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笑傲江湖
作者:燕阳楼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183

出于种族歧视和性取向的原因,窦天并没有把kiss哨子的冲动付诸行动,而且鼓舞人心的发现迅速吸引了他们的眼球。

这个暗藏的隐秘空间,位于冰库的隔壁,有一道光可鉴人的晶体作为门户,因为晶体很象冰块,所以很难发现。空间有着巨大的面积,被分隔成若干个功能区,只有一条狭窄的暗道与热那亚大师的作品潘帕斯的储藏室相连。

窦天他们最先进入的是类似工作间的功能区。这里虽然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药品,奇形怪状的器皿和工具,但却摆放的井井有条,杂而不乱。

“这里没有人。”窦天稍加留意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小甜菜本身是学药物的,对这个类似化学实验室的地方很感兴趣。窦天怕有危险,连忙阻止了老婆对那些药品一探究竟的企图。在这个五百多平的大实验室转了一圈,他们发现这里有两个门,一大一小。大门外有一条五六米宽的走廊通向一道铁门,那铁门十分厚重,上面加了巨锁,可能是仓库一类的地方。窦天只是觉得铁门后的空间非常巨大,但没感应到人的存在,就带着小甜菜和哨子转向了那个小门。

小门后好象是生活区,有的房间有几张床铺,有的房间有炊具,还有一个房间有一眼深井,井里还有水。而窦天他们最感兴趣的是一个用整块发光云母装饰顶棚的豪华套房,这里亮如白昼,不仅有单独的卧室、书房、客厅、衣帽间,居然还有一个的酒窖。

“哇塞,”小甜菜一声欢呼,“潘帕斯给我们分房子了。”

窦天却觉得有些奇怪,“这么大一个地方,政委的记忆里不会没有啊,他怎么连提都没提呢?莫非这里不是潘帕斯神坛的一部分,而是其他人建造的,那它怎么又与神坛的地下室相连呢?”

窦天在思考,哨子在酒窖里吞着口水检视窖藏,他不喝血,不代表他也不喝酒,不过一定要是好酒。小甜菜扑到书房的那些码得整整齐齐的卷轴上,就象饥饿的人扑到面包上。然后窦天耳边就响起了小甜菜极不淑女的叫嚷,“豆芽菜,你快过来给我把这些七拐八绕的字给翻译过来,限你十个小时必须完成,否则,哼。”

窦天停下了猜测,向书房走去。他看到的是满满一书架的卷轴,铺满了整个墙壁,这还只是一部分,另一面墙下,摆着四口古旧的书箱,上面都挂着锁头,看样子里面如果装满的话,比书架上的只多不少。

“十个小时,你以为我的脑袋是巨型计算机吗?”窦天有点犯难,他随手打开了长条案上的一个卷轴,发现里面的字迹虽然认识,但记载的内容太过繁杂也太过难懂,直译过来可能不行。他又仔细读了几张卷轴,发现都是类似于药方什么的,一下想到了办法。

“亲爱的,”窦天风度翩翩的对小甜菜微笑着,“陪我跳之舞好吗?我保证一支舞之后,你不用我翻译也可以看懂这些书。”

“是吗?”小甜菜将信将疑,可是凭她对老公得了解,感觉这个数盲没有骗她,就欣然伸出了手。

两口子配合默契,要不是窦天的身材实在太象卢旺达难民,书房中的一对还算的上舞姿优美。窦天轻柔的声音在小甜菜耳边响起,“啊,告诉我,可有预感时时袭扰你的心灵?”

小甜菜被他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弄的一愣,心说,“他不是受刺激太多,有点神经了吧。”

“……我俩注定要心连心。我的怀抱是你的归宿,你的心在我这里觉醒……”窦天的吟颂继续着,两人的周围闪烁着霓虹般的光影,小甜菜的意识渐渐变的恍惚。

“花朵啊,是我用亲吻使你解除混沌,如今谜底已经揭晓,时漏中计量无知时光的沙子已流尽。”窦天忽然觉得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在胸中涌动,他自己都几乎无法相信,只需舞中几句倾诉,就能把桑普多里亚留给自己的海量知识复制粘贴给了充满求知欲的老婆,“做一个诗人真好。”窦天美滋滋地想。

“好了,”窦天牵着小甜菜的手,把她领到条案前,“现在试试你能看懂多少,我的硕士研究生。”

“噢耶,”小甜菜看了一眼就暴爽着高呼,“我能读懂了,这是炼金配方!”说着回头给了功臣窦天甜蜜地一吻,窦天刚想乘机讨点奖赏,只听小甜菜很杀风景地接着说,“亲爱的,你能不能先出去找哨子同志自由活动一下,本硕士要发奋苦读,”接着又在窦天腮帮上印上了安慰性的香吻,一边把他往外推一边说,“祭坛那边有剩饭,你们饿了就垫补一下,乖,我一看完这些书就去找你们。”

