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圣女(上)
作者:刘建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075

第二十五章圣女(上)

云州遗族能在魔界屹立千年,和云州城所占地利有极大关系。

云州城建在飞云山下,前有飞云江,后有飞云山,形状如一个尖尖的纺锤。这个纺锤以云州城为中心,南北长约七八十里,宽约三四十里。纺锤的尖,深深地扎在飞云山的肚子里。飞云山终年积雪,高极险峻,飞鸟难渡,魔族要攻打云州,只有横渡飞云江,也就是从纺锤的尾巴上打进去。可纺锤的尾巴不是那么好摸的,要摸上这个尾巴,必须先横渡飞云江。魔族渡江,云州遗族当然不会坐视不理。云州遗族在飞云江边建有一座飞云关,堪堪封死了纺锤的尾巴。

飞云关高十丈,长百余丈,全以麻石砌成,险峻不说,选址也极为刁钻,离岸百多丈,刚好封住山口。魔族进攻,在船上,哪怕用强弓也够不着城头。可一旦上岸,进攻队伍就暴露在飞云关强弓的射程内,要在箭雨下建立滩头阵头,白痴也知道有多难。就算顶住了箭雨,还要防关中骑兵的突击,如果魔族有小股部队上了岸,不等站稳脚跟,关中铁骑就会狂冲而出。当然,关中铁骑冲出来,魔族船上的箭也就够得着了,可百丈的距离,铁骑瞬息便至,两军混到一起,魔族的箭又往哪里射?而上岸的小部队,又怎能经得起铁骑的猛烈突击?

雪灵国建国不到百年,云州城却已在魔界屹立千载。千载岁月中,无数的魔国魔族想冲过飞云江,撕碎这一枚人族嵌在魔界的刺眼的钉子,却全在飞云关冷硬的麻石城下撞得粉碎。便是雪灵国,百年里也曾数十次打过云州遗族的主意,但没有成功过一次。飞云关,横江的铁锁,不倒的雄关,就是因为这座关,云州城在魔界安稳如山,写下了千年的奇迹。吴不赊一行人在山顶上看到的,其实就是飞云关,而不是云州城。云州城还在飞云关后面三十余里的山谷环抱之中,这在山岭上是看不到的。当然,这一点吴不赊现在并不知道,他以为那就是云州城。“终于看到云州城了。”事前想着千难万难,结果云州城突然就出现在了眼前,吴不赊一时竟有些感慨。

“公子,到底是一味什么药啊,只有云州才有?”叶轻红好奇地问。

她先前因感激吴不赊而叫大哥,后来要跟着吴不赊走,以侍婢自居,便又改口叫公子了。吴不赊没去管她,也没想要她改口,说实话,他更愿意叶轻红叫他公子。你想啊,人家甜甜地叫你大哥,你却去调戏人家,心里总有那么两分罪恶感吧。叫公子嘛,嘿嘿,丫头天生就是给公子调戏的,理所当然。

象斧几个也一脸好奇地看着吴不赊,他们也只以为吴不赊是来云州采药的。吴不赊心中转了两个念头,是不是该跟他们说实话了?但随即一想,没必要,反正他们是兽人,没办法跟到云州城里去。让他们呆在雪灵国,不知道真相还好些,如果知道真相,万一说漏了嘴反而麻烦。而象大嘴这张嘴嘛,不是万一漏,根本就是个筛子,到处漏。

“这味药啊,嘿嘿。”

吴不赊眯眯地笑,“说起来还真是少见,据我所知就只有云州有,只要找到了,哈哈,咱们就财了。”

“公子还不够财啊?”象斧撇了撇嘴,“金子多得大青牛都快驮不动了。”

“哞!”大青牛哞了一声,也不知是赞同还是反对。“没有谁会嫌钱多的。”吴不赊哈哈一笑.

