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无国界之师
作者:叶忘神      更新:2020-03-25 03:23      字数:3072

......

......

一周后,林奇遵循着昆丁老师的原话,偷偷躲在教会的柴房里。

“九百九十七...”

咚---

“九百九十八...”

咚---

“九百九十九...”

咚---

他就像一台机器,重复施展着那记冲拳,左右开弓,双拳齐上。

“一千...”

内心的飞贼鄙夷地说着闲话:“别试了,小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只会像迷路的螳螂,让马车碾得粉身碎骨。”

“那叫螳臂当车,是中国的成语。”

林奇呼出一口浊气。抱拳于怀,凝神养气。这《六艺》书的第一拳,小架的拳樁在锻炼他的左右肢协调性。

发力的方式不像是上辈子拳击的跟趾牵腰,而是一手出去,另一边必然要回摆。是很传统的古拳法。

短短的一周,他看着双手手背上发白的嫩皮,那是一层层血痂脱落后,从真皮层新生的肌肤。

“没错...”

林奇握紧了拳头,光神的化身随喊随到,就像是延展的肢体。

“没错...”

嗡----

“大兔子”在他抬起臂膀,鼓起二头肌时,应他心中所召,来到了他身边,虚浮于身后,那是神灵的化身。柴房里,叫他捶打了千次的墙壁...

已经布满了绿油油的青苔!

这才是让林奇坚信着,自己没有练岔的原因!

“嘁...”飞贼林奇不屑:“这种只能治愈人的拳头有什么用?”

“毫无疑问,这是圣言术的效果!光---是纯粹的光。和太阳一样,能让万物生长的能量。”林奇对此坚信不疑。

虽然这些日子里,不止一次向老师请教过神击圣格的训练法,但昆丁只是笑笑,对着他皮开肉绽的拳头,骂上几句“愚笨”,扔下伤药,连圣痕都不打算用,也不想帮这傻学生治疗。

轰-----

能让人...

起死回生的拳头。

却把柴房的墙给打塌了!

林奇一拍脑门:“糟糕!”

飞贼乐得自在:“别慌。”

林奇:“什么别慌啊...老师要我好好躲......"

没等他说完,砖墙滚落,烟尘散去。他看见...

飞贼狞笑道:“这可能需要一些额外的费用。”

庭院里聚集着些兵士,并不是官方的士兵,没有米特兰蓝衫军的雄鹰徽印,而是一些散兵游勇,更像是雇佣军。

而那些家伙身上脸上大多有疤,眼神空洞无物,就像是难得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在生死边际徘徊了太多次,拼劲全力苟活性命之后,好不容易有了休息的时间,自然是要好好放松紧张的大脑了。

林奇就这么捶破了柴房的墙壁,以一个非常尴尬的姿势,身后隐约还浮现着那头兔子的虚影,额头冒汗莽撞地出现在这些佣兵面前。

“啊...哈哈哈哈哈哈..."林奇笑出了声:“都是教会的客人呀!”

寂静无声。

有老汉抵着庭院的凉亭柱,闭目养神,也有糙汉子抱着刀,盘坐在磨盘上刚准备小憩片刻。

飞贼:“这需要更多的费用,我不建议你去打扰一个正在修整的佣兵团,他们可能好几个月没碰过女人,说不定可以拿你将就一下。”

你怎么不早说呢!----林奇内心对着飞贼咬牙切齿。

我以为你知道这点儿常识,至少能好好复习脑子里的回忆,没想到这几天练拳练得失了智,你无暇去顾忌这些旁捎末节了,小林。----飞贼如此解答。

林奇连忙爬了出来,生怕闹出点儿大动静,要是惊扰到这帮佣兵老爷睡午觉,那笑话就闹大了。

他一点点收拾着残砖,试图将它们砌回柴房,身后却隐隐约约传来了话语声。

“头儿提过这家伙吗?”

“不知道...”

“他好像...他的身后......”

“那是幽灵吗?”