窦天知道梦寐以求的同房计划算是泡汤了,这个老婆什么都好,就是酷爱赚钱和读书,其余都得往后排,只好在心里长叹一声,说,“那你有事叫我们,我就在外间,吃饭的时候我给你送进来。”说完怅然若失地离开了沉浸在黄金屋中的颜如玉。

来到大客厅的窦天百无聊赖,看看这,摸摸那,忽然被墙角的一架金色的竖琴吸引住了,这架竖琴与他在电视上见到的没什么区别,只是纹饰极为奢华,轻轻一拨琴弦,悦耳的琴声立刻回荡在明亮的大客厅里,那琴弦跳动之时还有一片金色的星光在忽明忽暗地闪烁。

“多美的乐器呀,”窦天抚摩着竖琴上精美的浮雕,“可惜我不会弹。”

他又转向了竖琴对面的酒柜,那里陈列着好多盛在加盖银杯中的佳酿,窦天准备品尝一下。当他正想找一只杯子时,目光却被横架在一对动物长角上的一支乌黑的长笛型乐器给吸引住了。他站在兽角前欣赏着这支长笛,这件乐器做工风格与那架竖琴截然相反,除了天然的纹理,没有丝毫用来装饰的雕刻,但柔和的光泽却使窦天忍不住伸手去感受它那诱人的质感。

“先生,您千万不要碰那个长笛。”哨子不知何时出现在了窦天身后,他一向波澜不惊的声音透着罕见的紧张。

窦天听人劝吃饱饭,立即住手,回头疑惑地望着提着个木头小酒桶的哨子。哨子看窦天没有去摸兽角上的长笛,松了口气,把酒桶拎到窦天面前说,“看看我找到了什么,先生,这可是正宗的龙兰酒,我虽然没去过人类的聚居地,但我猜你们也一定极少喝到这种酒,酿造它的原料实在是太稀少了,要知道,泣血龙兰已经是被公认的在自然界灭绝了的魔力植物。”

窦天笑了笑说,“那我恭喜你了,我想我的那几个兄弟也会很喜欢的,他们都好喝两口。”然后,他指着兽角上的黑色长笛问哨子,“你刚才为什么不让我碰这件乐器,它有什么特别的吗?”

哨子把酒桶放在地上,熟门熟路地从酒柜里找出了两只亮银酒杯,把一把蒙着大红金丝绒的高背椅拉倒竖琴旁边,请窦天坐下,自己坐在装饰精美的琴凳上,给窦天斟满了一杯酒递了过来。

等窦天接过盛满琥珀色液体的银杯,哨子也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向窦天一举,“祝您健康先生,让我们干杯。”

“干杯。”窦天觉得这酒的颜色很诱人,也想尝尝味道怎么样,看看合不合三个兄弟的口味,于是爽快的跟哨子碰了一下,喝了一口,觉得味道很象果酒,但咽下去之后,却觉得胃里暖暖的说不出的舒坦。哨子一大口龙兰陈酿下肚,捏紧鼻子,闭起嘴巴,等到那股热浪冲上头顶,再长长吐出了这口气,一副过瘾的陶醉样子。

“先生,”哨子终于书归正文了,“我刚才之所以阻止您碰那个长笛,是因为我觉得那个长笛上的鬼气实在太重,摸了它对您的身体会有很坏的影响,虽然您现在的力量非常强大,但对这种极阴之物还是不接触为妙。”

“哦,”窦天听他这么一说,好奇之心大起,“你怎么看出来的?”

“请别忘了,我是一个吸血鬼啊。”哨子有些得意,“我虽然不能吸食血液,但请相信我,我们血族对亡灵的直觉是不会错的。说起来,我也是受到这桶酒的启发才猜到这座隐秘建筑的主人和那支长笛的由来的。您的运气真是不错,这里很可能就是只存在于冒险者传说中的销金窟。说来话长,我还得从那个古老的传说给您讲起。”

原来,在历代冒险者中都流传着这样那样的传说,而其中最受听众们欢迎的就非关于各种宝藏和遗址的莫属,而销金窟是为各路冒险英雄们所津津乐道的神秘所在。传说,销金窟的所有者就是据说可以和圣魔导额尔多斯比肩的炼金界奇才金•格铃兰。在多米诺大陆乃至与之相邻的夫来师大陆和菲奥娜大陆都有一个通行的看法,一个魔法师要比一个镇长有钱,一个大魔导要比一个总督富裕,一个圣阶法师可以向国王放贷,而一个炼金术士糟蹋的钱就可以建立一个国家。这个金•格铃兰炼金师的身家可以说不可计数,可她还是不够花,因为她所进行的炼金实验实在太过具备创意,从来都是想前人之不敢想,做前人之不敢做,成功获得的成果固然丰硕,失败的几率也成倍的提高。不得以,眼看债台高筑的格铃兰女士只能低下高傲的头去夫来师大路最为富庶的尼采王国应聘了一个国师的职务,以求的皇家的资助,继续进行炼金实验。

