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除夕
作者:熊大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161

除夕之夜。

不知不觉之间,林森在东汉末年已经呆了足足有八个月,中平五年也悄悄的溜走,迎来了初平元年(公元19o年)。

在这动荡的一年中,更换了很多次的年号,什么光熹昭宁永汉啥的,但对林森这个半吊子三国通来讲,完全没有什么意义。最终年号终于在这个除夕之夜过后,就会正式的改为初平元年。

“啪啪!”几声脆响传来,那是街边几个小孩子拿着根长长的竹竿在放爆竹。这几个小毛孩子无一例外的小脸冻得通红,在寒风中挂着道清鼻涕,咧嘴大笑的疯跑着,手中的竹节噼里啪啦的乱响,他们立刻笑得更加开心。

这就是孩子们简单的幸福吧,林森暗自嘲笑了下自己,真是的,就在八个月前,自己还是个小孩子呢,现在就仿佛长大了好多一样,开始叫别人孩子了。

这个时代还没有明出火药这个东西,除夕赶年兽的习俗倒是已经有了,代替鞭炮的,就是空心的竹节,用火点燃,能够啪啪作响,也就是所谓的爆竹。林森手中也拿着一大束竹竿,这对于玩惯了真正鞭炮的他来说,这实在有些小儿科,只是如今的林森是被下了任务的,不得不在这里等着。

“阿森!我在这里!我们走吧!”远处街头出现了一个身影,伸手拼命向林森这边挥着。

这是卫小兰,卫氏族中的一名女子,过了年就是十六岁,比我还小一岁,论关系在卫氏中属于不远不近的那种,她已经病故的父亲和卫家家主卫兹算是四服的堂兄弟,也就是说他们的曾祖父是亲兄弟,玄祖父是同一人。

但卫小兰在卫氏中的地位却着实不低,一者是在她父母相继亡故后,她被过继到了卫兹的名下,成为了当代家主的养女。二者卫小兰是卫氏子弟中,唯一能把卫氏三百卷藏书全部背诵下来的人,这点连林森也是自问做不到的。想当年这厮默写课文时,课桌上一定会有原版答案的铅笔字迹。

林森看到卫小兰,便立刻捧着一大束玫瑰,错了,是竹竿向她走去,道:“你怎么这么慢?阿臻他们已经先去了,快走吧。”

卫小兰搓着冻得有些红的小手,娇声道:“我爹真是好烦,出门前嘱咐着嘱咐那的,又不是出县城。再说了,让你等本小姐一会儿,你很吃亏吗?”卫小兰的声音分明已经透出了某种危险的气息。

林森可不是那种明知山有虎,还向虎山行的傻瓜,和能轻松背诵三百卷藏书的卫小兰辩论,可是自找苦吃,再说卫小兰身材窈窕,皮肤白皙,十足的一个美人胚子,能看到她还真是一种享受。于是林森连忙笑道:“哪有?这不是怕耽误了你去看戏的时间嘛。”

“哼,这还差不多。”卫小兰对这个回答还算满意。

“那……美丽大方温柔贤惠的卫小兰小姐,我们走吧。”林森对“女人要夸奖”的这条真理执行得很透彻很到位。

在陈留生活的这八个月里,由于卫兹和卫东的有心栽培,林森和卫氏子弟的关系已经非常融恰,其中关系最好的便是卫兹的儿子卫臻和卫东的卫伟,当然还有这个不断找林森挑战算学能力的卫小兰。

兖南的除夕有个习惯,便是由当地的几家头面人物出资,在城里商町办一个集会,当地甚至附近的民间艺人们,都会在这里演出,并挣几个大家的赏钱。同时那些杂货郎、手艺人、农民,也会带着自己的商品来到城里西大街南侧的商町,卖个好价钱,这一场集会一般都会从除夕开始,持续整个春节。总之每年的这个时候,城城里的商町都会热闹万分。

据说这种风俗只在兖南一带的几个乡县盛行,也许这就是庙会的前身吧,随着曹操的南征北战,曹操家乡的风俗传到了全国各地,当然后面也有司马昭的功劳。在林森的印象中,后世庙会的那些祭神之类的仪式,现在还并没有出现。

“啊!风车!”卫小兰惊喜地指着一个小摊上摆着的物事。

“咦?”林森也想不到在这么久远的年代,就有了玩具风车,若不是集市,还真看不到这些东西。对于现在身家数万钱的林森来讲,买个风车搏美人一笑,还是小事一桩的。

“请问这个风车多少钱?”

