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婚礼
作者:雨蒙蒙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242

温哥华国际航空港。大文学

一辆出租车驶出机场疾速而去。

坐在车里,韩风拨打张晓兰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随拨通了梁丽珺的手机:“梁教授,你好,我是韩风,现在到了温哥华,正在赶往庄园的路上。”

“哟,韩风来了,你知道晓兰今天要举行结婚仪式?”

“啊,梁教授,张总今天要举办婚事?”

“对呀。”

“她……她人在哪里,怎么一直不接电话?”韩风有些着急了。

“呵呵,她哪里顾得上啊,正然打扮呢。韩风,你要快点儿哟,不然可就赶不上典礼仪式了。”

“梁教授,仪式在哪里举行,庄园吗?”

“不是的,本来要去教堂,可晓兰不同意,坚持要在酒店举行。”

“哪家酒店?”

“一家华人开办的酒店——喜洋洋。”

“好的教授,我这就赶过去。”

喜洋洋大酒店的一间客房里,两位年轻女子正然为张晓兰化妆,一旁的沙发上坐着她的母亲和二嫂,两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

梁丽珺走了进来:“晓兰,好了吗?吉时将至,一切都已到位,就等你了。”

未等张晓兰言语,身旁的女子笑道:“好了,嗯,张小姐真是太美了,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张晓兰望着镜中的自己,略显苍白的脸上,泛起一抹胭红。新娘?这就是我期盼数载孜孜以求的新娘吗?郑焱的影子突然闪现在脑际,焱子啊,兰兰就要做新娘了,不过新郎不是你,你会责怪我吗?你会祝福我吗?

津西市某旅馆的一间客房里,郑焱独立窗前,望着窗外朦胧的夜色,心孤思远。来到津西已经整整四天了,但他没有走进那个家门,四天来一直都在观察与思考,市委家属院内那栋熟悉的楼前的草坪上,留下了他徘徊的脚印,在那里他看到了头发花白的父亲潘笑宇,看到了微微有些驼背的母亲李媛华;看到了身怀六甲的妹妹琳琳,看到了来去匆匆的弟弟琅琅。大文学一年前也是这个时候,自己曾到过那里,没有见着他们而匆匆离去,留下遗憾。而如今看到他们生活平静,似乎已经接受了现实,恢复了原有的生活形态,不知怎的,心中陡生再度离去的念头。我是不是也应该接受现实,作出新的选择,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呢?况且,听韩风说晓兰与这里一直有接触,如今她嫁了人,将来难免相见,到那时四目相对会是怎样的情景呢?想到晓兰,郑焱的心里不由涌起一股酸楚,一个一直想嫁给自己,自己也一直想娶她为妻的姑娘,从此成为他人妇,这……这真是上帝的安排吗?

郑焱极目远望,苍穹中一颗孤星向他闪动着模糊的眼睛,似乎在向他表达着同样的凄惘之情。伴着两行泪水滑落脸颊,一声轻唤飘向幽幽的夜空——兰兰,你有了归宿,焱子又当飘落何方?

酒店中,张晓兰身着婚纱站在镜子前,依然在端详着镜中的自己。梁丽珺见了笑道:“小妹今天真漂亮,待会儿诺曼见了,恐怕要乐晕过去了。”

张晓兰的脸上掠过一丝苦笑,也露些许羞赧。却听梁丽珺又道:“韩风已经飞过来了,此时正在来酒店的路上。”

“韩风?”张晓兰心头一颤,“再过几天就要过年了,她来干什么?”

“当然是祝贺来的呗。”

张晓兰的脸色黯然了。听到韩风的名字,一个声音在耳边萦绕:晓兰,郑焱死去不足半年,可谓尸骨未寒,你真的要急着穿这嫁衣吗?声音像是来自韩风,又像是自己在扪心自问。

要说这么快就决定嫁人,本非张晓兰所愿,实在是受父母所迫、小诺曼的苦求滥缠,加上得知郑焱已死,心中仅存的一点希望也已破灭,无奈之下才决定嫁人。在她的坚持下,婚事从简,参加婚礼之人只限双方家人,连亲戚朋友都不曾通知;更对中国公司方面特别交代,不许任何人前来打搅。而韩风匆匆赶来,究竟是为何事?真的是来祝贺的?

