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恋
作者:紫馨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714

她和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没有广告的

她是某中学的教师,小家碧玉样的女人。

他是某国营大企业的职工,雄健挺拔,阳刚十足的男人。

他俩很般配,小鸟样娇小的女人偎着山一样挺拔的男人,绝佳的风景。

他俩很迅速,第三次见面就发生了关系,然后同居,一个月后分手。

呵呵,真正的“闪恋”啊。认识的人在背后都说。

啧啧,他们怎么能这样随便呢!他们怎么会这样随便呢!

露天的夜市摊上,她一串接一串地吃着羊肉串,一杯接一杯地喝着酒,白酒,啤酒。仿佛只有专注地吃,才能忘记一切;仿佛只有吃,才能让深沉夜色带来的黯然情绪压到肚子里。

他呢,和同来的朋友划拳喝酒,夸张的声音穿透黑夜,专注于吃喝的她听出了里面的颓废与感伤。

深夜,他们拉着搀着来到他在厂里的单身宿舍。他打着酒嗝,闭着眼给她脱衣服;她嬉笑着大睁两眼,看着他给自己脱;然后,他疯狂地进入了她。

今天是他们第三次见面。

床上没有落红,她不是处*女;他动作娴熟,他不是处男。

她和他曾经各有各的故事。

她的故事发生在三年前。她是在校大学生,他是她一个女同学的男朋友的老乡,在她上大学的那个城市上班。在和老乡一起来找她同学时看见了她,第二天给她送来了玫瑰花,然后请她吃饭、逛公园,给她说她有多么可爱,他有多么喜欢她想她。慢慢的,她忘记了现实,忽略了未来。几个月后的一个夜晚,他几经探索、努力,终于使他和她由男孩和女孩变成了男人和女人。从此以后,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又多次进行,她觉得今生今世自己就是他的人了。

在她快毕业时,他忽然惊醒:毕业后她得回家乡去,他没有能力把她留在这个城市。没有未来的事在继续下去有什么意义!他做了明智的选择。

他不再找她并且换了工作部门让她也找不到他,她无法可施,每天早上起来,只有盯着枕头上散落的大把头发发怔,然后收拾起来扔到窗外的风里。她不再去上课,她就站在学校门口的站牌下,一站大半天。“芸子,干吗啊?”同学问。“等车!”她回答。

她是在等车,(他以前总是在这里下车来找她的)她不知道哪一辆车会带来他的笑脸,所以她哪一辆都等,3路,6路,18路……她总觉得他会在下一辆车上,所以她一直不肯走。一天天看过去,一辆辆看过去,她就得了视神经疲劳:不敢专注地看东西,时间稍长眼就觉得紧就觉得疼的。

她去以前他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看,当她看到有些饭店变成了超市而有的录像厅被拆除掉变作了广场时,她的心就会象被剜掉了一块一样空落落地疼。她会象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感慨:原来一切都是会改变的!

九六年深冬的一天,应该是腊月二十七,已经毕业回家的她压制不住想见他的念头,猜想快过年了他应该在老家休息,她向父亲撒谎说要找一个同学玩,跑到市里坐上了去他家的长途客车。下午五点多发的车,四百多里的路程,破旧的客车在曲曲弯弯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了四个多小时来到了他们县城。没有了去他们乡的客车,她寻觅、恳求了半天,终于搭了一辆送货的车到达他们乡。没有广告的夜已深沉,想见她的欲望战胜了冬日的寒冷、对黑夜的恐惧,凭着仅来过一趟的模糊记忆,她竟然摸索四五里地来到了他的家。

真好,院门还开着,而且他屋里的灯光还亮着,她看到了希望。但她不敢进去,她怕看到他不再含情的眼神,怕他责怪她不经允许到他家打扰他,更怕他的父母嫌弃她是个不正经的疯女子……可她也不舍得走,她想看他一眼,只一眼!这么长时间没见过他,她想他快想疯了……她冷的要死——腊月的天气!正对院门有个麦秸垛,她抱着肩,偎坐在麦秸垛旁。她又觉着害怕,深夜十一点多,到处是黑沉沉的,有狗在乱叫。她害怕灯光突然灭了,她希望他从屋里走出来发现他,可她又怕他发现她……那一刻,她明白了什么叫咫尺天涯!

时间一分分过去,正当她冻的象可怜的寒号鸟一样瑟瑟发抖时,他居然披着大衣从屋里走出来,走到院门口,天,他发现她了!向她走来了!

她站起来,心里咚咚跳。他伸出胳膊揽了揽她,黑夜中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她的泪流了下来。

她睡在他的床上,他远远地睡在躺椅上,他连手也不拉她一下!她不明白,曾经合二为一的身体怎么能有如此远的距离!

