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城里的月光和蛇头
作者:艾浩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244

两天后,他顺利的来到了S市。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在S市生存下去。

他穿着一身张老头送的自以为很不错了的行头,出现在S市的大街上。在和别人的比较中,在路人的目光中,在小孩子的指点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幸好这感觉是他早已熟悉了的。当你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旁边可能有个人在羡慕你。

小宋现在感觉S市就象一个大海一样广大,虽然他没有见过海,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象大海中的一滴——油。完全被排斥在外,无法融入其中。这感觉却不是他习惯了的。几天前,他还是一条在小溪中自由自在的鱼。

这里的气候很潮湿,老是下雨,空气质量也很差。虽然小宋不会在乎这些,但在这里一晃过了五天后,他还是觉得不适应了。他住不起那住一夜的钱几乎可以造一间新瓦房的旅馆,幸好那个著名的广场上有不少的长凳。他在那里睡了五晚。他不舍得买那山里到处可见的泉水来解渴,幸好这里的厕所都有水龙头。他喝了五天自来水。还幸好的是这里还有肉包子卖……只是比家乡贵了三倍。水土不服加食住恶劣,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却病了。

对一个象他这样从山村出来找工作的农民来说,生病,不仅仅意味着钱财的损失。五天里,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现在还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可是现在,他却病了。拖着沉重的脚步,他迎着那些曾让他眼花缭乱的灯光,走在S市深夜的大街上。

好累……但更多的,是不甘。他想摆脱一个乞丐的生活,但现在,他连一个乞丐都不如。他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连对他生气的人都没有。更没有人对着他质朴的一笑,然后说:“小宋,你来拉。”

深夜的大街上,行人稀稀拉拉。但在小宋眼里,和人潮熙攘的白天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和他无关的世界。无论是繁华还是安静,都不会融入小宋的世界。他的世界,只有寂寞。今天,他再一次的被人拒绝。也是,他没有文化,瘦弱的身体又不能让那些招揽干力气活伙计的老板满意,在这个本地人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时候,他,就更难了。

他走的很累,也很饿了。于是,他背靠一根电线杆子打算蹲下去,还没有完全蹲下,眼前一黑,就那么趴在了地上。

传说中,这些大城市都有专门的车辆,在凌晨人们出门前,把象小宋这样的人扔到车上。

一辆辆打着刺眼前灯的轿车,如鬼魅般无声穿梭在这城市的深夜。

林鸿锐叼着雪茄,驾驶着自己的帕萨特,行驶在被明亮而冰冷的路灯光笼罩着的路上。

五个小时前,他出现在义父裴学谱的家里。因为义父的生女裴燕梅今天要参加一个女友的PARTY,让高大、帅气的林鸿锐陪她一起去显然很有面子。义父平时对他很好,相比对裴燕梅来说,甚至更好。现在,更似乎有让他接手裴氏集团的打算。林鸿锐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而且因为对义父的感激,所以一向也很顺着自己的那个妹妹。虽然他早已搬出去住了,但今天她提出了要求,他就马上推掉了晚上的应酬,赶到了裴家。

“阿锐啊,你已经26岁了,该想想去寻找你人生的另一半了”。义父笑着说道“或许今晚的PARTY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知道他的意思是其他的女人呢还是自己的女儿。

“我一直在寻找啊,义父。只可惜那另一半却总是躲着我,不让我找到。”他笑着回应道“放心吧,等我帮您干掉了铁狼集团,那另一半也许很快就会出现在您面前了。”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又抽起了烟斗。他30多岁才得到的宝贝女儿,看样子感情的前景不大妙啊。

和义父打过招呼,他来到后花园。

这个城市的夏天到七、八点才会完全天黑。现在是七点左右,裴燕梅坐在后花园一棵美人蕉旁的白色藤椅上,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旧上海有钱人家的女孩常穿的那种收短袖的长连衣裙。灰暗的光线下,静谧的影子中,如画中的女孩般打着瞌睡。垂下的手边,地上还落着一本书。

“小燕……”虽然不想打搅妹妹的好梦,但八点的PARTY快开始了,现在却还没有任何准备。

裴燕梅细细的眉尖颤抖了一下,然后娇憨的睁开了眼。不知刚才在梦里看到了什么,见到面前的林鸿锐,疑惑的发了下呆。然后欣喜的跳了起来,蹦跳着跑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鸿锐哥哥,你猜我刚才梦见了什么?”摇着他的手,撒娇似的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他笑着走过去拣起那本落在地上的译文出版的《安徒生童话》。“你都21岁了,还看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你懂什么啊,现在我们圈内的都流行看童话呢。”她指的圈内,不外乎那些有钱人家的千金们。

