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惊鸿一瞥
作者:以沫      更新:2020-02-25 10:35      字数:5095

这天夜里,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想了很多。

我那可怜的脑袋终于想起一点中学时学过的历史知识:在云南洱海一带分布着六诏即蒙舍诏、蒙崔诏、越析诏、浪穹诏、邓赕诏、施浪诏。后来蒙舍诏首领统一六诏,蒙舍诏改称为南诏。唐玄宗年开元年间曾封过南诏首领的皮逻阁为云南王。

我娘说我要嫁的人是蒙舍诏首领的三子,那就是皮罗阁的第三个儿子阁罗凤,下任云南王。

按年代算来,此时六诏还没有统一。

我这时去和亲,恐怕不是单纯的事件,难道别有所图?

也许我是去当间谍?或是使美人计?这个想法令我兴奋不已,没想到来到古代可以经历这么刺激、有趣的事!

我的好奇心无限澎胀,白天还在为嫁人的问题烦恼,现在一颗心却蠢蠢欲动。

既然重生一次,我当然要活出更精彩迭宕、富有传奇的人生。

我决定了:既然无法改变事实,只有接受挑战,我要去云南和亲。

所谓“知已知彼,百战不殆”,明天我一定要好好问一问我爹。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嚷嚷着让玲珑给我梳头,换衣。

这古代的头发还真不好弄,等她给我梳好头,穿好衣服,已经过了几个钟头了。

我让玲珑带我去见我爹。

她奇怪的扫了我一眼,说:“老爷早就上朝议事去了。”

我这才想起来,古人当官每天早上要到皇帝那里报到的。看来没有白拿的薪水,皇帝和当代的老板一样抠!

吃完早饭,我没什么事干,提议到街上去逛一逛。

唐朝的都城————长安,据史料记载,在当时称得上是世界上最繁华的国际性大都市,各国的商人云集长安西市,进行商业活去动。

“在古代女子出门好像要来个女扮男装吧?”看多了电视跟小说的我想当然的自以为是。

于是,我吩咐道:“玲珑,去准备两套男装。”

玲珑停住脚步,不解看着我:“小姐,要男装干嘛?”

我赏了她一个白眼:“当然是我们穿呀!”

“可是我们以前都是这样出门的?”玲珑眼里满是疑惑。

我为自己的自作聪明而不好意思,没理会玲珑的疑问,大步往前走去。

玲珑在后面追着喊:“小姐,你等等我呀!”

我们有说有笑的来到长安最繁华的西市。

街道上店铺林立,人来人往,车马如龙,川流不息。

对于现代人来说,最令人一饱眼福不是商品的琳琅满目,而是身着五彩缤纷服饰的不同种族的人。

本来唐装襦裙色彩的艳丽和面料的柔软已经令我赞不绝口,再看到那些穿着带有浓郁波斯风格的衣裙的胡姬,在酒肆内翩翩起舞,眼波流转,身段风流,妩媚动人,舞姿奇特,旋转如风,看得我眼花瞭乱,大为惊叹。

这大慨就是史书上所说的“胡旋”,传说当年的安禄山,最擅长的就是这种舞蹈,任是身躯庞大如许,竟也轻盈如风。

想到这,我不禁嘴角上扬,轻笑出声。

“这有什么好看的!”玲珑不屑的撇撇嘴,“小姐的舞姿不知要比她美上多少倍呢!”

“我也会跳舞?”我大为震惊。

“小姐,你不会是真的摔糊涂了吧?”玲珑一双眼瞪得如铜玲般,接着眼眶一红,泪水眩然欲滴,愧疚万分,“都怪我!都怪我没有好好照顾小姐!”

“哎呀!你这是干什么?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吗?说不定过几天,所有的事,一下子全都又都回到我脑子里。即使想不起来也没有关系,我不是还有你吗?你告诉我,不就行了?.......”

“小姐,你真好!”玲珑在我“滔滔不绝”的安慰下终于破涕为笑。

前面路口转角处,有许多人簇拥在一家店门口,不知在干什么,等待的队伍排面了一条长龙。

“玲珑,他们在干嘛?”我好奇的问道。

“小姐,走吧!我们也去买小汤包!”玲珑高兴的拉着我挤向人潮。

等了好一阵,才轮到玲珑,她买了整整两大包,看得我目瞪口呆,不禁问道:“你确定吃得下吗?”

玲珑抱着两个大纸包笑意嫣然的望着我,“不知道谁曾说过‘三日不食此味,枉自为人’?”