开始尼采王国的国王以为拣到了大宝贝,把她当做了神人一般供奉,因为有了格铃兰作为国师,尼采王国在军事上就有了质的飞跃,再也不用看传统强敌的脸色了。格铃兰的技艺与威名也的确起到了提升尼采军队战斗力和震慑敌国的作用。可是好景不长,尼采王国的国王发现格铃兰不仅能带给他外交上的丰硕成果也能带给他财政上的沉重压力,每年的税收几乎被国师花掉百分只三,这可是会使光芒万丈的左眼都发疯的巨大黑洞。捧着个烫手山芋的国王绞尽脑汁才想到了一个一举数得的妙计。他利用一次宗教盛会把格铃兰这个恐怖的吃钱机器介绍给了圣马丁教当时驻尼采王国的主教亚平宁,并使尽浑身解数让格铃兰兼职成为了以一位受人尊敬的圣教首席护法。这样一来,王国即可以让财雄势大的圣教帮助自己供养格铃兰,又可以享受格铃兰的研究成果,还无形中拉近了与圣马丁教会的关系,可谓机关算尽。

本来尼采国王的这个主意是一个三方都能获益的好主意,但是,有道是天有不测风云,朝气蓬勃的炼金奇人,遇到了圣马丁教最痛恨也最头疼的亡灵魔导阿特拉斯。俩人一相识,对音乐和美酒的共同爱好和一样的特立独行的性格使这对年轻的男女互相引为知交。阿特拉丝是自由的,他的社交没人能管也没人敢管,可身为圣教首席护法的格铃兰不行啊,亚平宁的眼睛盯着她呢。尽管她是技术人员而非皈依的神职人员,但私自勾结异教魔头的罪名可是非同小可,一定要认真对待,严肃处理。格铃兰是个无法无天惯了的主,再加上一个小辣椒的脾气,面对教会裁判所的质询,一怒之下竟然反出教廷。炼金师是谁都不愿意碰到的对手,因为他们都有一身独步天下的元素亲和力,只要事先准备,临阵时就可以瞬间扔出各种千奇百怪的恐怖药剂,那些药剂或烟或水或药丸,但有的巨毒无比,有的能迅速使人麻痹,有的使人产生幻觉,象格铃兰这个级别的选手,已经达到可以利用炼制的密药瞬间改变战场环境,达到群秒的水平。圣教裁判所的执法骑士十分忌惮,一时不敢妄动。可是格铃兰遭到质询的消息不知怎么被阿特拉斯那个二杆子知道了,他一夜之间聚集了上千战力恐怖的黑暗骑士围攻裁判所,把红颜知己格铃兰给抢了出来。一场恶战之后,两个本不属于同一世界的人居然携手远走高飞了。后人传说,阿特拉斯带着他的亡灵大军洗劫了一个偏远公国的首相的领地,然后用抢来的财宝为格铃兰建造了一座炼金实验场,取名销金窟,格铃兰也把她毕生的积蓄放进了销金窟,供采办实验原料使用。两个人没事就凑到一块弹竖琴吹长笛,逍遥自在一时无两。冒险者们觊觎销金窟的财富倒还在其次,恐怕几百年以前那些财宝就被两个大手大脚的败家子给花光了,真正吸引人们的是格铃兰的那些炼金术研究成果和神奇的药剂,那可是世界级的宝物,估计搞到一点就可以随便找个国家作官为宦。只可惜几百年来,这个销金窟从探险界争相寻找的目标渐渐变成了考古界不知所踪的古迹,最后沦为了口口相传的故事,都没有被人发现,仿佛被滚滚的红尘淹没了一样,致使很多人都拒绝相信他的存在。不料,在数百年后的今天,在这个人迹罕至的诅咒荒原,这个传说中的智慧宝库居然被窦天他们发现了。

“你能肯定吗?”窦天问哨子,他觉得有点悬。

“我开始也没往这想,”哨子修长白皙的手指弹了弹膝盖旁的木通,“这就是证据,您看,箍桶用的铁条上有铭文‘金与比索第五次复婚纪念(为第六次复婚而珍藏)’,忘了告诉您,比索是阿特拉斯的名。再有,我且不说这酒桶的木料是生命之洋特产的镇海柳,极难得到,就是这段桶箍几百年在这地下连一点锈蚀的痕迹都没有,以我的侯爵导师的讲述,必然出自高明的炼金术士之手,可在这居然用来箍酒桶。还有,您看这酒桶里,底下是不是有一块孔雀眼,这种十三眼孔雀石传说世界上只有三块,而其中之一就在阿特拉斯手里,泡在龙兰酒里就不会有小虫,而且酒历久不结晶。我对这架竖琴知道的很少,但作为血族的后代,那支黑木长笛,是亡灵们景仰的圣物,名叫不悔之恒,我是万万不会认错的。所以,请您相信我,我有九成以上的把握可以断定这里就是传说中藏有巨大宝藏的销金窟。”

窦天听的很认真,他几乎被哨子说服了,现在只有一个问题萦绕在他的心头,“如果这里是销金窟,神奇的炼金师和强大的亡灵魔导呢,他们会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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