“看来现在又流行装清纯拉。”林鸿锐打趣的说。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现实啊,一点都不会哄女孩子开心。”裴燕梅赌气的跺了下脚,撅起了小嘴。“告诉你,我刚才梦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说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又恢复了那小女孩般的童心。

林鸿锐无奈的听着妹妹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个人人都知道的“凄美”的故事。

“我刚才梦见她变成了天使,在飞上天空的时候,她还回头对我微笑呢。”脸上露出憧憬的,令人怜爱的笑容。却忽然发现述说的对象正无聊的拨弄着美人蕉的叶子。“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啊。”

“恩,你变成了天使,对小女孩微笑。不过,我的小天使,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然后去参加你那个‘圈内’的PARTY了。”林鸿锐听到妹妹突然大声的叫他,连忙转过身微笑着对她说到。

裴燕梅不满的哼了一下,但当她听到PARTY的时候,才注意到林鸿锐不是为了替她解梦才来到这里的。她什么话都没说,连忙向自己的卧室跑去。

等他们上车的时候,离那“圈内”的PARTY开始只有十分钟了。

“哎呀,开快点!快点!要来不及拉。”裴燕梅一个劲的催促着。

林鸿锐笑着说:“我觉得你现在不象卖火柴的小女孩。倒更象渴望再次见到王子的小美人鱼。”

裴燕梅瞪了他一眼:“你说什么呢,我这么美丽的小天使还用去寻找王子吗?”

终于,两人在那个舞会开始的前一刻赶到了目的地。因为虽说是八点开始,但一般大家都会先和熟人聊会天,喝点饮料。然后在活跃的气氛中等待着主人出场宣布晚会正式开始。而主人为了照顾客人的面子,如果有人迟到,即使时间到了也会稍微再等会才宣布开始。上流社会的礼节有时候确实是很贴心的,当然,前提是你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舞会的气氛很不错,主人也很热情。林鸿锐陪妹妹跳了支舞,就坐到一边去喝酒了。他更喜欢自己口袋里那个银质扁酒壶中装的伏特加,但这时候喝自己的酒显然对主人不太礼貌。于是他要了一杯高度威士忌,酒不错,苏打产生的冰凉的酒气从鼻子中轻轻嗝出。他觉得自己被喧嚣的环境弄的有些发涨的头脑变的清晰了些。

几支舞跳罢,舞会暂时进入休息时间,裴燕梅和她“圈内”的朋友们凑到了一起,唧唧喳喳的聊了起来。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间或她身边的那些女孩会看他一眼,然后对她露出自以为很“矜持”或很“清纯”的微笑。

林鸿锐视若不见的掏出根雪茄,手一挥间已握着根精致的纯金箭镖。这箭长仅二十公分,箭头极锋利,占了一半的长度,箭身直而无羽仅为一柄。他用箭头切掉雪茄尾部,点燃后慢慢的抽了起来。对面的女孩们立刻发出了一些包含了某种感情在内的叫声。听到这些幼稚的叫声,他感到了一丝不耐烦。

于是他转过身去,抽着雪茄,玩起了那根小箭。金箭在他手指间不停的上下翻飞,划出条条金光。似乎每一个手指都能独立的控制箭身,但却又与其他手指配合的天衣无缝,精确无比。精确的动作,挽救了他至少三次性命。所以,他一直没有停止对这根金箭的练习。现在他玩的是最基本的箭花技巧,看着手中不停飞舞的金色光芒,他又忍不住想起了和义父一起刀口上舔血的那段日子。随着回忆的深入,他看着金箭的目光变的温柔起来。虽然他正想着的是那次所有人都被对方用枪包围了,他在最后时刻用这根箭准确的射进了对方大哥的咽喉,趁着对方楞神的一瞬间和义父掏枪连毙对方七人最后突出重围的险境。但手中这根箭确确实实是他在这世上除义父外最信赖的伙伴了。

他又想到,如果是现在的我,还会有勇气在那种情况下将飞箭射出去吗?他很清楚,那一箭凭借的不是对手法的自信,而是勇气。

金箭猛的跳起,然后箭头朝下自然下落。将金箭稳稳的用中指和无名指接住,他已经找到了答案。将箭柄上的红绦仔细栓好,收回到袖子里。金箭已不是秘密,但黑道上没有人自信可以躲过他的全力一击。