“云州城你们进不去,就不要去了,在山下的城里等我,我找到了药,自然会出来找你们。”

雪灵国在飞云江边建了一座大城,口气很大,叫灭云城,与飞云关隔江相对,不过对峙了近百年,也没能把飞云关怎么样。灭云城苍灰的城墙,倒有些像怨妇的脸,憔悴苍老。

灭云城有四五万人口,加上已经有十多年没打过云州城的主意了,市面繁华,人心安定,不过构成很复杂,各类兽人都有。其实在魔界,除非那些聚族而居的兽人种单纯些,其他地方都很混杂,尤其是立了国的,必定是多类兽人混居。象斧一行人进城,城门**了进城税,也就没受什么刁难。倒是吴不赊被多看了两眼,他外形不是兽人啊。吴不赊神色自若,下巴微抬着,趾高气扬,最终也没有人过来问他。守卫搞不清他到底是人还是妖,这世道,披着人皮的未必是人,正如长着翅膀的也不一定就是天使一样。当然,也是因为吴不赊身边有象斧这样强悍的兽人侍卫,若只是他一个人,守卫就不只是要盘问了,只怕一见面就会拿下他。这里到底不比其他地方,隔一条江就是顽固、可恨的人族。

进城后,他们找一家店住下,顺便打听了一下云州遗族的情况。兽族店小二和人族店小二一样的话多,一锭碎银子到手,知道的不知道的,兜底儿全倒了出来。从兽族店小二那里,吴不赊对云州遗族的情形也就知道了个大概,也终于知道,白天看到的不是云州城,而是飞云关。至于其他的,无非是云州遗族被压在飞云江南岸,过不了飞云江一步,雪灵国看他们可怜,也差不多十年没打他们了。店小二这话有吹嘘的成分,吴不赊也不揭穿他,眯着眼睛,只管听他口若悬河。但有一件事引起了吴不赊的兴趣,是关于云州遗族所谓的圣女的。

云州遗族最初是郡县架构,最高行政长官是太守,下面有县令,当然,那会儿的云州有七八个郡,和人界的治理方式是一样的。被遗弃后,太守逃走,城中百姓便公推有德望的长老管理一城事务。长老数目定为四人,有固定职称,号为司风、司弦、司雨、司蛇,包含着风调雨顺的寓意。但有一年,长老之间生出了争执,因为是四大长老,二对二,彼此僵持,无法作出决断。这时出了一个奇女子,这女子生而眼盲,却练出了心眼,人眼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心眼却能看到事物的本质,这个奇女子解决了云州遗族遇到的难题,被奉为圣女。

圣女并不处理城中杂务,只是当遇到难以解决的难题,或者是事关全族的重大事务时,四大长老总要征询圣女的意见,且往往以圣女的意见为主。圣女的天眼是可以修炼的,她收了徒弟,练出心眼的徒弟继任为圣女,就此传承下来。每一届的圣女继任之后,都要精选七名七岁的女童,精心培养。女童中练出心眼的,便是下一任的圣女。近千年下来,圣女的地位在云州遗族中越神圣,几近于神。族中事务,只要圣女作出决断,便不会有任何反对的声音。

这一代的圣女名叫颜如雪,据说不到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十五岁便继承了圣女之位,今年还不到二十岁,是历届圣女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也是最美丽的一个。她的美丽,兽人店小二的形容是:除了飞云山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世间万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比拟她的容颜。当然,这话也是兽人店小二听来的,却把吴不赊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心下嘀咕:“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啊,傻丫头估计是没法比了,长得是不差,可惜是个青辣椒,再过两年熟了,也就是个红辣椒,却不知比西门紫烟如何。”

圣女地位如此尊崇,南归的事,若能说得圣女点头,或许可行,但颜如雪十岁就练成了心眼,又岂是一般的言词可以轻易说动的?

