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你方唱罢我登场
作者:剩闲之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681

事情有些麻烦。拦住风光的人告诉了他这么一个消息。

这个人不是山顶上那些大佬的手下。说实话,风光的威风到现在还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而且以他们的身份,菜刀张的手枪在风光身上阳痿的事情,他们可不是不知道。

这个拦住风光的小伙子就是帮大傻换衣服的那个小子,他很有些眼力,所以风光也就让他跟在了身边当个跑腿的。

而风光现在有了移动电话,可是看看人家野猪和九月玫瑰,都很少自己把电话放在身上,所以这个小弟的身上就理所当然的多了一个电话。

就在风光和王不破大打出手的时候,王晓打来了一个电话。内容很简单,出麻烦了。

“他妈的,就不能让老子安静两天吗?感觉老子现在就像是一条狗,整天跑来跑去,忙来忙去!”风光咆哮道,扭了扭脖子,侧头对虎王说道:“虎王,老子今天就不招待你了,改天请你喝酒嫖妓。”

虎王抖了抖身上的肥肉,笑道:“小家伙,用不用爷爷帮忙啊?爷爷当年在山上的时候,打架也是一把好手啊!”

这是近乎放屁一样的废话。一只老虎要是不会打架,怕是早就饿死了,怎么可能吃成他这个样子?而且他这么大的名声,难道是因为他的饭量大?

风光本来就是以退为进,万一王晓口里的麻烦,是那些踩着飞剑满世界乱跑的修真者,虽然他到是不怕,可是却和女人每个月都来的那个玩意似的,麻烦的很。他拍了拍虎王的肩膀:“要不这样,老子去解决麻烦,虎王你在旁边看着,等老子办完了事,咱们慢慢喝。”

“呵呵,我可是一把老骨头了,比不了虎王,就先回去了。不过,风光,但凡有什么解决起来麻烦的,给我打电话!”雷冲笑嘻嘻的说着。他也看出来了,虽然只是几天的时间,但是风光这小子现在好像已经和他的层次不同了。而且今天在这里狠狠的折了龙吟盟的面子,如果不回去安排一下,恐怕可是麻烦的很。

要知道,鲁振鸣那个小家伙可是极其阴险的,他邀请了雷冲,邀请了风光,可是屠龙会的四大堂主一个没请,厚此薄彼的行为万一让他们心里有什么想法,也是麻烦事一件。

况且风光这厮最喜欢长街喋血,对酒当歌那套,他能遇到的麻烦,肯定凶险少不了。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雷冲这么聪明的一个君子,当然不会犯傻,所以他留下了那辆红旗车后,拍拍屁股跑了。

“这老货!”风光嘀咕着:“真他们的是胡子家族的,风声一起,立刻跑路。”突然他抬起头,对虎王问道:“你是不是就在他们雷家跑路的时候和他们攀的交情啊?”

“放屁!爷爷还用和别人攀交情吗?从来都是别人和爷爷我攀交情!”虎王笑骂了句,当先上车。

这次和来时不同,司机换成了那个机灵的小弟,而他的身边,也换成了大傻。

拨通了王晓的电话,风光问道:“车轴,什么事?”

隔着电话,传来了王晓的苦笑:“你把九月玫瑰怎么了?你才走,她就彪呼呼的带着几个人出去喝酒,接着跟飚车强他们跑到郊区赌车,赌输了几十万。可是咱们这位姑奶奶不给人钱,还把飚车强砍进了急救中心,估计还没脱离危险呢,现在被飚车强的大哥火牛带着刃堵在梦纳克了!”

“他妈的变态女人。”风光小声骂了一句,对着电话吼道:“那你不会派人去迎她回来啊!”

“你说今天大家都不要动,我怕有什么变化,只让野猪带了五十个刀手,和几十个混混去,可是火牛找了不少帮手,人数上占优势,正在那里对峙呢。拿个主意吧。”

风光沉吟了片刻,道:“这事挺诡异的,你别管了,老子亲自去。”

电话那端,王晓看着手里那张纸,苦笑着嘀咕道:“妈的,诡异的事情多了。你能想到李斌是李传福的儿子吗?现在这个家伙可是掌管着咱们的财政大权啊!妈的,这又该怎么办啊!”

梦纳克的名字不错,地方也不错。S市最早的几家舞厅当中,就有它一个,也是最早的流氓圣地之一。虽然现在在流氓界这里已经没落了,但是到目前为止,这里还是S市最大的几家舞厅之一,也仍旧是最鱼龙混杂的几个地方之一。

不过现在的黑帮更加倾向于大投资与打回报的项目,对于梦纳克这样不上不下,而且还要投入很大精力的地方,龙吟盟和屠龙会都是兴趣缺缺。但是这两个S市的巨鳄看不上的地方,在其他的帮会眼里,可就是香饽饽了。

