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节 达拉斯的夜
作者:天才混混qd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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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第二场比赛,还有整整两天的时间,我们原地驻守达拉斯,一边进行简单但又有明确针对『性』的训练,一边调整身心,准备即将到来的残酷战斗。第一天下午的训练结束之后,大家都各自分散,出去找地方娱乐去了。因为第一场比赛赢了,而且距离第二场比赛还有一些时间,所以大家还是比较轻松的,三三两两,结伴而行,各奔自己喜欢或熟悉的场所而去。老大带着他的小铁秆小弟艾利斯和比德林斯走了;杰克逊和哈灵顿、皮特鲁斯三人行;福耶尔选择了单独行动;其他几位也都各有安排。只有雅斯科维休斯一个人选择留在酒店里,看来他和美国的生活确实格格不入。我则是和巴恩斯两人一起,他让我找地方请他吃中餐。尽管我对达拉斯并不熟悉,但我选择中餐馆的能力显然要比他强的多。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窍门,只是进去之后仔细观察一番就可以。美国大多数的中餐馆,从老板到店伙计多是南方特别是两广、福建那边的,他们经营的中餐口味,都已经很美国化了,吃起来几乎感觉不到中餐本来的口味。所以我就尽量挑选一些北方老板开的店,尽管不多,但口味往往能地道一些。正好巴恩斯喜欢这种非美国化口味的中餐,所以,他经常会拉我一起,带他去吃中餐。

这次我和他在市内转了好一圈,才找到了一家我认同的中餐馆,居然就在我们下榻的酒店的后面隔一条街的地方。(郁闷,我们是从酒店前面的街开始找的。)大快朵颐之际,却被老板认了出来。老板是从天津来的,平时较喜欢体育,认出我来之后,很是热情的送了我们一道他们店的拿手菜,然后还给我们的菜金打了折,最后还预祝我们能够赢得比赛,淘汰小牛。完全不顾他身边美国服务生有些发青的脸『色』。作为回报,我和老板合了影,并且许诺,明天还来这里吃饭,到时候给他带来我的签名球衣和球鞋。

告别了老板,我和巴恩斯回到了酒店,时间还早,巴恩斯想去夜总会快活快活,我却打算去街边随便走走,好歹来了三四回了,至今还没怎么看过这座城市呢。我让他不必管我,自己去玩自己的,我一个人闲逛就好。可他不同意,说我带他吃了中餐,他不可以不够哥们的扔下我一个人,非得陪我一块。好吧,还算这小子仗义。既然要在街边闲逛,我建议他最好换身衣服,以免被人认出惹来麻烦,他也表示赞同。

黑『色』的nike风派篮球鞋、黑『色』的nike长裤、白『色』的短袖运动衫、外面再罩一件拉链款的黑『色』nike套头衫,一身黑『色』运动装的打扮,更容易让我消失在夜『色』之中。出得门来,发现我的选择确实不错,虽然已经五月份了,但夜晚的达拉斯还是比较凉的。走没几步,我就把帽衫上的帽子拉了起来,套在头上,一来暖和不少,二来更加不会被人认出来了。选择和巴恩斯一起活动也有一个好处,就是身高不会太惹人注意,毕竟我们俩都没过两米,在美国这不算什么很夸张的身高。我们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我走走停停,四处看看。

巴恩斯终于忍不住了,问道:“cow,这些街区有什么好看的?全美国几乎都这样子。你一个年轻的富翁,不去想着怎么取乐,而是在这像一个流浪汉一样的闲逛,我真搞不明白你。”

“呵呵,马特,也许你去了中国,也会对一些街道发生兴趣,毕竟,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还有,谁规定的有钱人就一定要去花钱取乐?我很喜欢这种闲逛,新鲜的空气、没有人打扰的街头、可以随意的走、四处的看,哼自己中意的曲子,想自己愿意想的事情。多好的放松,我觉得这是最适合我的放松方式了。要比那些酒精、『药』品、女人什么的,好多了。”我笑着回答他。其实在国内的时候,我还是挺喜欢和朋友喝酒的,而且一直都羡慕那些有钱人的那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左手酒瓶、右手美女的,何等潇洒。可后来来了这里,有了钱了,有了机会了,但却愈发讨厌那种生活了。可能是自知生命无多的缘故吧,我开始从心里排斥那种不健康的放松方式,而更加喜欢这种平凡的近乎无聊的休息手段。在陌生的城市里闲逛,成了我在客场的一大爱好。

