在操场边给岛主他们加油助威。

远远的看见操场对面的女孩堆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仍然穿着一身浅蓝,使我一下就能认出。一面深蓝的大旗在那儿迎风飘展,上面白色的“哲学系”三个大字依稀可辨。

看着岛主他们两次把球灌进了对方的大门,感到胜券在握,也不想再看下去,于是跟傻子一道去找教室。那是一间大教室,此时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多是在伏桌而眠。

我们刚一进门,就有人过来跟我打招呼。“兄弟,你也选上这门课了啊!”原来是昨天刚认识的老乡,刘国梁。

“对啊,没什么课好选。”我总喜欢找一些最正常不过的原因来回答别人的问话。

“你是哲学系的是吧,你们系美女真多啊!”傻子像个外交家一样在说东道主的好话。

“哪里哪里,过奖过奖!”国梁兄一脸自豪状,似乎他们系美女多有他的功劳。

“说真的,你们系的薄奕晴真的挺漂亮的。”傻子一反常态,他平时只说奕晴不美。

“她啊?她是我压寨夫人,哈哈。”国梁兄自以为幽默。

傻子一声淫笑,对我使眼色,我深感不快,国梁兄似乎感觉出有什么不对劲。

“其实你老乡在暗恋她。”傻子再次出卖我。“啊啊?对不起对不起,我刚才开玩笑的!”我老乡脸上的笑容略显尴尬,但马上就恢复了正常,“兄弟你真有眼光,她可是我们系的玉女啊,有很多人打她主意呢,她真是个好女孩,兄弟我支持你!”他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似乎是要做什么为哥们两肋插刀的侠义之事。

我讨厌别人讨论我喜欢的女孩,觉得那是对她的一种玷污,但是这种真正的感情不能表现在脸上,我只能随口应承着“她也不是很漂亮,只是很有气质罢了”。

看着我不愿意讨论这个话题,傻子识相的不再多嘴,我老乡也没什么话好说了,丢下句“我出去有点事,你们忙吧”就走了。

“你去给岛主占个座位,我不跟你们坐一起。”我说。

我讨厌跟他们混在一起,似乎有种预感我这帮兄弟会做什么蠢事。

一位女老师,看上去至少年过半百,花白头发,戴着眼睛,稍显消瘦,给我们上伦理学。

“人怎么这么少?我点一下名,点到谁谁站起来一下,认识一下。”她说,于是开始点名。

名点了一半时,门被推开,一群人鱼贯而入。是一群女生,她们在门外时还说说笑笑,进了屋就一个个掩笑屏息。

奕晴在人群里,也是谈笑着进来,上着浅蓝色被心,白色衬衫,下着蓝色长裤,清纯而有不失妩媚。她冲冲的进来,在我右边我隔路侧后而坐。

“你们怎么上课了才来?刚才点名没到的马上到前面来说一下。”那老师说。

岛主也来了,他去了傻子给他占的位子;出乎我预料的是阎亮和痴仔也来了,据我所知至少痴仔没有选上这门课。他们坐在了教室的最后。

我感到一种近乎眩晕的快乐,又感觉像感冒了似的,脸上发烧,心跳加速。我得承认,我爱上了这个女孩。戴着一副眼镜的她,看上去有些滑稽。掏出书来,摘下眼镜,并不管老师讲什么,而是自己看书。这期间我用眼角的余光不知看了她多少次:一双眼睛如水,粉面微暇,短发齐整,煞是可爱。

