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节 如此翁婿
作者:弦断秋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175

点点头,他这样的安排倒也合理。不过,新的担忧“嗯,这样也不错。不过,我现在不住在后宫,很多琐碎的事情也未必能管理周全,我怕她独自在那边不习惯,再说又不懂得那么多繁文缛节的规矩……”

多尔衮立即明白了我的潜台词,接口道:“哦,你是怕我那些蒙古妃嫔们看她在那边势单力孤,会欺负她吧?”

见他把话题都扯明了,于是我也就不再吞吐隐讳了,“是呀,我妹妹年纪还好,不可能害人之心,防人之心就没有了。加之语言不通,也着实不便。”

他略一思忖,很快就有了打算,“这样吧,反正她也还是个孩子,我现在也不要临幸她,就先不要住到西宫了,暂时先和东青东他们吃住一起吧,反正他们年纪也差不多的。她不但可以替我们照看照看那两个孩子,还可以借着在上书房旁听的机会,学学汉话,以便适应。你看,这样行不行?”

“行,挺好的,就这样办吧。”我想想也是,于是也就答应了。

沉默了一阵子,多尔衮忽然说道:“熙贞,你可知我为什么让你住在前庭,而不是皇后应该住的后宫吗?”

我有些愕然了,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问,他这是什么意思?“不是为了协助你处理政事时方便些吗?”

他摇摇头,望着我的眼睛越发幽深了,“不单单是这条原因。而是,我不希望你在后宫条污渠里浸染太久,也由白变黑了。再怎么光耀夺目的金子,在污泥里面浸淫日久,也照样会面目全非地。”

我睁大了眼睛,有些诧异,有些惊讶地和他对视着,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他继续说道。“那些跟了我多年的女人。每一个刚刚嫁给我的时候。都有一双纯真的,惶恐的眼睛,都像初冬时候刚刚落下的白雪,没有一点瑕污。我当年很喜欢蒙古草原上出生长大的女人,就是因为喜欢听她们那悠扬动听的歌谣,看她们优美地舞姿,在草原上驰骋时地身影。给我奉上奶酒时候地羞涩,漂亮且显身段的衣裳,还有她们那活泼爽朗的性格……无论是任性的还是骄纵的,她们都简简单单,如雨后的青草,有一种很清新和朴实的气味,我喜欢这种气味。

可惜,这些气味。在嫁给我之后。都渐渐变掉了,变得俗不可耐,变得矫揉造作。变得富有心计。我地一举一动,甚至随便一个眼神,都让她们背地里猜测好多遍。又有哪个,是一门心思对我好的?还不是为了蝇营狗芶的利益?为了她们自己的地位和她们背后的蒙古势力?这些年来,我都不愿意和她们说什么话,更不会谈什么心。我觉得我每天晚上回到后院的时候,都很累,更懒得和女人们玩什么心思。听她们啰嗦,跟她们多说一句话都累得慌。

这一年多来,没有你夜里在我枕边,我每一晚的觉都睡不踏实,都会不停地做各种奇奇怪怪的梦。久而久之,脾气也更坏了,耐心也更差了……唉,打光棍地人肯定羡慕我这样女人多地,可是又怎么会明白女人多了之后的烦恼呢?真正的好女人,尤其是懂得我心地女人,可能一辈子都遇不到一个。我有幸遇到一个,就是你了。所以,我要格外地珍惜你,保护你,绝对不能让你也像其他女人那样,也渐渐变得功利和算计起来。孝明是你妹妹,我既然答应你娶她,那么出于爱屋及乌,我也不希望她变成那样……熙贞,我说了这么多,你会不会嫌我啰嗦?”

我听着听着,神思有些凝滞。想不到,他今天还会对我说这些。这应该,算是对我彻底交心了吧。

我觉得,他这番话里,所谓的“她们”,似乎另有所指,而这个他没有说出口的人,应该就是那个曾经得到他的爱,他的心,却最终给他带来彻底失望和绝大伤害的庄妃吧。每个人生来的时候,都简单如一张白纸;每个人少年时,都纯净如一块璞玉。遇到好的雕工,就能变成价值连城的宝物;若遇到低劣的,只会成为一堆廉价的东西。其实,我到现在已经不怎么恨那个女人了。她也并非天生就是个坏人,狠毒者,也是后天的环境和际遇,才让她逐渐变质了吧。

