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无奈尘世游逍遥
作者:错过的故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57737

第一章再见了,我的爱人(上)

“为什么!这到底是为什么!”

夜了,一轮皓月高挂在枝头,这是深秋,所以凄凉,月光暗淡。无人的街头,秋枫一人走在萧瑟的北风中,昏暗的路灯把他的身影拉得老远老长。

他还想喊些什么,但是他的喉咙已经哑了,干了。他累了,缩在墙角里。

天,开始下雪了,所幸不是很大,只是一点点,一点一点的落下,落在秋枫的手,烫在秋枫的心里。

雪是烫的呵。

秋枫闭上了眼,他睡了。是的,他早就想睡了,就这样睡去,永远不再起来,不再想起她,不在悲哀。

“如果有时间,如果我还有时间,我想重新开始,重新做一个人,一个真正的男人。想回到过去,回到那个曾经逍遥自在的自己,不再受别人的蔑视,不再委屈,不再悲伤……”

这是一首歌,是秋枫最喜欢的。他老唱,唱给自己听。以前他不是唱这首歌的,以前他唱《游戏人生》,因为那时候他没有遇到叶子,没爱上她,没有把自己的所有交给她。至于歌词他倒忘了,只依稀知道一句“笑容太甜,泪水太咸,山盟海誓到了最后难免会变。烦恼太多,未来太远,何不陪我一放荡游戏人间。”

这句话很经典,秋枫常说。可是,后来他遇了叶子,也爱上了那个不曾给过他一句诺言的女孩。

秋枫是固执的人,就因为他爱叶子,他可以什么都不顾,连亲人朋友。不过可惜,他没有亲人,因为他是孤儿,从小就在孤儿院长大。他也没有朋友,因为他喜欢静,总是一个人静静的躲在角落里,躺在树下,透过星光看月亮。

可是,叶子并不爱秋枫。因为秋枫穷。这是个不争的事实,秋枫太穷了,他连一个固定的房子都没有,叫叶子怎么跟他过日子呢。

秋枫是一个云游的诗人,他不习惯对别人溜须拍马,更不愿阿谀奉承。他喜欢自由,他喜欢蔚蓝的天空,喜欢无拘无束。所以,他注定要被时代所淘汰。

六年前的今天,秋枫在一棵老枫树下见到叶子,他对叶子发下了誓言,誓言呵,一生不变。可是,六年后,叶子变了,明天早上八点整,就要和另一个男人进入圣洁的教堂,从此投进另一个男人的怀抱。

“为什么呢,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世界,我恨这个世界!”

秋枫并没熟睡,这夜实在是太冷了,他怕自己这样睡去会永兑财鸩焕矗茄驮僖布坏揭蹲恿恕?

“你在这里呀。”

是一个老人,白发苍苍,他微笑地看着秋枫,递过一件大棉袄放在秋枫的手里。

秋枫没有接下,他拒绝任何人的施舍,他拒绝,他宁愿冷死、饿死也不会接受别人的施舍,这是对他人格的侮辱。

老人的笑容更灿烂了,露出了一排洁白的牙齿。看他的穿着,哼,是一个有钱人!

“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骨气的人。不过,这并不是我施舍给你的。”

秋枫好奇地看着老人,他不解,但又不屑。有钱人都是这个样子,猫哭耗子!

“我们做个交易吧。”

秋枫猛地抬头,冻得发紫的嘴唇良久吐出一口气。

“好。”

老人依然笑着。

“你是一个很难得的人才,所以,我希望带你去一个地方。”

“哪?”

“你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什么,最喜欢做什么事情?”

“不知道,随便。”

“哈哈——”

老人笑得更猛了,不过秋枫听出他笑中不带一点杂念,并没有轻蔑的感觉。反到觉得这个老人像一代枭雄,心里不禁萌生了敬佩的感情。

“这样的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是一个你最想去的地方,但是有一个条件。”

秋枫茫然,如果换作别人一定会认为老人是疯子吧。但秋枫只是茫然,因为他是一个诗人,他常幻想,幻想一些不着实际的事情,比如时空逆转。唉,小说看太多了。

“条件很简单,就是好好地活着。”

秋枫愣了,能不愣吗,世间竟然有这样的怪人,有这样奇怪的条件。

“哈哈——”老人的笑声真的很有震撼力,“你不要以为这个条件很简单,这个‘好好活着’的意思可复杂着呢。好了,你答应交易了吗?”

秋枫低头思索一会,忽然猛得抬头。

“我答应!”

“我事先说明,你这一去,就永远也回不来了,也就见不到你心爱的叶子了。”

老人的脸上总是带着笑容,让秋枫看去是那样亲切,那样和蔼。

“我知道,她已经不再属于我了。不,她从来都不曾属于过我。所以,我也不会在做任何的留恋,我要从新开是我的生活,我要做回以前的自己。什么时候走?”

“随时。”

“那——”,秋枫想了想,说,“明天早上,你在教堂等我,我要去见叶子最后一面。”

“好”,老人满意地点头,“来,先把衣服穿好。这是旅馆的钥匙,你晚上就睡那里吧。”老人指着对面的一家旅馆,然后人影一闪,消失了。

第二章再见了,我的爱人(下)

秋枫没有走,他站在路灯下,傻傻地看着天空,只是发呆。

“唉。”

秋枫淡淡叹了一口气,拖着身体,缓缓地步入旅馆的门。旅馆内灯依旧是淡淡的,不过这里比外头温暖多了,秋枫没有看到暖气,呵,可能是这里的人多吧。

服务员看了看钥匙,什么都没说,指了指前面不远的一个房间。秋枫也和他一样,什么都没说,慢慢的走过去。推开门,然后倒在了床上,门没关,鞋也没脱,他真的是太累了,没多久便睡着了。

清晨,鸟儿欢快的啼叫唤醒了秋枫。他揉了揉睡眼,何时,他的身上盖了厚厚的棉被,满是泥土的鞋子被擦得干净如新,整齐地摆在床边,像是在等待它们的主人醒来似的。

秋枫笑了,难得的一笑,杂乱的头发间透出任何东西都覆盖不住的英气,如果他肯打扮一下,那他定会迷到无数的纯情少女。

秋枫起身,在浴室里洗梳。待他出来时,就好像换了人一般,恐怕连当红的明星也自愧不如呢。

吃了旅馆供应的早餐,秋枫上路了,目的地,也是伤心地,教堂。

呵,今天她就要嫁给别人了,今天他就要走了,永远离开这个地方,离开那个他最爱的姑娘。

秋枫走得很快,这都是他练出来的。他常年在外奔走流浪,脚程当然要比常人快。不一会儿,教堂那雪白色的屋顶已印入了他的眼帘。雪白色,或许并不代表纯洁吧,它是我的悲哀,秋枫想。

“你来了。”

老远的,秋枫看到那个神秘的老人已经站在山坡上的一棵枫树下了,他没有看秋枫,只是淡淡地说,眺望着远方的教堂广场,那里秋枫最心爱的人正和别人举行婚礼。

“我们走吧。”

秋枫来到老人的身边,他不敢看,他怕一看到叶子那幸福的表情,他会忍不住冲去找她,然后在她面前自杀。自杀,呵,这个字眼不知道已经多少次在他的脑海里浮现了。

“她很美。你吻过她吗?”老人微笑道。

“没有,连手都没碰过!”秋枫有点激动,他快要发狂了,他快要疯了!

“去吻她,然后永远忘了她。”老人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个调,不高不低。但每一次听到秋枫的心都会产生莫明的震憾。

“我……可以吗?”

秋枫是心动了,想,他真的很想,做梦都在想。如果可以,他宁愿死去。

“当然,我已经把时间停止了,你快点过去吧。吻了她就走,永远不再回来。”

秋枫看了老人一眼,突然他觉得世界变得好静,好静。他抬头看天空,天啊,雪花竟然停在了半空,还有路上的汽车和人,他们都停止不动,难道时间真的停止了吗?

“快去吧,我只能坚持十分钟。”

老人的声音有点颤抖,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渗下了汗珠。

秋枫感激万分地看了老人一眼,不顾一切的向教堂广场冲下去。

近了,秋枫看到了叶子穿着纯白色的婚纱,宛如天上飘落的仙女。此时她正孤自一人站着,眺望着远方,但她的脸上看去并不是十分快乐。

为什么?

秋枫不知道,他也不会去想。他太激动了,心在颤抖,他终于可以圆梦了。说实话,秋枫虽然爱了叶子六年,可是他和叶子说话从来都没有超过十句。每一次相遇都是那么偶然,那么短暂。他爱叶,那是一种很纯很纯的感情,就像进今天的天空,是那么的蔚蓝。

秋枫冲到了叶子的面前,他停住了,和叶子隔着几步。时间在一秒一秒的过去。

秋枫紧紧地看着叶子水灵水灵的眸子,他胆怯了。他感觉自己是在犯罪一样,一个无上的大罪。

“不!”

秋枫大喊,他的喊声震动着天地,树上的积雪“唰唰”地落下,激起了一阵又一阵的雪雾。

秋枫终于动了,不过他退缩了,他转身就往后跑。

“枫。”

是叶子的声音,是叶子那天籁般的声音。

秋枫停站在那里,他没有转身,他不敢面对叶子,不敢看叶子那责备的眼神,他心虚了,他心碎了。

“枫。”叶子来到秋枫的面前,呵,这是一张多美的脸啊,比天仙还美,绝世无双。“枫,我爱你。”叶子伸出双手,踮起脚,搂住秋枫的脖子,然后吻在了秋枫略白的嘴唇上。

顿时,一股比清泉还清醇的感觉涌上心头,秋枫禁不住抱住了叶子那无比温暖的娇躯。呵,醉了,醉了,现在就是叫他去死,他也心甘了。

“枫,忘了我吧。我知道,一切都太晚了,叶知道的太晚了。其实叶一直都爱着枫,可是枫对叶都是淡淡的。最后,叶……叶……”叶子哭了,她贴着秋枫的胸膛啜泣着,“叶今天就要和阳进入教堂,就要成为阳的妻子。阳爱叶,他和枫一样,他对叶的爱是和枫一样的。枫,忘了叶吧,永远地忘掉我。”

“不——”

秋枫朝天呼喊,不久,他眼前一黑,昏厥过去了。

秋枫倒下了,叶哭泣地看着他,然后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了她的身后。“叶,让枫走吧,他有他的使命,他并不属于这个世界,让他去找他真正的爱吧。”

叶子转身扑到了那人的怀里,痛哭起来……

秋枫醒来,发现周围一切都是黑色的,神秘老人已经站在了那里。

“这是哪里,叶呢?”

“这里是时间轮回隧道的入口处。”老人淡淡的说,“我已经圆了你的愿望了,所以接下来你要接受你的使命了。”

“什么使命?”

秋枫并不是一个反悔的人,所以他接受了事实。其实他已经满足了,至少他知道叶一直都爱着他,这就够了,他只希望阳能给叶幸福。

“我先告诉你我的身份吧。我就是创始之神,也就是你们所谓的上帝,或者什么盘古。整个宇宙的生命都是我创造的。”

秋枫哑口无言,虽然他感觉到这个老人绝不是普通人物,可是他的身份实在是太骇人了。

老人无视秋枫那种不可思议的表情,继续道:“我在创造地球的时候,出了一点小问题。在时间的安排上出了差错,差错是在中国的隋朝末期。现在那里十分混乱,出现了一些无法用你们科学知识来解释的问题,常年的战乱使百姓苦不堪言。”

“那我的使命是指什么意思?”

“就像我和你说的那句话一样,好好的活着。我的意思是让你去哪里,然后令百姓能好好地生活,如果可以你可以自己当皇帝,统一天下。令百姓能安居乐业。”

“啊!”秋枫不禁失声喊道,“那可是违背历史了啊。”

“切!什么历史不历史的。这个你也相信。所谓的历史不过是已经过去了的事情,这和两个空间根本风马牛不相及。我送你去的是另一个空间,就好像是另一个地球一般,无论你在那里怎么弄,这个世界都不会受到半点影响。不过,话说回来,我还是希望这两个世界没有冲突,所以呢,最好还不是要改变历史吧,非到万不得以也只能改变一点点的,比如宰了什么知名人物。”

“那,我还能回来吗?”

“不能了,所以事先要你考虑好。”

“我……”秋枫有点犯难了,垂下了头。

“我知道你是念着叶子。天涯何处无芳草呢,那个世界美女多的是。再说如果你留在这个世界,那只能令叶子更痛苦不是吗,她爱你,但也爱阳夕,她的幸福不是你最大的快乐吗?”老人轻轻拍了拍秋枫的肩膀,示意他早点下决定。

想了许久,秋枫毅然抬起头,“好!我去,但是你要回答我一个问题。”

“你说吧。”

“为什么,你把时间停止了,叶还能动。”

“呵呵——”老人神秘地笑了,“我忘了告诉你,其实叶子和阳夕和你一样并没有被定住啊。我还早把你的事情告诉了叶子,说你要永远地离开她。不然你以为她有勇气吻你吗?”

“原来一切都是你搞的鬼!”秋枫有点想咬牙切齿的冲动。

“你知道的太晚了,现在我就送你去了!记住!如果违反我们的约定而去作恶的话,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去吧!”

突然秋枫的脚下开了一个大洞,秋枫失足跌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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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纯属虚构,所以呢,大家不要追究有没有什么创始之神的问题。因为这样,故事会很头疼的。

有错别字,希望大家指正。指正了,故事马上改,而且给指正的朋友加“精”哦。

第三章美人,丑女(上)

清晨,早起的雄鸡站在农家的蓬顶,或昂立在树干上,用嘹亮的声音唤醒了大地。在那高耸的连云峰山顶,一轮金日悄悄地站在了那儿,它呼唤光明,用它的光芒驱走了黑暗,带来了温暖。

话说秋枫跌入了一个大洞,他的意识也随之消失了。现在他就躺在一间木屋内,创始之神就负手站在他的身边。

许久,秋枫从朦胧中醒来,他第一眼见到的不是创始之神,而是一个草蓬,用他那个世界的话说是天花板。奇怪,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创始之神要带秋枫来这里。

不要问我,我不知道,我想创始之神知道的,你们问他。

“你醒了。”

创始之神的言语总是这中味调,淡得像白开水,不过这好像也正显示了他的不一般,因为平常的是不会这样的,如果不幸成了这样,那准会被别人说成是白痴。

秋枫坐起身,背靠着墙。不,应该是木板,因为这是一间木屋,所以墙也就变成了木板了。秋枫若有其事的看着创始之神,他知道他已经来到在创始之神口中所说的那个世界了,隋朝末年。既来之,则安之。这是秋枫的座右铭,反正他也旅行惯了,就当这是一次极漫长的旅行吧。本来嘛,人生不就像是一次漫长的旅行吗。有些孤单的人走累,最后埋进了土里,化成了路上的一棵草,或者一棵树;有些耐不住寂寞的人走累了,他也躺在了这块土地上,最后他的朋友为他立了一块墓碑,用来告诉后来经过这里的人,他曾经来过这里。这就是名人和平凡人的区别了,没有人知道那棵草是谁变的,所以他是平凡的;人们只知道这里有块墓碑,他上面刻着一个人生前的功绩和事情,所以他成为了名人。

“这里是苏州,我想你以前一定来过这里吧。不过,这是上千年前的苏州,和那个时代的苏州相比,这里已是物非人非了。你的任务很简单就是好好得活下去,同时也得让你身边的人好好活下去,明白吗?”

秋枫点点头,他不想说什么,他知道说什么都不可能回去了。

创始之神见秋枫点头,又继续道:“从今天起,我要你忘记以前的所有事情,好好地融入这个时代,你是这个时代的人,你要当自己是在这个时代生的。”

秋枫没有说些什么,不过经创始之神这么一说,他有些释然了。反正自己横竖都没有什么亲人,在什么地方又怎么样了。

“以后你的名字就叫逍遥,逍遥自在,遨游天下。”

“逍遥。”秋枫淡淡道。

“以后的路要你自己走,我只能做这么多。以后我就不会再出现了,好好干吧,活出只属于你的人生来。”

说完,创始之神消失了。但他的声音还在木屋中荡漾:

“我自尘世来,欲往尘世去。尘世非尘世,尘世自有我。

尘世刀剑锋,红颜乱尘世。自古红颜多薄命,薄命却因是红颜。

尘世逍遥游,逍遥非尘世。御剑渡尘世,尘世逍遥剑。

尘世人恋尘世,尘世起纷争。欲往尘世去,切末忘逍遥。”

逍遥是个诗人,此时他正在思索着创始之神的这句诗,他还未擦觉创始之神已经走了,永远都不会再来了。

良久,逍遥方才意识到木屋里只剩下他一人,于是抬起头,开始打量木屋。

这时候,阳光已经渗了进来,洒了一地的金黄。

这是一间不大的小屋,屋里东西也少的可怜,除了自己现在坐的一张木床,就只有一张四脚圆桌了。连椅子也没有,逍遥摇头苦笑。小屋的门窗是连着的,和电视里的一样,窗没有玻璃,都是纸糊上的,可是待逍遥仔细一看,那糊上去的纸破了好几个洞,有大有小,有的干脆就没有,风吹进来,给小屋增加了不少生气。逍遥看着地上的阳光,他仿佛看到了一张张笑脸,呵,是在嘲笑他的脸。

如果逍遥聪明一点,他应该向创始之神借个几十万两,反正是有借无还。有钱能使鬼推磨嘛,有了钱一切就好办事了。

只可惜逍遥是个金钱白痴,这是难听的说法,拣好听点说,就是他不懂消费了。

如果他再理智一点,圆滑一点,他应该向老人索取一些武功秘籍,那样的话,他便真的可以逍遥尘世了。

综上所述,逍遥是一个比较白痴的人,这也是早上醒了,他自己才发现的。不过好在他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对事物的要求不高,只要三餐温饱有个着落就行了。

逍遥下了床,穿上了床边的一双步鞋,新鲜事物的初体验使他忘记早饭这个严峻的问题。同时再看自己身上的粗布衣,逍遥一阵莫明的感触袭身,浑然忘了自我,真有点飘飘然的感觉。至于为什么有这种感觉,大家不要问我,我不知道。

可是好景不长,逍遥的肚子对他发起了抗议,已经有好几处公然造反,打起了游击战。

“人是铁,饭是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万事此时皆可放在一旁,现在首要的任务是解决内战。哈哈。”

逍遥爽朗一笑,推门走进了阳光里面,步入了一个新的天地。

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园林甲江南。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州的园林和风景堪称天下一绝。无论是园林的建筑风格还是建筑模式,苏州的园林与皇帝行宫相比也毫不逊色,独领风骚。

但万事均不能一概而论,有皇帝宫,就有老鼠洞;有黄金殿,就有土粪坑,这是常识。

苏州地杰人灵,才子佳人辈出不穷,是一个盛产富商和名人的好地方。虽然,有富商就应有穷农,有才子佳人就应有流氓地痞。这也是常识。

新的一天,新的心情。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逍遥终于体会到孟子这句名言的含义了,是深刻的体会。

从早上开始,逍遥都一直在繁华的大街上游荡,刚开始,他还在为眼前的所见所闻而暗自喜悦,擦亮了眼睛,左观右看。街上车水马龙,行人来往不绝。姑娘的花枝招展,公子的温文而雅,使逍遥不禁陶醉了。但现在烈日当头照,他的肚子依旧是空荡荡的,当然,除了咽下去的口水。

原以为凭自己的绝世文才可以先混口饭吃,可是他连拿笔的机会也没有。苏州文人墨客虽多,却无法把逍遥列入一席,没办法,只有让他喝西北风了。

不过,还没到天旋地转的地步,勉强还可以撑他个一两天。毕竟逍遥以前走过了千山万水,有时候连续两天都没吃东西,只能喝几口水。现在只不过是半天没吃,有什么大不了的。逍遥一直走着,他总是怀有希望,梦想碰到一位伯乐,一个知己。唉,寻寻觅觅,只求一个知己,足矣。

这一路走来,肚子没填饱,倒是令逍遥大开眼界。苏州园林果真天下无双。虽然他以前在那个时代也观光过,但毕竟不如眼前来的真切。只可惜现在他自身难“饱”,也便没了仔细观赏园林建筑的那种闲情雅趣了。

路上最多的恐怕是乞丐了,三三两两到想路人乞讨,各个面黄肌瘦,身如干柴,仿佛一阵风就可以把他们吹倒似的。

“这位善人,您行行好,可怜可怜我们,给点饭钱吧。”

这已是第十三次了,第十三次有人向讨钱了。说来也奇怪,一路走来,少有人用正眼看他,有的人只是匆匆一瞥,好像视逍遥如无物一般。倒是乞丐常来扰他,说来道去,就那么一句话,好像事先排练过一样。

别过乞丐,逍遥来到了一家大院前。抬头一看,只见一块牌匾异常显目。匾上“秋府”,看来是一个大富大贵之人家。呵,这里也有人姓“秋”的。

不过,现在逍遥不姓秋了,他就叫逍遥,姓逍遥,名也逍遥。

此时,秋府人流来去,红灯高挂,热闹非常。人人脸上都洋溢着喜庆的笑容,就连那看门的狗也没了往日的凶狠,正在一旁舔着骨头哩。

现在是深秋,天凉了。虽然头顶着艳阳,可秋风一阵后,逍遥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正转身一机,却看到墙的那一角,一个衣裳褴褛的老人缩在那儿,他的嘴唇已经冻地发紫,头发凌乱不堪,看似命不久矣。

相比那喜气洋洋的秋府,老人就更显凄凉了。此情此景,逍遥想起了“诗圣”杜甫的绝句,不禁吟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逍遥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深刻含义了,同时他也感到自己前程的渺茫,不知何时自己是否会同老人一道冻死在这墙角,暗自感伤叹了一口气。逍遥欲离开时,却被人叫了住。

“兄台请留步。”

第四章美人,丑女(中)

来人是一位翩翩公子,席扇冠巾,面如白玉,一身洁白素衣更为他添几分儒雅。他正神色奕奕地朝逍遥走来。逍遥打量了他几眼,不禁暗赞。

“小弟秋岚,方才小弟听兄台所读之诗句,实为非凡,乃上上之作,故萌发了想和兄台结实之念。”

秋岚对逍遥作揖,俊秀的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

如果我是女人,一定会爱上他。逍遥竟产生了这样一个荒谬的想法,他暗自好笑。

“在下逍遥。”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总算有机会填饱五脏庙了,逍遥内心一阵欣喜。不过他表面上依然是淡淡的,一副“世人皆醉,我独醒”的世外高人模样。

“小弟自幼饱读诗书,自问可以诵天下之书,知世间之礼,歌窈窕之章。而今却让我见到逍遥兄如此人才,不禁暗自惭愧。”

秋岚的脸上依然微笑,唉,看得逍遥手直发痒,想揍他一顿。揍他个生活自理,揍他个生得如此美丽。呵,他是嫉妒了。

“哪里,朋友天庭饱满,眉宇见透着绝世的才气,一看变知是闻名文坛的才子。”

“客气客气,彼此彼此。”秋岚听逍遥这么一夸,喜上眉梢,连连作揖。

靠,谁和你客气,谁跟你彼此,垃圾一个,要不是本公子我现在肚子饿得要死,谁会和你这小白脸在这里闲聊。逍遥也报以微笑,但心里却把他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

“秋某和逍遥兄一见如故,不才做个东请逍遥兄到‘醉风楼’饮酒小叙,不知逍遥兄是否赏脸呢?”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

逍遥故意面露难色,迟疑一会儿,方才释然道:“好吧,逍遥也和秋兄甚是投缘,那就请秋兄带路吧。”

秋岚大喜,忙摆手道:“逍遥兄请随秋某前去。”说完秋某与逍遥肩并肩朝前走。

路上秋岚找话和逍遥谈起对诗文的理解和体会。逍遥饱读诗书,又多了上千年的文学素养,自能对答如流,听得秋岚不时拍手称好。说归说,逍遥在心里却反复骂着秋岚,因为秋岚走路的速度真是太慢了,一看就知道是一个“弱质”类型的。而逍遥不同,他在那个世界游历颇广,脚程自然不慢,他曾经还进过武术馆学习,会几招防身功夫。

逍遥和秋岚来到一家大酒楼前,没等逍遥看清酒楼的牌匾,秋岚已苦着脸,转身对逍遥道。

“逍遥兄弟,实不相瞒。秋某此行其实是有预谋的,秋某和朋友打赌,谁如果对出紫茹姑娘提的上联,就花一万两白银救济穷人。”秋岚叹了叹,继续说,“可秋某不才,紫茹姑娘提的上联委实难对,秋某苦思几天才对出一联,如果太阳下山前还没对出另两联,那在下就惨了。所以秋某诚请逍遥兄帮秋某一把。”

刚开始,逍遥听到秋岚说的赌约是救济穷人,对秋岚的看法大有改变,可越听下去就越觉得不是味儿,如果他没猜错,秋岚等人打这个赌是有目的的,很有可能是为了讨好那个叫紫茹的女子。这样一来,逍遥就更讨厌这个秋岚了。

不过现在的逍遥是最理智的,肚子连时内战,他实在承受不住美食的饿诱惑,这不,他脑子里已经浮现出北京烤鸭的幻影了。

“这不成问题,既然秋兄视我为朋友,那逍遥自当为朋友排忧解难。”

“秋某在此谢过了。”

秋岚连连称谢,神态甚是有趣,好似得了宝贝一般。瞧那副德行!

