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犯罪
作者:老十三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447

南山

南山风景区位于崇庆常江南岸,北起铜锣峡,南至金竹沟,汪山、黄山、袁山、蒋山、岱山、老君山、文峰山等数十座山峰临江拔地而起,与涂山寺、老君洞、大佛寺等古建筑相映生辉,点缀着山城崇庆分外妖娆。

崇庆市第十七中学位于文峰山脚下,一九九五年七月,杨明志从十七中学的高中毕业了,没考上大学。

"小志,吃饭了”喊话的正是杨明志的母亲。正确的说,是养母。杨明志不敢怠慢,急忙关上电脑起身。

杨明志最害怕的就是养父母在耳边谆谆教导。有时候为了避免这种唠叨甚至产生了以头撞墙或者干脆自杀的冲动。偏偏他们却非常喜爱这个调调。而且岁数越大越喜欢在耳边唠叨得没完。

杨明志就怕养母借吃饭唠叨起来没完,急急忙忙的往饭厅走,但养母的唠叨还是如期而至“小志啊,不是我说你,整天就知道东游西逛,打游戏。一点上进心都没有。快点,饭都凉了。大学也考不上,你想好了以后做什么没有?”

杨明志听到这熟悉的唠叨声,顿时一个头两个大。杨明志的养父母都在一家小餐馆帮忙,工作时间很长,早上七八点就要去开门,晚上十一二点才回家。

今天刚好养母休息,平时吃饭,杨明志都是自己做。因为是养父,养母,也不太管他学习,所以杨明志的学习一直不好。

杨明志不是现在的父母亲生的。关于这一点,两位老人家从来都没有隐瞒过。因为养母身体不好,如果怀孕生产可能会有生命危险,虽然养母非常想要个小孩。养父却还是去做了结扎手术。

等到年纪越来越大,养母觉得家里冷冷清清的。与养父聊过几次之后,养父就从一个叫刘三的人那里买了一个小孩。

这个小孩,就是现在的杨明志。

“究竟做什么才好,我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以后打算做什么?自己的生活太单调太无聊了。难道以后像父母一样打小工?”杨明志端着碗,却没动筷子。

自己的模样长得一般。不算好也不算坏。反正有眉毛有眼睛。而且恰好都放在了应该放置的部位上。身高一般。不算高也不算矮。上学后学习成绩也不好。永远在班级后面的位置晃悠。

反正总体来说就是杨明志这个人太平凡太普通太不引人注目了。随便混入了人群中就再也找不出来。中学的老同学聚会时,班里的同学竟然有人不记得班级里曾经有过一名叫“杨明志”的同学。

走在路上,一但混在人群里。即使是亲人都不容易找出来。上车时不买票也没关系,反正不会有人注意到自己。一切一切就是因为自己太平凡了。

难道杨明志活着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天一天的重复,然后突然某一天买一个不大不小的房子,再娶一个不好看也不太难看的媳妇。然后再生个孩子。让他也过着这样简单而又重复的生活?

就像那个经典的笑话一样?有个记者到一个很远很偏僻的农村去采访,路上看见有一个小孩在放羊,臼小孩,你为什么放羊啊?小孩说,为了存钱取媳妇。记者又问,取了媳妇做什么啊?小孩说:生娃。记者再问,生了娃又做什么啊?小孩回答:放羊。

我在这个世界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呢?

杨明志想了很久,都没有答案。

“妈,我想要五百块钱。”杨明志吞下嘴里的饭,然后告诉母亲。

“做什么?”

“我想去看有没有补习班,我打算在家努力一年,争取明年读大学。”

第二天杨明志兜里带了母亲给的二百块钱去了补习班,父母亲的工资不高,嗯,应该是说微薄了,二百块钱已经是父母亲能给的极限了。

然后杨明志现现在最便宜的一个补习班也要八百多元,二百是远远不够的。

杨明志却不是很在意,本来他也不是很想再读书。

上次杨明志看上一个zippo的打火机,和古惑仔人在江湖里陈浩南用的那个非常像(其实人在江湖是1996年上映的,1995年应该还没开始拍吧),刚好要二百块,一直没钱买,这次正好买下来。到了商场才现zippo的打火机居然已经涨价了,二百块已经不够了,杨明志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上没有钱真的是什么都不要想。

“我一定要有钱。”杨明志十八岁时就已经确定了人生目标。

窗外的知了,在声嘶力竭的叫着夏天,火辣辣的太阳把它的温度尽情的洒向大地,八月,室外温度已经上升到了42度,踩在沥青路上,隔着鞋子都能感觉到马路上的温度。

杨明志落头大汗的走在送水的路上,这是杨明志送水的第一天。

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一份工,杨明志在外面找了大半个月才找到这一份工,先杨明志的年龄太小,最重要的是杨明志没有工作经验。所以大半个月之后,一个老板看杨明志可怜才给杨明志这份送水的工作。还是兼职,也就是说上一天也就有一天的工资,如果不去就没钱。

一天的基本工资是四十块,看来还是不错的,其实是拿不到四十块钱的,一天要送满十个客户才有四十块,一个地址算一个客户,如果有一个地址的客户订了十桶水,一次送二桶,隋次才送完也只能算一个客户,如果没完成就会按比例扣。

杨明志一天累死累活做下来,也没送到十个客户,只拿到二十四块钱。

晚上,杨明志倒在想,这真不是人做的活,明天不去了。怎么样才能挣大钱,又不费劲呢?