“谁呀?谁说的?”我摇晃着脑袋左顾右盼。

“小姐,吃一个吧!”玲珑递给我一只晶莹剔透的汤包,眼中满是期待。

盛情难却,我接过汤包就往嘴里塞。

“慢着!”玲珑突然大声喝道。

怎么了?我满眼疑问。

此刻我的形象实在不宜进行别的活动。

只见周围的人,正目不转睛的盯着我,因为,一个千金大小姐,汤包贴在唇边来不及入口,张着嘴,一副猴急的模样定格在大街上,实在够引人注目了。

“小心烫!”玲珑叹了口气,笑意转瞬间蒙上了一层阴霾。

“闻闻嘛,汤包的香味太诱人了!”我尴尬的自嘲,然后大步的向街另一边跑去。

京城的街道边种满了槐树,榆林,现在正是春天,绿意盈盈,显得生机勃勃。

呼吸着纯净的空气,我的心情顿时放松下来,什么烦恼,远嫁之类的问题暂时抛到脑后了。

我们兴致勃勃的拐过了几条小巷,远远就看见了一片茂密的竹林。

等走进林子里才发现,两片竹林中间竟然藏着一条小河,一座石桥横跨水面,河水缓缓的流着,在正午的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犹如一条浮动着的绵缎,更像一副山水写意图,清幽怡人。

没想到这长安闹市区还这么好的地方,我快步跑到竹林中,在凉亭里坐下。

“真舒服啊!”我伸了个懒腰,向她招招手,“玲珑,你也快来呀!”

她诧异的看了我一眼,走过来,坐下,闷闷的说道,“小姐,你今天有些不一样哦?”

“有什么话,不妨直说?”我大大方方的直视着她。

有些问题,与其让人猜来猜去还不如来一次面对面的对话。

玲珑眉头紧锁,继续说道:"小姐,自从醒来后你变了很多。以前你总是静静的,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沉静如水。现在,活泼开朗,爱说爱笑,对什么事都充满好奇。”

“那么,你比较喜欢哪一个?”我接过她的话,打趣地问。

“不管以前还是现在,你都是我的好小姐,只要你好好的活着,让我做牛做马我都愿意。”玲珑急道,“如果不是小姐当年在路边捡到我,带我回相府,对我像亲姐妹一样,我早就不在人世了。”

夫我听了,暗想:原来如此,怪不得她对我的话言听计从。

她认真地样子,格外地动人,我不由地抱住她的肩膀说:"傻姐姐,我逗你玩的。"玲珑娇羞的低下头。

竹林外,娇阳似火,竹林内,清风徐徐,一样的世界,不一样的感受。

我不想回相府吃午饭,于是让玲珑去买些吃的过来,我在亭子里等她。

一个人坐在亭子中,四周静寂无人,时间和空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

恍惚间,我好像又回到了现代。

如果,如果时间可以倒转,如果没发生那场车祸,预期中的婚礼早已举行,现在我应该幸福的握着随风的手在某个地方欢度着蜜月。

记忆的画面,一幕幕浮现在脑海里,所有的甜蜜欢乐,明明像是昨天,可是除了这个陌生的身体,陌生的环境,我已经抓不到任何熟悉的过往,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我顿时不由悲从心来,唇边不知不觉轻吟唱道:

昨日像那东流水

离我远去不可留

今日乱我心

多烦忧

抽刀断水水更流

举杯消愁愁更愁

明朝清风四飘流

由来只有新人笑

有谁听到旧人哭

爱情两个字

好辛苦

是要问一个明白

还是要装作糊涂

知多知少难知足

看似个鸳蝴蝶

不应该的年代

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花花世界

鸳鸯蝴蝶

在人间已是癫

何苦要上青天

不如温柔同眠

歌词正如同我现在的心境,昨“日像那东流水,离我远去不可留”。

“好个举杯消愁,愁更愁。"一个略带沙哑的磁性嗓音打断了我的愁思。

我一惊,抬眼看见一抹修长的白色身影隔着小河,站在竹林的另一边。

来人缓步跨过石桥,走近凉亭,浅笑盈盈地看着我,幽黑的深眸里闪过一丝惊艳,瞬间又恢复平静。

"这是个沉藏不露,有着冷静的头脑的人。"我暗想。连我自己第一次看到我的容貌都傻了好久,他竟只是眼神一闪。

我不由仔细打量起他来:来人是一年轻男子,二十多岁的样子,颀长的身材在月白色的长袍的映衬下越发挺拔,如辰星般的眼睛,黑得发亮,深邃的眼神夺人心魄,浓密的剑眉,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现在微微向上扬起,直顺的黑发挽了个简单的髻,多余的长发随意散落着,,浑身散发着一种贵族气质。

真是一个美男子啊!我由衷的感叹,如果出现在现代,保证是个人见人爱的大帅哥。

只可惜我现在正沉浸在痛失爱人的悲伤中,对帅哥美男毫无猎艳之心,任他美貌如花,与我何干?