走着走着,我们来到了一个街头的篮球场。这是一个被铁丝网圈起来的水泥地球场,此时已经大约是晚上的8点多了,可球场上依旧借助着路边的灯光打的热火朝天。我和巴恩斯互换了一下眼神,篮球运动员的本能让我们决定走过去看个热闹。走到场外,我们停住了脚步,隔着铁丝网像里面看去。原来是两帮人正在打半篮。美国人打街头篮球,和我们国内有所不同。他们更喜欢打全场,而且打起来一招一式都是有板有眼的,挡、传、切、投,都带几分专业的架势,篮球大国嘛。这个时候他们打半篮,显然是因为灯光问题。因为这个球场不带照明设备,只能依靠路边的灯光来玩,尽管周围有不少很亮的路灯,但还是不够打全场所必须的亮度。场内两伙人你争我夺,场边还围着几名看客,散落的站在一旁,欣赏着比赛。

我和巴恩斯看了两眼,感觉两边实力平平,正觉无聊打算走的时候,一个身影却突然吸引住了我们的注意力。原来那些看客是等待上场的,他们是分三伙,轮流上场交替比赛的。刚才一方输了,就轮到场下一方上场了。新上场的一方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起来,他的身高应该和我相仿,但这并不是吸引我的原因,之前也说过,这种身高在美国实在不算什么。但他那看起来非常协调的壮硕身材,确实不像一个普通人所能有的。一条黑『色』运动短裤之下,小腿肌肉线条清晰,而上身的篮球背心之外,双臂饱涨的肌肉一看就是经过专门的练习才能拥有的。

果然,这个大汉并非凡夫俗子,刚一拿球,就背身硬挤着打了进去,一个迅猛而又标准的转身之后,篮下轻松的打板命中。更绝的还在后面,面筐的交叉步突破、低位的背身单打、中距离的跳投,这些进攻手段,样样他都使的纯熟精练。不一会,就把刚才赢的一方给打了下去。刚才那伙人,尽管以我们的眼光看起来很一般,但也绝对不是弱的可以被随便人都能修理的如此之惨的水平。我轻声和一旁的巴恩斯说:“那个壮汉,打的不错啊。”巴恩斯“恩”了一声,也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场内的比赛。

那个壮汉着实了得,在他的带领下,他们那伙,又接连赢了两局,他的队友几乎只需要做好防守就可以了,进攻上只要把球交给他,几乎都能搞定。要知道,这是街头,没有犯规、没有罚球的街头,这家伙,确实有那么两下子。此时,场内的半篮比赛停止了,输球的那几伙人似乎厌倦了,也可能是因为天晚了的缘故吧,总之,他们不想打了。一个走的,紧跟着又是一个、两个......于是,刚才还算热闹的球场,只剩下了六个人。

“哥们,来吧,加上你们。”这个时候,场内的那个壮汉对我和巴恩斯发出了邀请,他声音浑厚,有一种威猛的感觉。不过听起来,似乎也不怎么年轻了。

我正犹豫,巴恩斯拉住了我,并且做出了回答:“不了,我们看看就好。”我明白,拒绝是理所当然的。首先我们没必要在面临重要比赛的时候在街头打球、更重要的是这里的灯光条件很一般,这样的环境下打街头球,是很容易受伤的。

“喂,我说看看你们俩,都有一副男人的身子板,怎么却表现的像两个娘们?打会儿球而已,又不会吃了你们。要是害怕,就离开这儿,滚回你们该去的地方吧。”壮汉又发话了,这次言语激烈的很。奇怪的是,尽管这家伙语气态度都很不友好,但我却没有生气或者愤怒的感觉,也许因为他说的没错吧,我自己也觉得如此谨小慎微确实不够爷们。浦饭幽助说过“打架不分男女”在我看来,打球也应该不分场合。

我没什么过分的反应,巴恩斯却有些情绪激动:“我们是怕太伤你面子。既然你这么想被教训,那就满足你。cow,我们上!”说完,他一拉衣服,『露』出了里面的无袖运动衫,迈步走进了球场。这家伙,就是这样好意气用事,明明他是很明白事情轻重的,可别人言语一激,就先忍不住了。

我笑着摇了摇头,也随后跟着了进去。其实本来我就不怎么排斥打,只是碍于大局和巴恩斯的劝阻,才没有接受,这个时候可以开打,心里还是很乐意的。我没有脱外套,只是把头上的帽子拉了下来,放回了身后。

“哈哈,亚洲小孩,难怪这么害羞,中国来的还是日本来的?”那个壮汉对着我说,此时走进了,我才发现,他一脸的沧桑,看起来肯定年过四十了。这家伙,居然还能保持这么好身材和运动能力,很不简单。

“你是要我来打球?还是要检查我的签证?”我用英语冷冷的回答他,我不喜他问我的国籍,特别是这种场合,本来因为光线还有别的原因,没有人认出我来,但我一说自己是中国人,这些打球的只要稍微一联想,很容易就把我认出来。我只想打会半篮,不想做给别人签名、回答别人问题的机器。

“嘴巴很厉害,不知道手上的本事是不是一样厉害。来吧,小子,我们四个一伙,这两个跟你们一伙,你们开球。”壮汉把球扔了过来,我伸手接住。球传的很快,力道也很大,就像直冲过来的挑战,充满了挑衅的味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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