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郊游
作者:《时尚芭莎》主编      更新:2019-10-11 10:08      字数:7941

文/张悦然

黄昏时分,我们开着车穿过麦田,沿着纤细的柏油路驶向郊外的美林山庄。我一直戴着耳机,adele的嗓门大得震天,这样我就不用听到前座那两个人亲昵的小声私语了。不过事实上,一路上他们什么都没说。谁都看得出我不高兴。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我爸停下车,扭过头来扯掉我的耳机,笑着说,就当是一次郊游吧,我们很久没有一起出来玩了不是吗?没错。不过我想知道有哪个超过18岁的人还想和爸爸一起出来玩呢?何况还有他的女朋友。是的,我们三个。多么奇怪的组合。

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月亮挂在夜幕的一角,像一条肿胀的丝瓜。草丛里的射灯照着荧荧的飞虫,几朵恹恹的莫奈色睡莲漂浮在河塘中央。一跳下车,我立刻被一团热腾腾的空气裹住了。气压太低了,就像有一只手紧紧地握着你的肺,窒闷得几乎无法呼吸。广播里说,傍晚会有暴雨。所以一路上我爸都开得很快。云在天上不停地扭滚,像个荡妇。可是雨却一直没有来。

这样的天气,总会令我想起少女时代。无所事事的暑假,暴雨来临之前那一小段令人压抑的时间,我拉开爸妈卧室床头柜的抽屉,从最里面翻出一盒避孕套。我把那些透明的圆圈摊在桌子上,摆成奥利匹克运动会的五环形状,忽然感到一阵燥热,跑过去打开冰箱,咕咚咕咚地喝光一瓶橘子汽水。

现在,那股燥热的感觉正从小腹深处涌上来。我慢吞吞地跟在我爸和他女友的身后,穿过拱形的木头小桥,向闪烁着黄疸色灯火的度假村大门走去。

毫无疑问,这肯定会是一次失败的郊游。我知道。

此前我没有见过林烁。我爸爸爱上她的时候,我正在伦敦租住的公寓里准备期末考试。在电话那头,我听到有个女人用软软的声音对爸爸讲话,问他要吃西瓜还是桃子。当然是西瓜了,笨蛋,我心里说。可是我爸爸回答,都好。看来爱让所有的水果变得一样甜。

之后我放了暑假,和朋友去苏格兰玩了一个星期。回到北京之后,又去我妈妈那里住了一些日子。

“老家伙现在怎么样?”吃晚饭的时候,我妈妈问,“还是像个没头苍蝇似的在年轻姑娘们中间打转吗?”

“交了一个女朋友吧,这次好像挺认真。”我说。

我妈妈朗朗地笑起来:

“他每次都用情很深。”

可能吧。不过深情并没有留住我妈妈。当初提出离婚的人是她。那时她只想要一辆越野车,有个人开着车一路陪她去西藏,穿越新疆的大沙漠。我继父正是那个人。他们在两年里开车游遍了大半个中国,给我带回来的礼物是一瓶雪山上融化的冰水。纵然是后来我爸发了大财,一挥手就能买下一个4s店或者一间旅行社,我妈妈也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从小到大,我不记得她后悔过什么事。她是那种方向感很好的人,从来都不会迷路。

一直拖到假期的最后一个月,我才去找我爸。心里怀着那么一丝希望,没准他已经和那个女朋友分手了。不过,并没有。当然没有。她还没有得到她想要的东西。

我见过我爸之前所有的女朋友。年轻,美丽,世故,她们每一个。分手的时候,有的拿走了几幅昂贵的字画,有的得到了一套高尚公寓,还有一个凭借我爸结识了影视公司的老板,拍了一条洗发水的广告。我第一眼看到林烁的时候,就在心里猜测她想要的是什么。她继承了我爸前两个女朋友的优点,有一双大长腿以及白得微微发青的皮肤。我从背后打量着她,想象着现在要是就下起大雨,泥点子泼溅在那双长腿上的样子。像我小时候喜欢的恶作剧,在做值日的时候,把白粉笔浸在涮拖布的水桶里。她的脚踝太细,非常不实用,像我爸家客厅里的那尊北魏石头马的脚,仿佛一碰就会断裂。我爸爸热衷于收藏这种脆弱的美。他是一个古董商,有非常可观的收藏。家里到处摆放着缺了一小块儿脸的佛像,碎了又拼起来的瓷碟,最好不要去坐的圈椅……我从小就身处一种易碎的危险里。可是我爸爸说,每天早晨睁开双眼,看到自己被那么多美丽的东西包围着,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他总是不辞辛苦地去寻找一只条案,一把壶,把家里那些不够美的替换掉。