格勒山是崇庆市森林保护区,海拨5oo多米,由于崇庆大力提倡环保,保护森林,住在山上本来就不多的村民迁到了格勒山镇上,周末时节来踏青,爬山的人不少,平时到是人烟稀少,山脚下就是外语大学和法律大学,偶尔也有大学生结伴爬山玩。可是今天这里却生一桩匪夷所思的人命案。

死的人是一个外语大学的大学女生,叫吴令。吴令和同学相约去爬山,他们一共有七个人,除了吴令以年还有三个她的同学和另外三个男生,这三个男生其实不算是吴令的同学,其中有一个男生衡令的同学是情侣关系,顺便带同学一起出来爬山。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慢慢的就已经分成四拨,两个一拨,两个一拨,吴令和另一个男生一起走在最后,不知不觉的距离就和其它人拉远了,前后都没人,这个时候男生的胆子就大起来了,抓住了吴令的手,看吴令没有反抗就伸手抱住了吴令的腰,还想亲吴令,吴令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男生对他动手动脚,就打了那个男生一耳光。

现在的小孩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平时父母都不舍得打,现在挨了一耳光,男生也火了,男生虽然性格内向,挨了一耳光之后,就往前跑,去找另外几个人,把吴令丢在了身后。

吴令也不慌,虽然格勒山人烟稀少,但是平时多多少少还是来过好几次,吴令就慢慢往上爬。

她看到路旁有一条小路,吴令随意的走过去,没走两步,就转进了路旁的树林里,格勒山上栽种的都是松树,十几米高的树,郁郁葱葱,但是离地两三米高都没有枝叶,只有光秃秃的树干,虽然是树林,但是还是能看到树林里面的人。

这时候吴令就看见树林边的悬崖边有一块大石头,石头上坐了一个人,那个人当然就是杨明志。

杨明志非常喜欢爬山,他非常享受爬山的过程,也喜欢爬到山顶后的那种征服感,格勒山是他经常来的地方。

没办法,在市区内只有两个比较出名的山,一个是南山,另一个就是格勒山了。

杨明志就住在南山脚下,南山,他从小爬到大,闭着眼睛也能爬上几个来回,早就没意思了。虽然格勒山也爬过十好几次了,但是相比较南山,他更愿意来这里。

今天,他没有爬上山顶,因为现在对前途感觉很迷茫,所以,爬到一多半的时候,他停了下来,坐到了林边悬崖上的大石头上,吹着山风,感觉心里没有那么沉重了。

杨明志上山的时候捡到一个红色的钱包,但是里面什么都没有。多半是小偷丢的。杨明志拿着那个钱包走了一段山路,坐在石头上时,顺手就把那个钱包丢下了悬崖。

吴令当然不认识杨明志,对于二十岁的她来说,杨明志就是一小孩,她看到一个小孩坐在悬崖边石头上,旁边还有表示危险的警示标志。她伸手拉住警示标志,费劲的爬上了石头,站在石头上,望着山下的崇庆市区,吴令有一种笑看群山小的感觉。

杨明志坐在石头边上,双脚伸出石头外,还在心里想着怎样才能挣钱,叹了一口气。吴令看着杨明志,感觉这个小孩怎么露出大人才有的愁眉苦脸,一时好奇心动。就侯明志聊了聊,杨明志也有一搭没一搭的回应,聊了没两句吴令就没有侯明志继续聊下去的兴趣了,转身想跳下石头去找她的同学。

这时候,杨明志开口“姐姐你有没有钱?”

“怎么?”吴令警惕起来。

“是这样,杨明志刚刚把钱包掉到悬崖下面去了,姐姐可不可以借杨明志几块钱?杨明志没钱坐车回家了。”杨明志当然不会说是因为玩游戏玩得没有钱了。

吴令走到悬崖边往下一看,悬崖还挺高,可能有个二三十米,下面是有一个红色的东西,至于是不是钱包,的确看不出来。吴令心很软,平时在街边看到乞丐也会给个几毛,一块的,所以她习惯性的拿出钱包,准备给几块钱给杨明志。

因为昨天要交第二年的学杂费,她还看上了一套书,新华书店卖5oo多,她同学认识一个要毕业的老生,正好想卖这套书,基本上是全新的,只要3oo多。

吴令把钱取出来之后,去交学杂费,刚好学校财务室下班,没办法只好又存回银行,走到银行的时候,银行也关门了,吴令就把钱带在身上。

今天一大早就来爬山,本来想把钱放在宿舍,可是学校宿舍已经生过好几次偷窃了,想着爬山的人本来就少,下山正好去交学杂费,吴令就把钱带在身上了,所以吴令拿出钱包的时候,钱包里有学杂费什么的,总共近5ooo元钱。

