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渴望公平的心
作者:兰帝魅晨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015

对男孩的处理方式陈依还有另一层考虑。

人有时候就像加工制造的产品,其中总有个别不合格的失败品。每个年级甚至班里,总有一撮恶劣的坏孩子。

他们无事生非,优越感和自我价值建立在欺负弱者的基础上。

他们总想方设法的讨好跟了校外古惑仔的学生,一边又狐假虎威的对弱小的乖孩子动辄呼喝瞪眼威吓,或者推搡戏耍取乐。这撮人在近似烂仔的学生眼里几乎没有地位,但又让乖学生畏之如蛇鼠。

学生属于什么类别,在校园里很好区分。

不能惹的学生绝不是高大强壮,那时代烂仔的象征是追逐潮流奇装异服的群体,抽烟更是他们独有的标志。那时候的乖学生和普通学生绝不会,也不可能穿另类突出的衣服,穿耳洞戴耳环。因为父母就会先把他按家里地板上狠狠修理个够。

除了不能惹的,还有一类属于没必要尽量不惹的。这类群体成份多是些不能惹群体相识的朋友,还有就是不怕吓又打架凶狠的。这类学生冲动易怒,动手不分轻重。除非主动挑事太得罪人,否则纵使烂仔群体的学生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去招惹。

狐假虎威的那批坏产品般的群体当然更加不会。

陈依虚张声势的抓书桌砸人,为求让同学眼里对他形成这种定义。

他成功了,三班里也有坏产品般的学生,没事推推搡搡对人呼呼喝喝装凶狠,欺负那些默不作声不敢稍作反抗的学生。

但没有人来招惹他。

甚至在推搡戏耍陈依前排的男孩时,他多事插手,那两个狐假虎威的小恶棍也没有作声。

开学一个月后班里调整过座位,他和路遥仍旧同桌,前面多了一排。

他前排的那个男孩是个特别的人。

陈依知道一种说法,人的双手自然交错合拢时,左手拇指总是最靠近胸口的人逻辑思维较感性思维强,如果是右手拇指靠近胸口,则是感性思维优秀于逻辑思维。而大多数人都是后者。

他前排的男孩常习惯保持双手交错合拢的姿势,左手拇指从来最靠近胸口。而且这个男孩上课很少听讲,也很少说话,总是独自思索些别人猜不到的东西。但是,这个男孩的数理化考试成绩总在班里名列前茅,只是文科成绩比较一般。

这类学生好像每个年级甚至班级里都必然存在。老师也会对这类学生特别关注教育,即使他们的文科一塌糊涂,上课从来不听课作业总是不交,也仍旧固执的认定这类学生非常聪明。同学也会觉得这类学生很神奇,从来不听课不笔记甚至不完成作业,偏偏考试成绩很好。

但陈依觉得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理科其实最容易得到好成绩,文科必需理解字的意思并且记忆课本大量的文字内容。

但理科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少,一堂课里需要知道的只是新公式的含义。只要明白这点,所有以此为根本设计的题目都能解答的易如反掌。

其它的例题和文字都只为那区区几十个字的公式和公式字符做解释而已。

譬如X加1等于6.求X等于多少是6减1.明白这公式,无论1和6变成什么都无关紧要。

复杂的题目不过是蓄意隐藏套用公式的必要条件。譬如把6变成Y,再告诉你Y加2等于8.不过是让解答过程多一步而已。

但是,从小学起就有同学请教数学题目。无论陈依怎么告诉他们1和6的变化无关紧要,请教的学生好像总不能明白,总是因为1和6的变化陷入迷惑。

后来他不得不承认,跟这类同学的确无法解释明白,不如直接给他们解题过程来的有效。

现在他前排就坐着一个某方面和他类似的人。

陈依看眼后排,一个男孩肆无忌惮的竖起课本,趴桌上睡觉。

这也是个从来不听课也不交作业,但理科考试总在班级前五名的‘奇迹’。

这个孩子叫王福,跟前排的于成杰不一样。

王福很懒散,从骨子里就透出对学校无所谓的态度,常常不穿校服上衣,今天是黑色印荧光骷髅的显眼T衫,昨天是闪光的银灰衬衣。下课放学就跟年纪里几个同样服装另类的孩子混迹一起,出了校门就点烟。

于成杰的容貌很清秀,皮肤白皙,体型不如王福高大强壮,但很匀称结实。很少说话,但同桌请教他问题,必然认真的回答,即使是隔着个走道外貌能吓倒大象的女生找他请教题目,他也绝对耐心。

于成杰跟班里许多男同学一样暗恋路遥。因为她的确漂亮,年级里别班不少男生都希望认识她,课间有事没事经过时目光都会透过窗户朝她注视。不过那个年代敢跟陌生女孩搭讪的还是极个别,公然谈恋爱更不可能。

教师会知道了要教育,然后是年级主任教育,接着通知家长继续教育。女学生们会用异样目光注视,背地里拿来讥讽嘲笑。如果哪个女学生遇到的男朋友是个大嘴巴,把相处的事情跟旁人说了,更是种厄运。

很快所有人都会知道那个女学生已经没有了初吻,已经不干净不纯洁的事情。是的,那个年代的普遍认识和看法就是如此。

于成杰也只是暗恋路遥而已,而且他在这方面是个很羞涩的孩子,跟路遥说话时都时常脸红。

路遥时常会请教些理科题目,陈依总怀疑她是无话找话。因为她的成绩很好,而且全面优秀。

她不仅请教陈依,也请教于成杰。

陈依和于成杰会渐渐熟络要归功于她的桥梁作用。

于成杰回家的路线跟陈依基本一致,开始他主动放学等陈依同走,渐渐变成了习惯。后来他开始早上在路口等陈依,不久一起踩单车上学也变成了习惯。

这样的形影不离持续了两个月,他们的交谈才渐渐变多。他们都不是容易敞开心扉的人,这之间即使放学同走,上学同来。多数时候一句话也没有,只是一起走,一起来。

这天早上于成杰依旧在天桥路口准时等待陈依,然后一起踩车到校门外,一份豆浆加肠粉是他们的早餐。

“班主任说今天要重选班长。你会投谁的票?”

“路镜。”

陈依的回答让于成杰很意外。

直到把单车锁进靠边的棚下,他终于忍不住说话。

“路遥挺喜欢你的,她一直想当班长,你怎么会不选她?”

漂亮女人很容易让人情不自禁的想入非非,善于运用这点总是很容易成功。陈依看过不少乱七八糟的书,最后得出这种结论。于成杰会有这种误会毫不奇怪。

“你误会了。她找我说话多只是因为想当班长。”

于成杰默默不语的跟陈依走进楼梯道,那张脸上没有对这话的激烈情绪反映。

“她应该不是这样的人。”

快进教室时于成杰才说了这么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