这时候逍遥算是看清酒楼的金字牌匾了,醉风楼。

醉风楼很大,占地也很广,是庭院式的大酒楼,用原来那个世界说法是“五星级”的酒楼。醉风楼完美道德呈现了苏州园林的别具风格。

逍遥和秋岚一道踏进了醉风楼高高的门槛。此时醉风楼并不是最热闹的,但仍是歌舞升平,萧竹丝弦,宫乐妓声。

逍遥知道自己不能现出丝毫惊异的神色。所以他不能像乡巴佬进城一样——东张西望,也不能对着某某事物大发感慨。

“哎呀,是秋大公子啊,您怎么这么早就光临寒楼呢,紫茹姑娘还要等些时辰才出闺呢。”

来人是一个美艳的妇人,年约三十出头,有几分姿色,穿着大胆,新鲜。举止更是开放,胸前那两座山峰不时上下抖动着,叫人不吞口水也难啊。

逍遥眼睛很尖,他看见此妇看秋岚时,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怨恨,和一丝爱意。但只是那么一点点罢了,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

“呦,这位官人是——”

还没等秋岚介绍,那妇人已上下把逍遥打量了个遍,看得逍遥浑身不自在。当她收回视线室,隐隐露出了一丝鄙夷之色。逍遥看在眼里,心里自然产生了一种微妙的变化,不知为何他对这眼神很反感。

秋岚没有意识到什么,他对这个女人似乎有些顾忌,他向妇人淡淡说了一下逍遥的名字,然后拉过逍遥的手,径直朝楼上走去。当他走到一半时,才回过头对那个女人道:“花娘,准备一桌酒菜,我要和逍遥公子大、谈风月。”

花娘幽怨地看了秋岚一眼,默默走进了里屋。

秋岚领着逍遥上了楼,找了个靠窗的位子。待酒菜上来,秋岚举杯敬逍遥,道:“逍遥兄弟,今晚成败全靠你了。秋某先在此敬你一杯,以表感谢。”

逍遥微微一笑,也举杯会秋岚。烈酒下肚,没菜怎么行呢,逍遥一边优雅地进食,一边和秋岚闲聊,时光就这样匆匆地流逝而去。

“秋岚兄想不到你来得如此之早,倒是晚了我们呢,哈哈。”

几声朗笑后,逍遥见到三个富家公子并排向秋岚走来。一个个白面似的脸,负手而行,仿佛天下间再没人能入他们的眼。三人一起走近秋岚,一脸的高傲,瞥都不瞥逍遥一眼。

“张兄,李兄,陈兄,你们来的真是及时啊,可把银两准备好了?”

听秋岚的预期,不免有些戏弄的味道。

“哼!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这三人简直是一个鼻孔出气的,神态也均是一样,听秋岚这一激话,愤然转身坐在了领桌的位子上。

第五章美人,丑女(下)

至此,他们始终没瞧逍遥一眼。

狗眼看人低!逍遥暗恨,但表面上他却不以为然,古代的酒很烈,他只喝了几杯变有些醉意了,记得以前他借酒销愁的时候,他还可以喝几大箱的啤酒呢。

秋岚朝逍遥投以神秘的微笑,逍遥也微微一笑,算是心明了。

琴萧停下弹奏,醉风楼里的空气就像是被凝固了一般,一切都是静静的,连风也没有,人们的呼吸仿佛都停止了。

逍遥正诧异,那花娘带着一队貌美娇滴的女婢,那女婢当中围着一个身着白衣素裙的女子。那白衣女子脸上蒙着面纱,看不清样貌,但露出了一双绝对水灵,绝对迷人的秋眸,她身上透露着一种超凡脱俗的气质,纤纤作细步,绝妙世无双。让人看了以后有种飘飘然,欲飞仙的感觉。

再看秋岚眼睛都瞪直了,像木头一样傻看着那白衣女子,眼神里流露出的只有痴迷和陶醉。再看隔桌的那几个位更是夸张,有的酒刚进口,没待咽下,现在却流了出来。什么文雅,什么气质,一时间都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如此就使众人醉成这般模样,那白衣女子的面纱要是摘下来,这里岂不是有人要跳楼。

逍遥苦笑着摇了摇头,倒了一杯酒,倚栏望月,自得其乐去也。

那白衣女子看到逍遥如此举措,秀眸不禁多看了逍遥几下,眼里露出了一丝赞许,和一丝欣赏。

现在的逍遥身着平常百姓的粗布衣,头发很短,及耳,三七分开,长的一边挂到鼻子处,遮住了逍遥的一只眼睛,给人一种新颖切神秘的感觉。同时逍遥又是倚栏望月,银色的月光洒在他身上,更为逍遥添了几分神秘动人的色彩。

“咳,各位公子,现在紫茹姑娘要出题了,请各位站着的公子就座。”

花娘的声音原本就很尖锐,现在楼中又是如此之安静,这一声久久回荡在楼中,也回荡在众人的耳里。众人这才回过神来,有的又摆出了十足的架势,好像刚才那流口水的人是别人一般,一派文豪墨杰的样子。相比刚才,简直判若两人,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秋岚也回过神来,见逍遥倚栏望月,不禁心生敬意,反看自己,暗叹自愧不如。

这时,花娘退下了,站在紫茹的身边,双眼张得贼大,贼大的,不住地扫视在场众人。最后她的视线停在了秋岚的身上,神情复杂,有些幽怨。再看秋岚,他无意间和花娘四目相对,只觉头皮一阵发麻。苦意从心底涌上来。唉,都是醉酒惹的祸。

原来,在半年前的仲夏之夜,秋岚同往常一样约人来醉风楼喝酒,众人皆醉而回,其中秋岚醉的最沉,还没来到门口就醉倒,最后是花娘把他扶到厢房,就当花娘转身离去之际,秋岚突然一把抱住花娘,力道甚大,使花娘一时无法抗拒,心里又惊又怕。

花娘年方三十二,风韵尤存,自丈夫十年前死后,就再没碰过男人,因此她在街坊中声誉十分良好。这也是她的酒楼长盛不衰之因。

但凡是女人,总会有动情的时候,花娘也不例外。她正值艳年,却得不到男人的疼爱。长年压抑在她体内的欲火被秋岚一把燎燃,愈燃愈烈。

一个是干柴,一个是烈火,顿时满室春色,鱼水交欢,翻云覆雨。

事后,秋岚痛苦不已,他的初夜在睡梦中被花娘夺去了。望着花娘那火热的胴体,他最后把心一横,毅然跨步走出了醉风楼,此后几个月再没踏入醉风楼半步。

冥冥之中,一切都由天注定。

就在半月前,醉风楼来了个叫紫茹的女子,传闻她貌美如仙,故引来了许多文人雅客,自称才子风流的人士。秋岚也受不住诱惑,再次踏入醉风楼。

当时花娘承口说,如果有人能对上紫茹的对联,那么就能一睹自如的芳容。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隔着面纱就如此迷人,其面容就可想而知了。于是不管是那笔挥墨的还是舞刀弄棒的,都纷纷沾墨上场,各路人马齐聚。

但十四天下来,没有一个人能全部对上紫茹的对联。紫茹一共出了三副上联,如今只有秋岚对得一联,还缺两联。秋岚自负绝世文才,定不会被两幅对联打倒,意气之下和几个富家子弟打了这个赌约。眼下所剩余的时间不多,秋岚仍是一筹莫展。无奈他只有请高手帮忙了,再说赌约上并没有说明不可以请人帮忙。能遇到逍遥应该是上天安排的吧。

秋岚避开花娘的视线,他脸色暗淡,煞是难看。

逍遥看了看花娘,又看看秋岚,他仿佛明白了,自己倒了一杯酒,递给秋岚,稍稍提高音调。

“人生得意需尽欢,莫使今樽空对月。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有些事情,有些人一旦错过了,就很难再寻觅。只有把握住时间,在有生之年里,痛快地活他一场,才不会白走这一遭啊。”

逍遥看得出来,秋岚对花娘其实还是有感情的,花娘虽说不上什么绝色,可仍算得上是有一个很吸引人的美女,要不是这样,有谁会经常光顾这里呢。

可能秋岚是碍于世俗之眼,而无法接受花娘吧。

古时老夫少妻很普遍,但少夫老妻却为数不多。秋岚和花娘岁数相差约有几个光阴,他们如果结合,定会成为众的之矢,风言风语随处而至。试想有谁会愿意活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呢。

不过,逍遥不同,他虽然理解此时人们心里的想法,也知道秋岚和花娘的难处,但是逍遥本不只这个时代的人,他的观念却比这个时代的人先进了上千年。说白了不就是“姐弟恋嘛”,有啥稀奇的。男欢女爱,天经地义,连皇帝老子也管不着。

秋岚从逍遥的眼神和刚才那句话里懂得了什么。他正想发话,紫茹身边走出了一个俏婢,她那银铃般的嗓音在楼里传了开来。

“姑娘早先设下三联,一联已对,另有两联。若日落西山前无人能对,那姑娘将移架南下,至杭州。请公子们把握时间,尽情挥洒文墨。”那俏婢说完,嘴角挂着神秘略带轻蔑的笑容。

这时,那俏婢一左一右分别展开了两个轴卷,只见左卷上用娟秀的字写道:

“员外扫圆外,圆外净,员外进。”

右卷是:

“花上画,画上花,画上画下花是花。”

上联一出,众人均暗自摇头。而逍遥看后只是微微一笑,然后倒了一杯酒,独自赏月去了。

这时天边的夕阳已经站在山顶,月亮也越发得洁白了。

秋岚急得直冒汗,但他见逍遥一脸的毫不在乎,心里安慰自己,暗道:定是成竹在胸了。

“秋岚兄,你对的怎么样了。时候不多了,你是拿出贵作呢,还是那一万两银子呢?”

经邻座那机位公子一唤,众人好像才记起来还有这么一个赌约,于是纷纷附和。这一闹,秋岚脸色刷地全白了,他的身体不住地颤抖着。

见心上人这样着急,花娘内心也不好受,她真想给那些个人几耳光。不过这只是想想罢了,试问有什么资格,有何能耐呢。这些贵公子都是她的常客,也是她的护身符,有了他们她才不至于被官府欺压,受地痞恶霸勒索。

在众人的呼喊声中,逍遥把怀里的酒一饮而尽,缓缓站起身,朝那俏婢慢慢走去。

“喂,你这杂种想干什么!”

又是那几个富家公子。

不过逍遥对他们的恶言毫不在乎,就当是几只狗在放屁,好臭!

于是逍遥在众人充满轻蔑的眼神下走到俏婢身前。

“公子想出来了吗?”

说话的竟然是紫茹!这仿如天籁般的声音,飘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就像是仙音一般悦耳,余音缭绕,回味无穷。众人仿佛已经看到了紫茹的那美如天仙的丽容。

逍遥微微点头,指着左联道:

“丫头吃鸭头,鸭头咸,丫头嫌。”

此句一出,座下众人像吃了瘪一样,没气了。

紫茹的仙音又起,伸出了一双玲珑巧手,纤纤如玉,绝妙至极。她拍手赞道:“公子果然才貌俱嘉,紫茹佩服。还请公子赐另一下联。”

逍遥笑着环视一下周围,众人的眼神从刚才的鄙视,瞬间生出了敬意,都洗耳恭听的样子。

“瞧上桥,桥下瞧,瞧上瞧下桥是桥。”

逍遥没有停步,他待人们发出哄天般的掌声时,已经走到了楼梯处,看样子是酒足饭饱,准备走人了。

“公子,请等等。”

另一俏婢在楼梯口拦住了逍遥。

逍遥仔细打量她,发现她有着一张苹果型的可爱小脸,水灵水灵的大眼睛,诱人的性感樱唇。逍遥突然发现自己这样和她靠近对着,心跳得好快。

“怎么,还有联子吗?”

那俏婢点点头,露出天真可爱的笑容。

“公子忘了约定哩。”

逍遥挑挑眉,无奈道:“啥子约定?”

“就是一睹姑娘的芳容啊。待会儿还有一联,只要公子对下了,姑娘和所有的家财就是公子的了。”

此语一住,在场的人不禁深深吸了一口气,都在心里把逍遥咒了千万遍,咒他千万别对出这最后的一联。

“也包括你吗?”

逍遥不知为何突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一出口他虽然有些后悔,但说都已经说了,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等待她的回答。

那俏婢垂下螓首,小脸红仆仆的,像刚熟透的苹果。她樱唇紧扣,偷偷看了逍遥一眼,然后微微点了点头。

“那好,你带我去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萍萍。”

呵,果真是苹果。

于是,逍遥在众人炽热欲燃的妒忌目光中跟着萍萍来到紫茹面前。

“紫茹姑娘好,小生逍遥特来道喜了。”

那紫茹疑惑道:“喜从何来?”

逍遥指指自己,挑挑剑眉,然后洒然笑了,露出了两颗洁白的虎牙。

紫茹突然明白逍遥的意思,噗嗤一笑,笑得花枝乱颤,娇艳夺目,嫣然迷人。

“公子真风趣。”

紫茹笑累,才吐出这么一句。

“不过,很抱歉。因为小生还有些事情,所以得先走一步,咱们还是有缘,以后再见罢。”

逍遥转身就走,却被萍萍挡住了。

“那公子起码也要先揭开姑娘的面纱呀。”

逍遥见萍萍一脸的坚毅,于是耸耸肩,一脸的无奈。他想萍萍眨眨眼,转身微笑地对紫茹温柔道:“不知姑娘是让小生动粗手呢,还是姑娘自行揭纱。”

“还是公子来吧。”

紫茹言语含有叹息的意味,逍遥仿佛也听懂了。

逍遥微笑地揭开了那层颇厚的面纱,紫茹终于袒露仙容了。

“啊——”

众人齐呼,有几位仁兄竟用双手捂住了眼睛,有的则转过了身,不忍心看。秋岚的脸部肌肉仿佛也在抽搐,他整个人都看傻了。

只有逍遥,他的脸上仿佛永远都带着笑容一般,只是皱了皱眉头,随后又舒张开了,他的笑容更灿烂了。

谁也想不到,被揭开棉纱的紫茹是如此之——丑!

第六章遇险(上)

可以说天下第一丑女,和东施可以一比高下。只见她脸上雀斑点点,红痘更是如星密布,麻子像军队一样整齐地操练在左边的脸颊。唯独那眼睛,仿佛是黑夜里的明珠,糟粕里的精华。

“公子为何还笑呢,是不是笑紫茹如此不堪入目呢?”

紫茹的声音虽依如往常,但听在人们的耳里却是如此之刺耳,要不是碍于脸面,恐怕早有人逃之夭夭了。

逍遥并没有说话,他把紫茹的面纱折成带状,单膝跪在紫茹身前,然后把纱带系在紫茹白嫩的左手上。待面纱系好,逍遥端重地把紫茹的玉手贴在自己的嘴唇,轻轻地吻了下去。

这一吻吻地紫茹心都化了,化成胶,誓要永远粘着逍遥,一生一世。

不过这一场景看在众人眼里就不一样了,所有人的胸口仿佛都被狠狠敲了一下,有几位大侠已经吐得混天暗地了,还有几位帅哥整整吐了一大碗的稀粥。

逍遥站起身,凑到紫茹的耳边,呢喃:“我爱你。”

紫茹全身如过电一般,一阵触动,羞得连耳根都红了。不过很奇怪,她只有耳根红,其它的地方都如往常。

逍遥转身,当众大声道:“如果,假如逍遥有幸对出紫茹姑娘的上联,那么逍遥愿意娶紫茹姑娘为妻。不知紫茹姑娘是否愿意呢?”

场上哄然,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有些开明的人士已经猜出逍遥的想法了。要知道逍遥乃一介布衣,而紫茹定是大富大贵之千金,只要娶了她,就得到了紫茹所有的财产。不过同时,也有人很佩服逍遥的勇气,恐他多看紫茹几眼就已经受不了了,更别说以后要同床同枕了。

“公子还是先对下联吧。”紫茹缓缓吐出一口香兰,定定神,道:

“‘贪官无道,费人民血汗已千万。’请公子对出下联。哎,逍遥公子!”

紫茹话才落地,逍遥又站在楼梯口了。他转过身,对紫茹问道:“如果我答了,是不是便是你的夫君了?”

紫茹点点头。“是名义上的夫君,拜堂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

呵,也就是说,如果逍遥答了,那么他就是紫茹的未婚夫了。

逍遥笑了,是迷死人不赔钱的笑容,三个字——帅呆了!

“紫茹你给我一年的时间,一年后的中秋我们在杭州西子湖畔见面。到时我将用八抬大轿抬你进门,等着我!”

说完,逍遥不回头下了楼,楼下传来了逍遥的喊声。

“秋岚兄好好把握机会,错过了便不会在有了。珍重了!

‘贪官无道,费人民血汗已千万。’

‘秀才无能,集天下混蛋于一堂。’

哈哈——”

逍遥这时已经走出了“醉风楼”,他开始奔跑,低头狂奔,毫无目的的,毫无方向的奔跑着。耳旁是风,充满着风的呼啸声。

“醉风楼”的栏杆处,紫茹倚栏长望,泪,从她的脸颊流下,湿了衣襟。

“破堂山处醉风楼,

遥望情郎泪不休。

凭倚栏杆到白昼,

才罢情思人消瘦。

念郎今朝去何处,

空山新雨残雾后。

道是红叶上心头,

凉风习习下今秋。”

紫茹泣不成声,仰头长叹,道不尽的情思惆怅,愁断肠。

“公主,我们该起程了。”

萍萍轻步来到紫茹身后,她似乎很懂紫茹此时的心思,只是在一旁守着,许久才吐出这一句。

“小萍,你说他说的真的吗?”

“公主,奴婢不知道。”萍萍低下头,她一脸的茫然和感伤。

“唉,多情自古伤离别啊。我们俩的心竟然就这样被他给夺走了。”紫茹抬起手,竟然从脸上撕下了一张人皮面具。

转个镜头。

无言。如果说此时的紫茹不是美女的话,那么我敢打赌,世间还真的没有美女了。原来紫茹是戴了一个丑陋的面具啊。只见现在的紫茹貌若天仙,不,是赛天仙。皮肤如玉不说,美眸如水不言,光看是她那幽幽的神色,暗伤的神情,我敢打赌,就算是一个得道高僧也会对她动凡心的,真是人间绝色啊。

“公主,我们真的要去西子湖畔等他吗?”

“不,我们还有自己的大事未办,不能因为他而放弃。而且,是他自己放弃的,这不能怪我。走吧,永远地离开这里。”

“可是公主,他……”

“以后别在我的面前提起那个人。”

说完,紫茹卷一阵凄凉的冷风进了里屋。萍萍不敢违抗,也跟着进去了。

逍遥跑了好久,这见已经望不到醉风楼那高高的楼尖,这才放下心,靠在墙上气喘吁吁。其实,逍遥早就看出那个紫茹是戴着面具的,她应该是一个绝色美人,只不过逍遥是无福消受了。这并不是他还忘不了叶子,而是他实在是有心无力啊。他本是浪子,且骨子里有着大男人的主义,他现在是穷光蛋一个,而紫茹一定是大富大贵之人,如果就这样娶了紫茹,你叫以后他逍遥怎么抬起头做人啊。

不,这不叫意气用事!有时候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子,如果逍遥娶了紫茹,那么他将一辈子活在别人的闲言闲语里,这可是比杀了他还有难受啊,所以呢,逍遥只有逃跑了。而且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啊,就是找到李世民!

逍遥虽然读书成绩很烂,但是他对中国的历史还是感一点兴趣的。不过,只有一点点啦,他只知道李世民是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次子,史称“唐太宗”。是唐朝盛世的一代明主。

逍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浪子,他是不可能会当皇帝的,而且也没这个能耐。所以呢,他只要辅助李世民一切就安啦,只要让李世民帮助李渊一统天下,到那时他逍遥就真的逍遥喽。不过,他刚来这里,还不知道如今天下的情势呢。

“喂,小子!别在这里闲晃,城门快关了,你是出城还是进城!”

逍遥这才发现自己已是靠在了苏州城那高大的城墙上了。逍遥见一个凶神恶煞的士兵拿着长枪指着自己,这下可犯难了。

逍遥可以说是一个游历比较丰富的旅行者,他用六年的时间走遍了大江南北,他曾夸张地说如果把我踏在土地上的脚印直排成一行,那么它们可以绕地球一两圈。但同时,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超级大路盲。他旅行从来不带地图,有很多地方都是他迷路后才找到的。曾经,他在四川南部的森林里走了三天的山路,最后才到一个苗族居住的小镇。他本来以为自己找到了世外桃源,正为之雀跃时,一辆;旅游车和观光的旅客泼了他一身的冷水,原来坐车从该镇到逍遥的出发点只需要十几分钟的时间。晕,逍遥当场扑街。

不过,逍遥从来不会在同一条路线上迷失方向,也不会走自己以前已经走过的路线。也就是说只要这条路逍遥曾经走过,那么无论是九曲十八弯,还是丛林迷宫,他都可以踩着原来的足迹到达目的地。

不过万事总有例外的啦。这中间还有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呢。

当年逍遥在去苗族山镇的旅途中认识乐意个叫蓝清的苗族姑娘,那是一个多么可爱、活泼的姑娘呵。

只半天的工夫,逍遥和蓝清变觉得彼此似乎已经认识半多年了。逍遥是一个很特别、很吸引女性的男孩。他有丰富的学识,有强健的体魄,也有别人所没有的柔情和诗意。他给蓝清带来了太多外面的新鲜事物,两人相处得也很融洽,不知觉间彼此就产生了爱意。特别是蓝清,她对逍遥已经爱到不能自拔的地步了。

但是,逍遥还是无法忘记叶子,叶子在逍遥的心中永远是最重要的,当蓝清在族人聚会上向逍遥表达爱意时,逍遥拒绝了。不过,尽管如此,逍遥还是答应蓝清,如果叶子已经结婚,那他将会来迎娶蓝清。

可是,在那个时候逍遥似乎忘了世间还有另一个深爱着他的姑娘,最后逍遥辜负了她,来到了这个世界。

第七章遇险(下)

“喂,小子,别在这里挡路!城门要关了,你到底是进城还是出城!”

那个凶悍的守城兵朝逍遥大声呼喝,把逍遥的魂从往事的点点回忆中拉回到现实。

逍遥抬头看看天,发现夕阳已经没顶,天开始变暗了。

走吧,反正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现在他已经没有家,也没有亲人,他只有一个人,一个旅行的诗人。

“走吧,虽然没有明确的方向,

走吧,东升的太阳没有热浪,

天空已不再晴朗,

只有几朵黑云在游荡。

走吧,树梢的残月不会转圆,

夜里已没有光亮,

只有小溪在淌诉着感伤。

走吧,找个同程的旅伴,

趁现在,

风无言,雨无声。”

逍遥甩甩头,大步走出了苏州城,这个不属于他的地方。

“这个家伙脑袋有毛病啊。”那守城兵搔搔后脑勺,不解道。

于是,逍遥在守城兵的目光中消失在稀疏的树林里。

直到现在逍遥才发现,原来这个世界的空气是如此清新。仿佛空气中没有一点尘埃,呵,纯洁如水,如晶啊。

太阳下山了,周围的世界也变的暗淡。月亮含羞带笑着偷偷走了出来,就像一个娴静的少女,躲在云端的后面,默默地看着逍遥,默默地为他照亮前面坑洼的道路。

逍遥一个人走在碎石小道上。他的心情很好,时不时唱着当年的流行歌曲,哼着小调怡然忘我的走着,并没有发现周围的树丛里有几十双明亮的眼睛正注视着他。

天真的暗了,何时月亮被云藏在了身体里,逍遥看不清前面的路,他走得模糊,跌跌撞撞的,时不时栽了一个大跟头。

“哎呦!”

这不,他又摔倒了。

“歹势啊。”逍遥气得直跺脚,不过这又怎么样呢,无论他怎么跺,土地依然是那样,不同不痒。“哼,不走了!”

逍遥停住脚,发现自己以身处一个密林里。还有周围还有一点亮光,是莹火虫吧,逍遥想。

“对了,萤火虫!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我可以抓几只萤火虫来当探照灯啊。”

逍遥打了一个响指,同时也暗自称赞自己聪明伶俐,想到了如此妙计。

只是逍遥现在可以说是身无一物,除了肚子是饱的外,其他能装东西的都空空如也。逍遥,环视周围,叹了叹气。“命途多舛啊,时运不济。呜呼——”

逍遥仰天长啸,乍听起来还真的有点狼嚎的味道。

不知道是不是逍遥的悲惨命运打动了上天,逍遥竟然发现。那些萤火虫竟然成双成对地朝逆天慢慢飞来。逍遥大喜过望,伸开双手去迎接。

近了,当这些萤火虫离逍遥只有几米的距离时,逍遥突然发现萤火虫的光并不是这样的,萤火虫的光是不能一直亮着的。可是从刚才到现在,这些亮点都没有间息的亮着。同时逍遥也发现近看这些东西,原来形状都是一样的,有点像,有点像狼的眼睛!

“妈呀!”

逍遥发现苗头不对,马上转身就跑,不管前面的路是否看得见,他撒腿猛跑。风在他的耳边呼啸而过,逍遥越跑越快,路上也不知道撞断了多少根树枝。他只觉得自己的脸是火辣辣的,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痛,痛得要命。

逍遥不敢回头,也不敢有所停留,他怕自己一旦停来,可能就再也跑不起来了。那么,他也只有等死的份了。

逍遥的体力已经到达顶端了,他再也没有气力跑了。

逍遥没有回头,但他可以感觉到他身后的狼群一定还在紧跟着他。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类奔跑的速度能够赛过狼的。所以,不知觉间逍遥的背上留下了一道被狼的利爪抓伤的伤口。伤口很大,血留不止,逍遥忍着痛死命地奔跑着。

“不行了,我跑不动了,在跑下去,我迟早会累跨的。”

逍遥停下来了,他扑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直喘气。

待逍遥停下不久,狼群已经把逍遥团团围住了。逍遥急忙转过身,背靠着树,双手握拳在胸,准备拼死一搏。

“来吧。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逍遥突生豪情壮志,体内如万马奔腾,血液川流不息,一股热劲涌上心头,他想和狼群拼命?

才怪!

只见逍遥突然大转身,纵身一跳,双手死死地抱住树干,吃力地往树上去。

就在这时,一只狼张开利爪,迅猛地扑向逍遥。

好险!逍遥知道危险来临,使出吃奶的劲,死命地往树上爬。千钧一发啊,狼的爪子只在逍遥的背上,留了一道长长的伤口。而逍遥终于顺利爬到了教粗的树枝上,使得狼够不着,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现在逍遥终于后悔当初小学时为什么不学爬树了,搞得现在自己如此狼狈。唉,早知现在,又何必当初呢。

逍遥长吁一口气,但是当他静心下来,这问题又来了。他背上被狼划出了两道大伤口,血流不止,同时他在跑的过程中也身体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大小创伤。一时间,恐难恢复。

更可恶的就是这群狼竟然死赖着不走,它们好像发现逍遥的伤势不轻,于是决定守株待兔,在树下等逍遥因失血过多而掉落下来。

想的美!哼,本少爷就是死也要死在树上,绝不会让你们这群畜生得到半点便宜。逍遥可能也猜出狼群的意图了,他在心里把狼的祖宗十八代全骂了个遍。从此发誓,如果他能躲过在次难关的话,那么他将杀尽天下所有的狼!

“哼,我管你绝种不绝种,既然你们想吃我,那我就不会对你们客气!”

逍遥明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他还是信誓旦旦。这不,他还在思索怎么样烤狼肉更好吃呢。

这时候月亮出来了,洁白的月光照在逍遥俊美的脸上,显得那样苍白无力。逍遥看到地上一大群的狼,不禁暗自深吸了一口凉气。且看现在逍遥所在的树的周围全都是狼,有的站着,有的座着,数一数起码有四五十只吧。逍遥停止对狼的咒骂,反而对自己开始崇拜自己起来。

呵,我能在这么多狼口中脱逃升天,啊,我是厉害啊。

逍遥想着想着,竟然挂在树干上睡着了。

喂!看清一点,谁说他睡着了,他是晕过去了,你有看见有人挂在树上谁的吗?