钱包是吴令第一个男朋友送给她的,当作纪念,分手了之后吴令还是一直用着,最重要的是这个粉红色的钱包牌子是迪思尼米奇的,是她男朋友从香港买回来送给她的。

杨明志看着吴令拿出一个厚厚的钱包,眼睛都直了,这得多少钱啊。杨明志左右一看,没有人,杨明志就想一把抓住抢了就跑,就这个女人,肯定追不上杨明志。

吴令把钱包拿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后悔了,财不露白这个道理她也知道,一不注意就忘了自己身上还带着近5ooo元钱,但是拿都已经拿出来了,吴令只想快点把钱给杨明志,然后自己快点离开。

正在这个时候,杨明志贪心胜过了理智,平时的杨明志是从来不敢这样做的,但是这两天杨明志一直在想钱,想怎么挣钱,然后突然看到一大叠钱在面前,一下子就失去了理智。

杨明志伸手一把抓住钱包,吴令一见杨明志伸手抓住钱包,心里一下就慌了,慌乱中也没想到大声叫,只是用力往回夺。杨明志夺了两下没夺过来钱包,下意识伸手把吴令一推,吴令往后退了一步,刚才吴令就已经走到悬崖边上,这一退刚好退到悬崖的外边,一个后仰就往悬崖下面倒下去,倒下去的时候正好头部撞到旁边的石头上,一点声音都没有就掉了下去。

杨明志张大了嘴巴,震惊的看着这一幕,吓得一点声音都不出来,手上还死死的捏着那个粉红色的钱包。呆立了几秒钟以后,杨明志一下就回过神来了,不知道那女的死了没有,杨明志伸头出去看,吴令躺在悬崖下,一动不动。

杨明志其实非常聪明,只不过杨明志不喜欢念书而已,只是满喜欢看书,除了课本,杨明志房间的书架上除了一些大案要案纪实,就是一些心理学,解剖学之类的,大多是从旧书摊上淘来的。

杨明志小时候,其实理想是当医生,准确来说是七八岁的时候,当别的小男孩还在揪女孩的辫子玩,杨明志已经解剖过好十几只蛤蟆了,青蛙在城市里不太好找。

杨明志盯着那个女人看了好几分钟,二三十米高的悬崖,下面全是石头,基本确定已经死了。

“遭了,遭了。怎么办?”杨明志不一阵慌乱。来回走了几步,看看左右没人,杨明志决定逃跑。但是跑之前要先把现场处理一下。

这里离上山的小路比较远,还隔着一个小树林,自己上山的时候基本没有人看到,杨明志的指纹留在钱包上了,杨明志小心的拿衣服在钱包上搽试,把杨明志手碰过的地方小心的搽了又搽,杨明志没碰过的地方有吴令的指纹,不能搽掉了,吴令的钱包上没有她自己的指纹就是太明显的漏洞了。然后杨明志把钱包放到石头外面的草丛上,把现场伪装成失足的样子。

杨明志正准备离开,回头看看那个钱包,杨明志又走回来,把钱包内的钱随便拿出来几张,放进兜里,然后下鞋子。

以前就有好几个案件因为现场找到了鞋印抓住了凶手,但是如果现场现了的脚印,鞋这个动作本身就相当可疑。

于是杨明志没有从小路上走过去,而是从旁边的草丛中走到上山的路上,杨明志踩的地方全是石头,不会留下鞋印。

杨明志回到家里,手还在一直抖,心里却没有害怕,但是有一种自骨头里面的那种懒洋洋的味道,杨明志把全身伸直,躺在换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一直在想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当杨明志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杨明志终于知道了,这是兴奋的感觉。

杨明志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考虑到格勒山那条小路的隐匿性,就多呆了几天,每天就看电视的新闻,每天的报纸,只看大标题,有没有女尸之类的字眼,到第三天的时候,杨明志看到报纸上有个女字就是心里一颤,仔细一看女排勇夺金牌。

还是心理素质不过关啊,杨明志一边感叹,一边把那天拿的几张钞票拿出来数了又数,6oo百块,母亲一个月的工资了。

根据事后吴令的亲友回忆:“吴令死于意外,当时他们同学到格勒山去游玩,回学校时分成了三拨儿,吴令走在最后,在回校的过程中不幸坠崖,在该景区她坠崖处还有警示标志。但是悬崖下方几十厘米处有她的钱包,估计是捡钱包,失足落崖。当时吴令出事后,她的同游的同学均以为她先走了,到学校后又以为她回家了,直到上课现她不在,才知道出事了,那时已经距离出事有三天了。事后监察机关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也没有自杀的理由,事情被定性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