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番外
作者:一个王呆呆      更新:2019-11-19 00:56      字数:8057

“那也是和王慈聪一样的男人谈恋爱啊,你多金,我承认,但是你帅气……比王慈聪还差了一点点。”

夏梦不甘示弱,谁说女人都喜欢和多金帅气的男人谈恋爱,他明明就不那么帅好吧!

其实苏清跃长的很帅,但是他的性格给他的颜值带来了影响,所以夏梦看她就觉得不帅了。

“王慈聪,哦!~你是说那个地产商的儿子吧。很高调的那个,我认识他。不过和他的接触不过,我觉得论帅气,还是我长得比较帅。”

现实中的苏清跃的自恋,让夏梦无语了。

在游戏里面,没见他这么贱嗖嗖的啊。

“哎,算了,说不过你。我要回去了。”

夏梦白了个眼,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吃饭。

“别走啊。”

苏清跃伸出手抓住了她的手,不让她离去。

夏梦惊讶的回头看了一眼,眼神交错的那刹那,手心的温度传来,记忆乍现。

苏清跃想起了所有的回忆。

过了几秒钟,苏清跃松开了夏梦的手,站起身来,紧紧的抱住她。

“我不会再让你走了。”

夏梦还在迷惑之中,忽然之间双唇被温柔覆盖。

“我想起来了。我记得你了。梦梦。”

苏清跃笑着和夏梦说着。夏梦也微微露出了微笑。

你回来了。真好。

————————————————

接下来便是番外啦!

这本书要完结了哦!

————————————————

厨房里,菜板上叮叮咚咚,传来了切菜的声音。

苏清跃在游戏里学会的所有技能,都投入到了现实生活中。

夏梦今天想吃红烧肉,他便让田振买了五花肉回来。

首先,他把锅烧热,直到滚烫的冒烟为止。

然后把整块红烧肉皮朝下,在锅底磨蹭,直到猪皮变得金黄,这是他和美食博主学习的,这样是为了祛除肉的腥味。

祛除过肉腥味的五花肉散发出一种独属于肉的香味。

在水龙头下,他把整块肉清洗干净,洗完的肉干干净净,看起来让人有食欲。

他洗的很干净,不然会有苦味。

锅中加了水,把五花肉放进锅里,直到煮熟。

锅里煮着五花肉,苏清跃也没闲着,拿了生姜在案板上切了起来,又洗了小葱,放进了锅里,和五花肉放在一起煮,加了一勺料酒之后,开了大火。

这是让五花肉祛除腥味。

烧了整整十五分钟,水面上已经有了灰粉色的浮沫,将沫沫撇干净之后,把五花肉拿出来放进凉水之中降温。这是为了防止下一次入锅时爆油。

在苏清跃精湛的刀工下,五花肉被切成大小均匀的块状,整齐的码放在碟子里。

锅中的水和配料被处理掉,苏清跃拿起了一块生姜,切了起来,又重新准备了一小捆葱,洗了四个鸡蛋,放在一旁备用。

随后,他将锅烧热,加入宽油滑锅,再将油倒出,把洗干净的猪肉放进去,煎至金黄色,把多余的油倒出,放入事先已经准备好的两颗八角,两块桂皮,香叶两片,又加了一小把青花椒,翻炒过后,加入酱油,啤酒,生姜还有葱,煮整整六十分钟。

这六十分钟,是为了给红烧肉入味。

加盐,白糖,然后把鸡蛋放进锅里和红烧肉一起煮,煮了整整六十分钟,红烧肉已经完全入味,一打开锅盖,香飘四溢,整个厨房都弥漫着红烧肉的味道。

八角,香叶,青花椒是为了提味,白糖是为了提鲜,酱油是为了着色和入味。

开锅之后,翻炒十五分钟,收汁。

在碟子里,把鸡蛋铺底,然后把红烧肉盖在鸡蛋上。

长方体大小的红烧肉上,晶莹剔透的红色汤汁覆盖在上面,让五花肉多了一份美感。在灯光下泛着微微的光芒。

猪皮早已变成半透明状态,猪肉和瘦肉已经入了味,他还没吃,将菜放在一旁,又做了一个小青菜汤和西红柿炒鸡蛋。

两个人吃一个菜肯定不够,必须得两道菜以上。

在厨房里有吃饭的桌椅。他把菜放在厨房,喊夏梦过来吃。

夏梦正在电脑上码字呢,听见苏清跃说有好吃的,便蹦蹦跳跳的来到厨房,见到桌子上富有汤汁光泽的红烧肉,不禁赞叹了一句:“你做菜不光样式好看,闻起来也很好吃的感觉。”