他似乎没料到我竟毫不躲闪,直直地对视着他,浅笑变成玩味的笑意:“小姐,我脸上有花吗?”

我一听,笑了,没想到此人还有如此幽默的一面,不由对他放松了警惕性。

他走到我身边的位置旁边坐下,“你唱的歌,很好听,词好,曲好,能把李白的诗融入其中,自然而不造作。”他停顿一下,上下打量了我一眼,“只是,此曲虽好,对姑娘而言,似乎太过凄凉。”

“小女子也是偶尔听过,不过是鹦鹉学舌罢了!”我一言带过。

跟陌生人谈心事,不符合我的习惯。

“小姐可是京城人氏?”帅哥唇角一挑,展现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算是,也不是吧?”我微不可闻的一声叹惜,想起几日后的远嫁,心情突然惶惑起来。

“此话怎讲?”他剑眉微蹙,眼眸里闪过一丝冷冽的幽光。

“公子不必在意小女子的话!”我淡然道,“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哪有什么绝对肯定的事!”

一时间,俩人相对而座,静默无语。

“小姐,让你久等了,肚子很饿吧?”不一会,玲珑风风火火的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出现在林子里。

她走进亭子里,才发现多了一个人,吓了一大跳,“小姐,这位公子是......?”

我不想多做解释,道:“一个朋友。”

帅哥听了,抬起头看着我,眼神讶异。

玲珑把食物摆好放在石桌上,有干牛肉,花生米,咸萝卜条,几个馒头。

“小姐,请这位公子一起用吧?”张罗好物品,她自做主张的提议。

我不可置否,发现玲珑正偷偷的看着他,双眸水汪汪亮晶晶的,心中不由好笑:小妮子思春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像这样的帅哥,正是少女思慕的对象。

玲珑竟然有此意,我当然乐意成人之美,当即一抬手,做了请的手势。

“恭敬不如从命了!”帅哥大大咧咧的坐下。

玲突然像是想起什么来似的,大叫:“糟啦!我忘记带一壶清酒了。”说完,她起身欲走。

我忙一把拉住她:“算了,将就着吃吧!”

帅哥见了,向后招招手,不知从何处冒出一个身着黑色劲装的膘壮汉子,双后作揖,恭敬的问道:“公子,有何吩咐?”

“把我带的葡萄酒拿来。”那人讶异的扫了我一眼,略一迟疑,转身去了。

不一会又回来了,他手里多了一坛酒,几只水晶杯。帅哥接过瓶子和酒杯,挥挥手,那人一眨眼就消失在林中了。

我看得发呆,没想到这貌似安静的竹林中竟然卧虎藏龙。

看他步伐稳健,身形轻盈,难道会轻功,来无影去无踪影?

等我回过神来,透明的水晶杯里已经倒满了琥珀色的液体,微风轻拂,洒香四溢。我忍不住端起酒杯一嗅,清香扑面而来,果然是上好的葡萄酒。

在古代只有西域能酿造葡萄酒,作为贡品进献给皇帝喝,平常之人,莫说喝,即使看上一眼都难。

我狐疑的瞥了他一眼,萍水相逢,就拿出此等贵重的物品待客,不是无能的败家子,就是轻狂的登徒子,以此来迷惑不谙世事的少女?

可惜,他找错人了?我心念一转,举起杯,敬了他一下,浅尝一口,道:“公子以如此贵重的酒来招待我们,小女子无以为报,送公子一首歌,表达谢意。”

想起黄安的那首《样样红》正适合警戒这种公子哥,于是唱道: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

你是主人翁

要雨得雨要风得风

鱼跃龙门就不同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

可是太匆匆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

人生渺渺在其中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

世上的人他追呀追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

何时放下歇一歇

能不能愿周吉祥夜吉祥

愿用家财万贯

买个太阳不下山!

歌罢,我想起身告辞,恍惚中,头有些晕沉沉的,想不到此酒的后劲十足,小小的一杯酒就可以把我放倒。

玲珑见了,忙扶住我,道:“小姐,我们该回去了,再不回去,夫人会着急的。”

我点点,冲帅哥挥挥手:“再见!”

他眼中闪过一丝诡异域的笑:“何日再见?”

我想他会错意了,也懒得解释,匆匆离去。

反正我们只是彼此生命的过客,几天后我就要远嫁了,恐怕永远都不会再见。

我们渐渐走远,没有回头,所以不知道他看我的眼神里充满了势在必得。

人生在世,谁也不能确定谁是谁的过客,谁是谁的唯一。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当他踏进我生命中的那一刻起,已经注定日后的纠结。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