他唯一不能替换的是我。我是他生活里仅有的不够美的东西。最善良的人,或许会愿意用“普通”来形容我。但其实“普通”对我而言,就像泳池深水区的水,早就漫过了头顶。我太矮了,而且有些胖,虽然我比过去已经瘦了很多,但那也没有用。胖的影子还留在我的身上。我的身体就像一件被撑大的毛衣,松松垮垮的。额头上那几颗青春痘反倒救了我,否则我看起来真的一点也不像19岁。虽然事实上,19岁应该做的事我几乎一件都还没有做过。没有牵过男孩子的手,也没有被谁吻过。在那几颗青春痘离开我之前,我想我必须得谈一次恋爱。我爸爸倒是从来没有问过我有没有男朋友。在他眼里,我还是个小孩,或者说,他假装以为我还是。他非常爱我,一直如此,有增无减。但我总觉得那爱里有一股悲悯的气息。也许因为他知道,除了他再没有什么别的人会爱我。

我们来晚了。其他的人早到了,正围坐在巨大的圆形餐桌前聊天。只等我们入席,晚宴就可以开始了。来客都是古董商或者收藏家,还有他们的亲眷。我爸和他们有一个小圈子,一个雅集,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会不定期地举办聚会,每个人将最近买的古董带来与其他人一起欣赏。其实无非是一种炫耀。不过我爸说,这次他必须来,是因为有一笔生意要谈。对方是我小时候就认识的黎伯伯,我爸爸的老朋友,也是常常和他在拍卖会上抬价争抢一件东西的死对头。黎伯伯前些日子在海外买到一只黄花梨柜子,是我爸一直都在寻找的。所以他想说服黎伯伯把它卖给他。那只柜子真的很重要,我爸不断向我强调,少了它,他那一个系列的收藏就不完整。好比一副扑克牌缺了一张。

我们从桌边坐下,很多目光立刻聚拢过来。几个中年女人打量着我。在她们的眼里,没准我的年纪和林烁差不多,虽然事实上她要比我大7岁多。有人会把我们的身份弄混吗?不,绝对不会。该如何区分坐在中年男人左右的年轻女友和成年女儿呢?答案很简单,漂亮的那个是女朋友。那漂亮是与男人的财富和成功相匹配的。至于另外一侧微微含胸,眼神涣散的女儿呢,则像一块伤疤,泄露了男人早年的落魄与匮乏。

她们很快对我失去了兴趣,专心去看林烁。那几位太太显然都是原配,对林烁充满轻蔑和敌意。坐在她旁边的女人转过脸来,假惺惺地与她寒暄,问她叫什么名字,又问她做什么工作。

“噢,杂志编辑!”女人大声重复了一遍,震得镶满碎钻的耳环乱晃。她似乎很惊讶林烁真的有一份工作:

“什么杂志啊?我们能买到吗?”

“航空杂志。”

“那你和老陈是不是在飞机上认识的啊?”那个女人对她和我爸的故事展开俗套的想象,问了这样一个很蠢的问题。

“当然不是。我不是空姐。”林烁回答。

“我是想你应该也常常飞来飞去……”

“为什么?编杂志又不用去天上编。”

那个女人变了脸色,但表情很快又柔和下来:

“我的意思是说,没准他从前坐飞机的时候可能就看过你们杂志,知道你……”她还在努力为自己寻找台阶,林烁却淡淡地说:

“他从来不看飞机上的杂志。”

女人不再说话,气呼呼地转过头去。林烁则松了一口气,似乎很高兴她能让她一个人呆着。她拾起桌上的打火机,点了一支烟,深吸了一口,仿佛终于得以沉入她自己的世界。她专心地吐着烟,像是要用那团白雾将自己和其他人隔开。

啊哈,冷美人。我简直有一点喜欢她了。先前还以为她会像我爸之前的女朋友一样,很快就跟周围的人熟络起来,左右逢源地聊天,站起来和每个人碰杯,等到吃完饭离开的时候,已经和几位太太约好了周末一起喝下午茶或者逛街。林烁显然没有那样的社交天赋,也毫无应酬的热情。她似乎不在意能否融入她们的圈子。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没有人再理会我们。女人们热烈地讨论着卡地亚手镯、瑞士滑雪和要提前半年预约的神奇中医。我们两个似乎离那张桌子很远,像是坐在观众席上,看着一场无聊透顶的戏。问题是,我们彼此之间也不说话。谁都不想做那个先开口和对方说话的人,于是各自屏抑着,就好像在玩那个谁先开口谁就输了的游戏。

林烁抽光了剩下的小半盒烟,起身走了出去。我则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里的游戏。嘉嘉的短信跳出来。

“见到继母了?和睦?”