但是这里,可不是靠着人强马壮就能抓在手里的。没有些门路和道上的人缘,想在这里站住脚跟,不比让武大郎和潘金莲发生真挚的爱情简单。

火牛甚至连去西山参将鲁山葬礼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能在这里站住,就是靠的兄弟多。这不是指他的手下多,光靠一个梦纳克,他根本养不起几个手下,就算现在方兴未艾的赌车,所带来的收入,也不足以让火牛放开了手脚的招兵买马。但是几乎附近大大小小的几家帮会中,中级头目以上的人物里,总是有能和他称兄道弟的人物。虽然称不上一呼百应,但是多少也都能卖他些面子。

而今天,这些大小帮派的老大都去了西山,拉起外援来,火牛也就更加的得心应手。因此,当风光的车子停在梦纳克门口的时候,左右的两家帮派,已经各自支援了火牛百十个打手。

看着梦纳克后面最早用来火并的那块空地,那些拎着各种家伙的小流氓让虎王笑了出来,道:“爷爷我才发现,你们这些流氓打架的时候,其实和我们一样。以前爷爷我出去找人麻烦的时候,也从来都是带着虎子虎孙堵在别人的门口。不过现在已经没人找爷爷的麻烦了,真是怀念那段岁月啊!敌人多就是好,整天打来打去的,功力提高的最快!”

对于虎王的话,风光全都同意,不管什么时候,什么身份,打架的时候不就是靠人多吗?人要是少了,除非跟美国人似的,技术水平高,也能揍的伊拉克这样的瘪三生理心理全都失调。

而虎王的后一句话,风光更是同意。铁布衫这种挨打的功夫,没有和对手的对抗,他能提高的这么快?和刚从青龙山下来的时候想比,他现在的功夫可是提高的太多了。

不过对手是这些普通的小流氓,风光可就兴趣不大了,就跟喜欢罗莉的突然发现怀里的是熟女,虽然勉强也能接受,但是兴趣可就大减了。

透过车窗看去,梦纳克后面那片始终空着,平时用来作停车场上的空地中,野猪他们被三倍数量的对手围在了中间,要不是那五十个刀手压阵,怕是他们早就乱了。而九月玫瑰手下的这帮刀手,名声可是比风光传出来的还要早。

下手最狠,用刀最快,专业砍人。就是别人对刀手们的看法。所以,这三个方面的人马,没有一个愿意当先出头。而关键人物火牛,甚至都没出场。也不知道是不是怕了刀手们的威风。

风光正在观察的时候,虎王不易察觉的看了梦纳克的楼顶。在这个三层的小楼上,有两个人正站在霓虹灯的后面注视着这里。

站在左边的是一个健壮的中年人,敞开的衣襟中,右边胸口上那个包裹在火焰中的牛头若隐若现,其中一个牛角斜斜的顺着脖子攀到了脸上,和一道扭曲的刀疤连成一气。他就是火牛。

他旁边的,是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穿着一身可爱的粉色连衣裙,坐在护拦上,根本不怕自己会掉下去的晃着双腿,一双明亮的甚至比她那樱桃小口还要大的眼睛,眨啊眨的看着看着风光所在的红旗车,手里把玩着盘起后特意垂下的一缕头发,若不是皮肤显得有些黝黑,便如一个小公主似的。

风光和修真者比起来,这种敏锐的洞察力远远不如,而且虎王的眼神非常快的便收了回来,就是坐在风光旁边,没去观察车外的凌伶都没注意到。

风光轻吻了凌伶下,道:“你和虎王在这里等老子,十分钟之后,咱们回去吃饭!”风光的话显得很有自信,对付小流氓,要是再有什么麻烦的,那就丢人了。

凌伶很乖的点了点头,有些妒忌的看了一眼风光脖子上的金骷髅头,还了风光一个亲吻。看着这对狗男女的亲热,虎王突然想起了早死的那只总是春情勃发的母老虎,心里开始琢磨是不是回去之后,虎躯一震,再骗个母老虎回来。

推开车门,风光把受伤的左手揣在裤兜里,慢吞吞的走了下去。他的打扮张扬跋扈,他的眼神嚣张强横,一看便知来者不善。

虎王在车里看着风光挺的笔直的背影,眼神一扫,又一次不易察觉的看向了另一个方向。在那里,高高矮矮的站着一群人,仿佛无聊的小市民一样,正在一家超市的门口闲站着。

为首的一个,一袭白衣,是一个宛若女子的美丽男人,他的身材不高,身形也颇为削瘦,若不是平瘪的胸部,短短的头发,没人会把他当成男人。尤其是他一双笔直的双腿,和脖颈之间雪白的皮肤,更是让不少路过的男人双目放光。

他不紧不慢的嚼着口香糖,也在看着风光的背影,不时的扫视一下梦纳克楼顶的两个人。他的表情是淡然的,若是忽视了身份,给他换上一身女人的古装,绝对会有人把他和仙子牵扯到一起。

而他身后的人,脸上却不知收敛的满是骄傲,带着俯览众生的轻蔑,打量着来往的人,也打量着那个正缓步走着的笔直身影。

风光永远都像是电影台词里的那样,宛若漆黑夜里的萤火虫,无论什么时候都那么的引人注意,那么的拉风。收敛是一种做人的方式,但却不是属于男人的方式,男人就要勇于接受别人的注视,要勇于成为那只出头的鸟。

风光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

看着那些正注视着他的流氓们,他喝道:“火牛那个傻B呢?叫他滚出来!”