这时候一只自以为是的狼纵身跳起,本以为可以咬到逍遥的脚,可是还是差了一点点。再接再厉!

于是,它向后退了几步,然后加速,跳!

“我踢你个生活不能自理,我踢你个暴栗!”

逍遥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大力一脚飞揣,嘴里还呢喃着。哦,他是在说梦话呢。

可是,我们这只聪明勇敢的狼就倒霉了,谁也想不到,它一世聪明竟然会栽在逍遥的脚下。就因为逍遥这一脚,它被逍遥踢中额头。当然,对狼来说这一踢,损伤并不是太大,可是问题就出在狼落地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哪位先生做的好事,竟然在树下插着一跟尖木棍。呵,可怜的聪明的勇敢的狼先生就这样走了,带着一脸的愤然和不可置信。不甘心啊。

这一下,可全震住当场所有的狼,于是,夜静了,寂静,只有风的声音。

清晨,阳光透过树叶星点地洒在了逍遥的身上,逍遥依旧昏迷不醒,而且他的身体在下滑,扑通一声掉在了地上。

危险?

没有啦,狼早都散会啦。也不知道那只倒霉的狼是不是狼群的首领,自它死后,其它的狼都一哄而散,现在逍遥的身边只有一只被木棍差穿心脏的狼。

如果逍遥现在是清醒的,恐怕他又要夸自己冰雪伶俐,绝顶聪明了。

现在还正应了逍遥的那句名言了:“吉人自有天相,这是自古以来铁定的道理,没有主角会在故事的初始就挂掉的。”

这时候,树丛里传来树木摩擦的声音,有大有小,有高有低。不过逍遥现在是听不到啦,如果他还有知觉,那么保证他会吓死。这就叫“惊弓之鸟”。

“咦,怎么有个人晕倒了。”

第八章古月之情(上)

这时候,从树丛里走出一个年迈的老人。他看去年岁以很高,有六七十了吧,熟话说“人生七十古来稀”,这老人年岁已经这般高了,难道他是世外高人,就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些不事人间物的世外高人?

很对不起,猜错了。因为现在他的手里拿的是一把砍柴专用的砍刀,他的衣服有很多补丁,背后还有一个很大的竹篓,看来他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老人罢了。

老人见逍遥受了伤,赶紧放下竹篓和柴刀,背着逍遥沿着林子里的小路朝前走去。

老人虽然年事很高,但他体力却十分充沛,逍遥一米七八的个儿被老人就像是一捆柴一样轻松地背着,看来姜到底是老的辣。

老人背着逍遥进了一间木屋,他让逍遥背躺在木床上,然后拿了一罐粘乎乎的,绿色的像是药之类的东西。老人把那东西涂抹在逍遥的伤口上,昏睡中的逍遥吃痛一声,但是他没有醒来,只是梦呓罢了。

老人舒心一笑,关上门顺着原来的路走了,我们权当是回去继续砍柴吧。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从木屋里往外望去,夕阳又站在山顶了,它像是在和万物挥手道别。

逍遥终于醒了,他刚才做了一个很美的梦。他,梦见自己找到了李世民,然后和他一起征战天下,成为大唐一员开国大将。在梦里他还能御剑飞行呢,就像武侠小说里常写着的,一个人站在剑上,然后和剑一起飞上天空,去和飞翔的小鸟一起拥抱蓝天,追逐风的速度,真是爽到家了。

“唉,不过只是一场梦罢了。”逍遥暗自叹息。

“小伙子你醒啦。”

逍遥醒来还没来得及查看周围的环境,就看到一个面色和蔼的老人端着一个铁碗,坐在床头微笑地看着自己,热气腾腾。

“来,趁热喝吧。这药对你的伤有好处。”

“谢谢您,老爷爷。”

逍遥接过铁碗,咕噜咕噜几下就把铁碗里的苦药喝尽了,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逍遥这点是知道。

“老爷爷,我这里是哪里啊?”

也不知道为什么,逆天一看见老人就觉得和他很亲切,知道他是一个善良的老人。

“你现在是在我的家里,我在森林看见受了伤,而且昏迷不醒,所以就背你回来了。”

“谢谢您的救命之恩!”

逍遥坐起身,他不能下地跪拜,只能在床上对他作揖。

老人连忙扶住逍遥,笑道:“这有什么好谢的,救人为快乐之本嘛,日行一善,这也算是一个莫大的阴德呢。来,你的身体还很虚弱,需要修养一段时日,这些日子你就先将就着住在我这间破房里,待你的伤好了以后,我再送你下山。”

“大恩不言谢。滴水之恩,日后逍遥定会涌泉相报!”

“呵呵。老头子我没读过几天书,你们读书人这文绉绉的东西我是听不懂的。我现在只希望你快点好起来,要不然老头子我就命苦喽。”说完,老人爽朗地笑了。

逍遥因为伤的是背,所以他是趴在床上的,老人笑,他也跟着笑,这一笑使他肚子疼痛异常,他仔细一看,原来何时他的肚子也出了几道小伤口。本来伤口并不碍事,但是逍遥这一笑,使得伤口破裂,虽没出血,但也够逍遥受的了。

于是逍遥就在老人的木屋里住下疗伤。

逍遥从老人的口中得知,老人的木屋是建在一个矿洞旁,此处叫卧牛山,老人就叫卧牛,逍遥猜想可能这山的名字是老人自己取的吧。

逍遥还知道,老人是一个铁匠,是一个很出名的铁匠。逍遥经常听到外面有人喊老人的名字,说是来买武器的。天天有人来,而且来的人都很多,只过逍遥有伤在身,他没见过罢了。

无聊的时候,老人给了逍遥一本书。

哈,逍遥本以为是武功秘籍,可是他看了以后才发现原来是一本打铁的入门书。书上面字不多,只有一张张图画,一张图画就几个字,大多都是介绍图画上面东西的名称。像什么黑铁矿啦,红铁矿啦,乌金铁矿啦,等等,等等。

听老人说,这座卧牛山盛产矿石,老人这一辈子都在山上挖矿石,然后制造武器卖给武林人士。老人还说,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打造出一把世间最硬的剑,比那金刚石还硬,而且又耐高温。

逍遥想想,最硬的铁不是钛合金吗,宇宙飞船就是用这种金属造外壳的。不过,逍遥认不得钛,否则他早就告诉老人,让他完成心愿了。

老人还说他有一个很美丽的孙女,叫婵娟。她十岁那年被一个尼姑带走了,临别时,老人用千年铉铁打造了一对古月。古月上刻着“古月”两字,老人这个“古月”上刻着“古”字,婵娟那个上面刻着“月”字。老人说,如果他死了,那么他会叫一个男子把古月交给婵娟。

逍遥看到老人在说这件事的时候,脸上带着神秘诡异的笑容,当他想孙女的时候,他都用这种眼神看逍遥。怪哉。

不过逍遥是不会妄想的,因为老人还说他和他的孙女已经有二十年没见了,也就是说,婵娟如今已三十岁了。就算她还未婚,也是一个老处女了,逍遥可不敢惹上老处女,听说老处女的很疑心,而且又爱吃醋,脾气暴躁。哇,受不了。我宁愿当和尚,也不会娶她。

连续两天,逍遥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他能下床走路了。

闲着没事,逍遥向老人求教打铁的技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多学点东西。

老人看起来很喜欢逍遥,对逍遥的请教达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地步。同时,逍遥凭着绝代天资,像海绵吸水一样,不停地吸去着老人的智慧。

四天后,逍遥的伤已全好,但是老人说什么也不让逍遥下山,他说一定要把自己的全部东西都教给逍遥。逍遥牛不过他,同时也知道自己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回来,这是一个很好的报恩机会,欠人家人情当然要还啦。

于是,逍遥就在卧牛上住下来。

早晨,阳光普照大地,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森林里,到处都是欢乐的歌声。听,远处有鸟儿的欢叫,它们仿佛是在大合唱,在歌唱世界的美好;看,鲜花盛开了,一朵朵都娇艳欲滴,美丽非常。再听,森林里回荡着一声声断续,但很有节奏的声音,哦,那是勤劳的逍遥在和老人打铁呢。

“好!逍遥你不要停,也不要太用力,当你把铁打到没有黑色的斑点时,就马上放进烂泥里。对!就是这样,好,斑点已经没有了!快,赶快把剑插进烂泥里!”

逍遥和老人此时已汗流浃背,两人的脸上都带着喜悦的笑容,一个自豪,一个骄傲。一个因为自己能打造出一把铁剑而感到自豪,另一个因为有这样的徒弟而感到骄傲。

第九章古月之情(中)

“逍遥,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头一遭看到有人只学连两天,就可以如此熟练地打出一把好剑来。你简直是一个天才!”老人看去很是兴奋,他继续说道:“再过两三天,你就可以出师了。”

逍遥只是笑了笑,能被长辈夸奖,他自己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没有啦,我只不过是喜欢打铁罢了,这玩意儿也挺有趣的。”逍遥拔出剑,真是一把好剑啊,只见剑身墨黑,长约六十五厘米,宽十厘米,阳光照过,墨黑色的剑反射着光芒,看去凌厉非常。

“不过,打铁还真的很消耗体力呢?”逍遥擦擦汗,把剑放在铁板上,“爷爷您看,这剑还真的很好看,和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墨剑’。”

几天的相处,逍遥也习惯叫老人为“爷爷”了,而且老人似乎也很喜欢逍遥这样叫他。

“真想不到啊,你竟然如此之快就打造好了一把上等的宝剑。你知道吗,这种剑在江湖上只有三把,先前我师傅铸了一把,我铸了一把,现在又多了一把,总共三把。‘墨剑’传说是墨子的随身宝剑,宝剑再配上墨子剑法,就可以称雄一方。只不过后来墨子剑法失传了,只有墨剑的造法流传了下来,而真正的墨剑也不见了。”

“那么说这把墨剑现在很值钱喽。”

“是的,如果你卖给天剑门的门主郭剑,你就可富甲一方。郭剑嗜剑如痴,他喜欢收藏各种宝剑,他曾经为了一把绿叶剑而血洗了整个铸剑山庄,一共三百多条人命。”

“绿叶剑?就是书上所说的那把用树叶精华凝聚而成的宝剑?”

“没错,那就是绿叶剑。相传绿叶剑是一代巧匠唐林的得意之作,绿叶剑乃剑中极品,现在是郭剑的随身配剑。郭剑也因这把剑而进入‘江湖四大神兵榜’的前三名,使得天剑门名声雀起,成为近几年武林的一匹黑马。”。

“爷爷,‘江湖四大神兵榜’是什么啊?”

“‘江湖四大神兵’是一个叫江湖百晓生的男子弄的榜子,它每三年进行修改。同时,这名男子还另外弄三个榜子,分别是‘江湖四大红颜榜’,‘江湖四大公子榜’,‘还有江湖四大新人榜’。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江湖人士都很认可这个‘江湖榜’,时间长了,它竟然有了至高的权威性。很多江湖中人,为了能够上这个榜子,拼命撕杀,争风吃醋,弄的已经很乱的江湖如今更是乌烟瘴气。”

呵,排行榜啊,想不到这个时代的人也这么有竞争力。

“不过,逍遥啊,除非到了绝境,你可千万不能把墨剑随意卖了啊。这是我们铁匠祖上就定下的规矩。这把墨剑是你自己打造的第一把剑,它是你迈向成功的第一步,也是你走向未来的开端。钱财乃身外之物,你千万不要为了一点小利就忘了本啊。”

逍遥见老人语重心长,也就死了卖墨剑的心。

逍遥这时候突然想起来武侠小说里面经常出现的台词——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原来古代人把剑看得如此之重啊。

“对了,爷爷。我觉得这把墨剑的打造并不是很困难啊,为什么世间只有三把,难道是因为别人不知道打造它的方法?”

“这是其中一点,打造墨剑的方法外人确实是无法知晓的。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没有打造墨剑的材料。”

“材料?不是很普通的铁吗?”逍遥异然。

老人笑了,很天真的笑容,也很慈祥。

“傻孩子,也难怪你不知道。你在打造剑的时候觉不觉得那些铁很重?”

经他这么一说,逍遥还真的有点奇怪。那铁看起来很普通的铁没有什么两样,但是它却异常得重。可是,当铁被融化的时候就不这么觉得了,反到是觉得比一般的铁轻了很多。

老人看出逍遥似乎已经有所领悟了,他继续道:“这种铁叫墨铁,它源自一颗天外飞石。”

是陨石,逍遥想。

“这种铁遇冷会异常得重,最重的时候达上千斤,但遇热却会变得异常得轻。冷热来去,反复无常。只可惜这种铁世间甚少,我师傅一生只发现四颗,第一颗被我师傅铸成墨剑,第二颗也被我铸成墨剑,第三颗我铸成一把‘贞女剑’,送给了我的孙女。这第四颗就是你手中的这把墨剑了。”

“哦,原来如此,也就是说,这东西比金刚石还珍贵了。”

逍遥恍然大悟。

“没错,所以江湖上想得到墨剑的人多之又多。我师傅就是因为那把墨剑而被人杀死,唉。”

老人的眼里闪过些许忧伤,神色也有点暗淡,看来他们师徒的感情很深。

“那如今爷爷师傅的那把剑在何处呢?”

“不知道,没有人知道它在哪里。我师傅死前就把墨剑送人了,但是他就是不肯说到底送给谁,所以才落得如此下场。我师傅一生为情所困,自我拜在他的师门下就没有见过他的笑容,他活着是多么的痛苦啊。”老人的眼眶开始湿润了,满是皱纹的脸,皱成一团,就像是一团泥巴。

“爷爷,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或许死对一个人来说是一种解脱。一个人如果活在世上并不幸福,反而要饱受现实生活的摧残,死或许能帮他们解脱吧。”

“逍遥啊,爷爷有你这句话就够了。你说的很对,或许死对师傅而言是一种灵魂的解脱。我还记得师傅死前是面带着笑容的。”老人的脸色开始由阴转晴。

“那爷爷,你的那把墨剑呢?”

“那把剑我当年给了我的儿子卧龙,如今它应该在白花山庄吧。”

“白花山庄?”

“我儿子是当年‘江湖四大新人榜’榜首状元,他凭着‘清风剑法’啸傲江湖,更赢得当年‘江湖四大红颜榜’排名第二的绝世美人戴情雯的芳心。呵呵,她也就是我的媳妇啦。最后,我的媳妇为我的儿子生下了婵娟,之后他们就退隐江湖,在白花谷建立了白花山庄。”

“那后来为什么婵娟会和您在一起呢?”

“唉,都怪姬诗研那个妖妇。姬诗研是‘玉女宫’宫主,为人淫邪,烂杀无辜,人人得以诛之。当初她说看上了我的乖孙女婵娟,誓要收婵娟为徒,便准备传位于她。我儿子和媳妇当然不答应,但是又恐斗不过她,所以就把婵娟托付给我。你也知道的,我是做江湖生意的,江湖中有很多名门正派的兵器都是我一手打造的,如果姬诗研对我动手,那么各大门派就会群攻她玉女宫,把玉女宫踏平。所以呢,她后来也就死了这条心了。”

老人说着便眉开眼笑,好像自己真的很了不起似的。

不过,逍遥隐约觉得不对劲,但他没问,他不想破坏老人的心情。毕竟他年纪也很大了,经受不起这种风浪。

“爷爷,婵娟的那把‘贞女剑’是怎么样的啊?”

“哦,那是一对女式宝剑,有两柄。剑身细长,但并不是墨黑色的,而是纯白色的,因为我在打造剑的时候突发奇想,往剑上加了白金和千年玉石。这对宝剑可是真正的价值连城啊,我可是花了老本才打造出来的。”

“那这把剑有什么特点呢?”

“销铁如泥,无坚不摧,同时它还有一个隐藏的特性,就是一旦人中了招,那么他的伤口将很难复原,而且会溃烂,如果不及时治疗全身发冷而死。最好的治疗方法就是,再被剑砍提次,以毒攻毒,不过要在三天内,否则就没救了。”

“不会吧,这么毒。”

“毒啊,真的很毒。可是我事先也不知道啊,那是我一个实验品,不过那个老尼姑带婵娟走的时候,怎么也要带走‘贞女剑’,说这把剑将来可以用来替婵娟防身。唉,为了孙女,我也只有忍痛割爱了。”

晴天霹雳,逍遥突然明白了什么。他脸色苍白,四肢都在发抖,冒冷汗。

“逍遥,你怎么了,是不旧伤复发了啊?”

看着老人一脸的关切,逍遥的心疼痛非常。他不知道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他,他怕告诉他,他会经受不住这打击,不说呢,逍遥又觉得内心不安。

“爷爷,我没事,可能是有点累了。我想出去走走,散散心。”

“那好吧,不过你可千万要注意身体啊,如果身体真的有什么不适,一定要跟我说。”

“好的。爷爷,那我出去了。”

第十章古月之情(下)

为什么呢,这到底是为什么。为什么无论在什么地方,痛苦都会缠绕在每个人的身旁。难道人间就没有一个没有痛苦,没有悲伤的地方吗?

逍遥的心好乱,真的好乱。他虽然和老人相处不久,可是老人的善良和平近易人给他留下了很好的感觉。逍遥从小就没有父母和亲人的疼爱,他是一个可怜的孤儿,被狠心的父母抛弃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自小逍遥就渴望得到亲人的爱,他总是幻想,幻想着明天的什么时候,一个自称是他的父母的人来带走他,带他去一个温暖地方,那里逍遥可以唤他们爸爸、妈妈,然后睡在他们的怀里,去感受他们的温暖。

可是没有,一直到逍遥决定离开那个城市到处流浪,逍遥还是没等到那两个人,那两个可以给他温暖的人。

“像落单的候鸟,一个人叛逃,不愿让生活牵着我,懵懂地苍老……”

逍遥很喜欢这首歌,仿佛唱出了他的心声,他的渴望和他的梦想。

逍遥很痛苦,他从来没有像今次这般痛苦。他好想迷失自己,把自己遗忘在这个国度,不再去想,不再去感伤。就像创始之神所说的那样,好好地活着。

呵,活着,好好地活着。

逍遥走到了那天老人发现他的那棵树下。

关于那只倒霉的狼的事情老人已经告诉逍遥了,逍遥的反应并不太大,他反而觉得自己还是死了算了。就像佛住如来一样,割肉喂婴。呵,他并没有那么伟大的胸襟,只是觉得生活太苦了,活着太疲惫,太防备。

或许这就是诗人天生的感伤情怀吧。

多年的流浪,逍遥不知走了多少路,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原来这些年的流浪使更觉得生活的痛苦了。常年的流浪并没有冲淡他对叶子的爱恋,反而使他更思念叶子,思念她的每一言一行,有时候在梦里见到她,逍遥往往要欣喜一两天。

呵,问世间情为何物?

逍遥背着树,他慢慢闭上了双眼,就这样吧,让心静一下,静静地去感受自然。

起风了,风吹得轻轻,树叶沙沙作响,齐奏着一首美丽动人的歌曲。

还是说吧,反正迟早有一天他会知道的。再说,婵娟也不一定会变成女魔头啊,人之初性本善嘛。逍遥终于决定要回去把婵娟被姬诗研带走的事情告诉老人,于是他稍稍释怀刚才刻骨难耐的心情,向老人的木屋走去。

风依旧吹着,只不过不再那般刺骨了,有一丝暖意,就像是春天的那一束阳光,照亮了黑暗,温暖了逍遥的胸膛。

同时,逍遥也觉得自己该向老人辞行了。他不能在这里逗留太久,还有重要的事等着他去做。

老远的,逍遥看见木屋起火了!

这突如其来的大火正不段的吞噬着老人和木屋和周围的树木,顿时卧牛山浓烟滚滚,由于树木都是连着的,不一会儿,大火就整座山的蔓延开来,烈火无情地吞噬着这个美丽的地方。

“爷爷!”

逍遥不顾一切地冲进了火海里,这时刻他仿佛忘了自己,他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救出老人。

“爷爷!”逍遥在木屋外大声呼喊,但火势实在是太强了,逍遥无法冲进木屋,他双脚跪地,眼泪就在那一刹那划落。火依然在无情地燃烧着,也在逍遥的心里燃烧着。

到底是谁?

“逍遥……”

是老人的声音,逍遥大喜,忙四处寻找老人的踪迹。

“爷爷,您在哪!”

“我在这里。”

逍遥回头发现老人此时正躺靠在一棵树下,虽然他没有被大火烧伤,但是他的脸色却异样地苍白。

“爷爷!”逍遥冲到老人的身边,扶起老人,“爷爷,您没事吧。”

逍遥知道,老人定是受了很重的伤,他命不久矣。悲伤从心里涌出,逍遥已是泪流满面。

“逍遥啊,爷爷我已经不行了。不要哭,我做了几十年的江湖生意,早就料到会有如今这般下场。生在江湖身不由己,你要记住,江湖险恶,千万不要轻信于人啊。我真对不住你呀,你刚刚打造的那把墨剑被一个黑衣人抢走了,还有我的一些收藏,咳!咳!”

逍遥轻抚着老人的胸膛,哭道:“爷爷,您不会死的,您一定不会死的!”

“傻孩子,人总是要死的。你不是说过吗,死或许是更好的解脱。死能让我解脱,这不是更好吗。只不过我仍放不下一个人,她就是我的宝贝孙女婵娟啊。”老人紧紧握住逍遥的手,恳求道:“逍遥啊,答应爷爷一个要求。”

“爷爷,您说,只要我做的到,我一定为你办到!”

“帮我好好照顾婵娟……咳!我知道……她是被姬诗研那女魔头带走的,一直……一直以来我都在骗自己,说婵娟是被善良的尼姑带走修行。可是,可是……唉。现实总是那么无奈啊,逍遥答应我,无论婵娟变成什么样子,你都要好好地照顾她,答应我……”老人的脸更白了,他的手在颤抖,逍遥的心在哭泣。

“爷爷,我答应您!”逍遥坚定地说。

“我把这个古月交给你,你带着它去找婵娟……你……一定……要让她幸……幸福……”

“爷爷啊——”

逍遥的心灵彻底绝堤,他扯着桑子哭泣,他仿佛要用尽所有的气力来表达此时心灵的悲痛。

老人就这样走了。逍遥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就这样走了。

大火还在继续,这个时代没有消防队,这场森林大火凭人类如今的科技是根本无法扑灭的。逍遥背着老人的尸体走进了木屋旁的矿洞里。因为此时山路都已被大火封住了,逍遥无法下山,为了活命他只能呆在矿洞里。

矿洞有铲子,逍遥为老人挖了一个坟。

“爷爷,您安息吧。我一定会替您照顾婵娟的,不管她是不是变成了魔女,不管她身边是否有相爱的人,我都会照顾她,让她得到幸福。”

逍遥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把铲子平放在老人的坟前。

逍遥转身走进矿洞深处,他知道外面的大火没有两三天是无法熄灭的,所以他必须要找到食物。他记得老人曾经说过,说不久前这个矿洞曾坍塌过一次,还好那次老人带了一些食物进来。他被人救走后,多余的食物就留了下来。他还说这食物是腊肉什么的,不易变坏。

逍遥带着唯一的希望进到了矿洞深处。

“找到了!”

很幸运,托外面大火的福,逍遥不用火把直接借助外面的火光找到了一个大铁锅。铁锅的盖子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待逍遥打开,发现锅里有一壶米酒和足够他吃上四五天的腊肉。

于是,逍遥就在矿洞里呆了两天。

第十一章无锡之行(上)

这两天逍遥也没闲着,他在找一种矿石,他需要再打造一把特殊的、适合他的兵器和一个强硬的、耐强度的护心镜。现在他很需要防身的东西,在古代只有武力才能使人生存下去。武力可以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武力可以推翻一个旧的王朝,武力可以使你成为逍遥天下的大侠。也只有武力才能使你不会受别人欺凌,不会被别人小看。

其实在现代也不是一样吗。国力强大的国家就专门欺凌、处处压制弱小的国家。有的国家千方百计地找借口,在经济和政治上对其进行独裁。假如有一些国家进行反抗,那么强大的国家就进行一场大规模的战争。战争结束后,弱小的国家自然经受不起严重的经济损失,于是一些坐山观虎斗的大国并乘机侵入市场,并占领、垄断市场。等完全控制整个国家后,几个大国就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判怎么重建国家的问题。哼,说白了就是怎么瓜分的问题!

其实,这并不是时代的问题,而是人类自身的问题。

不想了,逍遥一想起这些事情就头晕,毕竟他不是政治家,他只是一个流浪的诗人,除了烦躁时写一首诗抒发一下感情外,他还能干什么呢?

“找到了。”

逍遥终于在第二天的黄昏找到了他要找的矿石,恰好外面的火已经熄灭了,于是逍遥决定离开这个令他伤心的地方,永远地离开。或许多年后他会回来,如果他还有命会来的话。

“爷爷,我走了。”

逍遥跪在老人的坟前,他朝老人磕了三个响头。转身的刹那,逍遥的泪落了一滴,他没有去擦干,就让它留吧,或许以后再也无法流了。然后逍遥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逍遥把矿石和腊肉装进一个仅残留下来的麻袋子里,背着麻袋下山了。

天黑了,光秃秃的山坡上,月光洒满了一地。

疑是地上霜。

其实逍遥也要感谢这场大火,因为大火的缘故,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跑到别的山上去了,也包括逍遥最害怕的狼群。

但夜并不是寂静的,总会有那么一两声吵杂,或着夜莺的啼哭。逍遥一个人走着,他的脚步迈地很大,他离心似箭。走得越远越好,走得远了,就不会再想爷爷了,就不会再哭泣了。逍遥天真地想着,他加快了脚步,背上的麻袋一颠一颠的,硬硬的矿石虽然不重,但打在背上却难免会有些疼痛。

这时候月亮好像也感觉到了逍遥的心事,坪跻苍谔驽幸D压欢浜谠乒床粮闪怂难劾帷?

月光消失了,逍遥唯一的照明光消失了。

逍遥因为走得很快,再加上路黑看不清,他只觉得脚下被什么东西勾住了,然后由于惯性,他的身体向前倾斜,一头磕了下去,他就像球一样滚落山坡。

好在这里的周围树木稀疏,草地完好地保留下来了,逍遥摔在草地上,没有受多大的伤害,只不过头有一点晕罢了。

索性不再起来,就躺在草地上,抬头看着天空,看星星闪烁,就像一双双迷人的眼睛,令人神怡。

看着看着,逍遥入睡了,他实在是太累了,身体累,心也累。睡吧,孩子。好好地睡一觉,明早起来,那金色的阳光是属于你的。

早晨的阳光无私洒在这片神州大地上,万物都苏醒了,惟独逍遥。

也许逍遥是真的累了,此时的他四肢大开,摆了一个“大”字型,依然沉睡在草地上。

“哎,那个不是卧牛的徒弟吗?”

