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2:袁世凯的夫人1
作者:封卷残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21

狗窝。

当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苏州大街上,突然看到这两个用白sè粉笔写成的字之后,原本还不错的心情,就糟糕起来。尤其是等我看到越来越多的白sè“狗窝”,甚至在一家“楼子”的挑招上,都写着这两个白sè的粉笔字之后,我的心情就越来越糟糕。

大概在五年以前,那时厉海还比较年轻,我么,也假装很年轻。一次酒后发疯,我们用和这棵树同样颜sè的木头在这裸树上枝叶最浓密的枝桠间搭了一个小木屋,比起鸟窝的规模当然要大一点,但也谈不上有多舒适。那时候我们是为了好玩,好在厉海的轻功也很不错,所以搭这么一间木屋我也没有太费劲,太费劲的事情我不会做,就像我从来不会讲求浪漫一样,浪漫往往都是很费力不讨好的事情。

当时厉海提议:“我们就把这地方叫狗窝好不好?”

“为什么要叫狗窝?”我很不乐意,“如此高的地方,落脚的只有老鹰和大鹏,麻雀都不够资格,狗又不会上树,我们为什么要把这里叫狗窝?”

“因为我喜欢狗。”厉海的回答通常总是让无奈,谁叫他比我年轻呢,所以我只能摸着鼻子保持沉默。

“而且以后我们说不定也有一天会被别人像野狗一样追得没有地方可走的,那时候我们就可以躲到这里来了。”厉海如是说,虽然我不认为我会有这么一天,但他觉得是这样,所以这地方就定名为狗窝。

以前我们也没有被别人追得像野狗一样到处乱跑,却还是到这里来过,带一葫芦酒,摘几个果子,喝得满树爬,把心里所有不能、不敢、也不愿对别人说的话全都说了出来才走。

最后一次要走的时候,我们还约定:“只要有危险,就躲到这里,不管先来的是谁,另外一个人一定要来救他。”

厉海还说:“如果我要来,我一定会在你常去的每个地方都留下‘狗窝’两个字。别人虽然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可是你一定明白的。”他告诉我:“那时候我的情况一定很紧急了,所以你只要一看见,就一定要马上赶来,如果你看见我是用白粉写的字,那么你来迟一步恐怕就得替我买口棺材来了。”

而我在苏州大街上看到的这两个字。就是用白粉写的。看上去那雄尘都有些脱落了,一些经受风吹雨打的地方,很多笔画都只是留下淡淡的一道痕迹而已。照我的判断,厉海留字的时候距离现在最少已经十五天到二十天了。

最近我虽然常在江南,常在这一带,可是这一带的范围还是很广阔,我能够在三十天之内看到厉海留下的这两个字,已经算他的运气很不错。可是二十天已经不算短了,在这二十天里,死掉的人已经很有可能比任何一个人活着时,看到的蚂蚁都多。厉海很可能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过当我气喘吁吁的爬上大树的时候,去看到厉海并没有死,反倒是我,差点被气死了他连一点危险都没有,而且远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风流快活。

山还是那座山,树还是那裸树。在这一片凄迷的云烟和苍郁的山sè中看,好像什么都没有变。而树上的那个狗窝已经变了。它的外表也许还没有变,因为它是用一种最好的木头和两双最灵巧的手搭出来,所以经过多年风吹雨打后,还是原封不动。可是它现在已经变了。当我看到它的时候,相信世界上已经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认为这个地方是个狗窝。就算硬要给它按上一个窝的名字,那么不管是安乐窝也好,是神仙窝也好,却绝不是狗窝。厉海的样子看来也绝不像是条被人追得无路可走的野狗。

这个窝里本来应该只有一张小木桌,两张破草席,几个空酒罐和一个厉海,不轮死活。可是现在所有的一切全都变了。就好像曾经有一位神仙到这里来过,飞过洞庭湖之后顺便到这里来了一趟,用一根能够点铁成金的手指头把这里每样东西都点了一点。

于是两张破草席忽然就变成了一满屋世上最柔软、最温暖、最昂贵的毛于是那些用干泥巴做成的空酒罐,也忽然变成了白玉黄金蹲,而且都盛满了从天下各地飞来的佳醉美酒。于是一个应该落魄失魂,满脸胡茬的厉海也变成了五个人──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

女人当然都是可以让男人神魂颠倒,只要看过一眼就会连睡觉都睡不着的女人,我不是很会用形容词来形容女人,但我知道,这四个女人,并厉海以前经历过的女人,都要有特sè,而且可以用“梅兰竹菊”这种词来分类,也就是说,不是一个模子里倒出来的,而是各有各的味道。

男人当然是个很有资格配得上这些美女的男人,高大健壮而成熟,头发梳得光光亮亮,胡子刮得干干净净,脸上看起来也是一本正经,不带半点笑容,而且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衣服中有股若有若无的香味传出来。和那个以往整天嬉皮笑脸的厉海简直是两个人,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不幸的是,我一眼就看出了这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就是一个。我常说,“厉海你就算被烧成灰,我还是一眼就可以把你认出来。”一点不夸张,事实上就是如此。