吴不赊最初没听明白,后来见店小二提起颜如雪时一直啧啧叹服,他才问清楚。原来圣女选徒弟,并不一定选那种生而眼盲的。生而眼盲,在某些方面占一定的优势,对世象无知无觉,便不受表象的蒙敝,但也正因为对世象完全无知无觉,又会陷入另一个误区。

所以习练心眼最好的人选,是能见世象而不为世象所动的人,修炼才返观内视,有目如盲,最终达到以心观象,万象无形的境界。说得明白点儿,就是本来一对好好的眼睛,生生练到看不见了,而只是以心中的感受去体验这个世界,其中的难度,任何人用脚后跟都能想象得到。历届圣女中,以完好眼睛练成心眼的不在少数,但一般都是三四十岁年纪,看透了人生,心如死灰,始才成功。颜如雪一个十岁的女孩子,能做到这一点,需要怎样的天赋,便是白痴也想得到。这样的女孩子,是那么容易说动的吗?或者说,是那么好骗的吗?头痛啊。

不过吴不赊对说服云州遗族南迁,本来也没抱太大的希望,喝了两杯酒,这事儿也就放一边了,心中只是想:“不管怎么样,见那颜如雪一面是不成问题的,倒要看看,冰崖绝壁上的雪莲花美到什么程度?”

入夜,吴不赊拿出两张金叶子给叶轻红做住店的费用,又嘱咐象斧几个不要闹事。随即化身为猫,出了灭云城,到飞云江边,往对岸的飞云关看了两眼,化身树根,漂过江去。到岸边,化猫上岸,感觉没有什么异样,便来到飞云关下。吴不赊抬头仰望这座雄关,麻石的墙面上,也到处是坑坑洼洼的箭眼枪眼,有很多地方,不是麻石的淡青色,而是一种怪异的黑褐色,那是血,浓厚的血,一层又一层,岁月的沉积下,才会显出那种颜色,这样黑褐色的斑块,遍布城头。无法想象,到底要多少炽热的血,才会把关墙染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这血里有多少是人族的,又有多少是魔族的!

吴不赊不是个爱感慨的人,直白一点儿说,他是那种心中没有多少热血**的人。英雄情结,在他心底非常淡漠,他甚至常常觉得那种情结有些可笑。但这会儿,他心中却也生出一种深深的感慨,他似乎看到了无数的战士前仆后继,他们面对着人族的遗弃,处身魔界的中心,千年守护着心中的家园,那种绝望的悲壮和坚持,早已远远出了守护的本意。

“英雄啊,万魔围绕,永无援兵,换做是我,早就完蛋了,云州遗族却能死死地撑下来,了不起啊。”感慨一番,吴不赊溜到关墙下,十丈高,猫是跳不上的,成了精也不行,飞则有灵力波动,可以肯定,关墙上除了普通士兵,一定还会有玄功高手值班。这不是人界普通的关墙。这是在魔界,万魔围绕之中,如果警惕性低,那就是自己找死,云州遗族也绝对撑不到今天。跳不上也不能飞,如果仅是吴不赊自己或是黑七,那就无法可想,可他还有玄木心法。身一长,化身为藤,沿墙攀上,手攀到墙头,腰一弓,把整个身子拉了上去,无声无息。关墙宽达两丈有余,可并行数马。箭垛下,一堆一堆,整整齐齐地码着滚木石雷石等守城器具,左右有鼓楼,各有两名哨兵值守,还有两队巡哨在关墙上巡逻,从东走到西,再从西走到东,就这么面对面不停地走。除了明哨,还有暗哨。吴不赊没有仔细去搜索暗哨所在,只是隐隐感觉到,暗哨必然是玄功高手。真是戒备森严啊,不过也很正常,如果就只一两个岗哨,给魔功高手摸上去干掉了怎么办?身处群狼之中,想要活下去,就要时刻睁大眼睛。关墙内,中间是宽敞的驰道,两边是一排排的军营,静悄悄的没有半点儿声音。吴不赊估了一下,这些营房,至少可以容纳三千人,这分眼光,是他在扶风城里当将军的收获之一。

