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七十七章 《新汉律》(2)
作者:白竹猪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781

是一间小小的茅草屋,不足两步宽,长约三步有余, 便占了大半地方,几件简单的杂木家具把余下的地方摆的满满的。屋顶是厚厚的茅草,窗户上糊了层纸。一屡阳光穿过半启的气窗,在墙上映出块碗口大的明亮光斑。墙壁只粉刷了一遍石灰浆,雪白的墙壁上还有刷子留下的痕迹。偶尔在角落里看到黑黄的斑点,那是遗漏的土墙本色。

周复躺在炕上,双手叉在脑后,棉被只盖在胸口。棉被一定晒过了,软软的,满是阳光的味道。虽然屋子很简陋,周复却觉得很舒服。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回家的感觉就是好。躺在那儿,说不出的惬意,周复已经醒了半天了,却懒洋洋的,不愿意起来。

盯着光斑,周复眼光迷离,若有所思。

会娶一个什么样女子作妻子呢?

在这腊月的清晨里,少年人的思绪被这个念头紧紧地抓住了。

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富家千金、豆腐西施……曾经见过的女子纷至杳来,在周复的脑海里走马灯似的,你方唱罢我登场。想到得意处,周复满面春风;想到失落时,不免神色黯然。

正在周复思虑万千的时候,忽然从外面传来了一阵低低的女人哭泣声。那女人显是受了很大的委屈,有心压抑,却控制不住。周复皱了皱眉头,没有吱声。隔壁的孙大听说两个月前病故了,这样一来,孙家嫂子孤儿瓜母的,想必是遇到什么不如意的事了。不过,这事他却是不好开口。毕竟,他一个十七八的大小伙子,瓜田李下还是要注意的。

“孙氏,怎么啦?可是在生活上有什么为难的,缺啥少啥,知会一声,都是街坊住着,你可不要客气……”

声音不高,很是和蔼慈祥,周复不由露出丝微笑,是周母那熟悉的声音。

“周婶……不缺啥,就是,就是……”

孙嫂的声音低沉了下去,渐渐听不清楚了。

……

“母亲,我自己来……”

未等周复动手,周母已经将杂米粥盛好了,周复双手接过碗,转身放在桌子上。

遇到这样的事情,周复躺不下去了。起身劈了点儿柴火,便到了吃早饭的时候。久不活动,周复这两捆柴劈下来,身上就冒汗了。周母怜惜儿子,自己快手快脚的准备好了早饭,才招呼儿子。

……

“孙氏是怎么啦?要是手头紧,你就给她拿些儿钱,别小气了,让人笑话……”

吃了几口粥,周父便问起了孙氏为何哭泣。

“……,没什么事!”

周母看了眼儿子,低声回了句。

“怎么,要很多钱嘛……”

周父踌躇了下,周复在法学园不必交学费,食宿也有补贴,节省一点儿的话,。这些都不用花钱。可是,来去的路费、同学间的交往、每年的衣服……杂七杂八的算下来,也要不少钱的。再说,还要给儿子准备聘礼。若不是高不成低不就,儿子早就应该成亲了。如今,儿子即将毕业,没多久便要作官了,怎么也要给他说门好亲事。

不过,这些钱都能省,周父一咬牙:

“不行的话,过年咱们省着点儿,再把复儿的路费也拿着——回头我再凑!

当初孙家二老没少帮衬咱们,现在,孙家这境况,咱们怎么也不能袖手旁观呀……”

“不是钱的事……”

周母摇摇头。

“哦,那是什么事……你倒是说话呀!”

