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抵达
作者:苦小羊      更新:2019-09-24 14:55      字数:2450

凉风包裹着每一个鲜活的生命,即使显得有些凄凉,但这辆价值不菲的车子还在黑夜中穿行。

没有犹豫也没有不明方向,沿着盘山小路慢慢走着。

由于现在的时间不是太晚,还能看见周围路过的货车或是飞速形式过去的普通北京现代,为这个静谧的环境增加了点缀,不再那么冷清。

车里的半圆昏昏欲睡,可还是坚持着听云景自己弹录的练习曲。

他的钢琴曲不像他为人那么随意自在,多了很多的故事性和忧伤,藏在每一个音符中汇聚到一起好像在诉说着什么。

林明渐看着这条熟悉路,好像很久没回来了。

自从父亲去世后,他回洛水镇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

没有牵挂的地方即便有些回忆。那也只能随着记忆的层叠而被埋藏在时光里。

路边还是有点点的微弱的路灯在作伴。

可以模糊的看清不远处山的轮廓。

它们想是这樽雕像般伫立在那里,见证着所有故事的变迁与更替。

车里的高级音响里流淌着独一无二的音乐,一曲终了。

过了一会儿,半圆开了口:“云景,我觉得你以后会是很一位出名的钢琴家”

她由衷的说着,因为总觉得每次云景的曲子都能融化到她的心。

就好像是氧气一般可以轻松的流淌进她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

云景听了。。脸上并没有出现往常应该出现的骄傲,而且眸子里带着点点悲伤的说:“是吗,我也这么认为。”

虽然还是一如既往的狂妄的语气。

林明渐没有说话。

半圆轻哧了一下,就不在说话。

继续听着循环播放的钢琴曲。

云锦看着远处好似一望无际的路,脑海里映现出某一天,妈妈和他说他的天赋很高,以后一定能做个钢琴家。

那时候的他很讨厌每天指法或者基础练习曲的练习什么的。

每天对于妈妈早早在钢琴前等他的情景时他总是叫苦连天。

终于有一天他考上了大名鼎鼎的音乐学院。。终于有一天他写出了行云流水的曲子。

可是这份喜悦,他该怎么和谁分享?

有些时候老天就是会跟你开玩笑,当你做好万全的准备,忽然有了足够的实力的时候,一切当前所想拥有的总是浮云一片,还是难以触摸。

自嘲的笑意从他的嘴角流露。

车子缓缓前行。

不知道过了多久,前面出现了小村庄。

在前面一快大的牌匾上,用霓虹灯大大方方的写着:洛水镇欢迎您。

看到了洛水镇的字样,云景想求助一下林明渐这里是否正确,转过头发现他一副呆住的模样。

震惊,惊奇,各种表情闪现在他的脸上,忽明忽现。

“喂,大哥,说句话”云景怼了他一下,帮助他回神。

林明渐也跟着甩了甩脑袋,让自己能尽可能的保持清醒。

“这……应该是”

“什么叫应该”云景也是醉了。

回头看看半圆的样子,她正一脸憧憬的打量着外面的世界。

好像对于乡村她有种特别的感觉。

亮光从她的眸子中散射出来,让整个双眼都闪亮亮的,好像正在发光的少女一般。

云景看呆了一下,很快的不自然回过头来。

林明渐就这样打量着传说中他从小长到大的山村,记忆里,那是个民风淳朴的地方。

一家做好了饭,十里八村都能闻到香味一般。

大家每天见了面,也总有唠不完的话题,和说不完的趣事。

他们这些孩子每天凑在一次,玩各种各样的游戏,不知疲倦。

甚至有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在别人家睡着了。非要等到自己家长来找才跟着揉揉眼睛回家。

那时候还没几户人家能盖的起二层小楼。

那时候大人们总是天黑才散开回家。

那时候孩子们总是开心的嚷着笑着。

如今抬头,他看到的可以说是一片美景。

到处都能见到民俗字样,这里好像被人开发成了旅游区。

各式各样的霓虹灯把整个小村庄点缀地比城市还亮。

从前的洛水镇虽然是镇,但也就是个小小的村庄而已。

现在的洛水镇。。真的可以称之为镇了。

路旁的小洋楼美观别致,颇具一股欧美风。

已经十一点了,还有人在路边坐着。

不过他们可不是为了聊天,而且是为了,拉客人。

这不,看到云景他们的车,就有三五个人走了过来,敲窗。

林明渐打开窗子,还没说话,外面的村民就以一股流利的乡村话说:“来住啵,一人1,标间有独立卫生间光纤wifi电视电脑,一应俱全,来看看,来,来”

热情的样子好像并不能让人以为他这段词说了多少遍般。

林明渐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们有预定”

“哎呀。。预定哪有我们这好,我们这还免费提供早餐那,有豆浆油条,还有面包哩”还是一口浓重的乡音。

可林明渐却听不出亲切。

云景这个急性子看这老乡不想走直接说了句:“他们没有身份证哩”还模仿老乡的口音。

老乡一听没有身份证便也不敢接待,然后也把这个消息分享给了其他老乡,他们听了也很快散去,回去接着坐着,等下一波人的到来。

林明渐给那个亲戚打了个电话,然后告诉云景继续往前开。

如同好像走到了市中心一般,从前的小卖部变成了高端的超市,网吧也变得别致起来。

树上挂满了彩灯,不顾树的意愿。

看着自己曾经居住的地方发展的这么好,可林明渐却高兴不起来。

许是因为对于洛水镇和父亲零星的记忆,也随着找不到归属了吧。

半圆还是一言不发,趴在窗户上看着窗外。

她觉得很美。

她也识字,她也知道这是洛水镇,可是她不敢认。

有些东西虽然本质没变,但谁还敢认呢。

接着,穿过闹市阶段,一个中年瘦巴巴的男人走了过来,脸上有着长年被太阳晒的痕迹,整个人显得黝黑黝黑的,岁月也在脸上留下了褶子,个子不算太高,看着就有这乡村人的朴实,急急的走过来,还招着手。

那是林明渐大爷家的一位叔叔。

很长时间没联系了,但万幸关系还好。

接着,三人下车。

“叔,你还这么瘦啊”

叔叔也看着林明渐一转眼,他已经长这么高了。

“明渐啊,这么高了,真好”叔叔打量着他,一脸欣慰。

好久不见的人总能构起很多事,而且这些事大多都是不开心的事。

林明渐看着他就想到了自己的爸爸,想到了从前。

不过也只是一会他就回过神来,还是给叔叔介绍他们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