这时候一个手臂粗壮,但人却矮小,年龄看似约有三十几的男人向逍遥走来。他认识逍遥?

“小兄弟,小兄弟,你醒醒。”

逍遥在睡梦中被人推醒,他揉揉朦胧的睡眼,有些生气地看着这个打扰他睡觉的男子。

“小兄弟,你还活着啊。”

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就这么希望逍遥死?

男子见逍遥冷冷地看着他,感觉气氛不对,思索自己刚才说的话,才知道自己似乎说错话了。他连忙解释道:“小兄弟,你千万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竟然在这场大火中活下来了,这真是一个奇迹啊。对了,既然你活着,那么你的师傅卧牛呢?”

逍遥仔细大量了一下男子,感觉他挺眼熟的,好像在这两天内在哪里见过。

“爷爷他去世了,他是被人害死的。”逍遥觉得他并无恶意,于是就把事实真相告诉男子。

“唉,他还是走了啊。都坚持二十几年了,想不到他终于走了。”男子黯然,他的眼眶和逍遥一样湿润了。

“大叔你是……”

“哦,我是无锡城里的那个铁匠啊,我叫大牛。四天前我还去拜见卧牛呢,那时候你不是正在向卧牛学习怎么样打造一把上好的铁剑吗?你还告诉我你的名字叫什么逍的,嘿,老哥我记性不好,麻烦兄弟你再报一遍你的名字。”

“我叫逍遥,大牛叔。”

“呵,你可别这样叫我。什么大牛叔啊,你就叫我牛叔好了。”

“好的,牛叔。”

“唉,卧牛可是我一生中最崇拜的人了,我之所以成为铁匠就是因为崇拜他。他那个时候不知道多威风啊,他打造出的墨剑经他儿子的手而名震江湖,顿时名声大盛,诸多江湖豪杰纷纷远道而来请他打造兵器。”大牛叹气,继道:“想不到啊,他终是被人给害死了。这就是江湖啊,人在江湖生不由己。有时候你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样的生活,难啊。”

逍遥想起自己的前途一片渺茫心里更为难过了。

“我这次来,本来是想老爷子帮我打造一把宽剑的,想不到老爷子就这样走了,唉,看来我也无法交差了。”

逍遥见大牛难过的样子,于心不忍,就凑过去问道:“牛叔,是什么样的宽剑,有图纸吗?”

“有!”大牛知道逍遥是卧牛的徒弟,那么他一定有两把刷子,于是连忙从怀里抽出一张羊皮纸拿给逍遥。

“这宽剑类似西方的骑士剑,只不过长度和中原的一样,看来并不是很难。只要能找齐铸剑的材料,我有绝对的信心可以打造出一把上等的宽剑。”逍遥看完图纸后,很自信地说。

“真的!老弟,你真的有把握?”

大牛欣喜万分,紧紧地抓住逍遥的手。

逍遥点点头。

“太好了,材料我都已经找齐了,就放在我无锡的家里。反正老弟你也没有地方可以去,你就来我家吧。以你的身手,不出几年,就可以出师了。”

呵,爷爷还说不出几天就可以出师呢。逍遥暗自好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遇见了大牛,逍遥的心情就好多了,没有了压抑的苦闷和悲痛的感觉。

于是,逍遥就和大牛踏上了去无锡的路。

第十二章无锡之行(中)

无锡是中国的一座古老城市,逍遥曾经去过无锡,当然是在那个时代。对于无锡,逍遥并不陌生,但是由于时代的差距,如今逍遥和大牛走的路途已是不能与往日而语了。

逍遥虽然是一个极品路盲,但是他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中国地图他曾经是看得很透的。一路走来,他连地名都叫地出来,不过他并不知道那个时代的地名和这个时代的地名有很多是不一样的。

那我们就按照逍遥记忆中的地图走吧。

无锡市在江苏省南部,建立在太湖边,距离苏州市也比较近。

卧牛山其实是在华庄镇附近,但是,逍遥所在的时代是没有华庄这个地方的,这时的华庄不过是一平广阔而荒芜的平原。

大牛告诉逍遥他们的行走路线,于是逍遥推出他们应该是从华庄镇出发,再到锡山区,然后进入无锡。

这天,太阳挂得老高老高,可还是那样的毒,虽然不至命,但也使人够受的了。

逍遥和大牛走累了,就在有棵大榕树下乘凉。

“他娘的鬼天气,怎么连一丝屁风都没有!”

一路走来,逍遥不知道听了多少回大牛的抱怨了。大牛显然没有受到严格的素质教育,他说出的话实在是太不雅了。不过,逍遥不在乎,切,什么雅不雅的,说出去还不都是话。同时,逍遥也觉得说粗话,有时候能缓解一下心情的郁闷和紧张。

听,大牛又来了。

“我日他娘的牛鬼蛇神,老子渴都渴死了,咋就沾不到一滴水。难道这水真他娘的,被哪只渴死鬼给吸干了。”

连续两天,逍遥和大牛大没喝一口水,而且他们带的食物都是干粮,没有水可咽不下去啊。无奈,逍遥只有去割树汁,啃较嫩的树叶。逍遥的脑子是一本百科全书,他懂得一些简单的医术,也可以识别一些常见的树木,他知道哪些有毒哪些没毒,知道哪些吃补,哪些吃苦。

最享福的是大牛了,他是个粗人,但不是庄稼人。所以他对植物知识是一个门外汗,根本不知道什么植物可以吃,什么植物不可以吃。他跟着逍遥,不知道吃了多少好东西了。原来他以前不敢吃的,没吃过的,在逍遥的示范下,他到是吃得津津有味。

而且呀,大牛的粗话并全是用来骂人,他还可以赞扬人呢。

“你祖爷爷的阴德,我老小子跟你这个小老子可算是着福了。他奶奶的,这东西还真不是盖的,真他娘的好吃,唔,好吃!”

每次逍遥听到大牛如此赞扬他,不禁莞尔。

和大牛两天的接触,使逆天了解到了一些宝贵的信息。大牛毕竟住在大城无锡,他又是铁匠,所以他随时都可以打听到很多小道消息以及事关天下苍生的大事。

“牛叔,你知道李世民吗?”

“李世民?他是哪窝里的人?”

“怎么大叔你不知道李渊的三儿子李世民吗?”

“李渊这老匹夫我倒是没少听,不过他好像没有三个儿子,他只有两个儿子吧,一个女儿。没有李世民,没听过。”大牛摇摇头,有些茫然。

可能是李世民比较低调吧,他毕竟不是普通人,说不定他正在暗中帮助李渊夺取天下呢。逍遥这样想,心也就安下来。他抬头望着天空,淡淡道:“数英雄人物,还看今朝。”

“妈的,这鬼天气,怎么连一朵云都没有,想热死老子啊。”

大牛边走边抱怨。

逍遥也习惯了,有些时候他还真的很想跟大牛说上几句,不过他还是有矜持的。这类粗话,还是少说为妙,少说为妙。

这也许是逍遥长久养成的一个习惯了,他总是边走边看,时不时把经过自己身边的事物都详记在自己的脑中。他走路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习惯东看西看,东摸西摸,有时候还真的让他找到宝了。

“哇!”

逍遥突然在草丛路惊叫起来。

“出什么事了?”大牛急忙跑过来。

“人,人参!”逍遥吞了吞口水,死死地盯着草丛里的一棵形状比较奇特的草。只见草的周围是一块旱地,这好比是一个秃顶的中年人,更像是一个小型的地中海。草周围三丈以内均没有其它植物生长,他就好比是植物的王,其它植物都不得靠近它,只能在远处瞻仰它的雄威。

“老弟,你不会是被热晕头了吧。虽然大牛我学识不如你,但是这一点我还是懂的,哪有人参会长在大太阳底下啊。”

“不,它是人参。我敢肯定!”

说着,逍遥就动手挖他口说所说的“人参”。

逍遥拨开泥土,小心翼翼地挖掘着。

“我说老弟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呢。如果这真的是人参,早就被路上的行人给挖了,你看他们中也有不少人是挖草药的啊。”说着,大牛指着一个背着药篮子的书生道。

这是一个样貌俊美的书生,只见他面如冠玉,俊眼修眉,顾盼神飞,全身散发着说不尽的洒脱。

那书生见大牛指着他,以为大牛在叫他,于是就探头过来,恭敬地问道:“请问这位大哥,你叫小弟有何指教?”

“哇,我老牛还是第一次听有人叫我大哥,小子你真是我的知音啊。”大牛眉开眼笑地拍了拍书生的肩膀,然后又问道:“老弟,你是不是采草药的?”

“不是的,不过小弟我对草药略懂一二,一般的植物定可以认出其名称和效用。”

“那太好了,你来帮我看看这东西是不是人参?”

大牛指着逍遥手里握着的一根形状怪异的树根。

那书生仔细看了看,托着下巴思索着,然后摇了摇了头。

“不清楚,小弟我真的看不出它到底是属何物,小弟对草药钻研也有好几载了,这般植物还是头一次见着。”接着,他从兜里拿出一个袋子,对逍遥说:“这位兄台,小弟想向兄台买了这棵植物,还请兄台出价。”

“很抱歉,我并不缺钱,所以我不会卖的。”

书生见逍遥一脸坚定,知道自己和这棵植物是无缘了。但他本是一个爱结交朋友的人,他见逍遥眉清目秀,相貌堂堂,定非池中之物,于是就起了结交之心。

“在下魏征,不知道兄台高姓大名?”

“什么?你叫什么?”逍遥一听到魏征两个字,反映出奇地大。他看魏征一脸惊愕,忙不好意思道:“恕在下唐突,还请魏兄见谅。因为在下有一个朋友也叫魏征,不过我们也失散多年了,如果他还活着,今年也应该像魏兄这般俊美了。”

才子论才子,佳人说佳人。一个人与其被一大堆庸俗之人夸为才子或佳人,还不如由另一个才子或佳人口中来得珍贵。

魏征听了逍遥赞美,忙羞涩地低头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憨憨的样子。

“那兄台的名字是?”

“哦,他叫逍遥。姓逍遥,名逍遥。”逍遥一路上遇人都怎么说,想不到却被大牛学了过去。

“啊,果真人如其名啊。无我而自得,逍遥于天地,遨游于世间。好名字,好名字啊!”

“魏兄过奖了。”逍遥一面谦虚,一面思索着魏征刚才的那句话。

“哦,对了。不知道逍遥兄弟认为这是何物呢?”

“人参。”逍遥肯定地说,同时他好像很怕别人跟他抢似地把这根所谓的人参收入怀中。

“可是,人参是喜阴而生,喜润而长。而这棵似乎截然相反了呀。”魏征提出疑问,

“对,魏兄说到点子上了。万物都相生相克,一阴一阳而存于天地。其实阴阳并不是两极而存的,就好比月亮,它是反射了太阳的光辉才能在夜里照亮行人的路途。也就是说,阴阳其实互通,有阳必有阴,有阴亦有阳。一般的人参都是喜阴的,但是就未必没有喜阳的,这就好像一个家庭里的兄弟。大哥喜武,弟弟好文,一文一武虽看似不同,但是实质上不都是为国家,为人民办事情吗?”

“好!精彩!小兄弟说的真是一针见血啊。”

就在这时,一个队人马停在了逍遥的身边。一个骑马的男子不停地拍着手,大声赞叹。

只见该男子刀眉星目,鹰勾鼻,身躯凛凛,威武不凡。他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的威风,语话轩昂,有大将之风度,有英雄之气魄。只可惜,他眉宇间少了些正气,让逍遥觉得此人并非善类。

“草民拜见宇文大人!”

大牛突然对那个男子下跪,同时也拉下逍遥,对逍遥轻声说:“老弟,快点给宇文大人下跪!”

逍遥不知道他是哪里的耗子,但是见他这般架势,定是朝中大官,于是很不甘心地朝那个宇文大人下跪。

“草民扣见宇文大人。”逍遥的语气很淡,操,老子最讨厌的就是这样的官了。

不过,令逍遥更惊奇的是魏征竟然没跪。那个宇文什么什么的旁边走出一人朝魏征大喝道:“大胆刁民,见到右屯卫将军还不下跪!”

“哼!我魏征堂堂七尺男儿,跪天跪地,跪父母,跪主宗,跪天子,就是不跪人。”魏征一脸正气,看得逍遥不禁在心里大呼,妙哉!

第十三章无锡之行(下)

“你……”

“算了,在朝时已经对这种繁文礼节厌倦了,好不容易出来游玩放松心情,怎么还把这些烦人的礼仪带过来呢,就别太在意了,你们都起来吧。”宇文化及朝魏征笑笑,但是逆天却从他的眼睛里看出了少许不满之色。

大牛慌忙道:“谢大人!”

“现在我不再是官,和你们一样都是平民百姓,你们也就不用大人前,大后人的了。就叫我宇文公子吧,哈哈,想不到我都三十有几了,还让别人叫我公子。”宇文化及朗声大笑,只是不知道他是在装腔作势,还是发自肺腑呢。

哼!收买人心的伎俩也太嫩了吧。逍遥深知宇文化及的身家背景,对他的在历史上做下的事情有一些了解,所以他对宇文化及很反感。刚才他再跪宇文化及的时候还暗骂过他呢绰钊耸钦庋陌。且院罂梢虼笈6喽嘌傲耍幸O搿?

“大牛,大人要你打造的宽剑是不是已经打好了?”这时候从宇文化及身边站出一个身材魁梧,样貌一般的中年男子,他说的话里总带刺,听得逆天很不舒服。

“启禀督卫大人,小人因为实在是没有头绪,所以才……”

“所以你他妈的才偷偷溜出来游山玩水是不是!”

那人发怒了,眼睛瞪得贼大,那臭嘴一张,满口黄牙,看得逍遥直倒胃,大叹倒霉。

宇文化及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从他身边人的品行就可以看出来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恐怕就是这样的写照吧。

大牛被那个什么督卫喝地直哆嗦,这么大热的天,他竟然被吓成这样。这两天来逍遥和大牛也混熟了,大牛被骂他不忍心也看不过去,于是站出来,对那个满口黄牙的督卫道:“督卫大人息怒。其实牛叔他是另有原因的。”

“有你妈个头!老子看见你这小白脸就不爽,操你妈的,给老子滚到一边去!”

这人张口老子,闭口老子,满嘴粗话,要不是逍遥和大牛呆久早就听习惯了,要不是他是宇文化及的手下,逍遥早就过去给他几个耳光了。

“周力,对朋友要客气一点,我看大牛似乎另有原因,就请这位兄弟代大牛说吧。”要不是逍遥知道宇文化及的老底,他还真以为宇文化及是一个礼贤下士之人呢。不过既然知道了,他对宇文化及的行为就更为不满了。哼,伪君子!要知道逍遥最恨的就是伪君子,他最讨厌那些表里不一,外强中干的人了。而宇文化及绝对是这种人中的典型。只不过逍遥还不知道宇文化及为什么对他们这群平常百姓如此之好,没道理的啊,不懂,或许有什么阴谋吧,逍遥想。

“不敢,牛叔确实有原因的,我看还是牛叔自己说吧。”其实逍遥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原因,只不过他知道原来大牛要自己帮他打造的宽剑是给宇文化及啊。

“也好,大牛你自己说吧。”逍遥心里可乐了,他刚才看到宇文化及的眼里不耐烦的眼色闪了又闪,这就更确定他现在的一切作风都是假装的了。

大牛见逍遥为他解围,向逍遥投去感激一眼,道:“大人,事情是因为大人要小人打造的宽剑的结构实在是太精巧了,小人自认没有这个能耐,于是小人就到卧牛山请卧牛替小人打造一把。”逍遥此时暗叹宇文化及的厉害,大牛和他说了这么多话竟然没带一个脏字,真是一个奇迹啊。

“哦,那剑已经造好了吗?”宇文化及一听到卧牛两个字,眼里精光大盛,马上追问。

“没有。就在卧牛准备替小人打造的前一天,卧牛被人给害死了。幸好小人遇到了卧牛的徒弟,他决定帮小人打造大人要的宽剑,于是我们就一道回无锡了。”

宇文化及眼里闪过一丝不悦,但他马上又把视线转到逍遥身上来。

“想必这位就是卧牛先生的高徒了,幸会。不知朋友的尊姓大名呢?”宇文化及脸上堆起令逍遥直作恶的笑脸。

“尊姓不敢,高徒未必,小人逍遥,姓逍遥,名逍遥。”逍遥恭敬道。唉,他也是被逼的啊,他可不想得罪宇文化及。现在的宇文化及可厉害着呢,隋朝最后一个皇帝扬广也是他干掉的。现在宇文化及的官职是右屯卫将军,那么也就是说扬广如今在扬州,呵,他离死期不远了。

逍遥在回答宇文化及的话时暗中朝魏征眨眨眼,魏征看后,略一思索方才顿悟,朝逍遥会意微笑。

“哈哈,逍遥兄弟太谦虚了。逍遥兄弟既然是江湖第一巧匠卧牛先生之高徒,想必一定有超于常人之能。如果逍遥兄弟不嫌弃,不若到寒舍小住如何,况且逍遥兄弟如今也无处可去。”

“这……恐怕不太方便吧,在下不过区区草民,怎敢进大人的荣宅呢。”逍遥一脸为难,他可不想为虎作伥。千万不要逼我啊,逍遥暗自祈祷。

“逍遥兄弟不必见外,不若这样吧,等到逍遥兄弟打造好宽剑后,有劳亲自送到寒舍,到时化及再尽地主之仪,如何?”

如何?当然是答应啦,只不过到时候他逍遥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好吧,如果小人幸不辱命打造出大人要的宽剑,那么的小人一定登门送剑,如果造剑不成,那小人就归隐山林,从此不再见大人。”

打造不成。哼,到时候你就没命了!

宇文化及是什么样的一个人,他是绝对不会允许有失败的,所以逍遥要是造剑不成,那么他就得受以极刑了。不过想归想,逍遥对宇文化及还是有利用价值的。其实宇文化及本不知道逍遥是卧牛的徒弟,他之所以停马遥听逍遥的那一番讲说,是因为看上了逍遥的清秀和眉宇间透出的特殊气质。

等等,别误会,宇文化及没有龙阳之好,也无断袖之风。他是利用逍遥的“美男计”去勾引当朝皇帝扬广的第一百三十三贵妃,柳月眉。柳月眉是扬广最宠幸的妃子,宇文化及经过多方的交涉都无法争得佳人的协助,所以他只有上这招了。也不知道为什么,宇文化及第一眼看到逍遥就觉得逍遥一定能勾上柳月眉,觉得他天生就是女人的客星。只要逍遥能成功地和柳月眉勾搭上,那么以后要刺杀扬广就方便了许多。

“逍遥兄弟过谦了,我知道逍遥兄弟一定行的,我对你有绝对的信心!”

宇文化及竟然下马紧紧握住了逍遥的手,感情就像亲兄弟一样。

逍遥装成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激动道:“小人定会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魏征虽然明白逍遥的苦心,但他还是看不惯宇文化及那副伪君子的嘴脸,于是他不管众人,乘众人都在看逍遥和宇文化及像唱戏般的对话时写了一张纸条,啊把纸条交给大牛,嘱咐大牛交给逍遥,但不要在宇文化及面前,之后魏征拍拍身上的尘土就走人了。

逍遥和宇文化及话罢,转身看到魏征已经不见了,问大牛才知道他老早就走人了,心里不禁暗狠宇文化及。逍遥认为只要能和魏征在一起,那么他总有一天会见到李世民。不过,还好这个时候有宇文化及的出现,不然逍遥要是真的和魏征走了,那么以后的天下就不是李渊的,而是李密的了。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经宇文化及的再三要求,逍遥和宇文化及一行人一同上路了,当然大牛也和逍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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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开学了,也要高考了,所以故事会减慢更新速度,或许会停止更新。一切都要等到高考结束,所以这段时间很对不起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原谅。谢谢。

同时也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故事。再次感谢。

第十四章初遇佳人(上)

宇文化及对逍遥还真还无微不至呢,他在驿站的时候专门为逍遥买了一匹上等的枣栗马,此马膘肥体壮,四肢发达,是一匹可日行千里的好马啊。逍遥为此对宇文化及感激非常,同时大牛也沾了逍遥不少光,宇文化及本对大牛不屑一顾,但是后来知道逍遥要在大牛的铁匠铺里打造他的宽剑,于是也花钱买了一匹中等的枣栗马。

“哇!兄弟,老哥这次还真是沾了你不少光呢。瞧瞧这马儿,多俊啊,它们可值八十多两呢?这可是老哥我一个月的工钱啊,要是算到庄稼人的头上,他们就是辛苦干一年也没这个银哦。”

贫富悬殊,逍遥还是有些了解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是千百年来都不变的,没有一个朝代,没有一个国家,没有一个君王,没有人能够改变这样的情况,就是李世民也无能为力。一个好的君王他所能做的褪蔷×考跎僬庋南窒螅眉跎倨肚畹娜耍么蟛糠值那钊说靡晕卤ィ缓笤偻夹】怠?

逍遥望着前面不远的宇文化及的背影,他突然有种触动,那是一种很原始的触动,就像是动情欲一样,显得很自然。什么时候我能拥有大批的财富呢,那样的话我自己就可以寻找个地方,然后找个心爱的女人,就这样幸福地过一生。

嘿,恐怕不只一个吧。

“喂,逍遥老弟你怎么了?”大牛打断了逍遥的思绪,逍遥很不情愿地被拉回到现实中来,“宇文大人在叫你呢。”大牛轻推了推逍遥的身体。

“哦。”逍遥朝前看去,只见宇文化及等人何时已经坐在一家茶摊子上了。逍遥连忙停马,并把马栓在一棵大树下,然后来到宇文化及的跟前。

“大人叫小人有何要事?”

逍遥没有给宇文化及下跪,他知道宇文化及好像要利用自己,于是干脆就领了他这个情,不跪就不跪吧。不过言语上逍遥是要显地必恭必敬的,毕竟宇文化及是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这人实在是太阴险了。

“逍遥兄弟,你又叫错了,我不是说过了吗,现在我们是朋友,你不要大人前,大人后的,这样多见外啊。”宇文化及的脸上依旧带着迷人的微笑,不过微笑中有一丝牵强,逍遥看出来了。哼,老狐狸!

“是,是,大人教训的是。”

“哎,又来了不是?”

“哦,对,宇文兄说的是。”

“哈哈——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嘛。”宇文化及拍着逍遥的肩膀大声朗笑,乍听起来,感觉他好像得逞某件阴谋了一样,听得逍遥心里毛毛的,不爽。

宇文化及接着道:“我们就在这里休息一盏茶的时间吧,等会儿再上路。”

宇文化及是老大,这里当然是他说了算,别人还有什么资格说话,于是众人就在茶棚里喝茶休息了。

宇文化及趁这个机会询问起逍遥的身世来。

“不知逍遥兄的家乡在哪里?”

“哦,在巴蜀一带,我生在一个小村落里。”呵,是昆明呢。

“那逍遥兄弟一定很怕水喽,我见过从巴蜀来的人都是怕水的。”

“差极了。”哼,我可以在水里闭气十几分钟呢,等到你带兵杀我,我就用这招!逍遥已经开始策划逃跑计划了。

“如今,逍遥兄家里还有人在吗?”宇文化及又接了一句道,“我可以派人把他们都接到扬州来。”

哇,差点就露馅了。逍遥暗惊,要是宇文化及真的跑到昆明去找他的家人,那可就完了。幸好逍遥并没有告诉他是具体地方。逍遥并没有慌张,他一脸感激道:“大人对小人真是恩重泰山,小人此生无以回报,只愿做大人的先兵士卒,鞠躬尽瘁,死而后矣。”接着逍遥低头叹息,“只可惜小人的家人没有这个福分,小人在三岁时爹娘就去世了,小人是村里的好心人一起养大的,吃的是百家饭,睡的是百家床。”

逍遥装的有模有样,自是骗倒了一大片。

宇文化及轻声安慰道:“逍遥兄莫再悲伤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宇文府里的人,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的床就是你的床!”

嘿,你的女人要是逍遥的女人那岂不是更妙吗?

“大人之恩,逍遥永生难忘!”靠,害我又要下跪,真是挨千刀的!逍遥表面上涕泪涟涟,可是心里却把宇文化及骂了千万遍,连宇文化及的祖宗都没放过。

“快快起来,我不是说了吗,以后我们以兄弟相称。”宇文化及扶起逍遥,然后欲言又止,只是轻轻叹气。

“宇文兄有何难处?逍遥愿全力协助宇文兄!”

呵,鱼终于被钓上钩了。

“兄弟有所不知啊,为兄我实有难处啊。”宇文化及一脸的感伤,弄得逍遥心里又是一阵发毛。“我这将军不过是一个空号,皇上听信奸人谗言,只给了我一个空名号,晓我宇文化及一腔报国热血却是空洒人间。”宇文化及的演技比逍遥可是高超多了,令逍遥好生佩服。

逍遥正想开口,突然背后传来一阵马蹄震动。逍遥回头一看,却见是一对俊男靓女。特别是领头的两个,女的赛若天仙,美貌出众。肌肤如皓月洁白无暇,美脯如玉酥胸高耸,直拔云霄。且看她全身劲装,大有巾帼不让须眉之意,再看她那微红湿润的樱唇,微微上翘,就像三月含苞待放的花朵,诱人至极,叫人有忍不住上前亲吻的欲望。

乖乖,真是极品啊。

逍遥向来是重美女轻俊男的,他只把注意力放在那美女身上。至于她身边的那个帅哥他到是没太留意。切,本少爷不也是俊男吗,干什么要看他。逍遥不屑暗想。

“哼,登徒浪子!”

那美貌女子见逍遥这样无礼盯着她看,虽说她心里也顶喜欢逍遥这样的俊男盯着自己,但是嘴上还还骂上一两句的啦。女人都是这样的口是心非的,特别是动情的女人。

本来是毫无恶意的一句,那女子旁边的男子可坐不住了,他可不愿失去在心仪女子面前出头的机会。

“小子,报好名号!”那男子对着逍遥大声喝道。

“干,干什么……”逍遥不解。

那男子的脾气似乎很暴躁,他不等逍遥说完,已拔剑杀至。

顿时逍遥只觉得自己的眼里满是剑花,哇,全是剑影啊,星光点点,好似夜空璀璨的繁星。我晕。

在逍遥身后的宇文化及还来不及为逍遥挡下这一招,只见逍遥大吞口水,拼命躲闪。逍遥只听左耳清鸣,一股无形的剑气刺得他的面门好生疼痛。于是倏然转身,脚踏七星,单手支地,左身空翻落地。

乍是看去,这哪是哪啊,逍遥现在就等于在跳霹雳舞,瞧他那拼命的样子。不过说归说,逍遥还真的是躲过了那男子的攻击。

“好!再来!”