“一点也不。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

“哈哈,拆散他们(眨眼睛的表情符号)!”

“拆散他们”是我和嘉嘉之间的常用语。作为两个有大把时间的单身女孩,我们的最大乐趣就是评点那些男同学们所交的女朋友。挑剔她们腿太粗或者身上有狐臭,每次末了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

“去吧,拆散他们!”

“没劲,真想现在就回英国。”我写完,点了发送。

吃完饭,大家移步到另外一个房间喝茶。这次总算摆脱了那些女人,和我爸坐到了一起。一个穿着椰色斜襟长褂的细眼女孩坐在长桌中间,灵巧地绕动着手腕,将第一泡茶倾倒在茶盘里。她身后的条案上,有一只竹编花器,里面插着长株的梅花。旁边的双耳炉里,插着一小截袅袅的香。这屋子里的每件东西,都附着一层禅意的釉光。那些太太们也静下去许多,不再讨论珠宝和保养,开始讨论角落里的那把古琴。什么年代,哪位名师制作。她们当中好几位最近似乎都在学古琴,争相要过去拨弄几下。

我爸坐在我和林烁当中。他努力地寻找话题避免冷场。听到古琴响起,好像抓到了一只救生圈,开始谈论起古琴来。他说他一直没有收藏任何古琴,因为没有人弹,要是我们有谁想学,他就会去找一把好琴。

我爸说得有些心不在焉。他惦记着黄花梨柜子的事,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看到黎伯伯终于空了下来,我爸立即走了过去。他离开后,我长舒了一口气。林烁似乎也有同样的感觉。欠了欠身,朝外面走去。她对我爸喜欢的那些东西不感兴趣。她甚至对我爸不感兴趣。她似乎并不怎么爱他。不过美丽的女人不必爱得太深。她们付出一点点就足够了。

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男人走过来。他和我爸交换了位置,从我旁边坐下来。他说他是黎伯伯的儿子小勃。我点点头,正打算找一个借口回房间去,他忽然偏过头来看着我:

“你是茵茵?”

我迷惘地点了点头。

“我们从前见过面,可能你忘记了,”他说,“我和我爸爸去过你们家。”

我仔细地看了他一眼。他有着和杯子里的普洱很相近的茶色皮肤,理着短短的平头,笑起来的样子很迷人。我把目光移开了,低头转动着面前的杯子。我真的不记得见过他。

“你的床头摆着很多玩具熊。”

“你去了我的房间?”

“你领我去的。为了让我看看你养的金丝熊。你好像很喜欢熊。”

“啊,金丝熊,后来它们都死了。”

“是吗?那时候它们可是活蹦乱跳的,在不停地啃着报纸。”

“很臭对吧?”

“有点儿。但你很喜欢它们,能看得出来,你还要我答应也养一只,——等它们生了小宝宝。”他笑起来。

“那你答应了吗?”

“没有。因为我就要去英国上大学了,没办法带它走。”

“那是哪一年的事?”我估算着他的年龄。

“2005年。”

“我11岁,啊,那时候我可真够难看的。”我小声说。

“没有啊,我觉得你很可爱。”

“得了,别骗我啦。那是我最胖的时候。”我想象着他,像现在一样高的他,站在那间小屋子当中,听一个自说自话的胖姑娘推销着她那臭烘烘的金丝熊。多滑稽的场景。

“是吗,我只是记得你梳着短短的蘑菇头,总是把两只手抄在衣服前面的袋鼠口袋里。说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很——”

“很怪异,”我替他说。

“不,是很特别,不同寻常。”

“谢谢。”我仓促地笑了一下。明知道那大概不过是“怪异”的另外一种说法,心里却很感动。可爱。特别。不同寻常。从来没有人这样描述过我。从小到大,所有对我好的人我都记得,哪怕只是一丝半点的善意。可我真的不记得眼前的这个小勃。或许他是上帝派下来的一个天使,篡改着我的记忆,将一道光照入寂黑一片的童年。

侍茶的女孩将茶倒入我面前的杯子。热气濡着眼睛,让我有些想哭。不能因为一点感动,就喜欢上那个人。不能那么轻易。我对自己说。但或许已经晚了。

小勃碰了碰我,递过来一只小小的蓝色铁盒。

“来一粒吗?”他把一颗薄荷糖倒在我的手心里。

“普洱配薄荷糖?”我撇了撇嘴,“这是你的发明吗?”