在天色还不能看清任何东西时,他把她送到车站,买了回平的车票,“咱俩工作不在一块,根本没戏,以后别再来找我!”他的话语和着冬日的寒风,彻底刮走她身上所有的温度。

她开始滥爱,和他分手后,她爱上过她教的十四、五岁的学生,爱上过只见过一次背影的同事的儿子,还爱上过在老家种地的三十多岁的邻居,甚至还对坐同一辆车的陌生中年男子意乱情迷……

有人开始叫她“花痴”,因为她是那么轻易地就爱上一个人。

没有人知道,她那么轻易地爱上一个人,只是因为,只是因为那些人和他有相似的地方:或额头,或眉眼,或声音,或者只是一个相似的背影,一件同款同色的西装……

她花了大力气,托了亲戚的亲戚的朋友,请他们帮忙调动工作。漫长的等待中,大把大把给人送钱时,她有过犹豫。家里很穷,父亲的钱在哥嫂的冷脸下一分也不敢出,花的都是出嫁姐姐一点点凑的,她不忍心。可是当她想到他,想到他说的“咱俩工作不在一块根本不行”的话时,她就不再犹豫,她就会更频繁更急切地催促办事的人快些、快些……工作的事每进展一步,她就觉得他离自己近了一步。

两年后,她的工作终于落实在远离市区的一所市郊中学里,虽然远离,但毕竟也属于市区,毕竟和他同属于一座城市了。

她从那个使他们认识的同学那里问到了他的地址,兴兴冲冲地去找他。她没有看出同学脸上的阴郁,她满心欢喜,呵呵,这下没有什么问题再能阻隔他们了!

开门的是一个女人,一个大腹便便快要生孩子的女人。女人小眼大鼻子阔嘴巴长相丑陋,女人言语粗俗“凌风,不在家!”“我是谁?我是他老婆!”

为了在繁华的都市立足,为了钱财,他选择了这个家庭富裕相貌丑陋的老婆。

她欲哭无泪。

他的故事要略微复杂一些,他曾经的那个她叫乐乐,乐乐不是真名是艺名,她是个妓女。

那天,他和几个朋友去公园玩,也是因了无聊,也是因了玩心大,他和朋友打赌说他能不买门票进去,朋友说你能不买票进去我们请你吃大餐。于是,朋友远远看着,看他如何过看门大妈那一关。

他先是对看门大妈说他只是找个人马上出来,看看不行又说他是从农村来从没见过公园啥样子大老远跑来想看看可是钱包被小偷偷走了下午就得徒步回家求老大妈开恩让他饱饱眼福,看老大妈还是无动于衷,他又摆出一副流氓的凶架势“让不让进?不让进我可打人了!老子逛哪儿还没掏过门票呢!”边说边硬往里挤,想着挤进去她还能把他给拽出来!可大妈把肥胖的身子往门前一堵,那才叫严严实实,任你多苗条都别想挤过去。“你还别凶,我看了一辈子门,什么都不认,只认门票。没有票,谁都甭想进!”

朋友远远地在后边偷着乐,怎么办?退回去?可也太没面子了!正僵持中,也要进公园的乐乐说话了,她对看门大妈说她是他朋友,由她给他买张票让他进去得了。看门大妈说只要有票怎么都行,随便你谁掏钱。

她买票而不是他买票,算是他打赌胜利,那几个朋友请他吃饭,他请乐乐一起去,饭桌上他得知她在市里上班,饭后相互交换了呼机号码,他们认识了。

过了几天他坐公交车,车上几个混混男孩对前排一个女孩出言污秽,动手动脚他听看不下去,用他在部队学的好身手把那几个男孩狠狠地揍了一顿。女孩对他连声道谢,他这才看出这个浓妆艳抹、妖娆、性感的女孩就是乐乐。在公园相遇时她衣着很朴素大方的,也没有画这么浓的妆。

她请他吃饭以示感谢,她说她经常遇到这样的骚扰,很是烦人。他看看她的衣着打扮诚恳地说:主要是你这样穿戴不好,象个……鸡,以后别这样穿了。她低了头不说话,目光有些躲闪。

以后联系多起来,有时她呼他,有时他呼她,然后约个地方吃点饭聊一会儿。他渐渐找到了恋爱的感觉,他想去她单位找她,毕竟呼机不方便,等待回电话时总觉得象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但她不让,她说上班期间会男朋友影响不好,怕领导批评。他想想有道理便做罢了。

她不让他去单位,但她时常地给他买东西:衣服,皮带,手表……那时他在郑州进行为期两年的岗前培训,虽然每月也有为数不低的培训工资,但经不起他们吃饭、喝酒、抽烟、玩乐的开支,手头总是紧巴巴的。她就给他寄钱,或跑到郑州亲自给他送去,五百,一千,甚至更多。他奇怪,问:你哪来那么多钱?你们单位效益比我们电厂还好!她说:我父母有钱啊,他们只我一个孩子,不给我话给谁花!她对他的痴情,她的妩媚的笑使他忘记了一切,他抱着她,亲吻她,然后进入她。她每次都能把他带到天堂。他暗暗决定:今生非她不娶了,他一定要好好待她!