那男子一击不成,便要再次强攻。

“再来!?开你个大玩笑啊,我还有命和你来吗?老哥,你不要动不动就舞剑弄刀的,斯文一点你会死啊。小心我大肆告你!”

逍遥这下可气极了,刚才真的是好险啊。要不是逍遥本身有武术根底,他早就呜呼哀哉了。

“你……”那男子似乎对逍遥这句话很不解。

“你什么你,看你长得一表人才,想不到竟是一个不知通情的武夫,做事不长一点大脑,莽撞有余却理智不足。我看你呀,血液里流的是纯氨基酸,脑子里面装的都是蛋白质。混蛋白痴再加神经质!”逍遥连现代用词都骂出来了,骂得他心里可是爽歪了。呼,舒服!

第十五章初遇佳人(中)

那男子见逍遥一脸得意,心生不爽,挥剑又至。这一招甚是凌厉,只见锋芒大盛,一片青光罩住逍遥的周围,逍遥毕竟只涉足武学几步,满打满算也是一个门外汉,怎么能对付如此凌厉的招式。眼看逍遥躲闪不及,那长剑就的要穿过逍遥胸膛之时,逍遥只见身后掠过一阵寒风,那寒风将逍遥整人都包裹在其中。然后更奇的出现了,男子的长剑接触到寒风的时候开始就剑上结了一层霜,然后结冰,最后整把剑都成一条冰块了。男子见况不妙,利马抽回长剑,站回原处,死死盯着逍遥。

“你……你是宇文家族的什么人!?”

奇怪了,这个家伙不是问宇文化及而是问逍遥。这下可把逍遥弄糊涂了。我切!我和宇文化及那熊族哪吊子上有关系,倒是宇文家族的二公子宇文化及在我身后呢。逍遥心又把那男子骂了一遍,不过同时逍遥这次却要向宇文化及道谢了,逍遥虽然武功低微,但是他拥有很强的武学天赋,堪称奇才。只不过是逍遥性情浪漫,又有些放荡,对学武功这些没什么兴趣,要不然当年他早就有十几八个师傅了。逍遥知道刚才是宇文化及救了他,心里对宇文化及的恨意稍稍减了几分。

“很抱歉地告诉你,我和宇文家族没有一丁点的关系。倒是……”逍遥本来想说宇文化及就在他身后的,可是却被宇文化及抢先了。

“这位兄台,我们无意冒犯,如有冒犯之处还请见量。”逍遥越来越想不通了,想来宇文化及也是一个朝廷高官,可是他今方却再三低三下四地寻求别人的看好,这家伙葫芦里到底买着什么药,逍遥不解。

那男子显然很不服气,他以为刚才那寒风是逍遥弄起的,故认为逍遥深不可测,于是又起了战意,看来真是一个武夫。就这一会儿,男子剑上的冰就解冻了,化成水,水顺着剑身流到地上,竟然变成了蒸汽。逍遥连忙退了好几步,他知道这男子要动真格的了。

“哼!想不到你竟然是宇文家族的高手,看来今天我柴绍可以一展身手了!”

逍遥越发地糊涂了,他根本就没弄清哪是哪,对这个柴绍说的话更是不解。

“喂,我说兄弟,你好像认错人了吧,我不是什么宇文家族的人,而且我只不过一个乡间野夫,宇文家族可是大家族啊,我怎能高攀。”

柴绍见逍遥不承认,于是大喝道:“哼!明人不说暗话,刚才你使的就是宇文家族的独门绝技寒冰真气,别以为我不知道!拔剑吧,咱们刀剑上见高低!”

“柴绍咱们走吧,别理这个乡下无赖了,你刚才没看清楚吗,真正会寒冰真气的人应该是他身后的那个人,而你眼前的这个人不过是一个不会武功的野夫罢了。”

如果是柴绍说逍遥是野夫,那逍遥是无所谓的,可是这话却是出自那貌若天仙女子之口,逍遥的神情暗淡了许多。

“哼!臭小子我告诉你,今次是你走运,下次要是再让我碰见你,定会让你吃不了……”

“兜着走!”逍遥抢道,“那就不见不散了,拜拜。”逍遥朝柴绍挥手。

柴绍脸都被逍遥气红了,但是又拿逍遥没办法,从他接下宇文化及那一招寒风时已经知道自己和宇文化及的功力相差甚大,自叹无望赶上了。但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见逍遥身着平民布衣,而逍遥身后的宇文化及则穿着富贵,于是就脸上露出了一个阴阴的笑容,对逍遥说道:“臭小子报上名来,终有一天我会向你讨回今日之耻的。”

“大丈夫行不改名做不改姓,逍遥,姓逍遥,名逍遥。”逍遥不知道的,突生一股豪情壮志,他真的很想和柴绍一拼高下,怎奈自己没有这个实力,于是暗自下决定,一有时间就要勤练武工。

“我记住你了!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咱们后会有期!”说完,一干人马扬长而去。而那个女子,自从她知道逍遥的真实身份后就再没看逍遥一眼,弄得逍遥好生失落。

宇文化及看出逍遥的心意,知道时机正好,于是轻拍逍遥的肩道:“逍遥兄不要耿耿于怀,天涯何处无芳草呢?化及府内的丫鬟虽没有刚才那女子一般的容貌,但是足以倾城,只要逍遥兄不嫌弃,那为兄就送几个给逍遥兄做妾室好了。且以逍遥兄之才,化及敢担保逍遥兄日后定能成为人中之杰。”

“呵,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逍遥是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这般感慨,他知道他已经爱上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子了,唉,正如诗中所说的“多情却被无情恼”。

“逍遥谢宇文兄的美意,逍遥乃一介乡间野夫,宇文兄的美意逍遥是消受不起啊。”

“这逍遥兄就言过了,其实天下间哪有什么贫富之分,只有强弱之区,胜者为王,败者寇,这是千百年来不变的真理。且看天下间,哪一代豪门世家不是靠双手打回来的,就如如今我朝的大将军吕天琛,他出自寒门,但自小立志,最后还不是攀上高枝,笑傲天下吗?”

逍遥无言,他仰天长叹,似乎心中有说不完的苦楚。

最后还是大牛出来大了圆场。

“好了好了,老弟你也就不用在那里感叹什么了,咱们还是喝了茶就走人吧,这天气怪热的,怕不好会遇上山贼呢?”

“哼,那最好,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逍遥竟然和宇文化及同时说出,而且语气都是那般冷,另大牛和其他侍卫都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就这下,宇文化及本来有很多看不起逍遥的,现在对逍遥的感观马上改了许多。

“好!咱们这就起程,如果真的遇到山贼,那么咱们就痛痛快快地杀他个娘的!”

毕竟都是性情中人,逍遥现在竟对宇文化及生出了一丝好感,同样的,宇文化及也更加地接受逍遥了。

天有不策之风云,人有祸福之旦夕。

当然,这话不是对逍遥和宇文化及等人说的,而是对那些山贼说的。这不,他们气势汹汹地来了。

“此山是俺开,此路是俺栽,要想把命过,留下买路财!”

呵,和电视里一样的台词,逍遥都听腻了。

“杀。”逍遥也不知道为什么,现在他心情非常不好,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揍人,只不过他想不到杀人和揍人意义是不一样的。

逍遥很自然说出了那个字,可能是时代原因吧,以前他要是遇到打劫什么的,都是两个字“揍他”,而现在手里拿着剑了,却想也不想就吐出一个“杀”字。要知道,逍遥可是良好公民啊。

话一出,宇文化及旁边的侍卫鱼贯而出,他只有十几个人,而山贼却有三十几个,各个都拿着大刀,不过也有人拿着长剑的,他看去身材娇小,逍遥此时已经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他哪能想到那个山贼是一个女流呢。逍遥想也不想就朝那个山贼冲去,人生的第一场战斗开始了,而且是和他以后心爱的人开始的,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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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柴绍这个名字大家都不陌生,他是黄易大师笔下的一个人物,寇仲的李秀宁就是被他给抢走的。

我很不爽,真的。所以,我要弥补这个感情空缺,所以逍遥一定会打败柴绍,最后夺得美人归。

第十六章初遇佳人(下)

逍遥毕竟是学过一点功夫的,在现代他一个人可以对付三个人,在古代或许也一样吧。

散打并没有什么诀窍,逍遥的招式比传说中的还要散,一个拿着大刀的粗壮大汉还没来得及挥起大刀,逍遥左右忽闪,奋起一脚已经狠狠踹在他的命根子上。疼!那大汉哪会想到逍遥会用这种诬赖招式,扔掉大刀,捂住下根拼命地蹦跳着,敢情真的很疼。废话!

逍遥不会杀人,也不懂杀人,他绕过那个大汉,径直朝那个身材玲珑娇小的人跑去。

宇文化及到底是老狐狸,他早就知道那人是女扳男装,所以他把这个美艳的机会让给了逍遥。但是,他并不知道逍遥其实不知道那人是女的,宇文化及还以为逍遥是见一个爱一个人风流公子呢,这样的话,他用逍遥勾引柳月眉“美男计”的成功率就更高了。

那女子娇叱一声,飞身而起,长剑清鸣,瞬间又是无数剑影划落,劈天盖地地袭向逍遥的面门。逍遥见过一招,当然不会再被第二招打得失魂落魄。柴绍的剑术似乎比眼前这个人强多了,柴绍的剑又快又准,剑影似乎也多了好几十个,范围广了许多。

逍遥这才知道她是个女的,还没有用空手抓,不然那女子就要失身了。无法用空手抓,且逍遥手里也拿着长剑,逍遥灵光一闪,疾退三步,突然把长剑投向剑影之中,然后朝剑影奔去。

“置之死地而后生”是孙子兵法的一大计策,逍遥这招也甚是冒险,但是险中求险这才是人生啊。

“铿锵!”

兵器相交的声音传进逍遥的耳里,逍遥知道自己的第一计策已经成功了。刹那间剑影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而逍遥这下也看清了那女子的方位。此时那女子右手被逍遥的长剑割破,长剑穿过她的袖口,把她的右手钉在一棵大树上。

和卧牛在一起的那几天,逍遥因为打铁的缘故,他的臂力比以前强大好了几倍,现在他可以轻松地举起三四百斤的东西。刚才逍遥投出那一剑力道甚猛,女子毕竟不如男,逍遥的长剑透过女子的袖口并钉在树上,使得她半身无法动弹,她的长剑插在地上,左手死命地握着逍遥的长剑,想把长剑拔出来。可是,无论她怎么拔,长剑就死缠着树,怎么也拔不出来。

其实,这并不是逍遥臂力的关系,那女子虽然臂力不如逍遥,但是她有内力,而且她似乎还是一个高手,刚才因为轻敌才中了逍遥这一招。一切的一切都是出在那把剑上。这把剑是卧牛打造的,剑中有机关,逍遥当天是在木屋的废墟里找到这把剑的。这把剑机关很巧妙,卧牛在剑尖两旁设置了一个机关,只要在剑柄处顺时针扭一下,那么剑尖就会飞开,形成两个倒钩。这应该算是巧合吧,逍遥一开始是无心的,他想不到那女子左手在握剑时不小心扭了一下剑柄,这样一来,无论她有多大的力气,也是无法拔出这把剑的。

逍遥小心翼翼地走到女子的身边。

“姑娘,你没事吧?”对于女生逍遥从来都是很客气的,特别是美女。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

那女子这才发现逍遥走近,忙想退开,可是自己的右手被长剑钉住了,怎么也动弹不了。

逍遥拔出那女子插在地上的长剑,朝女子露出迷人的微笑。那女子看呆了,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美男子朝她微笑。不知怎么的她的心跳得好快,就像是一只小兔子在胸口跳动着。她羞红了脸,好似天边的一抹红霞,低着头,不敢去看逍遥,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会爱上逍遥。

“我来帮你吧。”

“不要!走开!”那女子很怕逍遥走近,左手一大力一甩,身体也随之动了一下,右手很自然地又被逍遥的长剑割破了皮肉。这次好像割得很深,鲜血从白玉般的肌肤流出来,虽说只有一小股,就像是山中偶尔流出的清泉,但是看在逍遥的眼里却是难受非常。这都是他一手造成啊,其实她只不过是一个强盗,她也是有血有肉的,刚才逍遥因为自己的心情不好就喊打喊杀,再回头看宇文化及那边,逍遥登时傻了眼,只见鲜血流满了道路,原本一个个生龙活虎的强盗山贼都死在了宇文化及等人的屠刀下。

逍遥愧疚,他恨自己不该,啊。逍遥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他走近女子,伸手就握住了长剑的剑柄。

“放开!我不要你假慈悲!你是坏蛋,你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人!你们都是恶人!呜~~”

说着说着,那个女子竟然靠在逍遥的肩头痛哭起来。这是一种莫明的感觉,她其实应该恨逍遥的,就是逍遥和他们一伙人杀光了她的同伴,其实她们这是头一遭打劫啊,她们原本是一个村里的人,可是由于扬广昏庸,连年战争把老百姓搞得苦不堪言,他们村中的男丁都被抓去服役了只剩下老弱妇孺。前不久一队逃兵冲进他们的村子,那群人简直不是人,他们杀人放火,奸淫掠夺,坏事都让他们干尽了。

她是村长之女,她小时候和一个尼姑学过剑法,所以她带着弟弟和村里四十几个人逃出来了。可是祸不单行,她们逃出来不久,就遭遇到一群强盗,那群强盗好生厉害,她和弟弟在那次战斗中失散了,她带着三十几个村民才来到这里不久就遇上逍遥等人了。

本来他们是想要一点饭钱的,她们已经有好几天没吃饭了呀,所以这也是她如此不济中了逍遥一招的主要原因。可是,当他们刚开口,还没说要什么呢,逍遥就大喊一声,于是十几个高手就大开杀戒了。

逍遥解下那女子的头发,洒下了一条柔美乌黑亮丽的曲线,好美的秀发啊,就好如一潭笔直的瀑布。再看女子鹅蛋型的俏脸蛋,水灵晶莹大眼睛,泪光闪烁,好似夜的星星,更像黑夜里的明珠。

“你叫什么名字?”逍遥的心都被她融化了,他柔声问道。

“芸芸,李芸芸。”李芸芸细声道,现在她只觉得逍遥是她唯一的亲人一般,她需要逍遥温暖的怀抱,需要细心的呵护。

“来,我先帮你把剑拔出来,忍着点,噢。”

李芸芸点点头,她把头靠在逍遥的肩头,紧闭朱唇,双手很不自然地垂着,她本来是想抱住逍遥的腰的,但是后来想想这样很失礼,于是就这样垂着。

只见逍遥把长剑用力逆时针一转,然后轻扣了一下,再轻轻地把长剑拔出来。剑尖被拔出树干的时候,逍遥的手颤抖了一下,就这一下,李芸芸的伤口被逍遥碰到了。

“啊!”李芸芸因疼痛而叫出声来。

逍遥连忙止住,别过脸关切地问道:“疼吗?”

李芸芸紧咬朱唇,轻轻摇头。

“傻瓜,疼就说出来。再等一会儿,很快就好了。”这次逍遥一气呵成把剑拔了出来。“来,你先站着,我给你擦点药水。”

逍遥拿出一瓶自制的药水,轻轻地涂抹在李芸芸的右臂上。

涂罢逍遥揽着李芸芸的肩头细声说:“还疼吗?”

“不疼了,这药真神奇,还有一点清凉的感觉,好舒服啊。”李芸芸毕竟只是一个十七岁的小姑娘,她有她的天真,有她的善良和她的可爱。

“你还有什么亲人吗?”

逍遥想起被宇文化及等人杀死的强盗,有些痛心地问李芸芸。

“我还有一个弟弟,他叫思民。但我不知道他现在那里,我们失散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李芸芸的眼眶红红的,她好像又要哭了。

“那你以后就跟着逍遥吧,等逍遥办完一点事,我就分派给你们一些士兵,帮助你寻找你弟弟。”宇文化及这时候来到逍遥的身边,他的脸上依然带着诡异的笑容,使得逍遥恨不能吃了他。呸,他的肉一定比母猪肉还难吃!

李芸芸很怕宇文化及,她忙躲进逍遥的怀里,把头埋在逍遥的胸口,怎么也不敢看宇文化及。

“哈哈——看来芸芸姑娘似乎很怕我呢。”

逍遥对宇文化及刚产生一点好感,此时全然无踪了。他发誓只要有机会,他一定会整死宇文化及!

第十七章凉夜情思(上)

“小妹无知,还请宇文大人恕罪!”逍遥连忙向宇文化及下跪,他生怕宇文化及会伤害芸芸。虽然逍遥才认识李芸芸,但他绝对是那种为“护花”而敢牺牲一切的多情公子。而且逍遥对李芸芸有种一种很亲切的感觉,就好似兄妹之间的感情,或者更深一点,但深到什么程度逍遥就不得而知了。或许,不久以后他会明白的。

宇文化及哪知逍遥会为这么一件小事就向他下跪,忙扶起逍遥,道:“逍遥兄是重情谊之人,化及有幸认识逍遥兄真是三生有幸啊。”

“不敢,小人只是见李姑娘身世可怜,故才有了怜惜之心。”

宇文化及这才开始仔细打量李芸芸,他微笑地看着正躲在逍遥身后扑闪着水灵的大眼,紧张地看着自己的李芸芸。李芸芸的脸上仿佛永远都带着一股天真的、幼嫩的稚气,甜甜的车霸倥渖弦凰匀说难劬Γ猿啤胺缌鞴印钡挠钗幕岸疾唤纳不丁V徊还衷诓缓们壳螅怂拇蠹疲冻鲆桓雠艘彩侵档玫模矣钗幕八坪鹾芸春缅幸#醯缅幸I砩纤坪跤涝抖纪缸派衩兀渝幸5难孕芯僦怪兴闯鲥幸6ǚ且话闳宋铮粑薹ò彦幸J瘴河茫蘸蠖ɑ岢晌约旱男母勾蠡肌K杂钗幕盎岵幌б磺写劾e幸#盟е易约骸?

不过逍遥岂肯曲身于人下,世间没有任何人可以令他曲身的,宇文化及是,李世民也是。逍遥算过了,自见过宇文化及起,自己一共跪了他四次,咦,是不是四次吗?头晕,算了算了,管他娘的几次,反正这仇逍遥以后一定会加倍偿还给宇文化及的。嘿,逍遥似乎早就想对策了。

宇文化及你就慢慢等着好了,总会有一天你会知道,你这行为是多么的愚蠢,逍遥暗想。

再观李芸芸,她见逍遥为了她竟然对另一个男人下跪,芳心不禁往逍遥身上靠近了不少。她虽然出生农家,家境贫寒,但她和弟弟思民自小和师傅学艺,弟弟学文,她学武,有时师傅也教她读书识字,懂得三从是德,名一些理儿。她常常听弟弟思民讲“男儿膝下有黄金,除佛除神只跪天”,弟弟思民平时连爹都不跪,更别说对别人下跪了。而逍遥肯为她向别人下跪,此情此景怎叫她不心仪呢。

李芸芸轻抓住逍遥的手,细声道:“逍遥哥哥,谢谢你。”

逍遥见李芸芸可爱非常,暂时放下宇文化及的仇恨,对李芸芸露出清风般的微笑,笑脸如清风拂面,吹暖了李芸芸略寒冷的心房,吹散了她心头的苦楚和阴霾。

李芸芸不敢和逍遥对视,她发现只要一接触到逍遥的目光她的心就猛跳,本来是一只小鹿的,而现在是一群小鹿了。激动的心情是难以用语言来表达的。李芸芸娇羞地低下头,玩弄自己的衣角,脸上更是红霞铺天,美丽夺目。

“这一切也都要怪我,都怪我刚才太武断了。李姑娘,宇文某在此向对赔礼道歉了。”

哼,赔礼道歉有用吗,你以为你是谁,你以为自己就很了不起吗,要不是有逍遥哥哥,我早就杀了你了!李芸芸本来是想这么说的,当她见到逍遥那双清澈的明眸透露出哀伤和愧疚时,刚到口中的话就哽住了,她有些羞愧地看着逍遥。至于她羞愧什么,我们还是不要去琢磨了,女孩子的心思男孩子一辈子都是琢磨不透的,特别是恋爱中的女孩。

“其实这也怪逍遥,要不是我……”

“不,逍遥哥哥,这不是你的错,都怪我,要不是我……”李芸芸的眼眶又湿润了,那一颗颗晶莹直在眼眶里打转。

“一切都过去了,我们还是不要再提了。我们还是好好把他们安葬吧,他们生到这个世界已经受了太多太多的苦了,但愿他们下世投胎到好的人家,不要再受苦了。”逍遥不再去看李芸芸,他心里有说不完的感伤,虽然他没有杀人,但是这责任他还是要分担一些的。

逍遥来到那个被他踢中要害的大汉身边,可怜的人啊,他竟然是死不瞑目,可见宇文化及身边这些人都是高手啊。逍遥刚才并没有见到宇文化及出手,现在看来宇文化及的功夫应该已在众人之上,而且是遥遥领先了。逍遥轻轻扣上了那大汉的双眼,道了一句:“安息吧,兄弟。”

于是,逍遥等人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把众村人都埋在了山路旁的疏林里,逍遥还为每一人立了坟。

“乱世自薄命,薄命却由我。伯人一去兮,安难瞑目,却因我,却因我情难禁。

来去如风,归西如尘。愿君多珍重,莫在乱世中。切记,切记……”

夜幕降临,斜阳没顶,那朵朵彩霞似乎没了往日的悠然,看在逍遥的眼里煞是一幅悲凉的画,画中虽有景,却冷清,风凉,心亦凉。

逍遥等人进了一个小镇,便住进了小镇的一家客栈里。李芸芸和逍遥隔间而宿,宇文化及的房间在逍遥的对面,大牛则和其他等人挤在剩余的三间里。

逍遥和李芸芸都没什么胃口,逍遥一看到食物就倒胃,他见到宇文化及等人那吃香的样子,心里不知道咒了他们所少次了。李芸芸连筷子都没动,她一直都盯着逍遥,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逍遥和她了。可是,她却没有那种甜蜜的感觉,反而有点苦涩的味道,她知道逍遥心里不好受,可是她呢,应该哭泣的人是她呀。逍遥自埋了村人后谁都没有理睬,李芸芸虽是和他共骑,但一路走来两人连半句话都没有,逍遥视天下如无物,李芸芸的心是冰凉冰凉的,好生空虚。好在她能靠着逍遥宽宽的背,感受到逍遥的体温,她似乎又满足了。此时,心情矛盾至极啊。

逍遥向宇文化及告了罪,转身上楼了。

回到房里,逍遥对着空空的墙壁,他的心更是一阵寂凉,无奈中拿出了那根他在路上挖到的人参。

逍遥再次细看人参,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旦握住人参,手掌心就暖洋洋的,一股暖流从人参里流到逍遥的手心,然后随着皮肤上的毛孔进入身体。暖意冲淡了悲伤,让逍遥的心情好转了不少,模糊中他仿佛看到一个翩翩起舞的绝妙美女,那美女身姿婀娜,貌美如花,仿佛是一只美丽的蝴蝶在花丛中翩然起舞。她的每一个动作是那么柔和,那么细腻,她的肌肤如雪玉一般白嫩,在皎洁的月光下一幅美人起舞图如梦如幻般地呈现在逍遥面前。

逍遥仿佛没有自我,他也跟着美人起舞,他醉了,他的身体好像着了火一般,下体也是硬硬的,于是逍遥开始脱下他的外衣,在月光中跳着,旋转着。

“逍遥哥哥,你在吗?”

这时门外响起了李芸芸如清水一般的声音。

第十八章凉夜情思(中)

李芸芸的声音就像是一阵扰人的清风,它吹乱了逍遥脑中的情绪,也吹醒了逍遥。

逍遥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床沿边,而他的外衣则被扔在地上,他的胸膛大开,结实的胸肌裸露在外,窗户是打开着的,洁白的月光洒进来,洒满了逍遥的脸。

“逍遥哥哥,你睡了吗?”

李芸芸那轻灵的嗓音又从门外传来。

“啊,没呢,就来,就来了!”

逍遥连忙穿好衣服,匆匆开门,却看到泪眼红肿的李芸芸。

“李姑娘,你怎么了?”逍遥见李芸芸哭成红肿的双眼,不禁大生怜意,关切道,“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李芸芸摇头,表示没有。

“是不是想家了?”

逍遥的话刚说完,还没等李芸芸回答,李芸芸一下子就扑进逍遥的怀里,伏在逍遥的胸口放声大哭。她这一哭,逍遥可就没辙了,怎么安慰也不是。刚才人参残留在体内的原始情绪开始隐隐作祟,体内一股热流开始乱穿,逍遥怕自己会忍不住侵犯李芸芸,赶忙把李芸芸推开,自己后退了两步。

李芸芸见逍遥这样对她,以为逍遥嫌弃或者讨厌自己,于是哭得更欢了。她索性坐在地上哭,就像是一个几岁的小女孩不见了心爱的东西,眼下正着急着呢,于是眼泪齐下,看得逍遥心疼不已。

“好了,好了,你先起来好吗?”