夏梦赶紧坐了下来,然后拿起苏清跃为她准备的筷子,夹起了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

微微抿一抿,就能把红烧肉咬烂,劲道的肉早已被炖的软烂无比。

一口下去,满嘴生香。

香叶的味道和糖的鲜味在此刻迸发,混合着肉香,是天上人间的独一美味。

鸡蛋被苏清跃剥开,送进夏梦的嘴里。

透过蛋壳,汤汁的香味早已渗透进了鸡蛋之中。

轻轻咬一口蛋白,肉的香味和葱的清香就让味蕾有了新的感受。

蛋白很软,很滑嫩,富有蛋白质。

西红柿炒鸡蛋里的鸡蛋,没有被锅铲炒散,富有造型。

西红柿选用的是自然成熟的西红柿,富有西红柿特有的酸甜之味,就连颜色都与普通的西红柿不同。

普通的西红柿是大红色的,而普通种植出来的西红柿会有些微微的发粉,摸起来,手感更硬,没有那么软,炒起来也不容易变形。香味浓郁,味道纯正。

鸡蛋用的是土鸡产的鸡蛋,相比于饲养的鸡产出的鸡蛋,更有属于鸡蛋的香味。

小白菜汤就是很简单的汤,做不出什么太多的花样来。

以前是夏梦坐着看苏清跃吃东西,现在相反,是苏清跃看着夏梦吃东西了。

“好吃吗?”

苏清跃乘了两碗米饭,一人一碗。

米饭用的是圆润光洁的大米,里面加了玉米粒,增加粗粮的比重,可以促进肠胃消化。

“好吃,太好吃了。”

夏梦大口巴拉着饭,很快,红烧肉就被她吃完了。

对于厨师最好的鼓励就是把他做的菜吃的光光的。

“好吃就好,这道菜我整整做了一个小时呢。”

苏清跃可自豪了,他对自己的厨艺是十分的赞叹。每次看见成品,他都觉得世界上没有人做中国菜比他更好吃了。

“一个小时?那么长时间啊!”

夏梦惊叹了起来,一个小时,她都能写三千字了。

没想到眼前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红烧肉居然用了他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

“不然你以为能那么好吃?”

苏清跃嘿嘿一笑,今天的公务虽然很多,但为了给她做出最好吃的红烧肉,他早早起床将公事处理好了。

“嗯嗯,亲爱的最棒了。”

夏梦在苏清跃脑门上亲了一口,完全没顾忌嘴上的油。

苏清跃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去脑门上的油,嘿嘿的笑了一声。

他喜欢眼前这个能吃能喝还能蹦跶的小美女。

只要她吃好喝足,每天开开心心的,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所求呢?

晚上,苏清跃牵着她的手,在街上游荡。

“我打算也写一本书。”

苏清跃带着夏梦在美食街上慢慢的走,寻找着街边的美味。

“就你这样的,你想写什么书啊?”

夏梦一听,乐呵了起来,这家伙多金自恋,还能写什么小说?难道是《我是一个超级富二代》?然后笔名:天下第一多金帅哥?

“我想写一本都市类的小说。我连笔名都想好了呢!”

一想到未来的光景,苏清跃的脸上就浮现了憧憬和对以后的期待。

“什么笔名啊?”

夏梦很好奇,朝着苏清跃问道。

“老鹰抓小鸡。”

扑哧一声,夏梦笑了出来。

老鹰抓小鸡,你怎么不叫老鹰吃小鸡呢?!

起个笔名还要碰瓷阅文最强大神,夏梦真是醉了。

“你确定要用这个名字吗?大哥,你知道老鹰吃小鸡住在哪里吗?”

夏梦环顾四周,确定老鹰吃小鸡不在他们附近。

老鹰吃小鸡是夏梦的偶像,作为同一个网站的作者,她可不想在他面前留下不好的印象。

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

“我怎么知道他住在哪里啊?”

苏清跃摸摸头,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他住在我们家旁边三公里内的一个广场旁边,昨天他在微博上发了个视频,他就在我们旁边的这家店吃饭,你确定你用这个笔名,不会被老鹰吃小鸡上门揍一顿吗?”

“哦,这样啊,那我改名叫做零下八十五度好了。九十度家距离我家特别远,应该不会来揍我。”

“……我真是服了你了!你怎么不叫我吃吐司面包,我会买空调,辰西,唐家五少呢?”