也许,多尔衮在二十多年前,在科尔沁草原上初遇的那个她,也是纯真一如初冬的薄雪吧。他爱上的,一见钟情的,肯定是那时候的她,而非后来的庄妃娘娘。若她没有嫁到后金,没有入宫,那么很可能是多尔一生之中最为弥足珍贵的记忆。就像幼时青梅竹马的玩伴,虽然长大后因为种种原因而错过了,但这个记忆,依然是这个男人心灵深处的珍宝,永远也不会黯淡,永远也不会褪色。

只可惜,过去的事情就是过去了,没有“如果”,没有“假设”。残酷的事实,在毁灭了他心中那块珍宝的同时,也让他认清了一个人,让他不再继续自我欺骗。从一定程度来讲,这也是一件好事。在大多数的时候,老天是公平的,在赐予人一件礼物的东西,也要他付出相应的代价。古人将这个规律称为“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现代人将它称为“人品守恒”。给了美貌,便要附赠坎坷;给了富贵,便要附赠空虚;给了幸福,就要顺便收走自由。想要幸福又想要自由?天底下哪里有这样的好事?

就像,现在我和他,无拘无束,幸福得像鱼儿得到了泉水。可是这样自由自在的幸福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吝啬太吝啬了。不久之后,我们又要回归到以前那没有自由,百般顾忌的日子。我是多么地想和他就像现在这样。抛却名利和烦扰,像一对普通的百姓夫妻,过着快乐隐居的日子。可是,爱情虽然可以自私,夫妻之间却需要容忍和退让,奉献和付出。手里不再有权利的日子,肯定会令他格外地空虚和烦闷,又如何能快乐呢?他若不快乐。我又怎么会快乐?

“不。我怎么会嫌你啰嗦呢?若你能一直这样啰嗦下去。我说不定会一直快乐下去呢。”

……

就这样,我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一直聊天聊到下午,日头渐渐偏西。摸一摸洗晒的衣服,全部都风干了,这才穿戴起来,结束了从昨晚到现在的。疯狂却又甜蜜的野外之行。

我这时候才注意,原来昨夜奔驰之时,发髻里的簪子早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现在披散着头发,就这样地形象,可怎么好到外面见人?正为难地时候,我看到多尔衮正背对着我,坐在土坡上摆弄着什么。我好奇之下

地匕首,正在专心致志地削着一根大约手指粗细的木头。渐渐地,已经成型了。看得出来,是一支木簪,虽然简陋粗糙,却颇为用心,形状和光滑程度倒也过得去。

不知道怎么的,看着看着,我的心头蓦地涌起一阵感动,鼻子里渐渐酸楚起来,怕他发觉,连忙转身,悄悄地回到了湖畔,装作根本没有注意过他的模样。

没一会儿,身后传来了他的脚步声,我仍旧低头背对着他整理衣襟,故意没有回头。

“熙贞,你不要回头,不要看着湖面。”他的声音,温柔如此时那清风掠过湖边而荡漾起地层层涟漪,令人心醉神迷,我“嗯”了一声,按照他的吩咐,闭上眼睛,站在原地不动。

虽然看不到,可感觉却是清晰的。我迎风而立,发丝在风中飘舞着,他伸手将我那乌黑浓密的长发拢起,抚平整,仔仔细细地,在我脑后起了一个简单的发髻,然后,用什么硬硬的东西插进去,固定住。又不放心地试探试验,看着很结实,这才结束。

这个过程虽然不算复杂,可他从来没有帮女人整理头发,所以动作显得缓慢而笨拙。我尽管闭着眼睛,不过,眼眶里已然湿润了。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为我绾好发丝。若多年之后,朝如青丝暮成雪,他仍能在高堂上,明镜前,像现在这样为我绾起三千发丝,该有多好?

“好了,你睁开眼睛吧。”

我伸手摸着脑后绾好的发髻,还有发髻上那支木簪子。刚一睁开眼睛,徘徊许久的眼泪,终于滑落下来。幸亏我还没有转身,他没有看到。

“怎么样

我悄悄地擦拭了脸颊上地泪水,收起酸楚,换上一脸喜悦地笑容,转身过来,“嗯,想不到你还有这一手,不容易呀!”