培训结束,他开始正式上班,他把和她的婚事列入了计划之中。他二十六岁,她也二十五岁,他花了她的钱财,要了她的青春,要了她的人,同时也把自己的一颗心、一个人无所保留地给了她。秘密了两年,是该公开的时候了。

他见她见自己的朋友,他扑捉到朋友眼中的异样。

她还是不让他去她单位,也还是不告诉他单位名字

她也还是不让他去见她父母

……

他起了疑心,暗暗跟踪调查,结果让他大吃一惊,如雷轰顶!

她是个妓女,一个已经从事了皮肉生意六年的妓女!

乐乐,他理解为喜乐、欢乐的“乐乐”,原来是“淫乐”的乐!

她的领导父亲、教师母亲只是山区的贫困农民,而且父亲已早死,母亲有严重肾病。

她的工作单位是酒吧、宾馆、歌舞厅!

他病了半个月,病好后,他不再找她。她疯了一样地呼他,疯了一样给他写信解释她不是有意骗他:开始不告诉他是觉得没必要,爱上他之后是怕失去他不敢告诉。

他只回过一次,他托词说母亲不同意他俩交往而事实上他母亲也的确是被气昏了头。

有一天下班回到家,见屋外扔了大包小包的东西:衣服、鞋子、饮料、牛奶……狼籍一片。

屋内母亲冷脸坐在沙发上,她的面前跪着一个人,是乐乐。她一脸泪痕,一字一句说:“只要您同意我们俩,我愿一辈子做牛做马伺候您!”

母亲板着脸,说:“我不认识你,我也没有福气让你伺候我。”

“哧”的一声,她手腕上的鲜血喷涌而出,她的手里居然有一把匕首!她说:“那我去死!”

他把她送到医院,等医生处理完,他给昏迷的乐乐留下一叠钱,一封信:不要再来找我,我的爱承载不了你的历史。”

病好之后,乐乐又重操旧业。她不能死,弟弟上学需要她挣钱,母亲的看病需要她挣钱。是啊,如果当初不是为了这些,也许她也大学毕业坐办公室了。

他认识她时,这些事情刚刚过去了两个月。

像他们双方的亲人竭力促成这桩婚事一样,他和她也都愿意让自己的情感追寻就此停步。

真的,他们实在是很般配的,对于家景一般的他来说,能找到一个长相姣美、性情温和的中学教师,实在是太好的选择

而对于自觉有污点的她来说,找到一个相貌英挺、工作不错的他,理智上她也觉得比较合适。

她正值暑假,他刚好休息,白天她随他去钓鱼、打篮球、打牌……每次他总得叫上他的三五个朋友,他和朋友们玩他们的,她坐在旁边想她的心事。他不多和她说话,她也不多和他说话。

晚上,他们回到单身宿舍,相顾无言,无事可做,他便给自己脱衣服,给她脱衣服,然后进入她,她无言无语,任由他做一切。在做这些时,他总是闭着眼不看她一下,而她总是睁着眼看他给自己脱,看他闭着眼进入自己,象在看别人表演。

然后彼此大睡,直到天亮。

他从不亲吻她,她也从不亲吻他,他们经常作爱,他们却连手都不曾牵过,他们有的只是生殖器的接触。

结局

两个月后,他们分手了。“闪恋”也以闪电的速度结束。

他选择了找她,找乐乐,那个还在做妓女的女人。

她选择了继续等待,等待爱的死亡,等待爱的开始。

家人问他:选妓女,不选教师,为什么?

他说:只有和她在一起,我才感觉到生命的意义。

朋友问她:他占了你两个月的便宜,为什么成全他?

她说:不,我是在成全我自己,成全我没有完结的爱情。

他的爱,在那个做妓女的她那里,她的爱在负心离去的他那里。

他们的身体曾是零距离,他们的心灵却相隔着十万八千里。

他们只是彼此颓废时的寄托与放纵。

他们的闪恋只是一场闹剧。 <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