“你他妈的是谁啊!”不是所有人都认识风光这个S市新的第一红棍,也不是所有人都没有胆量。所以,一个穿着黑色皮马甲的家伙跳了出来,抖着胳膊上的蝎子纹身瞪着风光,手里青光闪闪的砍刀也比划来比划去。

劈手夺过砍刀,反手剁在了脸上。这就是风光的回答。

梦纳克楼顶上,火牛瞳孔缩了缩,暗道:“这厮也太狠了,当街杀人,而且据说连火器都伤不了他呢。要不是有人撑腰,我他妈的肯定有多远躲多远,这样的人物,不是我惹的起的。”

而斜对面超市前,这个唯一能看到那片空地的角度上,这群看起来悠闲的人,也突然有些跃跃欲试,对着为首的那个漂亮的男人小声说道:“头,咱们管不管,听说杨琼都在这小子手上栽了跟头呢。现在他当街杀人,可是一个好借口啊!”

“就知道争权夺利,凭这事把杨琼搞臭了,她的那堆事你干的了吗?”漂亮的男人斥道。

和他们不同,野猪和刀手们齐齐的喝声彩,而其他的流氓们却骚动了起来,有的在那里破口大骂,有的干脆提着家伙冲了过来。

当先冲到风光身前,是蝎子纹身的伙伴,出来混,靠的就是面子,要是自己的兄弟被人砍了,那就是丢面子。他们一个个挣的满脸通红,嘴里发出不知道什么意思的断续咒骂,抡起了家伙。

风光依旧是左手插兜,闲庭漫步一样的慢慢走向野猪。而他手里的刀,却始终不曾停过。

第一个冲到风光面前的,是一个粗壮的汉子,他的手里拿着一根长长的钢管。看这钢管的样子,应该是落地灯的灯架,只中间用来调节高度的螺母已经被焊死,而且从他挥舞时,钢管口里可以看出,这根钢管里灌了铅。

这根灌铅的镀锌钢管带着沉闷的风声砸了下去。比风声猛恶的是这个大汉眼中的神采。

但是他的兴奋转瞬变为了绝望,风光就像是一个专门毁掉别人美梦的梦魇般,用手中的刀打断了大汉的亢奋。

硬生生的,不闪不避,砍刀迎上了钢管,从重量上看,两者相差悬殊,就像是兔子和野猪。但是相对轻巧的砍刀,却压回了钢管,同时劈在了大汉的身上。而风光的脚步,依然迈着。

鲜血蒙在了青光闪闪的刀身上,却在下一刻被甩掉,但很快,又是一层鲜血蒙了上来。

风光的刀法,在刀手们的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角度的刁钻,时机的捏拿,全都比他们差的太多了。但是风光的刀法,却又是他们比不了的。这是一种完全无视的态度,只要这刀被挥了出去,不管前面有什么阻拦,照样劈下去,照样让鲜血纷飞。简直就像是一辆重型的推土车,又像是一头发了疯的犀牛,所过之处,无人站立。

那雄壮的身体,漫步在惨呼的人群中,宛若踏着灵魂跳舞的死神,优雅而又血腥。很快,野猪和刀手们如同把兴奋剂直接打进了动脉,亢奋的喊着,操着各自的家伙,狂风一样的冲进了人群之中。

士气这个玩意有的时候起到的作用太大了,他可以让懦弱的人变得勇敢,让勇敢的人变得无所畏惧。本来就刀法娴熟的刀手们,片刻之间,就让这三伙流氓见到了什么叫做腥风血雨。

这时,风光反而不动手了,把刀子丢在了一旁,摸出烟来,慢慢点上,若不是周围的惨呼与纷飞的血浆,和看着他就如同看着魔鬼一样纷纷绕开逃走的流氓们,他的动作看起来还真的有些优雅。

深深的把辛辣的烟雾吞进肺中,然后转了一圈吐出。风光冲野猪招招手,等野猪小跑着到了身旁,他摸了摸野猪的小辫子,道:“你准备带着人撤吧,估计一会儿就该有警察什么的来了。”

踹开了一个不开眼,跑得近了的流氓,野猪问道:“老板,那你呢?”

“老子去找玫瑰,看看这个女人在搞什么明堂?”风光舔了舔嘴角,不顾野猪诧异的眼神,转身直奔梦纳克的大门。

楼定上的那个女孩突然笑了,用她软绵绵的语音说道:“你下去吧,这个家伙可比看起来聪明多了。”

红牛愣了愣,问道:“我自己下去?”

“当然。我还有别的事情做。”女孩的声音软绵绵,脸上的笑容甜丝丝。在她的眼角,那个漂亮男人的身影清晰无比。

话音未落,这个女孩突然身子一探,整个人向着楼下摔去,紧接着,她的身体就像是科幻电影里的特效一样,突然变得虚幻起来。眨眼之间后,一只眼睛通红的乌鸦振翅而起,掠过红牛的头顶,向着远处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