张晓兰正然遐思,母亲来到了身旁:“兰儿,想什么呢,高兴起来,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走,妈咪送你过去。”于是在众人的簇拥下,张晓兰走向门口。

大厅里披红挂彩,红毯铺地。男女双方的家人和着酒店的职员站列两厢,一个个儿春风满面。大文学

张云龙老先生看到女儿走来,笑着迎上:“祝贺你,乖女儿!”

张晓兰满面羞涩:“谢谢爹地。”说着挽住了父亲的胳膊。

侄子潇潇和侄女湘湘双双走过来,拖住了姑姑的婚纱。音乐中,身为主持的酒店总经理——一位中年华人,操着汉语普通话,庄重而含情地讲述着。小诺曼在其父母的陪伴下,站在台上满面喜悦地恭立着、等待着,等待他期盼七年的幸福,等待他苦苦追求、朝思暮想的新娘。

张晓兰回望大厅的入口,似乎在等待韩风的到来。父亲张云龙皱了皱眉,轻轻言道:“兰儿,不许回头,随爹地一直往前走,你的夫君在等待着你。”

张晓兰慢慢回过头来,望一眼地毯尽头的小诺曼,迈步随父亲缓缓地走了过去。

曲声轻扬曼妙蕴着深情,笑脸灿烂明媚含着幸福。在众人惊羡的目光中,张晓兰一步步地走向小诺曼。

就在这时,忽听身后传来一声高喊:“等等!”张晓兰闻听只觉浑身一震,慢慢转过身来,只见韩风分开众人急急走到她的面前,喘息未定开口言道:“张总,您真的决定要嫁给小诺曼了?”

这话问得真是弱智,连韩风自己都觉得荒唐。她望望身旁张云龙老先生那一脸的不悦,将目光盯住了张晓兰:“张总,韩风代表茂源公司全体员工向您表示祝贺!”说着打开挎包,取出一个红布包,慢慢展开来,一块手表展现在众人面前。张晓兰见了浑身一颤,脸上的笑容与羞赧立刻荡然无存:“哪来的?”

看到张晓兰的表情突变,韩风的眼睛里闪动着一丝欣喜,幽幽说道:“他让我送给你的,借以表达对你的祝福!”

“他?……他……他不是……”张晓兰的身子晃了晃靠在了父亲的身上。

“是的。”韩风瞟了一眼几步外依然站在台上的小诺曼,黯然说道,“他不能来这里,只能在地球的另一端默默祷告上苍,为你祈福!”

张晓兰的脸白得吓人,慢慢抬起颤抖的手,拿过手表看了看握在手中,镇定了一下,轻轻言道:“谢谢你赶来参加我的婚礼,请先歇着,待会儿我为你敬酒。”说着转过身再次走向小诺曼。

小诺曼站在台上,可谓翘首企足。韩风的突然而至,让他心里一紧,正欲走过去却被老诺曼拽住了手,而当看到张晓兰又转身向自己走来时,笑容才又挂到脸上。

韩风的心在慢慢变凉,眼睛里闪动着泪光,望着张晓兰那坚定的脚步,一股难言的酸楚涌上心头,禁不住大声喊道:“晓兰,郑焱他……他还活着!”

众人闻听皆是一惊,纷纷将目光投向韩风。梁丽珺听了瞥一眼韩风,马上又将视线转向张晓兰,只见她虽然止住了步却并未回头,身子在瑟瑟发抖。便紧走几步扶住了她。

台上的小诺曼听了韩风的喊叫,只觉心跳加速,血往上涌,身子晃了晃被父亲连忙抱住。

张云龙老先生听到韩风说郑焱还活着,也是心头一震,说心里话他对郑焱是有好感的,甚至可以说赏识又喜爱。虽然他让自己的宝贝女儿饱受折磨,但他那离奇的身世和家庭变故,似乎可以冲淡给人带来的不快与怨愤。刚才听到韩风那句荒唐之言,他感到很是反感,挽着女儿的胳膊轻轻用力,示意女儿不要理她,继续往前走。而此时听到郑焱还活着,不由停住了脚步,抽出胳膊静静地观望着女儿的表情变化。