林奇身上的异像显然惊动了这群佣兵,不过从口风上能判断出来----他们并不知道【光神化】,也不知道这种神术是什么。

说来也奇怪,米特兰的光照派成员很少,虽然想要成为教士,其人灵体的资质很重要,但国土内的佣兵都没见过这种神术,未免也太孤陋寡闻了些。

飞贼:“我在国都时见过一些光照派的教士,他们都被供起来给贵族服务。这个世界又不像小林你的故乡,没有什么电视、网络,普通人的通信手段就是纸张和文字,哪里有平民会知道他们的术法呢?包括这些山贼土匪转化来的佣兵,也不会知道一个神官究竟厉害在哪儿的。”

原来如此...

林奇一边砌墙,一边回想着凯恩。

这老流氓能用神术激发普通人的生命力,所以在民间传言,凯恩自己也是个年轻力壮,英俊潇洒的小伙子。难怪和传闻出入那么大。

“喂...贺莉...去问问那小子。”

佣兵队伍里召出了个小个子,那家伙看起来又黑又瘦,分不出男女。

“团长大人...要我问他啥?”

声音很幼,身高不到林奇的肩膀,是个小孩子。

“问问他,是不是魂医。”

魂医----比起教士、神父这种尊称,佣兵们更喜欢这个称呼,他们是游走在米特兰与列侬两国的“无界之师”,没有故乡的人,过着刀口舔血,脑袋别腰的生活。

最大的快乐不是杀人,而是是活下去。

最大的痛苦不是死去,而是失去同伴。

团徽是一只信天翁,也叫白鸦。和文雀团一样,是典型拿钱办事的雇佣兵。

团结一心,视战友为家人,不会允许任何人成为自己的师长与“天父”,因为他们已经有了各自值得信赖一生的尊师与再生父母,所以佣兵会称林奇为魂医。

说到这里,林奇看着那黑黑瘦瘦的小佣兵小跑过来,朝着自己鞠了一躬。还挺有礼貌的,搞得他怪不好意思的。

不过林奇这家伙有两点特别。

除了特别穷以外。

还有一点,就是特别不要脸。

“啊...哈哈哈哈...”他恬不知耻地应了这一礼,是根植在飞贼心中的自大狂天性使然。

可这副态度似乎激起了佣兵们的不满。

“喂喂喂...看看他。”

“贺莉没那么好欺负吧?”

“我想砸断他的鼻梁骨,让他明白什么是礼貌。”

终于,林奇意识到了什么,眼看那小家伙朝自己使着颜色。他连忙还以鞠躬礼。

气氛这才缓和下来......

“这是授首礼,小林,这些狂徒都喜欢这么干,在遇见同行同伴时,将脑袋低到能一刀砍下来的位置,以表信任。”飞贼指点着林奇。

“你好,魂医。不对,我叫贺莉,是白鸦团的侦察员,在问别人姓名之前要自报家门,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小家伙问道。“最好连性别一块告诉我。不然我很难从你那细皮嫩肉的脸上看出来,你到底哪点像男人了。”

说完,佣兵们传出阵阵哄笑!

口哨声,鼓掌声!叫好声!

“干得漂亮!贺莉!哈哈哈哈!”

这群佣兵异常热情,仿佛认识新朋友时就应该这么打招呼。

林奇咬咬牙

“林奇,男。”

“那么...林奇先生,你是魂医吗?”贺莉抬起头,撩开脑门前乱糟糟的头发,林奇这才发现,这小家伙是个女孩儿。

尽管脸上泥巴很多,更像是为了保护自己,可以弄上去的。

但从那精致的五官来看,确实是个女孩儿。

“唔...应该是。”

佣兵团又是一阵哄笑。

“我就知道!”

“叫小贺莉出马果然能套出真话!”

“管用啊!团长!”

林奇还在纳闷,琢磨着这群家伙什么脾气时。

突然,从团里站起来个魁梧的大汉,他扔下了披风,脱下简章。

那头灿烂的金发衬出他如雄狮一般硬朗凶恶的脸。唇上有疤,棕眼,鼻梁很高,不像是列侬人,也不像米特兰人。

那壮汉站起来时,所有的佣兵油子不约而同闭上了嘴.

“你好。林奇魂医。”

林奇愣了那么一下...

“哦...你好。”

压力骤然变大,仿佛一座山在移动,慢慢地走到了林奇面前。

“我叫亚当斯,亚当斯-维哈。”

林奇又一次木讷地通报了姓名。

亚当斯:“我想和你打一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