军营两侧的山上,有好几个石台子,是烽火台,每个烽火台上都有士兵值守,吴不赊留意了一下,即便烽火台上的士兵,也没有一个打瞌睡的。“烽火台设在兵营后,即便关墙突然失守,也能点燃烽火出警讯。云州遗族能苦守千年,真是费尽了心思啊。”吴不赊暗暗感慨,以树根之形悄然爬行,下了墙头,索性便从地底下钻过去。

如果说整个云州的地形像个纺锤,那么飞云关也就是这个纺锤的尾巴,而且还微微带着一点儿弧度。顺着驰道,大约五百步左右,是一条河,这条河叫出云水,刚好将整个云州一剖两半,在飞云关西侧的山壁上泻出,飞流千尺,泻入飞云江。河上一座石桥,两边都有驰道,这两条驰道沿河而上,笔直通向云州城。吴不赊在桥边上钻出地面。理论上说,站在桥上,可以看到云州城,不过出云水两岸密密地栽着两排树木,这些树木挡住了视线。在人界,河岸两边一般都栽柳树,但云州遗族栽的却是梓、椿、白杨等树木,而且不知栽了多少年了,最小的一株也有合抱粗细,四五丈高。有这些树拦着,哪里还能看得到云州城。

“人家栽柳树,这里栽杨树,还真是别具一格啊,一点诗情画意也没有。”吴不赊摇了摇头,但这个感慨刚从心底冒出,却突然间明白了:云州遗族不栽柳树而栽白杨、椿树,是有目的的。当大战生,守城物资紧张时,这些树砍下来就是天然的滚木、箭支、枪杆,就近的可以拖着走,远的可以顺着河水放下去。而之所以选杨、椿等树木,也是因为这些树长得快,易成活,不像柳树矮矮墩墩,十年不过丈把高,还弯弯曲曲的。

不是不懂诗情画意,只是诗情画意没有选择云州,没有选择云州遗族。

一路行去,两岸的树桩证实了吴不赊的推测,照他估计,那种需要砍河两岸树木的恶战不是很多,所以剩下来的才能长那么大。出云水不是很宽,最宽处也不过十七八丈的样子,水流平稳,堤岸修得整整齐齐,很多地方还是用大青石码砌的,苍冷青黑,给人一种安稳的感觉。这样的河堤,水再大,也该是不会冲垮的。

远远近近,有夜钓的渔夫,啜一口老酒,静看着鱼儿咬钩,那是神仙也不换的安逸。两岸是一片片的稻田,稻子已经半熟,很吃力地低垂着头。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村子,有狗叫,不凶,没有战乱中那种惊慌的狂躁,这里的狗叫两声就歇下了,却惊起了夜蝉,唧呀唧呀地叫,显然是个昼夜不分的家伙。吴不赊沿着堤岸一路走,一路看,飞云关到云州城三十里,他走了小半夜。后面一段,河堤上的杨、椿、樟、梓突然就换成了柳树,柳枝摇曳中,就看见了云州城。靠近城墙栽柳树,是为了浪漫吗?肯定不是,恐怕是防患于未然,万一魔族攻到城下时,不让他们顺手砍了河堤上的大树做云梯吧。虽然那拖不了多少时间,但孤独绝望中的坚持,多拖一刻钟,便多了一刻钟的希望。

安逸,富足,还有处处透露出的坚持到底绝不放弃的决心,在吴不赊看到云州城时,一颗心已经完全沉了下去。除非云州遗族所有的人全都疯了,只要有一个人是清醒的,就决不会放弃这安逸平稳的生活,拖儿带女历经万险去穿越魔域,随他南归。云州城比飞云关要略微矮一点儿,但那巨大身躯透露出的厚重,却绝不是飞云关可以比拟的。银色的月光下,云州城就像一个张开双臂的巨人,傲视天地,无论是风雨,还是雷电,都休想动它分毫。吴不赊横穿数万里魔域,从没有一个魔国的城市能如云州城一般给他这么雄壮的感觉,人界的城池也很少有,哪怕是一些所谓大国的都城。

