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趁火打劫
作者:不语楼主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47

毫无疑问,我已经主导了局面,名角大腕儿故做谦虚时常常这样说——不是我多出色,全是同行衬托的。。c我现在的情况也是如此,不是我的探案知识多丰富,也不是探案理论有多高深,完全是因为在场众人这方面知识的贫乏所造成的,当然,我自已的高技演技和出众口才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那种能把玻璃渣吹成翡翠沫的本领,一样也无法得到他人的信服。

“......那依你来看,现在这件命案现场是属于哪种呢?”孙大志的语气也软了许多,没办法,谁让自已没人家的本事呢?不服高人有罪,明知斗不过人家还要斗下去,那不是傻瓜吗?他孙大志脑子是差点儿,可也终究不全是浆糊,面前这位是有真材实料的主儿,及时刹车至少还能落个从善如流的态度。

呵,不牛了?早客气一点儿,刚才又何至于被气成那个样子。

我心中好笑。

“从现场来看,能够进出房间的方法只有两个,一个是通过窗户,一个是通过门,窗户大体可以排除,原因有二,其一,窗台的位置比较高,离地约有六尺,不借助其他垫脚物品,上下都不容易,所以凶手通常不会选择那里进出;其二,警方的勘察表明,窗台上有灰尘存在,灰尘的分布均匀,没有被擦,蹭过的迹象,所以可以排除在外。

当排除掉所有的不可能后,留下来的就是真相,哪怕这种真相看起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我正色答道。

如果是有心人,就可以听出我不过把孙大志刚才的介绍重新复述一遍,只是在语言技巧的作用下,却变成了我的发现,这就是高手和庸手的区别——同样的食材,同样的厨具,有人能做出色香味俱佳的美食,有人做出来的东西却能让品尝者想要骂街!差距,差距啊。

“呃......,江先生,您是指凶手就是从门口出来的?”有过刚才的对话,胡小燕胆子大了许多,想到什么便马上说了出来。

“对,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当然,具体手法我现在还无法告诉诸位,因为为了不破坏现场,在警方到达之前,我只是把绳索解开确认死者已经状况,并没有进行真正调查,我不是一个喜欢没有依据就随便下结论的人,所以,我对案件的分析只能到此为止。”

上赶着不是买卖,一个人够不够精明,主要就是看这个人对分寸的把握,就象女人的身材,增一分则肥,减一分则瘦,不多不少才是绝色。先前所说那些,基本就是一些从侦探朋友那里听来的常识,属于理论指导性的东西,即使不对,也不会和事实相差太远,但再往下就到了具体环节,我又不是真正的侦探,也没拿这份儿钱,自然不能再信口开河了。

不说了?!

听书留扣,就象高明的艺人说评书,把情节喧染到了**,眼看要把包袱爆出来的时候,却突然嘠然而止,让听众心里悬着,总想着后边的情节会是怎样,如此,第二天便还会来书场听书。那些刚出道,没有经验的艺人则往往把握不住其中的关键,‘扣’留的或早或晚,就是不在点上,听众们不觉得后边的故事有意思,没有太大的兴趣听下去,自然也就挣不到钱了。

说为人伸冤也好,说看不惯孙大志刚愎自用,好大喜功也好,那不过只是一口气,争回来又能如何?能当饭吃,能当衣穿吗?所以,钱才是真的。还是那句话,君无财,则士不来,军无晌,则士不往,没好处的事儿,傻子才干呢!

记者们哪里肯干,七嘴八舌吵吵着提问,孙大志的表情则是颇为尴尬,听了我的解说,他虽没有口头承认自已刚才的结论失误,但心里却清楚的很,他知道这件案子并不简单,靠他的脑筋来办,恐怕只会办成一件无头公案。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反正破不了案对他而言属于家常便饭,多这一件不多,少这一件不少,但问题在于这位突然冒出来的大侦探把案情分析的七七八八,断定这是一件谋杀案,而更要命的是还有一大堆记者在场,用不了明天,也许在今天晚上的报纸就会把其间的过程登出来,如此一来,若是自已还不能破案,这脸可就丢得太大了。

“江先生,方才是我有眼不识泰山,怠慢了高人,我这里先向你赔个不是。”孙大志倒是一个拿得起,放的下的人,又或者说脸皮够厚,知道轻重缓急,想要把我拉进这个案子里,案子破了,自然有他的功劳,破不了,他也有话可说——连上海来的大侦探都破不了的案子,我没破案不是很正常吗?

“客气了。”我微笑答道。他这点小心眼儿哪逃的出我的眼睛,前倨后恭,官场混混儿的典范。

“是这样,这样的人命大案本来应该是警方的事儿,不过人命关天,无论我们还是死者家属都急着把案子破了,尽快还死者一个公道,江先生是大侦探,查案破案是行家里手,既然恰好碰上,不如协助警方把案子破了如何?”孙大志赔着笑脸说道。

“哦......”我故意沉吟一下儿。

“孙探长,谢谢您的邀请,不过您知道我是侦探,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行有一行的规矩。您是警察,接案,查案是您的职责,因为您穿着官衣,而侦探介入案件则必须要有人委托,不然规矩乱了,同行们会有怨言的。”欲擒故纵,既然是奇货可居,为什么不坐地起价?

“呃......那倒也是......”孙大志一愣,是呀,人家是大侦探,是靠查案破案为生的,和自已这种身上穿着官衣的不同,自已身为探长,不许对方插手案子的权力或许有,但命令人家参与破案却完全没有道理,怎么办?

孙大志眼珠一转,计上心来——你不是就是想要个委托人,到时候破了案子不会白破,有人掏钱吗?我虽然不会出这笔钱,可有人肯定愿意出呀。

“李老先生,江先生的话您听到了吧?”孙大志提醒道。

“是,是,江先生,请你为我儿申冤作主,至少酬劳方面,你不用担心,只要能抓住凶手为我儿报仇,我愿意出两千银元!”

到底是有钱人,出手就是两千,这个数可不能算少了。看来,李德林对这个小儿子是真的心疼。

“好,既然有了委托人,那江某义不容辞,李老先生,您放心,我一定会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让凶手伏法,让逝者瞑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