可是李芸芸没理会逍遥,她依旧哭着,哭得是天花乱坠,梨花桃花一起开,亦然是一个小姑娘的样子。

“你要是再哭,逍遥哥哥可就生气了!”逍遥有些生气了,不过他还是很喜欢李芸芸的,这只不过是哄小女孩的一套招数罢了。

果然,李芸芸停止哭泣,不过她依旧坐在灰尘满地的地板上,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比如说等逍遥抱她起来,然后喂她糖吃,再哄她开心。

不过,逍遥可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木讷子,他对女孩子的心思了解地实在是太少了,逍遥根本就不知道李芸芸心里在想些什么,他见李芸芸不哭了,心也就安了下来,正想拉过一张凳子坐时,李芸芸又哭了起来。这次李芸芸哭得可就更凶了,哭地千树万树梨花开。如果说刚才是一个小女孩,那这次就是一个大姑娘了。

“停停停,算我怕了你不行吗?别哭了,噢。”逍遥连忙走到李芸芸面前,低下身子恳求道。

“逍遥哥哥,你是不是嫌弃芸芸了?”李芸芸的身体还在抽搐着,满是泪花的小脸让人见了更起怜心了。

“傻丫头,逍遥哥哥怎么会嫌弃你呢?我……”

逍遥本来是想说“爱你还来不及呢”,可是这话说出口似乎欠得体,所以连忙住口。

李芸芸见逍遥欲言又止,忙问:“你什么呢,你是不是因为芸芸曾当过山贼而嫌弃我,还是你本来就不喜欢芸芸?”李芸芸越说越认真,逍遥都快招架不住了,“芸芸知道,芸芸是山村野女,配不上逍遥哥哥这样的富贵人家。芸芸其实是来向逍遥哥哥道别的,芸芸要自己去找弟弟了,不用劳烦逍遥哥哥。”

晕啊,逍遥人生“三怕”中第一怕就是被女孩子缠上,尽管这个女孩多天真多可爱,还是多美丽多动人,只要逍遥还没有下了娶她的决心,那么逍遥将会尽量和她拉开距离,只以朋友之礼相待,别无他想。

李芸芸见逍遥走神,心里就更难受了,她心里已经认定逍遥是嫌弃她的了。于是,她站起身,对逍遥深一鞠躬,道:“这些日子多谢逍遥哥哥照顾芸芸了,芸芸走后会时常念着逍遥哥哥,哥哥再见。”

这些日子?好像才几个小时吧。

逍遥见李芸芸转身就走,连忙拉住她的小手。

“放开我,让我走吧!”李芸芸是练过内家功夫的女中高手,不过她此时却是一个纯正的弱女子,被逍遥这一拉,利马就倒在逍遥的怀里。一股男性的味道从逍遥身上传进李芸芸的香鼻中,李芸芸好似一滩软泥偎依在逍遥的怀里。

“逍遥哥哥……”李芸芸此时真的脆弱无力,她已经很累了,是哭累的,试想一个女孩子连续哭了两三个小时,你说她能不累吗。其实李芸芸刚才并不是故意倒进逍遥的怀里,而逍遥也没有使太大的力气,这完全是一种巧合,以后雷同的机会可能会很少了。现在就看逍遥懂不懂得珍惜了。他错过的感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逍遥紧紧凝视着李芸芸那深情的眸子,仿佛时间顿时停止了,世界真的只剩下他们两人。

逍遥慢慢地俯下头,而李芸芸则很自然地闭上了秀眸,等待着那一甜美时刻的到来。

可是,逍遥毕竟还是木讷子,如果是我,我一定会深深吻在李芸芸那感性的婴唇上,可是逍遥他只是在李芸芸的额头来了个蜻蜓点水,可惜啊,可惜李芸芸的一片情深。

不过,李芸芸似乎知足了,她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女孩,现在她只要能在逍遥的怀里,她就觉得世界上就她最幸福了,呵,是一只躲在爱人怀里的幸福小猫眯。

李芸芸终是累了,她在逍遥温暖的怀里沉沉睡去。或许只有在梦里她才能圆了心愿吧,这不,她的嘴角泛起幸福的微笑呢。

逍遥看着李芸芸可爱的睡相也不忍扰她美梦,于是就轻抱着李芸芸坐在床沿,让李芸芸平躺在床上,头枕着自己的大腿,并轻轻地拉过被子盖在李芸芸惹人的娇躯上。

窗外月儿弯弯,地上洒满银光,疑是地上霜。

逍遥此时毫无睡意,他从怀里摸出卧牛临终时交给他的遗物——古月。

逍遥这才仔细看清古月的样子。古月,物如其名,是一把古色古香的月型挂坠,是半月形状的,上尖部分被一种特制的蚕丝制成的丝绳挂住,月型中间用小篆文体刻着“古”字。

“爷爷,我一定要找出真凶,为你报仇!”逍遥看着头顶的月亮,他的心头好似被铁锤敲打一般疼痛,卧牛的去世对他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打击啊。“爷爷,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找到婵娟,我一定会好好地照顾她的。”

不过说归说,其实逍遥心里还是很难受的,因为他实在是太弱了,别说是保护婵娟,就是碰到稍微厉害的一些对手逍遥就呜呼哀哉了,哪有什么能力保护婵娟,为卧牛报仇啊。

“我一定要找个办法提高自己的武功,不然我一定会被这个世界淘汰的!”

至此逍遥方才下决心好好学武,不过他的学武生涯似乎并不平坦,这独木桥不知道逍遥能否顺利走过了。

窗外的月亮被乌云遮住了,逍遥头靠在床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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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是短了点,还请大家勿怪啊,因为故事还有一大堆的提纲没作了。我要去作习题了,拜拜。

再过几个星期,故事将会把《乱世寻美录》改成《逍遥游》希望大家见凉。因为这名字实在是有点那个,而且又俗,所以改了。

不过,故事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是不是要改呢?大家发帖子告诉故事吧。

第十九章凉夜情思(下)

不知觉间逍遥把那根掉在床头的人参放入怀里,而此时李芸芸正捏着人参,她感觉到那股暖流从自己的身上消失了,然后就缩卷着身体,像猫一样腻在逍遥的怀里。这一切或许都是天意吧,是老天爷没让李芸芸的宿愿得以实现,令她在往后的一些时日里整天忧心逍遥是不是嫌弃她,老是缠着逍遥要他吻自己,于是逍遥无奈在一个微风习习的夜晚夺了李芸芸的贞操。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早晨的空气格外清新,早起的鸟儿别了昨日的忙碌,又在枝头唱着清晨交响曲,把逍遥从睡梦中唤醒了。

逍遥醒来发现李芸芸还睡在他的怀里,只见李芸芸似天使般的笑脸上挂着甜甜的酒窝,微红润的脸盘总带着拂不去的羞涩和稚气,这给李芸芸另添加了一份清纯,一份天真。

逍遥不忍心打扰睡梦中的李芸芸,他依旧这样靠着,虽然他的脖子已经很酸了,但是他还是没敢移动一下,生怕这样会吵醒她。其实逍遥对李芸芸不无感情,只是逍遥并不清楚这种感情到底是兄妹之间的情谊,还是恋人之间的感情。但是逍遥对昨天的那个劲装女子的感觉却不同,他的直觉告诉自己他并不是真正爱上了那个女子,这或许仅仅只是一种好感,谈不上喜欢,更别说是爱了。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逍遥也不例外,而这个“爱”字只能当成好感来说了。逍遥现在才明白自己当时那般恼怒是因为那女子曾轻视自己,说他是乡间野夫,就是那一句话严重打击了逍遥作为一个顶天立地男儿的自尊心。

逍遥陷入沉思,他并不知道李芸芸其实早就醒了,李芸芸很怀念逍遥身体的温度,所以她就假装入睡,这样一来她又可以在逍遥的怀里睡一段时间了。李芸芸现在恨不能时间就此停止,这样她就可以永远在逍遥的怀里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大牛那粗糙略富有磁性的声音。

“逍遥兄弟啊,你醒了吗?早饭已经都准备好了,大家都在等着你们两人呢。”

不好,逍遥突然激起,刚才大牛那句话的意思就是他们都误会逍遥和李芸芸之间的关系了。

本来嘛,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其间能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大家都是可以想象地出的。特别是对那些想象力极其丰富的单身汉们。

“芸芸,芸芸起来啦。”

逍遥轻拍李芸芸的香背,拍地李芸芸只觉全身酥痒难当,幸福无比,一股最原始的欲望涌上心头,李芸芸紧紧抱住逍遥的腰间,呵气如兰,微吐香馨道:“逍遥哥哥你要了芸芸吧,芸芸实在是受不住了。纭纭愿意为你付出一切。”

逍遥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李芸芸对自己的情意,但是他现在实是没有这个心情和欲望啊,逍遥推开李芸芸,正色道:“芸芸不许你这样!现在逍遥哥哥什么都不想,只想帮你找到你弟弟,然后送你们回家乡。”

“不,我宁愿不要弟弟了,我只要逍遥哥哥一人,芸芸真的是好爱逍遥哥哥啊。”李芸芸肯说出这样的话,令逍遥不禁大感为难了。他无法使自己薄情,无法抗拒李芸芸发自内心,发自肺腑的真言。逍遥拥着李芸芸的香躯,如登云雾,恍然忘了自我。他端起李芸芸的细腻且弹性的下巴,然后深深吻住了李芸芸红润的婴唇。李芸芸也极力地迎合着逍遥,玉手手逍遥的宽背上来回上下游移,惹地逍遥欲火旺到难以扑灭的地步。不过到最后,逍遥的理智还是战胜了欲望。两人唇分,逍遥右手的食指阻着李芸芸的婴唇道:“芸芸,逍遥哥哥并不是不爱你,而是我们还有很多大事没做,等事情都做完了逍遥哥哥一定要你,我一定会让你做我美丽可爱的妻子。但是现在我们必须彼此划一条界限,保持一定的距离,答应我好吗?”

李芸芸垂下螓首,她目光微润,含着无限的激情,终于咬着嘴唇点头答应了。

“不过,芸芸希望逍遥哥哥常常吻芸芸,刚才那种感觉真棒哩。”李芸芸羞红了脸,靠着逍遥的肩膀低低地说。

逍遥摇摇头,看来这段情感是无法避免了。

逍遥和李芸芸一起下楼,却见宇文化及众人脸上均带着诡异和羡慕的笑容,瞧瞧,这帮的思想是多么的不纯洁啊。

“咳,大家早上好。”逍遥首先打破沉寂的场面,来到宇文化及身边,躬身道:“化及兄早上好。”

“逍遥兄经昨晚一役,神情气色都好多了,这都要归功于我们的芸芸姑娘啊。”宇文化及话中有话,听得李芸芸本来就红的脸,现在更红了。他面带娇色,皮肤白里透红,觉然是一个美人胚子。

“宇文兄见笑了,其实……”

“哎,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曾风流枉少年嘛,男儿就应该豁达一些,不要扭捏不前,做过的事情就应该坦白承认。你看,芸芸姑娘似乎都比你有勇气哩。”

再观李芸芸,她娇低着头,一双玲珑小手不停的揉搓着自己的衣角,看上去还真的有那么一回事似的。逍遥知道自己无论怎么辩护都会越描越黑,心里长长叹了一口气——唉,认了吧。

于是逍遥和芸芸在众人的调笑中极其尴尬地吃了早餐。

其实逍遥并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他是当心芸芸,这件事毕竟有关女孩子的名节呀,不过逍遥见李芸芸非但没有责怪众人的意思,反而巴白不得众人说他们已经成亲多时了呢。唉,女人心啊,逍遥永远是看不透的。

就在众人准备上路时,一骑快马冲至,来人从他的服装看去应该是信差之类的人物,只听那人对宇文化及恭敬道:“将军大人,皇上急信。”

宇文化及一听到是皇帝来的信,他的眼里闪硕数种神色均被逍遥看在眼里。逍遥暗哼,是不是你什么阴谋被扬广这个昏君发现了。逍遥有些幸灾乐祸,但他并不知道这信的内容和他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

“好!”

宇文化及看完信后,大拍马背郎声大喝。接着他转身对着逍遥道:“逍遥兄弟,因皇上召见,化及不能陪你们去无锡了。”宇文化及的言语中隐藏着无限的兴奋,虽然他掩饰地很好,可终是难逃逍遥的敏锐的眼睛。

“那逍遥就恭送宇文兄了,宇文兄先去一步,逍遥铸造好剑之后,马上前去扬州找宇文兄。”

该死的,你早该滚了!逍遥暗骂道。

“那就这样吧,愚兄这里有一百两银子,算是给逍遥兄弟的订金吧,等逍遥兄弟打造好剑后,愚兄还有重赏。”

“那小弟就先谢过宇文兄了。”

来到这个世界几些天来,逍遥似乎对钱起了兴趣,他突然发现钱、势力和武功在这个时代是多么重要。没有钱你就会饿死,没势力就会被别人欺凌,没武功那就得等死。逍遥接够宇文化及手下递来的钱袋,然后目送宇文化及众人的身影消失在平坦的官道上。

“牛叔,这五十两是你的。”逍遥把钱袋打开,并拿了一个大元宝出来。钱袋其实不大,里面就两个元宝,一个五十两,两个一百两。不过,单单五十两就足够逍遥花消半年的了。

“不,不,逍遥老弟,你牛叔我这钱可不能收啊。”大牛连忙推却。

“拿着吧,你也不容易呀,而且我铸剑用的材料和工具都是你的,以后的吃住还要靠牛叔你呢。快拿去吧。”逍遥硬是把五十两塞进大牛的怀里。大牛双手紧握着大元宝,眼里满是激动。他有些哽硬地说:“逍遥兄弟,就凭你这情义,老牛我虽万死不能报答你啊。从今天起,只要逍遥遇到什么困难,只要我老牛能帮上忙的,我老牛一定他娘的为你上刀锅,下油山!”

“大牛叔呀,你弄错了,是上刀山,下油锅。”李芸芸在一旁纠正道。

“没错没错,是刀山,是油锅。”大牛老脸一红,但眼里仍是精茫旺盛。

逍遥不禁莞尔,他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太阳,然后对大牛和李芸芸道:“走吧,目的地,无锡!”

第二十章剑中乾坤(上)

没了宇文化及的路途使逍遥三人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心情舒畅,用大牛的话说:“他娘的,真他娘的爽弊了!就连头顶的天也是蓝蓝的,就像俺家里老婆子的肚兜,那东西的另一面可是真让俺想了就流口水啊。”

逍遥很喜欢大牛这种坦率耿直的性格,相反的,他最讨厌的就是像宇文化及那种表里不一,阴险狡诈的人渣。

三人一路骑马奔行,微风拂面,说不出的畅快。

“大牛叔,您的那匹宝贝马也太慢了吧,怎么都比不上我逍遥哥哥的这匹快。”李芸芸坐在逍遥的怀里,她探出头对身后的大牛大声喊着。自昨晚的那件事情后,逍遥对她好得不得了,可以说到千依百顺了,现在她心里那个高兴啊。现在没事闲着无聊,她自然要拿大牛消遣消遣了。

这一路奔来,大牛早就被这丫头给气惯了,知道自己斗不过她的嘴,于是改了个话题道:“我说李丫头,逍遥老弟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了?”

“……”

无言,李芸芸可想不到老实的大牛会说出这种话来,她瞪了大牛一眼,翘着小嘴又回到逍遥的怀里去了。

“哈哈——被我说中心事了。”大牛大力抽了一鞭,那可怜的马儿加快了速度,冲到逍遥的身边,大牛和逍遥并驾齐驱。“逍遥老弟,你们啥时拜堂,我老牛好讨杯喜酒喝。”

“大牛叔!”李芸芸娇嗔。话是这么说,可是她心里可正想着这个问题哩,她恨不得现在就拜堂,于是抬头看着逍遥那双清澈的眸子,等待逍遥的回答。

“牛叔,你就别在消遣我们了。其实事情比你们想的要单纯多了,我和芸芸妹子并没有做出什么出轨的事情来。至于拜堂成亲什么的,这可是终生大事啊,现在我只想早些时候把芸芸的弟弟找回来。再说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完成呢。”逍遥没有看两人,他只看天,呵,天空此时是蔚蓝色的,不过飘了几朵颜色有些不纯云朵。

“啥事比你的终生大事还重要?”

“这我不能说,以后您或许会知道的。走吧,让我们痛痛快快地奔跑吧,什么烦恼的事情都统统抛开,明天的事明天再讲!”

说完,逍遥紧擂马绳,马儿好像很通灵性,加速向前奔去。

“哎,等等我啊!”

第二天的黄昏,逍遥三人终于到达无锡城。

无锡不愧是大都市,其楼房建筑虽然比不上苏州,但也堪称一绝了。江南富甲天下,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这句话都是正确的,古代如此,现代也是。

一进无锡城,大牛就好像回到了家里一样,一路走来,大牛不知口渴地讲述着一家家老字号小店的历史。他这是第一次骑马回城,感觉上自己就好像是中科举回乡一般,瞧他那神气的样子。

“哎,我说李丫头,你怎么也得把这身男人的衣服换掉吧。”大牛冲着靠在逍遥肩头的李芸芸说。

逍遥听了大牛的话这才想起来李芸芸该穿的衣服是女装,逍遥见穿男装的李芸芸已经如此美丽动人了,不知道穿上女装会怎么样,于是也对李芸芸说道:“对对,大牛叔说得对,我看我们还是先给芸芸买几件女孩的衣服再走吧。”

李芸芸听逍遥要给自己买衣服,心里可乐开了花。这时候女孩子口是心非的绝学就展露无遗了。

“还是不要了吧,这样也挺好的,怎能让逍遥哥哥破费呢?”

“这是什么话,逍遥兄弟给自己的未来媳妇买几件衣服怎么能叫破费呢?”

等的就是你大牛这句话啦。

“大牛叔你又来了。”演戏嘛,求逼真,李芸芸自然要配合大牛啦。

逍遥苦笑地摇摇头,他停马指着前面的一家衣服铺子道:“我们进那家看看吧。”

大牛顺着逍遥的手指望去,只见“铺金店铺”四个大字招牌。

“哦,这是本城一家顶老的铺子了。这里的老板我认识,他人挺和善,说不定能便宜点多买几件,李丫头一定要多买几件啊,出嫁后我看逍遥老弟陪你买衣服的机会就不多了。”

这话大牛倒是说对了。

“牛叔,你似乎很想我们拜堂呢?”逍遥打趣道。

“这是当然啦,你不知道啊,我和老婆子成亲都十几年了,可是她就是不给我下一个蛋,我老牛都快四十的人了,裤裆下还是光光的,没有孩子的日子可不好过哦。只要你们成了亲,再生个娃儿,那我老牛就做他的干爷爷,嘿嘿,你说我能不盼着吗?”

“那您干脆就收芸芸做你干女儿好了,这样的话,你就多赚几笔了。”

“这话咋说?”

“很简单啊,我们要是生……咳!”逍遥突然发现自己有语病,连忙改口道,“芸芸要是您的干女儿,那无论是谁,只要他们和芸芸搭上关系,什么姐妹啦兄弟啦,不都要叫您干爹或者干外公吗。而且芸芸无论和谁成亲,生谁的孩子他们不都要叫你一声干外公吗。”

李芸芸听到逍遥开始那句话,心不知道跳地有多厉害,她差点就要当众扑到逍遥的怀里了。可是听到逍遥后面的几句话她的心彻底凉了,隐约中她觉得逍遥似乎并不喜欢她,逍遥这样对她可能是出于对她身世的一种同情吧。李芸芸心生不爽,瞪了逍遥一眼,转身走进衣服铺。

“我要这件,这件,那件,还有这一排的全部都要了,在给我挑几匹布来。”

逍遥眼看着李芸芸在铺子里狂购,惊讶地发现原来古代的女子和现代的女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特会消费,都是购物狂啊。

就一会儿,逍遥的手中全都是女子的衣服了。从堆积如小山的衣服冲还传来淡淡的女子的芳香,熏得逍遥有些不知所以了。

“好了!先就这些!”

李芸芸捧着四匹长布走到逍遥的身边,伸出手对逍遥说:“一共是四十四两九钱,老板说凑个吉利,就四十五两好了。”

“喂,我说牛叔,快伸只手给我。快点啊,要不我怎么拿钱啊。”

大牛接过逍遥手中的衣服,逍遥这才舒了一口长气。从此他发誓,无论和谁,只要是陪人买东西,那他就坚决不去,就是打死他他也不去!

“这是五十两,全给你好了,反正我也用不着。”

“呦,逍遥你现在就把钱给芸芸,不怕以后她处处管着你啊。到时候你连上窑子的机会都没有了呢。”

逍遥当然知道‘窑子’就是所谓的妓院,他苦笑着说:“牛叔,我这人视钱财如无物,只要衣食无忧就满足了。至于逛窑子啊,我可没兴趣。”

“什么是窑子啊?”李芸芸一个农村来的黄花大姑娘自然不知道什么是窑子,她付了钱,凑到逍遥身边好奇地问。

“窑子啊……就是卖铁矿的地方啊?哈哈,牛叔你说是吧。”逍遥给大牛使了一个眼色。

“是,是啊,就是卖铁矿的地方,因为我们都是铁匠嘛,窑子是要常去的。”

“哦,原来如此。”李芸芸恍然大悟,“那逍遥哥哥放心吧,你要去窑子的时候跟我说一声,我一定会把钱给你的。”

我晕,她怎么越说越上道了。逍遥苦笑。

“那我们就先回我的窝里去吧,现在时辰刚好,我那老婆子煮下锅米呢,去尝尝你干娘的手艺?”听大牛这么一说,李芸芸这才想起大牛要收她为义女的事情。她自小就没有见过自己真正的父亲,那村长也不过是母亲再嫁的丈夫,她母亲从来都没有提起她的父亲,也从来都不允许他们两姐妹问起。这是一个秘密,就连他们的继父也不知道,现在她母亲已经长去了,这将会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了。

逍遥见李芸芸神色黯伤,轻搭她的香肩。

“怎么了,是不是想起不愉快的事情了?”

逍遥本身就是李芸芸的催化剂,是李芸芸任何情绪的催化剂,他的手刚搭上李芸芸的香肩,李芸芸就猛然转身扑进了他的怀里,狠狠地拍打着逍遥的胸膛,还一个劲地哭。

“如果这样可以消除你心中的痛苦,那你就狠狠地打我吧。”逍遥也是一个性情中人,他虽然不清楚李芸芸为何哭泣,但是他明白李芸芸刚才是触及伤心往事了。

“逍遥哥哥,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可是你又不爱我?为什么?”李芸芸停止拍打逍遥的胸脯,她含泪晶莹地看着逍遥。

逍遥被李芸芸问的手无措施,他有些茫然地看着李芸芸。久久不应,等李芸芸低低垂下头时,他突然抱住李芸芸,在她耳边说了三个别人根本就听不到的字:“我爱你。”

李芸芸木然看着逍遥,她这次没去追究逍遥的话是否真心,她只知道有逍遥这句话,就足够了。

第二十一章剑中乾坤(中)

两人拥抱良久,且是在大庭广众、光天化日之下,于是乎周围就聚满了观看的人。当然就免不了老人的声声咳嗽,青年满眼嫉妒加羡慕,还有就是一些粗人不怀好意的笑容了。

逍遥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方才结束无尽的缠绵,微微舒了一口长气,对大牛道:“牛叔,我们走吧。”

“好,好。”大牛这才回过神来,连忙哄散众人,“走吧,走吧,看什么看,一个个没见过世面的。”

“牛叔啊,那你还真是见过世面呢。我还记得上次你被牛嫂追街的时候,那场面敢情真是好看啊。”人群里一个认识大牛的青年高声道。

“去!小孩子懂什么,那叫爱,懂吗,作为一个男人他只能疼媳妇不能打媳妇,要不然那和强盗、山贼有什么区别。”

“可是我记得你上次是因为上窑子而被打的啊。”

大牛这下吃鳖了。心里暗恨,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牛叔,你还愣着干什么呀,快走啦。”瞧李芸芸那幸福的样子,此时她早就坐在马背上,坐在逍遥的怀里。

“哎,来了!”

大牛总算离开了是非之地,前面不远就是他家了,于是大牛又摆起地主的架势来了。

“我说逍遥兄弟啊,哦不,干女婿啊。我大牛还真是佩服你呢,人长得俊,武艺不错,而且还是卧牛唯一的徒弟啊,要是你留在苏州开个铁匠铺,我保你不出一年半载就会名红江南。”

“牛叔,你还是先叫我逍遥好了,什么干女婿的,我还芸芸还没有什么呢。”

“就快有什么了。你看看我们家芸芸人长得既标志又乖巧,和你真是天生一对啊。”

“牛叔,你要是再说我就不认你这个干爹了。”李芸芸见逍遥一脸窘迫,于是出言帮逍遥,其实她还是很想大牛这样叫的。

“呦,你看你看,女儿还没出嫁这胳膊就往外拐了。真是女大不钟留啊。”大牛唉声叹气,好像李芸芸真是他亲生的一般。

“牛叔最讨厌了!”李芸芸羞地躲进了逍遥的怀里,对她来说,逍遥的怀抱就是最温暖的避风港了,就算是天塌下来她也不用当心,因为逍遥永远都会替她顶着。

“哈哈!”

谈笑间,逍遥已看见前面的一间小楼上高挂着“大牛铺”的铁制招牌。

“到了到了!这就是我的窝了。”大牛欣然下马,冲着里屋喊,“老婆子!我回来了!”

逍遥和李芸芸也下马来到大牛的身边。

“你在死鬼总算回来了!老娘我可把你盼回来了!”这时候从小楼里走出了一个年约三十五六的肥妇人,面色红润,腰粗体肥,袖子上抡,双手叉腰堵在门口,那架势敢情上菜市场杀价啊。她本来还想再骂几句的,可是见到逍遥和李芸芸这个两个陌生人在场,马上就收起了上菜市场杀价的架势,挤出一脸肥肉笑着说:“呦,两位公子这是打哪来啊,奴家这一看公子就是身手不凡之人,出门在外闯荡江湖没有趁手的兵器怎么行呐。来来,让奴家为两为挑选趁手的兵器吧,小店虽说不如名门铸剑山庄,但技术却及得上大师卧牛,所以兵器都是上等的好品啊。”

“我说老婆子啊,你怎么见到人都是这般德行,也不先看看状况。上次就是因为你胡乱拉客才把宇文大人给拉回来了,害得我要大老远得跑到卧牛山去找卧牛。”大牛忙拉过他妻子那只犹如猪蹄的大手。

“对了,不说我还差点忘了,宇文大人的剑铸成了没有?”

“没有。”大牛干脆道。

“没有!?”牛妻大声狂喝,此声犹如洪钟,又如霹雳,震得众人均是耳膜乱颤,满天星斗。

“哎呀,干妈你别那么大声吼了,芸芸受不住了!”芸芸捂住耳朵,连连跺脚。

牛妻听到芸芸的话还真是软了许多,她疑惑自己刚才不是不听错了,于是着心打量李芸芸,这才发现李芸芸原来是个女儿身,于是她对李芸芸道:“奴家耳朵向来不好使,麻烦姑娘再说一遍。”

“我是叫干妈你别那么大声叫嘛。”李芸芸噘着小嘴。

“干,干妈。”听牛妻的语气她好似要哭一般,紧紧地握着李芸芸的小手软道:“你叫我干妈?”