“我觉得你的提议不错,那我以后就叫做买空调加面包的唐家五少唐辰西。”

“…………”

夏梦无语,这家伙也真是的,一动脑子居然想写小说。

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就算他真的写小说了,估计也就是扑街一个。

写小说呢,首先得签约,她猜苏清跃,连签约都够不上。

一个礼拜后,苏清跃把签约申请给夏梦看。

“你看,你还说我不能签约,你看,我签约了吧!哈哈哈哈!”

伴随着仰天大笑的苏清跃,映入眼帘的是他的签约信息。

【您的作品《我真的是一个富二代》已达到的签约标准,请加编辑qq1234567完成签约工作。】

《我真的是一个富二代》?

夏梦心头浮现了一万个问号。

难怪这段时间里,苏清跃总是在电脑面前,做一些鬼鬼祟祟的事情。

每次夏梦在他鬼鬼祟祟的时候找他,他都会把电脑合上,不让夏梦看见电脑里的东西。

起初,夏梦以为他出轨了,但是苏清跃每一天晚上都和她在一起,不像是出轨的样子。

再然后,夏梦以为他在忙,处理公文,

现在看来,这家伙是在偷偷摸摸的写小说。

写小说就写小说吗!干嘛搞的那么神神秘秘的。

“不错不错,我看看你写的是什么书哈。”

夏梦走到电脑面前打开电脑,苏清跃从她的背后挽住她的脖子,同她一起看他的书。

“从小我的爹就告诉我,我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面对别人的嬉笑啥的,千万不要怂,大家打不过人家,也不要怂。”

“毕竟我爹已经把我的学校买下来了,作为本校的股东,如果有人敢在学校里弄出是非,做一些极端行为,那就让校长请他喝茶。”

“我每天在五十平米的床上醒来,一出门,就是专车接送,学校里那些妹子看我都老眼红了。”

“这样宠溺的生活,让我养成了挥金如土的性格。”

“每一次出门,我都要带上我江诗丹手表,在服务员对着我大呼小叫的时候,我晒出了我的江诗丹,他的脸色立马由阴转晴,和我攀谈,成了远房,我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哎,有钱人的生活,就是朴实无华,且枯燥。”

……

夏梦看完,怀疑人生中……

这也太夸张了吧,什么叫五十平米的大床?

就算把家里所有的床拼起来也没五十平米啊!

不过江诗丹是真的,那是苏清跃在外国的时候花了五十万买的表,非常的昂贵,虽然不是最贵的表,但相对于其他品牌的表来说,已经是非常的昂贵了。

最关键的是,还有许多人在他的书下面评论。

“哈哈哈哈,五十平米的大床,作者你是睡在地板上吗?”

“江诗丹的表很贵,但是一般人也认不出来啊,一个服务员能认出江诗丹的表,证明他的眼力也不差。”

“作者你写的真搞笑,我怀疑你是在反讽。”

……

在夏梦眼里,苏清跃写的东西很荒诞,但细细品味一下,其实是对社会某些现象的讽刺。

不过某些词写的还是太夸张了吧……

夏梦哭笑不得,苏清跃站在她身后,拍了拍夏梦的肩膀,郑重的说道:“小夏啊,你看看,苏总写的还不错吧,我还收获了一大批的读者,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和老鹰吃小鸡并肩站在一起的。”

“好好好我相信你会和起点中文网的老鹰吃小鸡站在一起,你厉害你厉害。”

夏梦不想和苏清跃起争执,但更多的,她想知道,苏清跃到底哪来的勇气说,他要和老鹰吃小鸡站在一起的。

老鹰吃小鸡可是大神呢!

是那种,不论夏梦怎么爆肝,怎么写都超越不了的大神。

就算他们两家住的很近,她也没看过他的大神。

嘴上说着他厉害,实际上夏梦还是觉得不可能。

一个月后。

“老婆,我上架啦!”

