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万物之灵。天地生之,以统万物,奈何久之,欲反天地。
人好杀。
杀中最好者,杀人。
万般生灵皆已臣服,举手可杀,无趣也。天地不可杀,无意也。
惟有杀人最快!
杀者,灭——灭身、灭心。
纵有律法,不能灭身,犹可以万般方式取胜。
取胜,杀之目的。
当下杀人犯法,战争犯议,然则无杀乎?
人不可无杀。
故有体育、音乐、绘画、棋艺等,以比赛代杀。
汝言此非杀?
岂不闻纹坪之上,对弈之人,常言:杀的你没有还手之力!
非杀乎?
岂不闻球赛之时,观球之众,总叫:单枪匹马杀入禁区!
非杀乎?
纵使以上二者皆非杀,岂不证人好杀之理。
有争胜之心,便有杀心。
恶者杀,杀非恶。
敌军犯土,我不杀乎?
强人掳掠,我不杀乎?
人欲杀我,我不杀乎?
无杀心者,常为人杀。
无杀之族,常为人灭。
然则杀无错,何以杀之最快。
兵器乎?
杀人之道,不可无兵。
常闻人道:人的因素乃战争之关键。
汝持钝兵,何其愚也!
杀人之道,本为求存,汝以命换命,乃至以十命换一命,岂非正反衬汝人的因素。
故智者,以一命换十命。实无他法,方以命博。
同样是人,为何人持利器,汝操钝兵?
汝人不如乎?
不如,非人之悲哀。
知不如,不肯改,次次以十命换一命,以为勇敢,此,人的悲哀。
世上岂有永远聪明之人,无。
世上惟有不断进步之人,此,生存之道也。
先进,落后,天地之理,无可厚非。不认落后,以十命换一命,此,愚也。
人的悲哀,知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