周父是个急性子,见周母这样,声音不由大起来。

“其实,孙氏……”

周复眼巴巴地看着母亲,周母见瞒不过去了,白了丈夫一眼,这才叙说了经过。听完了缘由,周父也犹豫了。

说起来,这还真不是钱的事……呃,这么说,也不对。

原来,孙家在西安县是个大家族。孙大这一支不算什么,可孙大是独子,家境殷实。虽然,孙大这一病没少花费,可瘦死的骆鸵比马大。孙大身故后,除了孙氏母子俩,还留下五顷多良田。自从张青州分田分地之后,地价就下跌了不少,但这仍然是一笔不小的财产。孙家族里就有人动了歪心思。

先是有人说要帮孙氏种地,后来,有人干脆就说孙氏年轻,怕她守不住,要帮孙大的两个儿子守住这份家业什么的——这分明是要谋夺家产。孙氏一个妇道人家,在族里根本说不上话,娘家又没有什么人。族里的老人一说,孙氏就只剩下哭的份了。

“不行!这也太欺负人了!我去跟孙嫂说,去县里告他们!”

周复听着来气,两口喝完了粥,就要起身——这点事情,在他还不是手拿把掐。

“坐下!老实待着你的……”

周父想的却要多一些,他狠狠地瞪了儿子一眼。周复见状立刻腿一软,又坐下了,坐下归坐下,他脸色涨红,大是不服。

“唏溜——”

周父也不说话,慢慢地喝完了粥,把碗放下。坐在那里,久久没有说话。

周家不是西安县本地人,早些年逃荒到了青州,周父尚有几个积蓄,就在这西安县买了几十亩地,落下脚来。刚来的时候,孙家二老尚在,没少帮忙。周父也很承他们的情。

不过,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 |县里是外来户,没什么根基。周家人丁不旺,不愁 ▋没什么财势。而孙家在西安县是个大姓,土生土长几百年了。这种事情上,肯定早打点好了。就是想帮忙,周家也帮不上。

真要说周家有什么能帮忙的,那就是周复了。

周复为人很出息,在县里学堂读书时,总是名列前茅。大前年,周复听了王先生的话,考进了法学园,学习大汉律令。两年多下来,旁的不说,帮忙写上一纸诉状,支招打个把官司,那是轻而易举的事。

想来,孙氏也是打的这个主意。

周复学了快三年,有机会一展身手,不免跃跃欲试。

然而,这事风险很大。孙家的势力不说,包揽诉讼可是犯律的。儿子在法学园还有两年就毕业,一年学习,一年实习,毕业后再干上一两年书吏什么的,作一个县官(县级决辞曹)那是十拿九稳。一旦要是因为此事被人抓住把柄,那可就全完啦!这关系到儿子一辈子的前程,周父不能不踌躇。

儒家一直以为,在远古圣王的时代,人们道德高尚,互相谦让,是没有诉讼的。后来,人们的道德败坏,这才有了诉讼。诉讼不仅对当事人是件不光彩的事,地方官也会觉得不光彩——似乎官员德行不足,致使民风败坏。因此,官员一贯是息讼止讼的。

张涵将司法从地方官那里单独分立出来,创办法学园,都被时人认为是叛经离道。只是,官吏确实不太熟悉律令,常有错误的判决。张涵培养的又是官吏,这才勉强说的过去。而讼师(律师)熟悉律令,常常对官员的判决说三道四,限制了官员的权力,尤其令官员厌恶。春秋时的邓析,中国最早的“律师”,就是被视为卑鄙可恶的小人而被杀掉的。

思量再三,周父拿定了主意:

“用过饭,就去拜访王先生去吧!王先生待你恩重如山,你可不能忘了……”

“是的,父亲!”

说起王先生,周复没有二话,他每次回来那是必定要去拜见的。不过,他还有些不甘心:

“那孙嫂那儿……”

“孙嫂的事,你少插言,我和你母亲会想办法的……”

周父打断了周复的话——也许,应该要儿子到临 的同学那里玩上一段时日。

……

孙氏就象个落水之人,好不容易抓到根救命的稻草如何肯放手。当天晚上,就在周复回来的前后脚,孙氏踩着周复的脚印,就进了周家。进屋以后,孙氏二话不说,“扑通”一声就跪倒在地……周父的拖延政策,就此宣告破产。