没错,他还在黑道上,他提醒自己。义父早已漂白,并建立了庞大的企业。但纯粹的白道企业是无法生存的,即使你发展壮大了,也迟早是他人的囊中之物。所以,他还在黑道。和义父一黑、一白。他自信在这个城市里,敢挑衅自己的地位和耐心的人已经不多了,至少现在,只有铁狼集团敢和自己对着干了。他还在黑道,所以,他必须保留那一箭的勇气。不然,他、义父、小燕,以及自己“赤练”的兄弟都会死的很惨。他身为“赤练”的蛇头,必须时刻记住自己的身份。如果发达后以为自己是上流人物了而松懈下来的话,他扩张地盘时干掉的那几个以前叱诧江湖的人物,就会成为未来的他。

然后他开始思考对付铁狼集团的办法。就象裴氏集团一样,可怕的不是白道上的铁狼,而是潜伏在暗中的“血鹰”。他们成为死敌的原因很简单——“一山难容二虎。”一个小孩尚且知道说“谁动了我的奶酪”,心狠手辣的黑帮卧榻之边又岂容他人酣睡!这个大蛋糕是不可能分着吃的,要吃掉全部蛋糕的话,必须连着另一半的主人一起吃下去!

舞会在他凝神思考时掀起了一个又一个高潮,每次间隙的时间,总会有一些或黑道上的朋友、或白道上的合作伙伴过来和他打招呼。而更多的,则是那些小姐和夫人。她们才是今天舞会的主体,象他这样的身处黑道、或白道,但表面都很风光的男人只是陪衬而已。

在深夜的时候,这个“圈内”的PARTY终于结束了。一个完美的舞会。有美酒,有热烈的气氛,还受到了别人的关注。还有什么可不满足的呢?只是当他开着车送小燕回家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的心境,和那空中弥漫着的月光很相似,很明亮,很美,却也很冷。

趴在地上的宋剑锋身旁,不知何时站了一个人。他穿着青色的长袍,留着一头披肩的黑发。仔细看去,却不是出现在断沽崖上那个如鬼魅般的身影吗?

“小子,没想到你混的这么惨啊……”那个人笑着说道,伸手向地上的宋剑锋抓去。就在这时,他看见了远远开来的一辆汽车,忙隐起身形。

林洪锐把抽的差不多的雪茄往车窗外扔去,就在这时,他看见了前方一个黑影一闪而过。而那边地上,趴着一个人。他一邹眉,把车靠边停下了。

“怎么了?”被刹车弄醒的裴燕梅迷迷糊糊的问道。

“你呆在车上,别下来。”林鸿锐吩咐她。裴燕梅知道,当他用这种口气说话的时候,自己最好还是乖乖听话。

不是本地人,穿了一件补了好几次的中山装,背着个破烂的背包,满脸污垢,应该是一个乞丐吧?站在小宋身边的林鸿锐想道。如果小宋知道别人对他的评价还是“乞丐”两个字的话,不知会作何感想。

他发现“乞丐”的身体在不停的发抖,若有所悟。俯下身将手放上对方那被冷汗和污垢弄的有些粘手的额头。

果然,林鸿锐心道。看着那年轻而瘦弱的面庞,叹了口气,仿佛想起了什么,他伸出双手,将“乞丐”抗到了肩上。

打开车门,将他往后座上一抛,正要合上车门去前座。发现一双愤怒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你要干什么!为什么把这个臭乞丐弄上车!”裴燕梅也坐在后座,似乎是刚才被碰到了哪里,在一边夸张的拍着自己的衣服。她怎么也想不到,林鸿锐会把一个乞丐甩在自己身边。

“他生病了,发着高烧,这样下去会死的。”虽然听到“臭乞丐”三个字,心里有些生气,但他还是耐心的说道。

“那和你有什么关系?每天死掉的乞丐不知道有多少,难道你都去救吗!”裴燕梅捂着鼻子,生气的说道。“我不管,他身上太臭了,你快把他弄下车。”说着打开自己一边的车门,跑了下去,深深的吸了几口气。

“不行。”林鸿锐沉着脸冷冷的说道。

“你……你居然为了一个臭乞丐,宁愿惹我生气?”她觉得自己都快气糊涂了。

“我记得你刚才和我说了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故事,难道你的同情心都是假的?”他坐到了自己的驾驶座上。

“你!林鸿锐,你太过分了,居然这么说我……”她的双眼不争气的流下了眼泪,声音也开始呜咽“乞丐和那个女孩怎么能一样呢?”

“我现在可以肯定,当你站在那个女孩面前,你连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因为她的身上一样的臭,一样的脏。”其实林鸿锐现在的火气远比裴燕梅要大的多,但他还是极力的保持着冷静。他对她为什么这么刻薄,或许是太失望了吧。

乞丐很丢人吗――当年他就是在快冻僵过去的时候被义父裹在大衣里救回来的。

“你给我滚!”一只高根鞋砸到了车门上。

汽车启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