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
作者:林海听涛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440

预备

通过掷币,猜中的队决定上半场比赛的进攻方向。

另一队开球开始比赛

猜中的队在下半场开球开始比赛。

下半场比赛两队交换比赛场地。

开球

开球是比赛开始和重新开始的一种方式:

·在比赛开始时;

·在进球得分后;

·在下半场比赛开始时;

·在决胜期两个半场开始时。

开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

程序

·所有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开球队的对方队员,应距球至少9.15米(10码),直到比赛进行;

·球应放定在中心标记上;

·裁判员发出信号;

·当球被踢并向前移动时比赛即为进行;

·开球队员在球未经其他队员触及前不得再次触球。

某队进球得分后,由另一队开球。

违规/判罚

如果开球队员在其他队员触球前再次触球:

·由对方队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在开球程序上的其他犯规:

·重新开球。

坠球

坠球是在比赛进行中因竞赛规则未提到的原因而需要暂停比赛之后,重新开始比赛的一种方法。

程序

裁判员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地点坠球。

当球触地比赛即为重新开始。

违规/判罚

重新坠球: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被队员触及;

·如果球在接触地面前未经队员触及而离开比赛场地。

特殊情况

判给守方在其球门区内的任意球,可从球门区内的任何地点踢出。

判给攻方在其对方球门区内的间接任意球,从距犯规发生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踢出。

比赛暂停之后,在距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球门区内的地点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坠球,重新开始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