苏清跃笑嘻嘻的坐在电脑前,看着自己的首订。

为了冲首订,他可是费了不少功夫,又是给自己打赏黄金盟主,又是让夏梦喊朋友帮他冲首订的,最终,他的首订在一万三。

一万三在网站上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成绩,很少有书能够冲破过万的首订。

夏梦看着他的成绩直线上升,开始对他由衷的敬佩起来。

这段时间,苏清跃除了办公之外,就是在陪她写作,两个人两台电脑,在一个房间里,都在勤劳的当个码字工。

房间里噼里啪啦传来的声音,夏梦的成绩维持在三百均定,而苏清跃的均定早就破了万,现在的均定是在三万。

编辑早已发来了ip改编计划,苏清跃打算把自己的书改成游戏。而游戏的制作,就由风雪公司和夏梦操刀。

他的书会被改编成《人生缘》,是一个剧情小游戏,随机出生,根据角色的不同感受不一样的百味人生。

夏梦为了帮助苏清跃,选择了暂停网络小说的更新,回到公司,开始工作。

人生缘在夏梦的操刀之下,在市场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就。同时,苏清跃也成了新一代的国民老公。

又会写书,又会做生意,话说,谁不想嫁给一个这样的人。

最关键的是,苏清跃还特别疼媳妇。

每一次苏清跃接受采访的时候,都会说媳妇多好多好。

不过,苏清跃和夏梦还没结婚。

不是苏清跃没有求婚,而是夏梦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夏梦想要达到作家lv5的时候,再答应他的求婚。

苏清跃本来觉得这很简单,多给她一点打赏就行了,没想到夏梦拒绝了苏清跃的打赏。

她说:“我要靠着我自己到lv5.”

看着她寥寥无几的均定,苏清跃很无奈。

这得到什么时候才能升到lv5啊?

尽管苏清跃很无奈,他也没办法,每次看夏梦那么坚定的说她要成功,苏清跃就头痛。

什么归什么啊。就算她结婚不也还是能写作的吗?写作和结婚有什么冲突吗?不冲突啊。

哎。

算了算了,毕竟是自己是自己媳妇,不论她做什么,做老公的不都得支持吗?

夏梦憋着一口气,她觉得,自己不能输给他。

同是作家,她不能输给自己的老公。

怎么样,也得和他站在同一个高度,才能配得上对方。

不然,以后再一起,只能是自卑再自卑。

她没有把心中的想法和苏清跃说,只是一个劲的埋头更新。

每一天一万五是她的目标。

夏梦拼命的码字,以至于患上了腱鞘炎,手不能动了之后,她选择语音码字。

语音码字的速度比手要快一些,一个小时能写四千多字。

一万字,也就是说几个小时的事情。

说完了之后,夏梦的喉咙都快冒烟了。

为了犒劳夏梦这段时间辛苦的工作,苏清跃给她准备了几道养生菜品。

首先是狮子头。

将新鲜的冬菇,胡萝卜,葱,藕,还有去了皮的五花肉切成小块,放进盆中。

在盆中放盐,煮熟的米饭,酱油,捏成小拳头一般大小。

之后,在锅中加入大量的油,烧热后进行油炸。

油炸的时候不能直接丢进去要从锅边溜进去,这样能够保证油不会溅出来。

炸熟之后,加葱姜进行翻炒,炒出香味之后,在锅中加水,加老抽,加酱油,加盐,烧半个小时。

半个小时之后,将狮子头捞出,再将汤汁加水淀粉勾芡,淋到狮子头上面。

煮狮子头的半个小时,苏清跃也没闲着,洗了螃蟹,放进蒸笼中蒸熟。

夏梦在苏清跃身边长胖了不少,一度从八十八斤涨到了一百斤。

夏梦照旧把桌子上的菜风卷残云的吃完,螃蟹的肉和黄是由苏清跃亲手剥的。夏梦负责吃就行了。

“这狮子头你做的也很长时间吧。”

夏梦在肉末之中,吃出了藕的清香,冬菇的嫩滑,葱的香味还有米饭的软糯。

这手艺堪比五星级酒店大厨。

“嗯,还好,也就一个小时。比起上次的红烧肉,这次煮的时间还算短,因为上次的红烧肉光煮都用了一个小时,这次的狮子头,加上切菜,才一个小时。”

苏清跃吃了一口螃蟹肉,软嫩的口感在他的嘴里轧染开来。

“你今天怎么想起来要做狮子头了?”

夏梦大口吃着让她感受到幸福的菜品,一边盯着色香味俱全的螃蟹垂涎欲滴。

“我看你最近太辛苦了,所以我给你补补身子,我看你的等级,已经升到lv3了,距离lv5,很快了呢!”