张晓兰此时显得异常坚定,她望了父亲一眼,重新挽起他的胳膊,目视着前面的小诺曼,莲步轻移继续前行。

一旁的大哥张浩见了,忍不住喊了一声:“小妹!”张晓兰听了,既不看他也不言语更未止步,依然目视着小诺曼。

韩风的心都要碎了,强忍着泪转过身去,展臂仰天长唤:“老天爷,你不该如此地残害郑焱,他……他的命好苦啊——”唤声未绝,人已跑出了门外。

张晓兰听到韩风的凄唤,身子猛地震颤了一下,只觉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郑焱正然站在窗前神情怅惘,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不由浑身一震。因为手机是秦悦为他买的,知道号码的人除了秦悦和江馨她们似乎没有旁人,哦,对了,还有个韩风。

电话确实是韩风打来的,刚一接通,便听到一声臭骂:“臭小子,你死定了!”

郑焱有些迷惑:“疯丫头,发癔症呢你,说的这叫什么话!”

“臭小子,你死定了!”韩风重复了一句,“我现在温哥华,刚刚参加完张晓兰的结婚典礼。”

“啊?!她……你……”郑焱一时说不出话。

“慌了吧小子,看来你心里还是被她占据着,可是……”韩风似乎很是难过,“我将表送给了她,告诉她你还活着,但她也仅仅是目光游移了一下,依然踏着红地毯走向了小诺曼。郑焱呢,韩姐没有将晓兰拉回到你身边,姐的心里真的好难过。姐这就飞回去,我不能把泪水洒在温哥华,更不能为你、为河源、为国人丢脸!”

韩风擤擤鼻子,突然声音变得清朗起来:“兄弟呀,骂了你几句后,姐的心里变得敞亮了许多,不仅打消了逼你重回茂源公司的念头,同时也有了说服自己离开茂源的想法。姐这么做不是在怨恨晓兰,只是怕将来看到她与小诺曼耳鬓厮磨心里难以承受。兄弟呀,此次来温哥华看到晓兰,使我伤透了心,但也触发了志气与自尊;希望回到国内,见到你时能够让姐更添豪气,更感欣慰,而不再为你忧虑和伤心!”

郑焱的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尽管此前一再祈求上苍赐福给晓兰,让她有一个好的归宿,而当真的听到她结婚的消息时,心里还是一阵伤痛。此时却故作笑声:“韩姐,晓兰有了好的归宿,我们应该感到高兴、为她祝福才是,怎么能有离开之想呢?况且晓兰也不是那过河拆桥、心肠歹毒之人。姐呀,只要她不赶你走,你就应该坚守岗位,努力工作,全力辅佐她。呵呵,不瞒你说,我到现在还没有走进那个家门,这几天心里一直在犹豫。”

“犹豫?郑焱,你小子该不会又想走人吧?天哪,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他们你回到了津西!”

“等等。”郑焱急忙阻止,“韩姐,你听我说,这几天我暗中见到了这里的父母和妹妹与弟弟,看到他们已经恢复了往日的生活,就在想是不是不再去惊扰他们。”

“荒谬!”韩风高声断喝,“他们都是有身份地位、很懂得自尊的人,能在外人面前将痛苦和愁伤挂在脸上吗,你应该走进家中去亲身体验!……小子,你恐怕还不知道,听晓兰说你妈妈在家中整日里抱着你的相框念叨,还在家中供奉着菩萨,一日三炷香地祷告,祈求神明保佑你,盼望你早日归来!郑焱呢,你如果真的再次离去,上天可真就不饶你了。臭小子,你想想吧!”

韩风挂断了电话。郑焱抬手抽了自己一耳光,口中骂道:“混蛋,该死!”随即走到床边,拿起布包拉开了屋门。而当看到过道里灯光昏黄,悄无声息时,方才想起正值午夜,便又转回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