却不过情面,周父与孙氏约法三章:周复只能帮着写写状子,出出主意,不能公开露面;孙氏必须严格保密,跟谁也不能说出去;周复写的状子,孙氏让人另抄一份投到官府,原本必须拿回来销毁。

孙氏也知道其中的厉害,自是满口答应不迭。

……

专业人员果然不一样,周复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其中。状子写的是条理分明,句句都扣着律令,又详细地对孙氏解释清楚利害关系,哪条对应哪条。状子一递上去,那收钱的长吏立刻就把孙家的礼送了回去——状子一看就是内行人写的,这是有明白人在背后支招。

说白了,官员审理案件,是要在大堂上面对大廷广众公开的,轻易也不敢一手遮天。而且,西安县临近临 ,是张涵的老巢所在。张氏族人就居住在东莱,不时有高官显贵往来经过西安县境。孙氏都不用跑远,在驰道上喊冤,指不定就会遇到哪位大人。万一事情闹大了,就得不偿失了,官吏自不愿为了一点钱财冒这么大风险。

……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周家与孙家邻里住着,本就醒目。孙家稍为查证,就确定了目标。那孙家乃是当地豪强,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一个外地来的贫寒人家,竟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孙家自不肯善罢甘休,

结果,官司打赢了。孙氏感激涕零之下,厚厚送了份礼给周复。周复得意没两日,孙家就使人一纸诉状递上去,周复便被逮捕下狱了。

……

周家是没根基,又没有财,又没有势。可周复是法学园的学生——那法学园,钟 、审配和岑澜都在里面担任老师授课,法学园的学生多是出自低门小户,可他们毕业了,那就是‘法官’。周复出了这种事,很多同学身感同受,立刻活动起来,又是联系同学,又是联系老师。于是乎,就惊动了钟 、审配和岑澜。

……

就司法来说,钟 、审配和岑澜三人,就是司法体系的三大巨头。按说,这样的案件,任何一人都可以自行处理。不幸的是,同时找了这三人。

三人对这个案子的处理意见不一致。起初,三人只是司法理念不同。渐渐就发展成意气之争了。

审配和岑澜一手创立了整个司法体系,属于实力派。本来,二者互为竞争者。而钟 后来者居上,成为了最高司法长官——廷尉。加上其他琳琳种种的原因,这三人的关系当然好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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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张涵猛然说起了“重奖举报,加强监督”的

到了一致的反对。尽管张涵态度端正,可三人难免 ▋岑澜说起《新汉律》的宽严,也不觉心不在焉,说了一会儿,几人都觉无趣。钟 就转而说起了周复讼师案。

钟 简单说了下案情,张涵询问意见,三人各持己见,很快就争执起来。

审配的意思是说,周复知法犯法罪无可恕,应该从重处罚,并开除学籍。钟 断然反对,他认为:周复确实犯了错误,可是他的本意是好的,出发点是见义勇为,没有从中谋利的打算(审配:“那可未必!”),应该惩前 后、治病救人。岑澜的观点倾向于钟 ,他认为:无论如何,周复都是法学园的学生——是自己的学生,天理不外乎人情,还是应该再给他一次机会。当然,岑澜不会明白讲这话。他与审配隐隐约约有默契在心,也不会直言反对。

三人都是饱学之士,引经据典,滔滔不绝。显而易见,三人已经不是第一次争论了,言语针锋相对、熟极为流。张涵刚被三人迎头痛击,监督一事被迫延期,心中却是大感不耐。耐着性子听了一会儿,三人不知怎的,忽然一致谴责起孙氏来,责怪她不应提起诉讼,使家族蒙羞,又牵连了周复。

张涵听到此处,实在是忍耐不住:

“等等!孙氏不应该诉讼公堂之上?”

“是啊!有什么不对?”

审配很是诧异。

有什么不对?不对地多了!