出云水环绕着云州城,形成了天然的护城河,吴不赊化木而过,老法子,沿墙攀上。夜已经深了,云州城却如精力充沛的少年,并没有睡去。吴不赊上到城头,入眼便是满城的灯火,远远近近,大大小小,是那么得多,在最远处与天上的繁星连成一片,仿佛天上的星,都化成了城中的灯火,又或者这些灯火,本就是天上的星辰。吴不赊几乎是痴了,呆立城头,好半天不知道动一下。到最后,他没有进城,反而悄无声息地退了回来。他已经彻底绝望:云州遗族是绝不可能跟他南归的,进城说项,只会闹一个天大的笑话。“看来我是没机会做回人了。”一路回走,吴不赊一路苦笑,虽然沮丧,脑子倒还很清醒,暗自寻思,“真个去邪月国当侯爷,那也不错,路上找个机会把傻丫头按倒了,还可以做白鸟国的驸马。对了,白鸟王的江山是现任国王抢傻丫头她老爹的,也就是我岳父老大人的,我把王位抢回来不为过吧。做了王,后宫三千不说,至少弄三百,要不也太寒酸了点儿。

那几个心理阴暗的家伙也可以跟着本大王亨点儿福,象大嘴可以做个护殿将军,鹿家兄弟可以做左右神箭将军,桑刀儿嘛,对了,让他做个秘探头子,谁要想反本大王,桑刀儿一根丝弹出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嘿嘿……”

“啪”,一条大鱼跃出水面,尾巴在河面上拍出清脆的击打声,吴不赊猛然就醒了过来,忍不住仰天大笑,笑着笑着,心中却是一酸,他看到了一双眼睛,林微雨的眼睛,是那般的绝望。

“微雨,我尽力了。真的,我真的尽力了。”他抱着脑袋,在一个树墩上坐下来。吴不赊有一种深重的无力感,命运的手死死地压着他,在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哪怕是抬一根指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风轻拂,带来喃喃的低语,不是人言,是树语。这样的树语,人耳中听来,只是树叶沙沙的响声,但木长生是树精,吴不赊自然听得懂。先前也没在意,其实本来也没什么意思,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八卦——昨儿有人在前面的歪脖子树上吊死了啦,那树上总共已经吊死三个了,弄得歪脖子不招人待见,它自己也很郁闷;某某男女在对岸柳树下约会,居然就在树下做起了那种羞人的事;甚至有杞树忧天的,说,不会打仗吧?才过了小十年的安心日子,可千万别打仗,仗一打,说不定就要拿大伙儿开刀呢,刀劈斧锯的,好恐怖的。这样的树语便招来旁边树木一致的痛啐:呸呸呸,乌鸦嘴,大风吹吹去,小孩子的话不要听……说来说去,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内容。吴不赊先前也没留意,后来不知怎地,他脑中突然灵光一闪,猛然就想到个主意,前后一想,越想越通透,猛击掌自语道:“反正是破罐子破摔,摔得好,破罐子砸死老神仙,那也不是没有可能。”

树语,吴不赊能听,当然也会说,随即便开猫口说树语,说:“听说有对凤凰要从南边来。整个云州,就出云水两岸的树最高大,凤凰要在云州停,肯定要在出云水两岸选一棵树落脚。凤凰是自高自大的家伙,喜欢别人恭恭敬敬的,如果哪棵树能向南低头,摆出有礼貌的姿态,那对凤凰说不定就会落在它身上。落凤之木,无灵也光,那份荣耀,可是有得吹了。”

他这番话立刻就传了开去,树也八卦啊,而且比象大嘴更八卦,你想啊,树叶沙沙,那是多少张嘴,风捎树语,其实却比风还快,眨眼间,谣言就成了事实,半信半疑就成了确信不疑。也不知是哪棵树最先向南低头的,反正到天明时分,整个出云水两岸所有的树,全部向南弯腰低头,像极了一排弓腰低头的家仆,等着迎接它们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