“啊?您是卫氏米铺的林掌柜!小的这个风车要十五钱。”小贩慌忙对林森微微弯腰。

陈留上档次的商铺总共也就那么不到一百家,林森身为其中比较大型的卫氏米铺的二掌柜,还是有一些知名度和地位的,当然林森的地位只是针对于贫寒人家的这些普通百姓而已,面对诸如夏侯家、曹家这些累代世家,林森的腰板还是不那么硬。

“这是十五钱,你收好。”林森付过钱,对卫小兰道,“小兰小姐,挑个你最喜欢的吧,我送你。”

“真的啊?那我要这个!”卫小兰笑得很甜。

看到她的笑容,林森的心忽然有了一种很温暖的感觉,这种感觉他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无论是在穿越前,还是东汉末年,都是他未曾体会过的感受。

卫小兰双手拿着风车的把手,和林森并排走在熙攘的町里,风车在微风中缓缓的转动,这一刻,林森突然感觉周围很静很静,仿佛这就是只有他和卫小兰的世界。

“喂!士达(林森字)!小兰姐!我们在这里!”一个洪亮的嗓门将刚刚温馨的气氛破坏的干干净净,紧接着出洪亮嗓门的高大身影突然出现在林森和卫小兰面前。

林森怒视着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卫臻,愤愤不平地诅咒着,级电灯泡,一会儿出门踩狗屎!当然林森也知道,卫臻这个家伙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级电灯泡的含义的,不过从卫臻这个家伙脸上带着那种诡笑的表情来看,分明是已经完全掌握了级电灯泡的技能。

“哇!是风车啊!归我了!”又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家伙!卫伟挤进了林森和卫小兰的中间,一把抢过了卫小兰手中的风车,转身就跑。

卫小兰气急败坏地道:“卫伟,你给我站住!”说着就亲自追起了卫伟

“啦啦啦,风车真好玩,有人得不到!”卫伟这厮身手着实矫健,像皮猴子样上蹿下跳的,让卫小兰根本摸不到他的衣角,还不断说着风凉话。

林森正考虑着是不是拿手中的竹节偷偷下个绊子,好让卫伟摔个大马趴,以报被电灯泡之仇时,风车却被另外一个高大男子抢走了,而且是不费吹灰之力。

抢走风车的高大男子甚至比林森还高上一点,带着些风霜的脸上打理得十分干净,一双粗壮的臂膀隐隐透着惊人的力量,身上则是穿着锦缎制成的衣物,年纪至多不过二十岁的样子,好一个潇洒人物。高大男子带着微笑将风车递到了卫小兰的面前,道:“这位小姐,你的风车。”

“嗯,谢啦。”卫小兰接过风车,像宝贝似的将风车护在怀里,对高大男子微一躬身,之后又恶狠狠的瞪了卫伟一眼。

不知怎的,林森突然产生了一种不愿意让卫小兰和高大男子接触的感觉,一个闪身插到了卫小兰和高大男子中间,拱手道:“谢过壮士帮小兰拿回风车之情,在下林森,看壮士绝不是等闲之辈,不知壮士如何称呼?”

高大男子诧异地看了林森一眼,又看了看卫小兰,神色上稍有不自然又一闪而过道:“在下曹真(曹真本姓秦,后因父亲为曹操募兵而牺牲,被曹操收养才改姓曹,这里为了剧情需要,直接便让曹真姓曹),久在外游历,近日才回兖南过年,便从妙才(夏侯渊字)叔那里听闻了‘算术神童’的大名,久仰了。”

“原来是曹真公子,久闻谯县曹家庄英雄豪杰辈出之地,今日一见果然如此!”林森在刚听闻曹真的名字时,心不由自主地猛跳了一下,这个可以和诸葛亮在西北大战数年僵持不下的人物,如今虽只是不到二十的青年,但从其进退举止上来看,已经是颇有气度了。