张涵蹙着眉头想了想。不知道该怎么说。早期律法出现的时候,还有人感叹道德败坏呢!在《史记 以歌颂周文王之道德崇高。这基本是整个社会的共识。张涵有生以来从来没打过官司,不知不觉忽略了,却不是不晓得。

“嗯,如果孙氏不诉之公堂,那田地不是要被族人占了吗?”

“这个。都是一家人……”

这话不太好说,钟 喃嗫了几句,似乎在说,肥水不落外人田,占了就占了吧!这时代的同族堂兄弟与后世的亲兄弟,也就稍逊一筹。差不了多少。所以,钟 说起来,颇有些理直气壮。

“那孙氏怎么生活,怎么养育二子……”

“纺纱织布,去作坊做工,帮人家洗衣服……总会有办法的!”

“……”张涵很是无语,“凭什么呀?”

“孙氏如此,败坏了孙家的名声……”

从出门被人看不起,到儿子娶妻困难,从危及族人感情。到破坏社会和谐,审配举事实摆道理。列举了无数危害,来证明孙氏的不智。

“……”

张涵晕头转向之余,终于哑口无言了。呆滞了半晌,张涵才反应过来,插话打断了审配地话:

“等等,正南!我怎么听着这话这么别扭!”

“怎么会?”

三人异口同声。审配开始讲起了诉讼的种种害处,上古如何如何,后来礼崩乐坏,又如何如何。说的极为认真。钟 和岑澜听的连连点头——诉讼是指民事诉讼,属于民法范畴内的;而钟 家传的刑律。则是刑事犯罪,属于刑法范畴地。

“哈哈哈——”

听着大法官说诉讼的坏话,张涵容色古怪,深深吸了几口气,忍了又忍,终忍耐不住,纵声大笑起来。审配停了下来,脸色很是难看。张涵连忙停下笑声,匆忙之下,他不由得大声咳嗽起来。

过了片刻,张涵喘息已定,才起身向审配道歉:

“正南,我不是笑你……难道决辞曹在审理诉讼的时候,也是以息讼为主吗?”

张涵一看三人脸色,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傻话。果然不出所料,钟 回答说:

“那是当然!”

张涵拍拍脑门,回忆起对官吏评语,“以德为治”、“民有争讼者,必先闭合自责……”、“郡内二十四县莫复以辞讼自言者”。

这才恍然,还真是如此。决辞曹主要审理刑事犯罪,遇到民事诉讼,都会劝人息讼。

“等一会儿,我脑袋都混乱了,让我想想,好好想想……”

这还真是个大疏忽。张涵改革司法,使其独立,促进法官专业化,加快案件审理,减少冤假错案。人人都说好,没有一个人与他说还有这样的事。骤然听闻此事,张涵不禁惊诧莫名。

“我问你们:如果这个案子,孙氏不诉之公堂,那么,谁会得到财物?”

“这……”——自然都便宜了那贪心的族人。

“我问你们:如果孙氏息讼,那又是谁得了财物?”

“这个……”——孙氏十有八九得拿出一部分田地来满足那族人。

“我再问你们,那样的话,其他人是会学孙氏,还是会学那族人?”

张涵冷笑一声:

“这就是所谓的‘德化’了?!真是不知所谓!”

“……”

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回答是,肯定不对;回答不是,似乎也不对。身教胜于言教,这是不言而喻的。三人都心知肚明。一时间,孙氏提起诉讼好象也有点道理,息讼很有问题了。回过头来,三人又觉不对……

趁着三人思绪混乱之际,张涵长身而起,厉声说:

“元长,我说你写!

第一,我听说

审理诉讼的时候,专门以息讼止讼为能事,号称‘以 ,此诚乃不知所谓!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世间自从有了利益,自然便有了纷争,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不是教化能够解决的。一味的姑息养奸,白白使奸人得利。那么,天下人会怎样向谁学习,这还用说明吗?

……

官员审理诉讼,判断的,是其中的是非曲直。有理者胜,无理者败,奸人没有办法从中谋利。凡人皆以为,判案是公平合理的,也就不会学习奸人。

这自然就是教化了!

