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死亡训练
作者:头魁捂嘴      更新:2019-10-10 11:40      字数:2101

项宇手拿着匕首,然后向着那六十五只巨型蜘蛛冲去,而与此同时,常亮也带领着自己那六十四只巨型蜘蛛分身向着项宇冲过来。

项宇的体型小,而且速度也比那些巨型蜘蛛要快,所以虽然有六十五只巨型蜘蛛,而且这些巨型蜘蛛也气势汹汹的向着自己冲过来了,但是也仅仅是向着自己冲过来,却无法对自己造成任何伤害。

的确这些巨型蜘蛛有些很强的攻击性,但是你可以试一试,如果你用拳头去打正在飞行的蚊子,你连打中它都难,更别说打死他了。

所以,相同的道理,此刻的项宇对于那些巨型蜘蛛来说就是一只蚊子,而且还是一个极具攻击性的蚊子。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双方刚接触,就有几只冲在最前面的巨型蜘蛛倒地,当然并不是项宇把他们杀掉了,项宇很清楚,这些巨型蜘蛛根本就不能杀,每杀掉一只,在很短的时间内这些巨型蜘蛛就会变成两只。

这也是很恶心人的一种能力,不过还好项宇本身也有对策,虽然自己不能杀掉他们,但是项宇完全可以像之前一样把他们的腿砍掉,让他们失去行动能力。

此时也只有这种办法可以用了,如果常亮没有那种可以不断再生器官的能力就更好了,那么项宇就完全可以对常亮也用那样的办法了,反正现在他的那些巨型蜥蜴护卫在之前已经被他自己融合了,现在除了这些巨型蜘蛛他已经没有任何援军。

不过想再多也就仅仅是如果,人总是不能活在如果之中,所以,现在就只能一个一个的砍掉那些巨型蜘蛛的腿。

项宇身型灵活,而且速度飞快,身体不断的在那些巨型蜘蛛之间灵活的穿来穿去,而且项宇手中的匕首不断的上下翻飞,伴随着项宇的动作,巨型蜘蛛的一条条腿也不断的被项宇卸下。

虽然常亮的巨型蜘蛛的确非常强大,其实毫不夸张的说,常亮完全可以带着自己的巨型蜘蛛大军去攻打任何一座城市。

如果常亮真的去攻打城市,那些城市如果想要彻底杀掉常亮的话,就必须要动用导弹级别的武器,那样的话在一瞬间把常亮以及他的巨型蜘蛛分身化为灰烬,彻底消灭。

不过现在自己去哪找那种导弹级别的武器,而且最重要的一点,自己现在正在和他们混战,如果此刻一颗导弹过来,能把自己轰的连渣都不剩。

而且项宇现在还有一个担忧,那就是如果说是之前的话,自己是可以通过秘戒吸收常亮体内的时间来杀掉常亮的,但是现在不一样,常亮已经把秘戒直接弄进他的体内,如果自己还想像之前一样去直接吸收常亮体内的时间的话,那么等待自己的绝对是死路一条。

这个项宇根本不用怀疑,因为之前常亮把他的秘戒弄进体内之后那一瞬间,项宇就领教到了常亮在秘戒的使用的厉害之处。

就那一瞬间的短暂交手,项宇就明白自己与常亮之间的差距不是一般的大,要不是因为自己的灵活性要比常亮强的多,自己现在早就成为一具尸体了。

项宇的大脑在飞速运转,同时他身体也在不停的变换位置,手中的匕首一刻也不停,不断的挥动这,砍下那些巨型蜘蛛的一条条腿。

项宇的速度非常的快,但是那些那些巨型蜘蛛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想一下,除去常亮还有六十四只巨型蜘蛛,每只巨型蜘蛛八条腿,六十四乘以八就是五百一十二条腿,也就是说项宇最起码要挥动五百一十二次匕首。

而且那些是巨型蜘蛛,不是巨型纸蜘蛛,在他们的身体表面都有很厚一层类似于盔甲的角质层,这无疑给项宇的砍腿大业造成了影响。

不过还好项宇的匕首虽然没有敖曼的激光剑那么高调奢华伤害高,但是自己的匕首也不差,这是自己当初做第一个任务的时候从那个第三人类那里拿的。

那个第三人类可是一个非常痴迷于兵器的第三人类,在他的房间里面有很多的兵器,倒是没有热武器,全部是匕首,军刀之类的冷兵器。

项宇记得自己当时在杀掉那个第三人类以后几乎把那个第三人类的所有兵器都搜刮了个干净,而自己也把那些兵器都卖给了猎人公会的那些猎人们,唯独留下来自己现在用的这把匕首。

但是自己的这把匕首无论去看多么坚硬的东西,却从来没有砍出过缺口,而且这把匕首可以砍断那个第三人类的匕首,这把匕首却可以没有一点痕迹,所以当时项宇卖掉了其他的匕首,只是留下了这一把。

这把匕首不但锋利,而且用来制造这把匕首的材料也是个迷,自己曾经拿去猎人公会的武器鉴定部门鉴定过一次,但是里面的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鉴定出来这把匕首的制造材料。

甚至到最后这一把匕首惊动了猎人公会的高层,甚至有人愿意出五千万要买下这把匕首,说实话,当时项宇的确动心了,因为在他的家里,庄甜甜还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如果有了那五千万,自己完全可以用这笔钱找最好的医生来治疗庄甜甜。

但是项宇并不傻,既然猎人公会的高层愿意花费五千万来买这把匕首,那就说明这把匕首的价值远不止五千万。

因为那些人能坐在猎人公会的高层,那么肯定没有一个会是傻子,一个个都是人精,让他们去做亏本的事情根本不可能。

所以虽然说项宇的确对于五千万的价格很心动,但是他还是忍住了,选择自己留下匕首,毕竟自己作为一个第三人类猎人,这把匕首就是自己以后吃饭的家伙,关键时候可以保命,项宇可不认为那五千万会比自己的命值钱。

因为项宇想的很开,钱在多又有什么用,一旦命没了,再多的钱也只是浮云,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必要太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