苏清跃露出一个鸡贼的笑容,不用说,夏梦也知道苏清跃想的是什么。

“你早就升lv5了,我还在lv3,不行,我得超过你,不然我和你站在一起,别人都说我配不上你。”

夏梦态度坚决,不升到lv5,坚决不和苏清跃结婚。

“姑奶奶,谁说你配不上我了?来,你把他找出来,我去和她说,敢说我媳妇不好,看我怎么怼他。”

苏清跃装作生气的模样,吃着米饭。

“是我觉得我太弱了啦,和其他人没有关系。”

实际上,和苏清跃在一起之后,夏梦过的是锦衣玉食的日子。

想吃什么菜就和家里的佣人说,阿姨会找来市面上最好的材料给她做饭,想吃什么就有什么。

衣服,包包,化妆品的也是一样,苏清跃给了她一张卡,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夏梦用的都是好几千一瓶的面霜。

她有一个专属衣帽间,里面挂的都是大牌的衣服,一件线衣就要好几万。

夏梦在外人眼里,是公主一般的生活。

不愁吃穿,不愁没钱花,还有一段很幸福的恋情。

她的生活,有无数人在羡慕。

但她总觉的缺点什么。

和苏清跃去公司聚会的时候,她在隔间,听到了员工们的对话。

别人说,她配不上苏清跃,不论从身材也好,样貌来说,都不是女人中最顶尖的。

单说能力,她就是一个普通学校的大学生,运气好进入了《男神》项目。

而且,这个项目在夏梦手里,也没做出多大成就,虽然火爆了一时,但很快就没落了下来。

怎么看,怎么觉得苏清跃和夏梦不般配。

倒是风雪集团《晴明》游戏的负责人魏雨欣和苏清跃倒是很配。

魏雨欣身材姣好,名牌大学毕业,还读完了mba,同时,她的父亲也是风雪游戏的第二大股东。

两个人是不论从家境来说,还是学历,工作经历各个方面,都比夏梦要强。

夏梦曾经问过他和魏雨欣的关系,他说,两个人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在他眼里,魏雨欣就是他爸爸朋友的女儿而已,和夏梦在他心中的地位完全没办法比。

夏梦听完,宽了心,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所以,她下定决心,要在所有人面前证明自己。

她不是个花瓶,不是一个只会寄生在苏清跃身边的吸血虫。她是一个作家,还是一个游戏策划师。

《人生缘》是成功了,非常成功,但这还不够。

她还想在文学领域做出一番成绩。

所有的情绪默默埋在心底,夏梦笑着让苏清跃赶紧吃完,今天晚上,她想缠绵一下。

早晨醒来,苏清跃看着自己钦定的媳妇熟睡在自己身边,在她额头上轻轻点了一个吻,起了床,要去上班了。

夏梦今天也要去上班,所以跟着苏清跃起床之后,夏梦也一个翻身起来了。

今天要去公司看看《人生缘》的运营情况。

人生缘这款游戏的开发成本并不是很高,好在剧情不错,吸引了一部分玩家,还处在盈利的状态。

夏梦大致看了下,从市场占有率还是玩家氪金率保持的都还算不错。游戏内的平衡性稍微需要改进,剧情可以多增加一段,人物模型可以再优化一下。

总的来说这款游戏还是超出了夏梦的期待。

办公室里,她碰见了别人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魏雨欣。

她穿着淡蓝色的衬衫,小脚的西装裤,头发被随意的绑了起来,妆容精致,气质优雅,身材姣好,怎么看,都是一副行业精英的模样。

真好看啊。

夏梦看愣了,此时她的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宽大毛衫,裤子是普通的牛仔裤,也没化妆。

因为长期坐在电脑面前身材有些发福。和魏雨欣相比,一个是网红身材,另一个是有着肚腩的她。

相比之下,夏梦居然自卑了。

“你好,我是魏雨欣。”

魏雨欣徐徐走过来,带着一种柔弱的美丽的气场,在她的身上,夏梦还闻见了淡淡的香水味。

“您好,我是夏梦。我早就听过你的名字了,你是《晴明》游戏的制作人对吧。”

“是的,苏夫人。”

魏雨欣不卑不亢,还摆出了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但她的眼神之中,毫无笑意。让夏梦看的很不舒服。

魏雨欣带夏梦进入了一间会议室,说是有事和她说。

没想到,会议室里还有另外一个男人。

魏雨欣乐呵呵的和夏梦说明了情况。

原来,魏雨欣早就已经有了对象,她对苏总没有任何想法。

让夏梦放心的和苏总在一起。

这次的说明,是苏总特地拜托为魏雨欣做的。

他知道夏梦自卑,也知道她怀疑魏雨欣和他的关系。

事情说开之后,夏梦释怀了。

晚上,夏梦回家,看见满地的玫瑰,便知道苏清跃的心意。

“嫁给我吧。”

“好。”

夏梦笑颜如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