“热茶滚过喉咙以后,薄荷的凉会一丝丝渗出来。很特别的感觉,你试试看。”“特别”,他又用了这个词。是的,他喜欢不同寻常的东西,能在不美的事物上看到美。

“别让我爸他们发现。不然肯定会挨骂的。”我蹙起眉头,学着我爸的样子粗声粗气地说,“这可是陈年的普洱啊,你们真是——暴殄天物!”

我和小勃哈哈笑起来。能把他逗笑了使我充满成就感。他笑起来真好看。我闻到他嘴巴里的薄荷味。也可能是我口腔里的。分不清楚,已经弥散到了一起。我们淹没在一片薄荷的香气里。清冽,深邃,如同沉入海底。真想这样一直哈哈哈笑着,永远不要停下来。凝固在那个笑里,我们两个人,像琥珀里的虫。

因为他大学也是在英国念的,我们就很自然地讲起在那里的生活,结果发现我们读的竟然是同一所大学。据说当初我要去英国的时候,我爸还给他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几所学校的情况。他的意见影响了最后的选择,也就是说,我会去东英吉利大学或多或少与他有关。

在他离开之后的第三年,我才去了那里。可是我们所看到的一切似乎毫无改变。校园里的小书店,楼间的空中廊道,草地上的灰兔。从他以前住的公寓到我现在的住处,步行只需要五分钟。他每天都经过我的楼下,有时会在旁边的小食物店停下来买点吃的。那间小食物店我常去,节食的时候,我几乎是靠那里卖的盒装沙拉维系着生命。当然,我和他不可能遇到彼此。那是不同时空里的事。但我总有一种错觉,好像某个惆怅的雨天下午,我们曾在那间小得无法转身的食物店碰到过。

他似乎一直都在离我很近的地方。

毕业以后,他就和当时的女朋友一起去了伦敦,在那里住了两年。

“英国人吗?”我忽然问。

“谁?”

“你的那个女朋友。”我想知道他喜欢的是不是那种金发美人。

“噢,她是日本和英国的混血。”

“她长得一定很美。”

“嗯,很特别。”他说。这是他今晚第三次使用这个词。

他们应该爱得很深吧,不知道为什么会分手。后来他答应他爸爸回来帮忙打理古董生意。他离开了伦敦,离开了英国,把那里的一切都抛在了身后。

“现在一点自由也没有,整天都要陪我爸应酬。”他笑起来,“回国肯定是个错误的决定,你可不要步我的后尘。”

可我却只想沿着他的轨迹走,紧紧尾随在他的身后。

林烁回来了。我以为她早就回房睡觉了呢。她的头发湿漉漉的,身上有雨水混杂着烟草的味道,小腿上溅满了泥浆——正如我希望的那样。她好像长途跋涉去了很远的地方。

“这是林烁,”我向小勃介绍,“我爸的女朋友。”

“我们见过了,吃晚饭的时候,在餐厅外面。”他看着她,“所以你还是去了湖的对岸吗?”

“对。”她说。

“我刚才也往那边走来着,走到一半发现前面给栅栏拦住了,过不去。大概是没有找对路吧。”

“湖对岸有什么?”我忍不住问。

“什么也没有。”林烁耸耸眉毛,“我只是看到大门口的地图上标注了对岸的一幢房子,有个好听的名字,所以就想过去看一看。”

“去了那里,然后知道什么也没有,其实也是一种收获,对吧?”小勃微笑着说。

“反正怎么样都是一种浪费。”林烁说。

好深奥,我不是很明白。但他们不再说什么。而我当然也不会开口问。三个人忽然都不说话了。沉默像巨大的冰块将我们封冻起来。

“有谁想喝点酒吗?喝茶太沉闷了,我都要睡着了。”小勃忽然问,没有人回应,但他还是站了起来,“我去看看这里有什么酒。”