他端详着我的脸,很满意,“我的熙贞就是漂亮,哪怕是荆钗布裙,也照样胜过三千粉黛呢。”

我被他夸奖得不好意思,羞涩地低下头去,“哪里有你说得这么夸张呀……好啦,天色也不早了,你还要赶紧回去参加我哥哥地婚礼呢。可别耽搁了时间,弄得人人都在那边苦等,还以为你这个皇帝怎么失踪了呢。”

“我回去了,你去哪里?”

“我当然要……”我说了个开头就语塞了,就我现在一个人,又早已迷路,能到哪里去呢?就这样子回京?未免是个天大的笑话。“这样吧,你找些人来,送我回京吧。”

多尔衮忽然笑了起来,“呵呵,都到这儿了,你还想独自回去,门也没有!还不跟我一起走?你哥哥的婚礼,你当然要出席了。”

我诧异,“不是说好了,我不去的吗?”

“那是故意逗你的,”说着,他满眼自信的光芒,“再说了,我早就不再怀疑你和他之间的关系了,所以你也不要刻意回避,光明磊落地去参加就是。”

“可是……”

我还在犹豫间,他已经将手指按在唇上,响亮清脆地唿哨了一声,立即,在远处闲晃悠的两匹马扬蹄朝我们这边奔来,到面前时停住,乖乖地等我们骑乘。

多尔衮伸手牵过那匹白马,笑道:“就知道这马人见人爱,才特意拴在那里,等它把我心爱的女人送到我面前来,哈哈哈……怎么样,喜欢吧?以后它就归你啦!”

那白马忽闪着长长的睫毛,温柔地望着我,根本不像昨晚那么暴烈。我抚摸着它柔软的鬃毛,问道:“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好的马,我以前怎么没见到过?”

“新年朝拜的时候,察哈尔的额哲送来的,是匹纯正的大宛良驹。这么好的马,我也想骑,不过却怎么也舍不得那匹跟了我多年的黑马,就琢磨着送给你,讨你欢心了。这大半年来,我令人将它养在这边,就当作一件给你惊喜的礼物了。”

我有些惋惜,“可是,我很少出门,这等好马,若不能让它驰骋千里,整日拴在马厩里,岂不是浪费了?”

“不妨,以后你我若得空闲,就出宫去南苑游玩,反正也近便,早上去晚上就回来了。正好那里也算宽敞,可以趁机跑马了。”说着,他揽住我的腰身,一个托举,就将我送上了马背,“太阳快落山了,咱们快点回去吧,不然就赶不及了。”

……

我出现在营地时,顿时引起了一片哗然,除了少数知情者,众人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从昨夜到现在,失踪了快一天的皇帝,居然带着我一起回来了。他们见到我之后,诧异片刻之后,马上反应过来,纷纷跪地请安。多尔当然懒得,也不需要跟他们解释这些,直接携着我的手,落落大方地与我一道入内了。

傍晚,又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开始了。李淏穿着绯红的新郎服饰,和蒙着红盖头的新娘一起,先是拜了天地,又给我们跪拜谢恩,接着和新娘一道“拜高堂”。多铎和他的福晋一起,穿了华丽而隆重的礼服,装束一新,坐在椅子上,接受了女儿和女婿的跪拜。我注意到,在李淏和二格格恬给他们叩头的时候,多铎的面孔似乎刻意地板着,极不自然,那表情有点哭笑不得,颇有些滑稽。

我看着看着,忍不住地,“噗嗤”一声轻笑出来。多铎耳朵很灵,居然在唱礼官的声音中注意到了,于是朝我这边看了一眼。我不但没收敛,反而趁着众人不注意,促狭地朝他眨了眨眼睛。他颇为尴尬,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只得故作嗔怒,瞟了我一眼,又一本正经地正视前方。

很快,高堂拜过,按照礼仪,丈人和丈母娘要给女婿一件礼物。这礼物当然早已准备好了,是一柄尺余长的玉如意。多铎起身从托盘的红绸子上取过如意,递交给李淏。

李淏又给多铎叩了个口,恭恭敬敬地说道:“小婿谢岳丈的赏。”之后,双手举过头顶,去接多铎给他的礼物。

“听说你们那边男人很喜欢打女人,你带我女儿回去之后,绝对不能欺负她、怠慢她,要是你敢让她受委屈,到时候可别怪我这个老丈人不客气!”多铎将如意交到李淏手上之后,忽然很大声地说道。

多铎一直没有说话,现在突然发话,却是“一鸣惊人”。顿时,整个大帐内一片寂静,观礼的众人都禁不住目瞪口呆了。 <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