可厉海怎么会变成这样子的?这个地方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的?我想不通。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样一位神仙下凡,真的有这么样一根可以化腐朽为神奇的手指,我倒真的想把这根手指借来用一用,在这个已经不像是厉海的厉海身上点一点,把他变成一头猪。人是不会变成猪的,可是厉海如果真的变成了一头猪,也不会让我觉得更奇怪。

我实在是连做梦都不会想到厉海能会变成个这样子。最重要的是,他还戏弄了我。我看着厉海,他也在看着我,居然也好像第一次看见我这个人一样,而且我脸上还长着一朵喇叭花。

我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你是不是吃错了什么药?”厉海居然问他,“还是被人踩到了尾巴?”

“这个人有尾巴?”一个女孩子故意瞪大了她一双本来就很大的眼睛,“我怎么看不出他的尾巴在哪里?”

“一个人如果成了老狐狸就算有尾巴,别人也看不见的。”厉海一本正经的说,“可是你们看,他的样子是不是有点怪怪的?是不是好像刚把一只又胖又肥的大耗子活活的吞了下去?”

女孩子们都吃吃的笑了起来,她们的笑声就像她们的人一样迷人。我看了看自己的手,真是很想把这双手捏成拳头送到厉海鼻子上去,把这小子的一个鼻子打成两个。一个人的脸上如果长着两个鼻于的时候,大概就不会放这种狗屁了。只可惜我的朋友实在是太少了,少到我不忍心对其中任何一个出手,万一打死了,我就会很孤独,很孤独。

女孩子们笑得更开心,厉海居然也陪着她们笑起来,而且笑得比她们更开心。那种由衷的放声大笑。

“好玩好玩,真是好玩极了。”我望着厉海:“你几时变得这么好玩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难道你觉得不好玩?”厉海眨着眼,“难道你在生我的气?”

他居然一脸理直气壮的样子“难道你一定要看到我已经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像野狗一样躲在这里,你才会高兴?”

小桌上除了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于果、蜜饯、糕饼、肉脯外,还有两坛酒。厉海拍着酒坛子问我;“你看不看得出这是什么?这一坛是三十年的女儿红,这一坛是最好的庐州大曲。”他又搂起了旁边一个细腰长腿的女孩子:“你虽然脑子不灵,眼光却一向不错,当然也应该看得出这几位小姑娘,每一个都比我以前遇到的那些女孩子好看十八倍。”厉海摇着头叹息“一个人有了这么好的酒,这么好看的女孩子,居然还没有忘记把他的朋友找来分享,你说这个人是个多么够义气的朋友。”厉海叹着气说,“要是我有这么好的朋友,我简直要流着眼泪跪下吻他的脚。”

听到厉海这一番长篇大论,我笑了,我这一次,还真是笑了。如果你交到这么一个朋友,你能对他怎么样?咬他一口?

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吃吃的笑道:“你放心,他不会真的要你吻他的脚的,他只不过想你想得要命,所以才用了一点诡计把你骗来的,只不过要你陪他喝杯酒而已。”她跪在小桌前,用白玉杯满满的倒了一杯女儿红,她的一双手比白玉还白,手上还藏着个碧绿的翡翠戒指。我只好坐了下来,盯着她这双手,表现的自己就像一个标准的老sè鬼。“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笑得更甜,把酒杯送过来,送到我的面前,“你先喝光这杯酒,我就告诉你。”

“不行,喝一杯不行,”我摇摇头,“我最少也要先喝十八杯。”

大眼睛的小姑娘娇笑着不依:“你坏死了,你真是个坏人。”

“我本来就是个坏人。”我相信现在自己已经笑得有点不怀好意了:“我可以保证我绝对比你想象中还坏十倍。”

只听“咯”的一声响,这位小姑娘一双白玉般的小手已被他拗脱了节。她手里的白玉杯,已被我掷出去,打在那个细腰腿长的少女的腰眼上。她的翡翠戒指也已不知在什么时候被我脱下来,以中指扣母指弹出,击中了另一个女孩子左肩上的肩井穴。

大眼睛的小姑娘疼得叫出来的时候,她们已经不能动了。三个女孩子都已被吓呆。她们实在连做梦都想不到这个看起来好像很懂得怜香借玉的人,居然会这样子对付她们。她们之中看起来最柔、最弱、最娇小的一个,却忽然抽出了一柄寒光四shè的短刀,抵住了厉海的咽喉。

“玉边云,我佩服你,你的确有两下子,我实在不明白你怎么会看出这地方有破绽来的。”她恨恨的说,“可是你只要再动一动,我就割下他的脑袋”无论谁都看得出来她不是在故意吓唬人。我也看的出来。

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种女孩子,平时看起来好像比小猫咪还乖,可是只要有一点不对,她就会露出她的利爪,不但会把你抓得皮破血流,就算把你活活抓死,她也不会眨一眨眼。

这个女孩子无疑就是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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