……

现在,我宣布:官员的治绩不是看他治下有没有诉讼,而是看他如何审理诉讼,是否能迅速地作出判决?判决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我还听说,讼师乃是卑鄙可恶小人,钻律令的空子,专门教唆他人诉讼,从中谋取私利……

由此看来,我有些不解。

如果我不识字,那受了他人欺负污辱,我不能去找讼师写状子,就只能忍气吞声,令恶人逍遥了嘛?

如果……

……

想来,这不是圣人的本意。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律令有隙可趁,那是制订律令的人考虑不周,加以更改就是。自家的篱笆坏了,从而让羊跑丢了。不去责怪自己,却去责怪捡到羊的人,世上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在耕种的时候,就去请教宋理、孙温(著名的农夫);在铸造宝剑的时候,就去请教李胜忠、王冠全(著名的铁匠);在征战的时候,就去请教张奂、伍子方(著名将军);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就去请教郑玄、卢植(著名的大儒);在制订法律的时候,就去请教钟 、审配和岑澜……

做一件事时,去请降精通它的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那么,在遇到诉讼的时候,我难道不应该去请教精通律令的人嘛?

……

不过,就象河流两岸要修建堤坝一样,对讼师也不能放任自流。讼师的成份极为复杂,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熟悉律令,而是勾结不法官吏,操纵诉讼,从中渔利。往往吃完了原告吃被告,行为极为恶劣,大大地扰乱了正常诉讼。

……

我宣布:讼师必须通过法学园的考试,取得正式的职业资格,才可以避免从业。没有取得资格者,一率按照非法取缔。

(元长,你制订一个标准,资格考试就以毕业考试为标准好了,收费标准,具体的规范,都要清晰明了。)

第三,早先的时候,官府里的胥吏皂役们都没有薪俸,劳苦终日,却颗粒无收,连糊口都做不到。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们只好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我知道他们的不得已,怜悯他们,没有责怪他们,还给了他们足够养家的薪俸。本来,我想……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没有因此而改过自新,依然如故地恶事做尽……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

我宣布:凡是有胥吏贪污受贿敲诈勒索,一率处以重罚。所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并处以双倍罚款。金额累计在千文以上者,当处以三年以上劳役。率先举报者可酌情减免处罚。而且,举报者若能提供详实的证据,将会得到相当于非法所得10%~50的奖励……”

钟 写到此处,不由叫了一声:

“将军!”

张涵严厉地瞪了他一眼,嘴上不停:

“法令不追究制订之前的过错,所以,此前的种种,我都既往不咎了。但是今后若是有人再犯类似错误,就要按照这个命令来办理了!

另外,元长撰写一本简单扼要的律令手册——所有的学校都要学习,要让黎庶都知道他们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与他们打交道的胥吏皂役们的权力,哪些是他们可以做的,那些是被禁止的……

还有,律令之前,要阐明该律令的精神实质,如果律令中有所疏漏,都按照其精神实质判决……”

张涵双目如鹫,紧紧地盯着钟 。钟 气为之夺,不觉俯首,继续书写张涵的命令。随即,他醒悟过来,猛一抬头,却正看到张涵炯炯有神的眼睛,不由自主再次垂下头去,低声答应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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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二年(197年)三月中,张涵连下数令,要求地方官吏不得一味息讼,并宣布讼师合法化。不久,周复被无罪释放。

稍后,岑澜被任命为丞相决辞曹掾,主管法事和讼事,与东、西曹 并驾齐驱,为丞相府三大曹掾之一;审配被任命为御史大夫,主管监察文武百官;而司法系统尽由钟 负责。

张涵的这几道命令一经宣布,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在朝野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PS:很想把这算成两章的,汗!还欠两章半……

昼夜颠倒很不习惯,总觉得睡眠不足,坐在那儿,就犯困,一不小心,就会睡着鸟—_—|||<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