他带回来一瓶威士忌和三个玻璃杯。

“你行吗?”给我倒酒的时候,他问。

我说当然,虽然其实我根本没有喝过几回。

我们三个碰了一下杯子。我喝了一大口。又臭又辣。我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会爱上这玩意儿。

“喝了酒以后,人会感到好像自由了许多,你们觉不觉得?”小勃问。

“嗯,不过就算在醉得最厉害的时候,我也知道那些感受其实都是幻觉。”林烁说。

“不,不是,所有的感受都是真实的体验。”

当那一团辛辣在身体里慢慢下沉,我觉得眼前的事物开始变得很轻。世界不再那么笨重。也许这就是他所说的自由。我要多喝一点,自由到可以随心所欲地讲出想说的话。然后我会告诉小勃,我喜欢他。快点,快点说出来。但或许已经太迟了。我喝光了杯子里的酒。

“你行不行啊?”我给自己倒酒的时候,小勃在耳边说。我感觉到自己的头越来越沉。下坠。额头抵在冰凉的桌子上。后来就感觉到有人轻轻摇晃我的身体。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房间的。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唯一记得的是,在醒来前的那个梦里,我坐在东英吉利大学校园里的小咖啡馆等小勃。店员过来收走了桌上的空杯子,对我说,他不会来了。嗯,是啊,我回答。然后,梦毫无征兆地被掐断了。我忽然睁开眼睛,坐了起来,好像有什么事正等着我去做。

我惶惶地推开门,走了出去。天色已经开始发白,空气中氤氲着未干的雨气。房间外面是长长的回廊,檐角的镂花上镶嵌着小片的天空。回廊的尽头有墨蓝色的人影。低声的耳语,又像是幻听。我迟疑了一下,慢慢走过去。几乎是同时,他们转过脸来看着我。他们。小勃和林烁,并排坐在回廊的栏杆上。

我那颗悬着的心重重地砸下去。在剧痛的刹那过去之后,竟然觉得很平静。

我走过去的时候,他们忽然都不再说话。回廊里好静。沉默像一把刀,磨砺着周围的空气。“那么早就醒了?”小勃问。在清晨的光线里,他那张英俊的脸是一件如此陌生的事物。

“你们呢?没睡吗?”我反问。

“是啊,一直在聊天。”

“在聊什么?”沉默。他们望着彼此。漫长得令人心碎的注视。

“你来的时候,我正问她——”小勃说,“有没有勇气跟我离开这里。”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你有,是不是?”他温柔地问林烁。他的爱真好啊,哪怕在里面呆一刻也会很满足。

林烁也许在点头,但我没有看她。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小勃。在收回我的爱之前,我想再看看他,记住他脸庞的每一小块,留待日后回忆的时候在头脑中拼图。

我转过身去,驱着沉重的双腿走回房间。

再见啦,小勃。我在心里说。

我回到床上,想着昨天晚上的一切,小勃和我讲过的每句话。门忽然笃笃地敲响了。是林烁。她拿出一串钥匙要我转交给我爸。

她站在薄薄的阳光里,脚踝好细。一点也不实用的美。

“你想清楚了吗?”我说,“我爸一个子儿都不会再给你。”

她笑起来:

“我不要,都留给你。”

“我才不稀罕他的钱,等大学毕业了,我就会独立的。”

“但愿过些年你还能说出这番话。别太乐观,小姑娘,生活没有你想得那么容易。”林烁说。

“谢谢你的忠告。不过不管多难——”我看了她一眼,“我都不打算走捷径。”

“走捷径的人首先得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什么。老实说,我都不知道要往哪里去。我只是对你爸爸过的生活很好奇。就像湖的对岸,我想过去看一看。”她轻声说,“那里什么也没有。”

她离开以后,我走过去拉开了窗帘。浓密的阳光涌进来。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我和我爸一起失恋了。一切才刚刚开始。将来我也许还要失恋很多次,就像我爸。我怀疑我和他一样,注定是个感情的失败者。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妈离开的那个早晨,我紧挨着我爸坐在沙发上。我爸用呆滞的目光注视着没有了女主人的房间。他忽然说:

“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这些古董吗?因为它们没有脚,不会离我而去。它们永远都在那里,让人欣慰。它们也没有心,心真是最无常的东西,我永远也搞不懂。”

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等着早晨到来。当我爸来找我的时候,我会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然后告诉他,无论怎样,我将永远都在,不会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