被人夸奖,曹真脸上露出了不好意思的表情,道:“过奖了,比起曹氏族叔们,真不过萤火之光而已,差得远了。”

“曹真公子还真是谦虚呀。”林森嘿嘿陪笑了一下,心道,比起曹操的话,曹氏众人汇中,那任谁都是有差距的。

“想必这位便是名满兖南的卫家才女卫小兰吧,今日偶遇即是缘分,不若由我做东,请诸位小酌数杯,交个朋友,若何?”曹真提议道。

果然这厮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虽然仅仅是刚刚对卫小兰有了懵懂的好感,但林森也不会给这么危险的对手机会的,正要开口拒绝,旁边卫臻这个混蛋已经高声欢呼:“好啊,那就劳扰曹真公子了。”

卫伟这厮更是不堪,甚至已经开始四处张望寻找酒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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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林森几人在酒肆中再次碰杯一饮而尽,这已经是第十四杯了,虽说这里的酒实在淡得和后世啤酒没什么区别,但也架不住空腹喝下这么多酒,林森已经满脸烫有些头晕了。

林森放下杯子,用手扶着微沉的脑袋,侧头看了一眼正一脸笑吟吟盯着自己和他们拼酒的卫小兰,暗自咬牙,这妮子利用性别的优势,滴酒不沾,分明是在看自己出洋相。

不过还好,旁边传来了均匀的呼噜声,卫伟这小子已经倒在了桌上,睡得相当舒爽。喝酒的时候卫伟这小子叫的最欢,倒下的也是他最快。

“曹家小子!你敢不敢和我比掰手腕?”卫臻这厮看来也喝到位了,大拍了一下案几,一撸袖子,站起身来,单脚踏在喝酒的案几上,指着坐在对面的曹真道。

林森脸部抽搐地扭过头去,太……太丢人了。而且卫臻这厮明显脑子不清醒了,虽然是卫家少有的习武之人,但居然敢和武力值在七十五左右的曹真叫板掰手腕,真是找死。

来了这个世界林森才知道,凡是能在史书中留名的武将,哪怕只是穿越前游戏中六十的武力,那身板至少在北京市拿个搏击冠军没问题,毕竟这个时代能留下名字的武人不过二三百,绝对是万里挑一的。

“来啊!谁怕谁?”曹真也大拍了下桌子。

原来这边曹真也开始不清醒了,开始剥离了世家子弟的风度,露出了十几岁年龄应有的少年本性。

两只强壮的手腕搏斗在一起,臂膀上的青筋根根爆出,微微颤抖,曹真与卫臻两人无一例外面红耳赤,咬紧牙关,死死地盯着较量中的手腕,只是竟然……谁也奈何不了谁!

见到此幕,林森不由得眼前一亮,暗暗琢磨,卫臻竟然能有如此实力,将来襄邑若是有兵祸,一定要跟在他身边。

“三、二、一!平手!”卫小兰打断了他们的较量。

“卫家小子,看不出有两下子啊!真是舒爽,好久都没有这么用劲了!”曹真一手扶着肩膀,边活动边道。

卫臻得意洋洋地挺起胸脯道:“那是,别以为卫家的人除了读书便是经商。”只不过从林森的角度看去,卫臻的右手在案几下悄悄地不断伸展,甚至还有些微微地颤抖。

“好了好了,马上就是下午未时,家里的祭典改开始了,我们赶紧回去吧,不然我爹又要骂我们了。”卫小兰是这里唯一能保持清醒的人。

“啊?对了,还有家族祭典,惨了,要赶紧回去!”卫臻一下子弹了起来。

曹真身子也猛地一僵,道:“坏了,我也要回去了。对了,卫家小子,我族叔孟德说最近要干一件大事,所以这个年过完了他才回乡,等他回来,我帮你好好引荐一把,他可是朝廷的典军校尉。”

曹操要干大事?林森心中一紧,计算了下时间,难道要献七星宝刀刺董卓了?

不由得林森细想,双方已经客套告辞完毕,纷纷出城往自己的家族中走去,曹真更是哭丧着脸,拍马往东疾驰而去,要知道他是回乡路上路过陈留,而谯郡离陈留虽近,也有着一百六十里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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