“是呀,大牛叔是我干爹,你就是我干妈喽。”说完,李芸芸又清脆叫了一声,“干妈。”

“哎!”牛妻的眼泪如倾盆大雨急落,激动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能有这么一个漂亮标志的干女儿我们这辈子也算是没白苦了。”大牛的声音有些哽硬了。

“那你就是我的干儿子了?”牛妻转向在一旁不知所措逍遥。

“不,我不是。我是……”

“干妈他是逍遥哥哥,他是我的……”

“逍遥是咱们的未来干女婿啦。”大牛高兴道。

听大牛这么一说,牛妻的双眼顿时精芒乍现,她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只听她亲热的握着李芸芸的手道:“乖女儿,你们什么时候成亲,啥时给干娘生个胖小子。”

“咳!这个问题容后再考虑,牛叔我们还是先去看看铸剑的材料吧。”逍遥赶忙转移了话题。

“不急不急,我们先进里屋谈吧,你牛叔我还有很多事情要问你呢。”

于是逍遥和李芸芸受到了大牛夫妇的热情款待,大牛也把路上的经过都和妻子马氏讲了。

话说自牛妻马氏认了李芸芸为干女儿后,马氏对李芸芸那个好啊,就是对亲女儿也没样。马氏和大牛膝下无子无女,虽说李芸芸不是他们亲生的,但是却有说不上的亲切感,就好像李芸芸是他们失散多年的女儿一般。当晚大牛逢人就说李芸芸是他失散的女儿,于是短短的三天就引来了众多青年追求者登门求亲,不过所有来客都被是来时自信满满神武飞扬,回时垂头丧气失望非常,因为他们都听到了马氏和大牛的一致回答:“我们家闺女已经有心上人了,过不久就要拜堂了哩。”

当然,追求者都是见过李芸芸惹人的容貌才来求亲的,马氏第二天早上就带着李芸芸到处走家串门,好像是在向别人炫耀她有这般标志的女儿似的。众人之中很少有人见过逍遥,因为这三天逍遥都在大牛的炼铁房里,逍遥有时连吃饭都顾不上吃,随便在炼铁房里将就着吃了些凉拌的就了事了。于是一些富家公子就想探个究尽了,他们都想知道到底逍遥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们只听“铺金店铺”的老板说过逍遥是一个文儒的书生,身着一般布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股清风,令人会想起悠然自得的世外高人。当然这话是有点过头了,不过还是有很多人相信了,那些不相信的也就心里暗恨逍遥,诅咒他在打铁的时候被铁给烫死。

逍遥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旦他干上了事情就会咬牙拼命干下去,直到事情做完为止。他已经连续五天都在炼铁房里了,现在他只剩下最后一到工序就可以制成堪称当今最硬的一把合金剑了。逍遥来自未来世界,所以他炼铁有他自己独特的方法,因为逍遥曾经在钢铁厂当过学徒,自然对凝练刚铁有自己的一套思路。

“如果有钛这种金属就好了,我可以合成一把全世界最硬最坚固的剑来。”逍遥望着火炉里通红通红的铁水感叹说。

“逍遥哥哥,你在干什么呢?”李芸芸已经有五天没见到逍遥了,这些天她都被马氏缠着分不开身,且逍遥都在炼铁房里,只到深夜才回房睡觉,早上又很早就进房炼铁了。好不容易终于可以见逍遥,李芸芸自然兴奋啦。

李芸芸走到逍遥身后,逍遥应声回头。

“我在炼铁呢,等会儿就要打铁了,芸芸你退后一点,小心铁星伤到你。”

就在逍遥回眸的瞬间,逍遥仿佛被定住了一般,他瞪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貌似天仙的少女。

只见李芸芸身着绿色素裙,两条柔顺的小辫子耷拉至左右两肩,一张可爱的笑脸蛋红仆仆的,像一个熟透的苹果。她双手背握在后,踮着双脚看着汗流浃背的逍遥。

“芸芸?”

逍遥有些茫然。

“怎么了,你用那么奇怪的眼神看人家干什么?”李芸芸见逍遥首次用异样看着自己,熟透的苹果就更红了,红得都快要滴出水来了。

“不是,芸芸变漂亮了。”逍遥咽了咽口水。

“真的?”

“当然啦,也变可爱啦。”逍遥露出了迷人的微笑。

那我们什么时候成亲。李芸芸本来是想这么说的,可是又觉不妥,于是改口说:“逍遥哥哥还记得在衣服点里和芸芸说过的话吗?”见逍遥点头,李芸芸又道,“今天晚上有庙会,我想逍遥哥哥陪我出去。”

“行。再过个把时辰我就会把剑打好,到时你来叫我。”逍遥拉过李芸芸的小手,在她的耳旁呢喃,“我爱你。”

李芸芸小脸腾地一下红到了耳根,她娇羞地垂下头,不老实的双手又在玩弄衣角了。哦不,这次是裙角。

不过,逍遥还扑了下一句。“就像老鼠爱大米。”

李芸芸呆了一刻,回神后明白逍遥的意思,娇嗔拍打着逍遥的背。“好啊好啊,逍遥哥哥你真坏!”

“哈哈。”逍遥没有躲闪,任李芸芸的粉拳如初春的雨丝一般落在自己的背上。

“好啦,好啦,你们小两口就别在这里闹啦,要闹到床上去,这里可不是女孩进来的地方,芸芸你到你干妈那里去。”大牛正好进来看到逍遥和李芸芸欢闹,于是出口笑话。

“哦。”李芸芸吐了吐香舌,转身翩然离去,觉然是一个美丽可爱的仙子。

第二十二章剑中乾坤(下)

“牛叔升火吧。”李芸芸走后,逍遥对大牛喝道。

“好!”大牛突然来劲,“来吧!”

于是炼铁房里传来了声声敲打声,仿佛是在演奏着一曲刚劲有力的进行曲。时常可听到逍遥和大牛的喊声“喝哈!”“嘿咻!”“呀嘎!”。嘿,乍听起来还以为两人是在比武切磋呢。

大约一个时辰后,只听到炼铁房里传来大牛兴奋的声音:“成了!”

只见逍遥握着一把青色的宽剑,他的眼里也透着无尽的兴奋。从门外汗的角度来看,这是一把很宽的长剑,剑身长且重,而剑柄却很短,双手合握就透顶了。就不知道门内的逍遥和大牛两人为什么认为这是一把好剑了。

“真是一把好剑啊。”大牛站在逍遥身边搓着满是碳沫的大郑袄矗允园桑贝笈4右慌越锹淅锬贸鲆话殉そ!?

“牛叔拿稳了!嘿!”

逍遥举剑暴喝一声,宽剑空中划出一声清鸣,一道凌厉的剑光瞬间闪烁,只听铿锵一声,卧牛手中的长剑已被砍成两截。

“娘的真是神了,这剑看来的时候我的手几乎没有什么感觉,仅仅只是觉得手上握的剑轻了很多,就连剑是什么时候断的都不知道。逍遥你可真是卧牛再世啊,我大牛能有你这样的干女婿也算是值了。”大牛对逍遥竖起了大拇指。

“这并不全是我的功劳,主要是剑的设计图实在是太精奥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设计宽剑的。”逍遥还剑入鞘,“真搞不懂宇文化及是怎么把设计图弄到手的。”

“人家可是大官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恐怕天下间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了。”

“这可不一定,他宇文化及虽然是朝廷高官,可世间有很多珍贵的东西却是可欲而不可求的。”逍遥再次拔出宽剑,凝视着剑的末端,然后露出了诡异的笑容。

“逍遥你这样做真的行吗?要是被宇文大人知道了怎么办?”

“放心吧,就算是爷爷还健在,他也无法看出这里面的机关的。哼,宇文化及自诩武工盖世,却想不到终有一天会死在自己的配剑上。”

不知为什么,大牛觉得逍遥便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他有一种感觉,逍遥将来一定会是人中之龙,腾飞在这片广阔富饶的土地上。

“我想你还是要小心一点为好,等你把剑送到他手里的时候就马上回来吧,伴官如伴狼,宇文化及可不是一般的阴险啊。”

“这是不可能的,宇文化及一定还有阴谋,我想他可能会利用我做一些事情,至于是什么事情就不得而知了。既来之则安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管他宇文化及有什么阴谋阳谋呢。”逍遥还是头一次在大牛面前露出如此自信的神色。

“那你要去多久啊?”呵,大牛是当心芸芸和逍遥的婚事了。现在几乎整个苏州城都知道大牛的女儿已经和逍遥订了婚约,如果逍遥一去不返,那叫李芸芸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啊。

“不清楚,不过牛叔你放心吧,我一定会回来的。我还答应要帮芸芸找她的弟弟呢。”

“唉,你们年青人的事情我也管不了啦,我只是劝你不要在外面沾花惹草。不是牛叔我不相信你的为人,而是你实在有这个本钱啊,牛叔我在苏州打滚这么多年了,也看过不少才子侠士,可像你这般俊俏且潇洒的人只有几个而已。芸芸虽说不是我的亲女儿,但是这些天我和老婆子待她可比亲女儿还亲啊,芸芸能和你成亲这是她的福分,也是我大牛的福分啊。”

“我知道芸芸对我一往情深,我逍遥也不是那种滥情之人,我既然说过要娶芸芸就一定会实现这个若言。只不过眼下我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办,等事情都办完了,我就找个清净的地方和芸芸长相私守,永不分离。”

大牛见逍遥一脸坚定,正要说话时,李芸芸轻推开门,含泪走了进来。只见她的一双秋眸如春水汪汪,泪如雨下。逍遥见了芸芸并不为刚才那般话而脸红,他走到李芸芸的面前,轻轻揽李芸芸入怀。无言,或道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吧。有时候两人之间并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天涯海隔便不再是距离,因为爱已经把他们的心永远连在一起。

大牛含笑悄悄地掩上门,识趣地走开了。

“逍遥哥哥,吻芸芸好吗?”李芸芸抬头情深款款地看着逍遥,美目中春情荡漾,更是波光粼粼,叫人怜爱不禁。

逍遥点点头,用嘴唇地锁住了李芸芸的桃红樱唇,激情就在这一刻奔发,似大海卷巨浪,风起云涌。

不过,逍遥并非是一个没有节制的人,他知道什么场合下该做什么事,做事情需要有个分寸,绝不能越轨半分。

唇分,逍遥看着李芸芸娇羞可爱的模样,心都被软化了,伸手在李芸芸可爱的脸蛋上轻捏了一下,道:“芸芸动情了。”

李芸芸被情郎说得如三月含苞的花朵,更是娇艳非常,此刻她的心更是全投在了逍遥的身上,誓死也不会离开逍遥。

“好了,看我这一身臭汗,芸芸不嫌臭我还嫌脏呢,待我去梳洗一下再和芸芸出去逛庙会吧。”

“芸芸自然不会嫌逍遥哥哥啦,逍遥哥哥无论变成什么样都是芸芸最爱的逍遥哥哥。芸芸要永远都陪伴在你的身边。”李芸芸确实是动情了,她的话也有些无伦次了。

逍遥拉着李芸芸的小手,把宽剑放在一旁,道:“走吧,这里实在太热,看我的芸芸都成一个小汗女了。”呵,李芸芸这一身汗可不因温度高才流的,这可是全是逍遥的功劳哩。

逍遥和李芸芸来到大厅,这时候大牛和马氏都已坐在堂上商量事情了。他们见逍遥和芸芸这般亲爱心自是欢喜,马氏更是喜上眉梢,拉芸芸入怀,对逍遥展眉笑道:“干女婿啊,为娘以后就把芸芸的终身托付给你了。你可不要欺负我们芸芸啊。”

“娘。”李芸芸在马氏怀里撒娇,“逍遥哥哥不是那种人,他才不会欺负芸芸哩。”

逍遥不置可否,对马氏道:“逍遥前世命途坎坷,自遇芸芸才知人间真爱,当不会辜负芸芸对我的一片真心与真情。”

确实,逍遥在遇到李芸芸后才明白了什么是真爱,他从李芸芸那里得到了许多以前所没有过的情怀,这将是他终身受用的。

“好啦,逍遥你先去梳洗吧,等一下带芸芸出去逛庙会,今年的庙会比往年都要热闹一些,还有花灯猜谜呢。”大牛呷了一口酒,“老牛我没什么要求,就指望你和芸芸能给我们带个胖小子喽。”说完,大牛朗声大笑,显然已知足了。

逍遥退身进了马氏给自己安排的房间,脱光衣物,一头哉进了浴桶里,大喊舒服。

第二十三章悟道(上)

待逍遥梳洗完毕,逍遥一身素装淡雅走了出来。此时逍遥把头发绑在了脑后,留了一条不长不短的马尾辫,逍遥身型本不高大,给人一种儒雅风流的感觉。但风流中点矜持,儒雅中带点不羁。

李芸芸这一路走来算是没少看逍遥,可今天她见到逍遥这个样子,方才知道原来她的逍遥哥哥竟是一个美男子。唉,恋爱中的女人是盲目的,这句话还真没错。

逍遥走到李芸芸的面前,对着失神的李芸芸的秀鼻上轻弹了一下,笑道:“看什么呢,这么入神。”

李芸芸噘着小嘴,不满道:“逍遥哥哥最坏了,老是欺负芸芸。”

“这可从何说起呀。”逍遥故意凑到李芸芸脸前,直直盯着李芸芸那水灵水灵的大眼。

李芸芸本性羞涩,僬吲员呋褂写笈:吐硎显冢泵ν肆艘徊剑砭拖肫说铰硎系幕忱铩5幸?刹换岣幼叩幕幔皇直Ю钴寇咳牖常谒牧成闲∷榱艘豢凇?

“怎么了,芸芸难道就这么讨厌逍遥?”

其实逍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如此行径,他发觉自己已经不再是从前的自己了。现在的他开始接受除叶子以外的其她女生,并且会全身心地投入到甜蜜的爱恋中。换句话说,逍遥在接受李芸芸的同时,他也会接受其她女孩,这是逍遥自己都料想不到的。也就是这一点,给逍遥以后的生活带了诸多乐趣和灾祸。但从始至终,逍遥都没有一丝退缩的意思,为了爱,他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为了心爱的人儿,他可以轻易地让出整个江山。

李芸芸涨红了脸,其实现在的她是很享受的,她享受着逍遥对她的爱恋,以及自己对逍遥的痴情。李芸芸索性也抱住逍遥,在逍遥的耳边呢喃:“不,芸芸永远都不会讨厌逍遥哥哥,无论逍遥哥哥变成什么样的一个人,芸芸永远都会爱着你。”说完,在逍遥的脸边香了一口,趁逍遥还未回神的时候赶忙挣脱逍遥的怀抱,跑到马氏跟前。

“逍遥啊,我看今晚你们就成亲吧,看你们小两口恩爱的样子,老牛我等不及要抱外孙啦。”

逍遥听大牛老是提起成亲的事情,心里还真有了那么一点的打算,但是他又想到此去不知生死,如果自己不幸死了,那么芸芸不就要守寡了吗。这可不行,他怎么都不会让芸芸痛苦的。

逍遥并没有回答大牛的话,他知道和大牛说这话永远是没有什么结果的,所以他干脆拉过李芸芸的小手,对大牛和马氏鞠躬,道:“我们出去逛庙会了。”说完,也不管李芸芸同不同意,飞一般夺门而出,融入了外面的五彩灯光中。

“唉,逍遥这孩子什么都好,就是在这码事欠缺勇气。想当年……”

“想当年你追我的时候还不是扭扭捏捏,想个小媳妇一样。”马氏打断大牛道。

“咳,旧事甭提,旧事甭提。我先去看看逍遥为自己打造的剑融了没有。”大牛干咳一声,起身就朝里屋走去。

“怎么,逍遥他自己也要铸剑啊?”

“这是当然了,去扬州的路上也不知道要遇到多少危险,保身的家伙总是要带的。而且逍遥这小子的铸剑技术不但一流,就连想法也千奇百怪。他还为自己造了一个护心镜呢,这个护心镜可了不得哦。”大牛打开门,顿时炼铁房里热气冲天,马氏只听大牛一声呼喊,“好,干他娘的,逍遥这小子真是绝了!老牛我就替他再干一把!”接着马氏听到了一连串的铿锵声,她苦笑摇摇头。“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和年轻人较劲。”说完,她转身进了内堂。

逍遥拉着李芸芸飞快穿过了一条街道,方才靠在墙头大口大口喘气。此时庙会已经开始,逍遥只见周围人山人海,好不热闹。就如逍遥所见,大凡出来逛庙会的都是未婚情侣,不过相亲相爱的夫妻也有,偶尔还可见到一两个活泼可爱的小朋友提着灯笼从在人群里玩耍着。

“逍遥哥哥,你干嘛跑那么急啊,害得芸芸差点喘不过气来了。”

逍遥见李芸芸满脸幽怨之色,再次拉过她的小手呢声道:“好芸芸你也知道的,要是让牛叔继续说下去,他还真不准说让你给他生七八个外孙了。”

李芸芸噗嗤一笑。“那芸芸还不成母猪啦。”

“我的芸芸怎么会是母猪呢,就算是也是一只美丽可爱的母猪。”

“逍遥哥哥又来欺负芸芸了,不理你了。”李芸芸娇羞转身,心中欣喜尽在不言中。对她来说,逍遥越是逗她,她心里就越高兴,因为这说明逍遥其实很喜欢她哩。

“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看,这是什么?”逍遥拿出一串冰糖葫芦,在李芸芸面前摇晃着。

“啊,是冰糖葫芦,给我!”李芸芸一把抢过冰糖葫芦,一双大眼睛仔细地盯着冰糖葫芦看。

“怎么了?不好吃啊。”

“芸芸想娘了,芸芸很喜欢吃冰糖葫芦,那时候娘常常买给芸芸吃,可是……可是现在娘不在了。”说着,一颗晶莹从李芸芸的脸颊滑落。

逍遥轻轻地握住李芸芸的手。“芸芸别难过了,娘会在天上看着你的,以后逍遥哥哥常给你买冰糖葫芦吃好不好?”

李芸芸点点头。

“这就对了,看我的芸芸都快哭出一个大花猫了。”逍遥替李芸芸拭去了眼泪。

“逍遥哥哥。”李芸芸甜甜地唤,“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刚才不说芸芸变成了一只大花猫了吗。”逍遥微笑。

“不是啦,再上面一句。”

“以后逍遥哥哥常给你买东西吃。”

“不是不是啦,再再上面一句。”李芸芸又是跺脚又是崛嘴。逍遥突然发现李芸芸很喜欢崛嘴,那样子敢情还真是可爱呢。

“娘会在天上看着你。是这句吗?”话一出口,逍遥利马后悔了。

“恩。”李芸芸点点头,“娘,芸芸的娘,逍遥哥哥也叫娘。”说完,李芸芸红着脸垂下螓首。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逍遥心想还真不得小看李芸芸了,暗付自己以后说话要得体一些,要不然准会在众人面前出糗的。

李芸芸见逍遥一言不发,以为逍遥生气了,急忙抬头,道:“都是芸芸不好,逍遥哥哥别生气了,芸芸以后再也不说这样的话了。”

李芸芸时时刻刻都在为自己着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以逍遥的心情为基石。逍遥心头一热,在李芸芸的俏脸上亲了一口。哇,这可是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亲的呀。虽说此时搭不上光天化日这类台词,但是也是四下灯火通明,逍遥这一着引来了不少男女的关注。

“瞧,她就是大牛的女儿芸芸吗。”

“是啊,瞧她生得多标致啊。”

“不是说她已经和一个叫逍遥的小伙子订下婚约了吗,难道说那个英俊的小哥就是逍遥?”

“潇洒儒雅,美丽贤淑,真是天生的一对啊。”

……

众口铄金,逍遥可不想被那么多人的口水给淹死,于是拉着李芸芸的手挤进人群中。

第二十四章悟道(中)

这时候逍遥和李芸芸来到了花灯会的广场上,只见广场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逍遥这是第一次逛庙会,心情难免有些激动,以前他常在电视上见到主角在庙会的花灯相遇,然后再相爱,呵,一幅幅美美的画面就像放电影一般从逍遥的脑海里闪过。想起来那时候的逍遥是多么向往哩。

如今逍遥牵着李芸芸的小手就站在这五颜六色的灯光中,往事重游,逍遥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悄悄地在李芸芸的脸上偷吻了一下。逍遥此番举措惹地李芸芸芳心大动,恨不能投进逍遥的怀里,尽情地撒娇。但现在周围人实在是太多了,基于少女的矜持,李芸芸只是紧紧握住了逍遥的手,给了逍遥一个甜甜的微笑。

逍遥虽然不清楚李芸芸的心思,但他知道李芸芸并不讨厌自己,于是拉着李芸芸来到一个卖灯的摊子前。

“老板獾屏趺绰簦俊?

“左边的灯笼三十钱,右边的五十钱。”

“芸芸,你喜欢哪个?”

“我就要那个粉红色的。”李芸芸指着右边一个外型看似莲花的灯笼道。

因为李芸芸右手已经有冰糖葫芦了,且无论逍遥怎么说,李芸芸就是不肯吃,最后逍遥只要向旁人要了一张油纸,把冰糖葫芦包好由李芸芸保管着。

“芸芸要拿好哦,不然着火了可就不妙了。”逍遥把灯笼交给李芸芸,然后又牵着李芸芸的左手继续朝城边的寺庙走去。

今晚有一项是什么门派招生的活动要在寺庙里举办,也不知道寺里的那些和尚是不是念经念久了,脑子都念坏了,他们竟然大张旗鼓地举行什么招生活动,而且活动的参加者只能是未婚情侣。使得逍遥开始怀疑这里的和尚是不是吃荤的。

“逍遥哥哥,你看那里!”

逍遥顺着李芸芸所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白发老者站在寺庙广场的楼台上。白发老者看去年约七十有几,袭一身白衣,高高地站在楼台上,微风吹拂着他的发梢,给人一种说不尽的洒脱之感。

“他就是我师傅常说起的剑宗谭师倚。”李芸芸挨近逍遥的耳边小声地说,“不过我师傅曾经嘱咐过我,要我不要在他面前提及我师傅。逍遥哥哥你要帮芸芸保守这个秘密哦。”

“好的,我一定会帮你保守着个秘密的。”嘴上是这么一说没,但是逍遥心里却想,芸芸似乎还没跟我说过她师傅是谁哩。不过幸好李芸芸没说,不然,逍遥以后就会少受一些皮肉之苦了。呵,这可能就是上天注定的吧。

“对了,芸芸你说这个老头是什么剑宗,难道他很厉害吗?”

逍遥的声音似乎挺大的,被旁边的几个人听见了,于是纷纷向逍遥投看像是在看绝种动物的眼光。

“不会吧,逍遥哥哥你难道没听过‘蜀山剑盟’吗?”

“呵呵,偶是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大家切勿见怪啊。”逍遥忙对周围的人士打哈哈,一边小声地问李芸芸,“没听过,不过蜀山这地方我到是去过。”

去是去过啦,不过那是老久老久以前的事情啦,而且是现代。

“而且我还知道这个门派应该都会一种叫‘御剑术’的仙法。”

“对啦,就是御剑术。御剑术可是武林一打奇招呢,只要是学剑的人都想加入‘蜀山剑盟’,不过他们的要求很严格,所以他们门下只有几十个人。”李芸芸听逍遥对此还有点见识,这才欣然。

“虽说蜀山剑盟只有寥寥几十人,但其凝聚力却是武林一大强势啊。只要是从蜀山剑盟中走出来的人,他们各个都是精英中之精英,绝非池中之物。”逍遥旁边的一个样貌文诌,体形修伟的年轻剑客淡道。

“蜀山啊,我也很想去呢,只不过没时间,呵呵,以后再说吧。芸芸,我们去别的地方玩吧。”

“好啊。”李芸芸其实也不想见到谭师倚,自然顺着心上人的意思啦。

逍遥拉起李芸芸的手正想挤出人群的时候,只听台上响起了一阵雷鼓声。

“恐怕,两位是无法出去了。一旦招生比赛开始,寺庙的大门就会关闭,只有等比赛结束了才众人才能出去。”那个剑客朝李芸芸露出了微笑。

哼,美女永远都倍受帅哥青睐的。

“逍遥哥哥那该怎么办呢,不如这样吧,芸芸背着逍遥哥哥飞出去,芸芸自信自己的轻功,越过这点高的墙是不在话下的。”

逍遥摇头苦笑。“芸芸,我要是真的让你背在背后,你说别人会怎么看我们呢?”

李芸芸似乎也意识到此举的不妥之处,于是小鸟依人地靠在逍遥的肩头,腻声道:“那逍遥哥哥准备怎么办呢?”

“没办法可,就只有在这里看比赛吧。我也想看看传说中的‘御剑术’呢?”

“哼,‘御剑术’也是你这种市井小民看的。”一个身着华贵的富家公子走过逍遥的身边,丢下了这么轻蔑的一句。

逍遥是什么样的人啊,别人越是看不起他,他就要越是比他威风,骑在那人的头上,然后用力压死他!

靠,有什么了不起的,本少爷等一下就学给你看,不就是‘御剑术’嘛,以少爷我一学就会的本领,还学不过这简单的几招剑法!逍遥在心里把那富家公子骂了个遍。

“本寺有幸能够主持‘蜀山剑盟’在无锡的招生比赛,真是不甚荣幸。因由于谭宗主不好言辞。故在此就不拖延诸位的光阴了。”一个看似寺庙主持的老和尚满面容光地走到广场中央,紧接着他大手一挥,道,“此次比赛不论胜负,只论心得和意境,入门全权由谭宗主一人抉择。那么比赛正式开始吧,有哪位施主愿意上来露一手,然后由谭宗主定夺呢?”

“我来吧!”

只听一声清鸣,逍遥眼见一道白虹划过天际,然后化成无数剑花剑影。逍遥看得是眼花缭乱,满目晨星。

乖乖我的娘啊,这哪是哪啊,要是场上这家伙是我的敌人,那我还不死千万遍。不行,我一定要强大起来,不然以后这道路就坎坷了。逍遥心里这般想着,于是闭上双眼,听风,听那人剑势所引起的微风。

此时围观的所有人都沉寂在场上那精妙剑法当中,就连李芸芸也没太注意身边心上人的举动。不过,逍遥的举动,却被一个看在了眼里,他就是“蜀山剑盟”的宗主谭师倚。谭师倚自逍遥进入寺庙的瞬间就感觉到了一股很不寻常的气息,他修真几十载的灵力告诉他此人绝非池中之物,他当有夺取天下的实力与天机。谭师倚看到逍遥的举动,不禁舒展开眉头,露出了一丝欣慰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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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悟道(下)

众人吃惊之余,算是看清那人的样貌了。只见那是一翩翩然,潇洒无限的贵族公子,此时他身着乳白色长衫,配合着绝妙的身法步形,整个给人一种天仙下凡的感觉。当然,这在一些粗汉的嘴里就变成娘娘腔或者是龙阳之类了。

逍遥应着呼呼的风声和场上传来的那人踏脚声,现在逍遥虽说不一定能够看清那人的身法和步形,但是要躲避那人的攻击还是绰绰有余的。逍遥完全沉迷在黑暗中,他发现原来一个人的心情在黑暗中里才是最平静的,无嗔无喜,无悲无怒。

等等,在这样下去,我是不是要留在这里出家当和尚?