我后面坐上了三个女孩,其中有一位是我老乡,三个人小声笑语,全不管前面老师在讲课。

我又主动大胆的去看她,这是一种欣赏,但简直是卑劣的行径。

她似乎也知道了我得不轨之心,但是我们的目光没有相遇过。

我看出她一直在做英语,而我一直拿着一张报纸佯装看报纸。

就这样沉默着,第一节课下课时,身后的三个女孩抢先到老师那儿登了记,然后居然收拾书包走人。

讲台前围了一群学生,那老师只顾登记,也不知道谁走了。

她也上前面去登记,走路一冲冲的,显出一副胸无城府的小女孩模样,这时候岛主也跑到前面去,跟她正好碰个照面。

岛主似乎对她笑了笑,岛主这个风流的家伙。

登完记,岛主跑过来告诉我“人是娇美如花,你可要抓住机会啊”,然后就一溜烟走了。

那女孩仍然继续低头学习,心无旁物的样子,“一个只知道学习英语的女孩,我会喜欢上吗?”忽然间冒出这样一个念头,我讨厌英语。

但无法摆脱那一股绵缠的情思,仍然是多看她一眼,就多爱她一分。

这个时候,痴仔和阎亮在后面开始起哄。他们大喊着“情圣!情圣!”闹的全教室乱糟糟的,奕晴向我看,眼神里带着疑惑,或者还有一丝愠怒。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回头叫他们闭嘴,却不料这几个家伙哈哈大笑,气氛一时间更加尴尬。幸亏那老师说了句“别吵了,开始上课了”。

我感觉要大难临头了。

那几个家伙这样大肆声张显然会使她觉得是受了戏弄,不尊重是爱情的大敌。

第二节课完后,又有人走了,走前去跟打了老师打招呼,或者是后面有别的课,不得不走吧。

痴仔又开始在后面一声声叫“情圣”,声音越来越大,我本来不想理他,因为我知道这家伙要说什么。但是他偏不死心,继续一声声的叫,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我只得不耐烦的转过头去,我获得了这样一句临别赠言:“情圣,慢慢欣赏吧!”

这句话会有什么影响,这个白痴想到了吗?

女孩的感觉会怎样?原来,她仅仅一直是个被欣赏者,和玩物何异?

“妈的,真多嘴!”我心底暗骂,但是为时已晚。

奕晴收拾了书本,提了包,悻悻的走了,并且没有跟老师请假。

回宿舍后,我跟痴仔闹翻了。

“你真多嘴!”当晚回到宿舍我就抱怨他。

“我是在帮呢,你自己又不敢表白。”痴仔一脸无辜的笑,甚至还想邀功请赏。

“你说那种话也太不尊重人了吧?”

“你真糊涂啊,亏你还自称情圣,”痴仔的话里充满了揶揄,“对待女生就要大胆的去追,你还想那么多,真是幼稚!”

“我幼稚,但是我懂得尊重人!你这人就俩字:浅薄!以后我的事不要你参乎!”

“你说什么?你再说一边!”痴仔怒道,显然被说到了痛处。

“算了算了,别说那么多了。”傻子打圆场道。

“何必呢?为了个女人弄得兄弟不合。”岛主一把拉住痴仔向外走。

“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这话你没听说过吗?”傻子留下来安慰气鼓鼓的情圣。“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尊重的,连这都不懂!”

“不用说了,这些狗屁道理我比你懂得多多了!”

“你看问题太理想化了,还是现实一点吧,少受点苦恼的折磨。”傻子总感觉是个世外高人。

不快的情绪缠搅着我,极端的自卑和自负轮番泛滥,颓废显山露水,不停的有要命的心理暗示在思绪里徘徊。比如:“我很蠢”、“人家不会看上你”、“我可真够笨的”、“我想见你”、“我很想你、想你、想你……”。我觉得自己病入膏肓,在图书馆翻心理学书,想看看我是什么病。

在新闻联播上看到一则新闻说是一个吸毒者从五楼跳下居然安然无事,我想试试自己是否也有那样的特异功能。

失落的情怀无以扭转,就让心情无限制的坏下去。

想想到底在生谁的气呢?自己的?痴仔的?还是谁的?

“我知道你高贵,好吧,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太在乎?”

我觉得应该主动打电话给她道歉,但想想又没什么错,为什么要道歉?要说有错也是有几个狐朋狗友的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