逍遥连忙打消着个奇怪的念头。天啊,如果我就此出家,天下不知道有多少美女将会为我含泪守闺呢。所以,为了天下的美女,也为了我身边的芸芸,我一定要振作!

也不知道为什么,逍遥发现自己似乎又恢复到原来的自己了,看着依偎在他怀里的李芸芸,逍遥感觉自己仿佛成了“周星驰”二代,永远都是那么无忧无虑,舍我其谁。也就说,他又是以前的那个流浪的歌手,云游的诗人了,再说得通俗一点就是逍遥又找回了以前那个“天塌下来我当被盖”的玩世心情。可以这样说吧,因为性格孤僻,这使得逍遥几乎没有一个知心朋友,他总是一个人在角落里玩耍着,思索着。但是逍遥本身并不是那种忧郁类型的,如果不是因为身世的缘故,恐怕逍遥早就和大家打成一大片了。逍遥渴望朋友,他渴望被人们宣之又扬的友情和亲情,但是逍遥却怎么也无法得到,所以他逐渐地把自己封闭起来,一向都是自娱自乐。他喜欢看喜剧,特别是周星驰的喜剧,而不是那种成天让人莫名其妙流眼泪的肥皂剧或者什么“韩式”悲剧。看那种无聊的所谓“永恒爱情”的标榜之语,用逍遥的话说那叫“浪费时间,浪费金钱,这是谋财害命!”。

现在逍遥心情大好,他睁开眼,这才发现原来场上那个人就是刚才辱骂他的贵公子,于是心中暗是不爽,恨不能上去揍他几顿。当然,这只是一种长时间的幻想,因为逍遥知道自己还没有那个资格。

李芸芸无意中发现逍遥一脸荡然的神色,发觉此时的逍遥是如此可爱近人,于是趁旁人不注意的时候在逍遥的脸上偷偷亲了一下。

逍遥捂着被李芸芸亲过的脸,茫然地看着她。

李芸芸淘气地吐了吐香舌,“这是给逍遥哥哥的鼓励哦。”说着,李芸芸皎洁一笑,转身朝场上那宛如天仙舞剑的贵公子娇声喊道,“差劲死了,还是我们家逍遥哥哥厉害!”

无论是谁,只要是男人,任谁都无法无视李芸芸如此人间绝色,本来李芸芸可算是今晚的一大看题了,要不是那个贵公子有如此绝妙的剑法而暂时吸引了众人的目光,恐怕场上超过一半的男性都会把目光集中在她身上。

场上本来就很静,自然禁不住李芸芸如此悦耳动听的一声娇喊。于是乎众人纷纷把视线都转移到李芸芸身上来。

只听李芸芸娇声道:“什么烂剑法,还不如我逍遥哥哥的一根手指头呢。”

想想看,如果有这么一位美女在你面前说你比不上她身边的男友,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揍他!揍他个唏哩哗啦!

李芸芸话音刚着地,那贵公子以一剑杀到。众人无不惊呼,“好快!”。

逍遥这次的感觉和上次明显不同,他虽然仍是看不清那人的剑,但是他感觉到了,是风,是剑划破空气而产生的风。但是仅仅只是感觉到还是不够了,逍遥的悟性和智利纵然是天下无双,但是他至今仍未学过一招半式,以前学的东西充其量不过是大街上耍猴戏的。什么空手道,什么自由搏击,唉,此时哪有用地着的地方啊。

逍遥欠缺的是速度和力量,要是大家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切磋招式,逍遥定是众中之龙了。但是,眼下这人可不会跟逍遥客气,李芸芸刚才那句话可是严重伤害了他的自尊。

“小心!”不知是谁在人群中喊了一声,众人眼看那贵公子的长剑就要透穿逍遥的胸口。

“叮!”

就在这时,一把秀灵的长剑挡住了贵公子的剑势。众人虚惊一场。紧接着就听到李芸芸嗔怒的娇叱声:“你敢伤我逍遥哥哥,该打!”

李芸芸话毕,众人还没看清李芸芸的人影,就听到一声清脆的声音。

“风舞动云霞!”

只见李芸芸轻跃而起,宛如飞仙的仙子,轻轻柔柔地飘灵在空中,长发飞扬。接着李芸芸的身体仿佛飞进了一朵云彩里,长剑泛着月光,在地面上洒下银光星点。

那贵公子哪里见过如此看似柔美,实里却杀机四伏的招式,他自知无法破解,只有一退再退,等到他又退回到原处,李芸芸才罢追击,又施施然飘到逍遥身边。

李芸芸见逍遥一脸的不可置信,冲逍遥淘气笑道:“逍遥哥哥这个样子好像小熊哦。”说着,就在逍遥的鼻子上轻捏了一记,凑到逍遥耳边小声道,“其实那天芸芸是让着逍遥哥哥的哩,虽然芸芸那次身体虚弱,但是打败逍遥哥哥的力气还是有的,只不过芸芸第一次见到逍遥哥哥就爱上逍遥哥哥了。逍遥哥哥,你是不会责怪芸芸的,对吧?”

“责怪?为什么呢?我的芸芸有如此好武功,那逍遥走的不是更放心吗?”逍遥也轻捏了一下李芸芸的秀鼻。

“哼,逍遥哥哥还是要一个人走!”李芸芸嘟着小嘴,一脸的不高兴。

“好啦好啦,逍遥哥哥很快就会回来的啦。来,别生气了,笑一个。”

李芸芸见逍遥如此神情,不禁扑哧捂嘴轻笑。

“那就说定了,逍遥哥哥要是一个月内没有回来,芸芸就去苏州找你。”

“好的,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来,拉勾勾。”李芸芸伸出可爱的小指头。

“好好好,拉勾勾,拉勾勾,谁说谎话是小狗。”逍遥无奈道,“逍遥是小狗,芸芸是逍遥的小小狗。”

李芸芸笑骂道:“逍遥哥哥才是小小狗呢。”

喂喂喂,注意一点,这里可是公众场合。

逍遥和李芸芸打闹完毕,这才发现众人那仿佛看怪物一般的眼神。逍遥对众人抱以微笑道:“呵呵,抱歉,抱歉。你们继续,呵呵,继续。”说着,拉着李芸芸的小手就准备往外走。

“等等!”

第二十六章如梦令·离愁(上)

逍遥和李芸芸才走出不远,等到听不清众人声音时,逍遥只觉耳风一阵,一个体型清瘦的白衣老者已经站在他们的面前,他就是“蜀山剑盟”宗主——谭师倚!

谭师倚和逍遥面对面站着,他的脸上总带着世外高人所特有的微笑,给人一种很亲切很和蔼的感觉。

“小兄弟不知师出何门呢?”

他竟然不问芸芸,而问自己,这使得逍遥很惊讶。逍遥本以为谭师倚是来寻李芸芸问她师傅的事情的。当然,逍遥并不知道谭师倚早就知道李芸芸的师从了,这其中的玄妙是逍遥所不能猜测的。

逍遥毕恭毕敬地回答道:“回宗主,逍遥自幼孤苦,生在农家,并无师门。”

谭师倚听到逍遥的话,先是愕然,然后在轻轻叹气,詈笥中廊涣似鹄础?

“不知道逍遥兄弟是否有意来我们蜀山剑盟呢?”

哇,真不愧是宗主级人物,出言就是不凡,整个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不过逍遥似乎并没有进蜀山剑盟的打算,一来他还有任务在身,二来他也不打算拜别人为师。这说起来或许有点荒谬,但事实就是这样,就算蜀山剑盟对江湖剑客有极强的吸引力,逍遥对此只当一阵耳边风罢了。要知道有了师门那你做事情就要有所顾及,毕竟师门的清规戒律总是要守的。

逍遥是一个不喜欢拘束的浪荡旅人,他从来都是一个人,以前如此,现在依然。不过以后逍遥就不敢保证了,因为现在他并不是一个人了,他的身边多了一个恋人。一个值得他去呵护终身的李芸芸。而且逍遥还记得卧牛临终的遗言,他誓言一定会好好照顾姬婵娟。这样逍遥在以后坎坷的道路上就不再是一个孤行诗人了。

逍遥还以微笑道:“多谢宗主厚爱,但逍遥乃一介愚民,自认没有资历学贵派纵横天下的剑法。而且逍遥还有许多心事未了,不便在此耽搁过长的时日。”

“对嘛,逍遥哥哥还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呢?”

呵,比如和你芸芸成亲吧。

谭师倚听完逍遥的回答,不由的一阵暗惜,他最后又听到李芸芸那句话没头没尾的话,不禁暗自好笑,他依旧面带着和蔼的笑容对李芸芸柔声问道:“你师傅还好吗?”

谭师倚这一着可把李芸芸给蒙住了,她怎么也想不到谭师倚是怎么看出她的身份的。

谭师倚见李芸芸神情紧张,笑意更深了,又道:“‘风舞动云霞’是素女楼楼主段婉如自创招式中的第一招,我还知道世间会此招的只有三人,一是他本人,其后两个就是她的弟子了。只不过,她收弟子的事情极为保密,连素女楼的其他成员都不知晓,我也是刚才看到招式才推断出的。”

李芸芸这才恍然大悟,忙对谭师倚小声怯道:“老伯你可千万不要告诉师傅哦,不然芸芸会被师傅责骂的。其实师傅只教了芸芸一年的武功啦,其它的时间都是芸芸自己一个人练的。要不是听老伯说,芸芸还不知道师傅还收了另一个徒弟呢。师傅走时千万嘱咐芸芸不可告诉外人我是她的徒弟,不然她会重重责罚芸芸的。”

谭师倚见李芸芸甚是可爱,不禁为她的音容所吸引。只待他仔细观察李芸芸时,这才发现李芸芸竟像极了她师傅——段婉如!只不过李芸芸的脸上总带着天真的笑容,没有沧桑,没有幽怨。

猛然,谭师倚想起了一件事情,这使得他不禁更加仔细地观察李芸芸了。

李芸芸见谭师倚这样看着自己,心生害怕,怯怯地躲到逍遥的身后。

谭师倚见李芸芸如此动作,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轻咳一声,道:“竟然小兄弟不愿来蜀山剑盟,那老夫也就不勉强了。不过,你我总算有缘,这是老夫自创剑法的手抄本,小兄弟若不嫌弃,就收下它吧。江湖险恶,人心隔肚皮,没有防身之术那是不行的。”

谭师倚从怀里拿出一本小册子,并递到逍遥手里。

逍遥很为难,他刚想说话就被一个声音给打断了。

“逍遥孬种!被一个弱女子罩在怀里,不知羞耻,枉为七尺男儿!”

是那个被李芸芸逼退的贵公子!

此言一出,四下便议论纷纷,有的点头表示赞同,有的摇头表示无知。

逍遥的自尊心很强,他自然无法慷慨依然接受这句话,他毅然把谭师倚交给他的小册子还回谭师倚手中,然后朝那个贵公子走去。

“抱歉得很,逍遥并非七尺,而是八尺有余。”

好!这话说得真是到位!只见逍遥和那贵公子面对面站着,逍遥身高明显高过那贵公子,光是凭身高,当下就把那贵公子比了下去。

“小子,说吧你想怎么着?是单挑,还是群殴。”

逍遥站着,一脸的痞子样。

那贵公子自然听不懂逍遥的现代俗语,破于海拔压力,他往后退了一步,站定道:“我向你挑战!”

“挑什么?《易》、《诗》、《书》、《礼》、《春秋》,还是《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你挑吧。”

逍遥自问学富五车,对古代经典是熟知又熟,嘿,四书五经自然是不在话下。

那贵公子表面看去是斯文儒雅,可是却是一个十足的文学白痴,恐怕这四书五经他还未看完一整本呢。他一听到这些头都大了,马上摇头道:“不是这个,我要和你比武!”

“比武啊,这也行,不过我想先和你切磋一些文学。”逍遥得意地笑了。

“我……我……我不会!”

答的到是干脆!

“那就是公子你不战而败了。”逍遥又提高音调道,“我道觉得尊下不及七尺,顶多值六尺半了!”

逍遥的话引得了众人的一致喝彩,逍遥环视一周对众人连连作揖。

“吼,士不可辱!”

贵公子恼羞成怒,拔剑横空刺向逍遥心门。

“当心!”

众人和李芸芸一起惊呼。

逍遥只觉这次剑速明显比上次慢了许多,而且剑路并不刁钻,逍遥不知觉地用上了自己以前学过的柔道招式——“过肩摔”!

只见逍遥左脚小退一步,左手倏然伸出,像一把钳子,宛若流星一般抓住贵公子拿剑的手,右手挺力而出,狠抓住贵公子的衣襟。然后身势突然下降,贴近贵公子的胸口。众人只听逍遥大吼一声:“过肩摔!”,然后是那贵公子的一声惨叫。

众人不禁都为之傻愣,哪里见过这样的招式!

“好!”这时候人群走出一个年轻剑客,“逍遥兄此招常某前所未闻,见所未见,真是霹雳无比啊。”

说着,那人有来到逍遥的面前作揖道:“在下常翱康,愿和逍遥兄结个朋友,想请逍遥兄,去酒楼大干几杯,不知逍遥兄肯赏脸吗?”

逍遥正想说话,那贵公子借地弹起,在空中划过半月,长剑直指逍遥面门。

“唉,真是一个纨绔子弟。”那年轻剑客又是叹气又是摇头,逍遥只觉得他身影忽闪了一下,然后轻易地化解了那贵公子的剑势。

“你……你给我滚开,我父亲是扬州城的守备……”

“无聊,守备就很了不起吗?大得过皇帝吗?”

李芸芸这时候飞身来到逍遥身边,拉过逍遥的手,握剑指着那贵公子怒气冲冲道:“我警告你,你要是敢再对逍遥哥哥动粗,小心我砍了你的脑袋!”然后又对逍遥柔声问道,“逍遥哥哥你没事吧,刚才有没有伤着?”

呵,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就在这里了。

第二十七章如梦令·离愁(中)

“哎,芸芸姑娘请等一下。”常翱康连忙拦住芸芸,“我和逍遥兄一见如故,刚才也和逍遥兄说好了要去喝酒的呢。就麻烦芸芸姑娘先回家,我……”

“就不!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人,你肯定和那个坏蛋是一个样的,你会带坏逍遥哥哥的!”说着,李芸芸不管逍遥的反应,硬是拉着逍遥往门口走。

“哎。”常翱康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被逍遥止住了。

“常兄,有缘仍会再见的。告辞了。”

逍遥说完,就和李芸芸走了。这时候,谭师倚和那个住持说些什么,然后就进了里屋,之后寺庙的大门就开了。逍遥和李芸芸这时候已经走到了门口,只听那和尚歉声道:“由于谭宗主身体有点欠佳,所以今晚招生比赛暂停,明晚继续……”

至于那住持后来说些什么,逍遥和李芸芸就不知道了,他们一出了寺庙,大街上人流的喧嚣声把一切都给压下了。

“怎么了?”

一路走来,李芸芸总是噘着小嘴,一脸老大不高兴。逍遥见李芸芸停在一个卖灯笼的小摊子前,连忙走上前,柔声道:“是不是逍遥哥哥惹芸芸生气了呢?”

“才不是呢。是……是因为芸芸把逍遥哥哥买给芸芸灯笼和冰糖葫芦忘在寺庙里了。”

原来如此啊。

“那逍遥哥哥再给你买一个,来,你看那宝莲灯好看吗?”

李芸芸轻点着头,眼里闪烁着泪的晶莹。

逍遥买下了一盏粉红色的宝莲灯,拿到李芸芸的面前,道:“来,别哭了,看,这灯比刚才那盏好看多了。”

李芸芸接过灯,可她还是流着泪,是因为还少了一样冰糖葫芦呢。

逍遥自然知道李芸芸的心事,于是走到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伯那儿把所有的冰糖葫芦都买下了。

“都说冰糖葫芦儿酸,酸里面它含着甜哎,都说冰糖葫芦儿甜,甜里面它淌着酸。糖葫芦好看,它竹签儿穿,送给我家的好芸芸。”逍遥既然是一个诗人,那么唱歌也是他的一大强项,这不,他唱着冰糖葫芦的歌来哄李芸芸了。

逍遥这招很是受用,李芸芸一见到整串的冰糖葫芦,脸上顿时笑开了花,嫩嫩的脸蛋透着红,脸旁还有一个可爱的小酒靥。

“哎,就是这个样子,看看,我们芸芸笑起来的样子多好看啊。以后可不许你哭了哦。”逍遥怎么总觉得这是在哄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呢,奇怪。

“芸芸以后再也不哭了。”李芸芸抽了一串冰糖葫芦,伸出小巧的香舌,轻轻地舔着,那神情敢情是在吃一件极美味的东西。

“好吃吗?”

“只要是逍遥哥哥买的,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

“吗逍遥哥哥以后就常常给芸芸买,来,这里还有九串,先用油纸包好,等芸芸回家后再吃。”

“好的,我们回家。”

“好,回家!”

于是,逍遥和李芸芸手拉手,消失在人群里头。

回到了大牛的铺子,这时候天已经很晚了,不过逍遥还是听到从炼铁房里传来的打铁的铿锵声。而马氏则坐在高堂之上,悠闲地喝着茶,手里还织着一件毛衣。

“呵,你们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马氏见到逍遥和李芸芸进屋,放下手中的毛衣,拉过李芸芸坐在身边,轻轻抚摩着李芸芸的小手。马氏和大牛膝下无子,对李芸芸可真算是疼爱非常啊。

“芸芸和逍遥玩得开不开心啊?”

“芸芸和逍遥哥哥玩得可开心啦,逍遥哥哥还给芸芸买了芸芸最爱吃的冰糖葫芦和一盏宝莲灯呢。”李芸芸笑脸如花,就好似一昙花半开的花蕾,娇嫩欲滴,惹人非常,叫人总忍不禁想要亲吻。

“呵呵,玩得开心就好,开心就好。”李芸芸开心,做母亲的马氏当然就更开心了。小两口和和美美可就不是她所期盼的吗。

“牛嫂,牛叔在干什么呢?”

“逍遥啊,你怎么还这么见外啊,还叫牛嫂,叫干娘。”马氏对逍遥的喜欢也不下与李芸芸,她可盼着逍遥早点娶她的芸芸过门。

“咳,这个问题以后再说吧,我先去看看牛叔在干什么。”

逍遥可不敢和马氏耗下去,赶紧脱身进了炼铁房。

“呵,逍遥这孩子就是这样,还害羞呢。”

“娘,你别老是为难逍遥哥哥嘛。”

“呦,咱们芸芸心疼啦。”

“不来了,干娘老是欺负芸芸。”李芸芸赶紧脱身,“芸芸去梳洗啦。”说完,进了自己的卧室。

“呵呵,小两口都是这个样子,还真般配呢。我马珠有这一对活宝,还真是着了福了呢。”说完,马珠也进了自己的卧室。

逍遥推开练铁放的门,只见到大牛满头大汗地坐在火炉旁拼命加柴。

“牛叔,你在干什么呢?”

“逍遥啊,你快来!”大牛见到逍遥回来了,连忙招逍遥到自己的身边,指着锅里的白色金属道,“这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我老牛都加火加了两三个钟头了,怎么还没融掉?”

逍遥一看锅里的竟然是钛,不禁哑然失笑,道:“牛叔,融这种金属可是需要很高的温度啊,我们现在还没有这个条件,等以后有了条件再说吧。我现在就打造一把较为普通的剑,明天下午就要上路了呢。”

“明天下午就走吗?是不是太早了一点啊。”

“不早了,都五六天了,宇文化及那家伙要是生气了可不好,还是赶紧把剑送去得了,剩得夜长梦多。”

逍遥边说,边拿钳子把汰金属块捞上来,然后又放进一般的金刚。

“话是没错,可是你这一走,你要芸芸怎么办呢?她可是时刻都不能离开你呀。”

“这个我也知道,但是时间长了我就更不好走了,还是趁早走吧。牛叔,麻烦你答应逍遥一个请求。”

逍遥眼看着金刚在锅里融化,神色有些感伤。

“说吧,只要我老牛能办到的,一定会替你完成。”

“如果我回不来了,你不要让芸芸去苏州找我。”

“为什么!?”大牛吃惊地问。

“因为近些时日国家就会发生一件很大的事情,到时候全国大乱,我怕芸芸一人会出事情。”

“什么!?”大牛这一次更吃惊了,他张大着嘴巴,难以置信地看着正在专心炼铁的逍遥。

“宇文化及要杀扬广。”逍遥淡淡地说。

“逆是说宇文化及要杀昏君。”大牛极小声地说,深怕有人会听见似的。

“没错,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宇文化及会在在一个月中动手。而他肯定会利用我去做什么事情。不过,就不知道是什么样的事情了。”

“那怎么办?你不去行不行?”

这真是明知故问。

“铁定是不行的,没办法了,我料想宇文化及也不会叫我去做重大危险的事情的。一来,我没有这个本事;二来,他还未绝对信任我。”

“那你一定要记住啊,万一宇文化及失败,你就马上回到无锡,我和你牛嫂在无锡还有点名声,相信他们不会动你的。”

“不会的,宇文化及这次赢定了,扬广已经死到临头了。”逍遥用勺子捞起铁水,然后放在檀木模子里。

“为什么这么肯定?”

“不清楚,可说成是自觉吧。我相信宇文化及有这个能耐。”逍遥不想告诉大牛事情的真相,他觉得知道最少的人,往往是最安全的。

“那如果宇文化及赢了,你怎么办,还留在他身边吗?”

“不,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我逍遥当然不会为虎作伥,只要扬广一死,天下就会大乱,到时候李渊、杜伏威等一干人马会趁势大起,并出现群雄割据的局面。到时候宇文化及就会成为众的之矢,战事会接踵而来,那时候是宇文化及自身都难宝,是不会顾及到我这种小角色的。”

“逍遥这话老牛我听不太懂,但是我知道逍遥是有毕胜的信心能够逃脱宇文化及的控制。那就这样吧,我们先把你的剑造好,明天下午送你出城。”

于是,逍遥和大牛两人联手趁夜铸剑,到凌晨十分才把剑铸好。逍遥和大牛洗了一身热水,然后呼呼大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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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好累啊,又通宵了,我受不了了,去睡了。

弟兄们给点掌声好不好,这全都是为了你们才通宵的哎……

第二十八章如梦令·离愁(下)

李芸芸静坐在逍遥的床头,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心上的郎君,静静得,世界空了。

自从第一次见到逍遥,李芸芸就莫明地爱上了逍遥,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吧。逍遥全身都散发着一股很难以用言语来表达的气质,有潇洒,有孤独,还有其它等等。爱上逍遥这或许是命中注定的,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事实,爱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就是这么荒唐。

“逍遥哥哥,你实在好狠心啊,你难道真得舍得抛下芸芸一个人走吗?”李芸芸轻轻地拨弄着逍遥的额头的长发,“芸芸真的真的好想好想和你一起走,可是既然逍遥哥哥决定的事,芸芸就不好硬来了。芸芸会等你的,永远都会等你。”

说完,李芸芸在逍遥的额头轻吻了一下。

“啊!”

李芸芸一声尖叫,接着是李芸芸的笑骂声:“死逍遥哥哥,就知道欺负芸芸,放开你的手嘛,这样芸芸很难呼吸呢。”

原来,刚才李芸芸的一记轻吻,唤回;了正在做美梦的逍遥,于是逍遥自然就要惩罚一下李芸芸啦。

“我不放,我要这样抱着,永远抱着你,不让你逃出我的手掌心。”

说着,逍遥深深地吻住了李芸芸的婴唇。

李芸芸这可是求之不得呢,她贪婪的吸吮着逍遥,把自己融化在逍遥对她的柔情里。欲火狂升。

“逍遥哥哥,你要了芸芸吧。”李芸芸实在是抵挡不住逍遥的柔情了,她的意识开始模糊,理智开始崩溃。

逍遥舒松开手,半坐起身,让李芸芸舒服地坐在自己的怀抱里。

“芸芸,你怎么这么不听话呢,老是说这句话,你知道这个时候我们是不能做这种事情的。”

“可是,可是芸芸真的好想好想成为逍遥哥哥的人,芸芸要逍遥哥哥!”

说着,李芸芸紧紧地抱住逍遥的虎腰,又把嘴贴在了逍遥的嘴唇上,但这都只是表面功夫罢了,她根本就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和逍遥交欢,她以为亲亲嘴就可以生孩子了。呵,纯洁的女孩呀。

唇分,逍遥揽着李芸芸的柳腰,细声道:“芸芸你听逍遥哥哥的话吗?”

“听!芸芸永远都听逍遥哥哥的!”

“那逍遥哥哥要你住在无锡,等逍遥哥哥回来,然后我们拜堂成亲,到那个时候逍遥哥哥再要你,好吗?”

“……好,好吧。逍遥哥哥不许耍赖哦,一定要回来,芸芸等着你。”

逍遥抱起李芸芸,朝窗户走去。

“逍遥哥哥,你看天上的云,好白哦。”

“那一朵最白的就是我的芸芸。”

“芸芸是白云,那逍遥哥哥就是蓝天,白云永远都是蓝天的,白云永远都不会离开蓝天。”

呵,多美的誓言啊。

逍遥醉了,李芸芸也醉了,仿佛进了一个只有彼此的世界,他们在这个世界里飞翔着,就仿佛天上的云朵,和地上的微风。

吃了饭,逍遥就准备上路了。

李芸芸和大牛夫妇都送逍遥出城,此时城外微风拂面,带点感伤,带点期盼。

“逍遥,早去早回啊。”大牛,把造好的长剑交给逍遥,而宇文化及的宽剑,则背上逍遥的背上,看上去像是一把细型的古筝。

逍遥手中的剑比一般人的要长一些,而且是双刃的。剑鞘墨黑色,剑身也是墨黑色,这可能是为了纪念逍遥的第一把剑——墨剑吧。剑名逍遥,人自逍遥,剑更逍遥。

“逍遥啊,记得路上不要多惹事端,和自己无关的事就不要多插手。万事以和为贵,千万不要和别人打架呀。”马珠把包裹放入逍遥的背上放宽剑的盒子里。

轮到李芸芸了。

可是李芸芸怎么都不说话,她直直地看着逍遥,良久才吐出一句:“逍遥哥哥,路上你可能会遇到一些三流的强盗,为了以防万一,芸芸教你一些最基本的招式,这些招式当年是师傅用来教弟弟的,凭逍遥哥哥的资质很快就能够融会贯通的。”

说完,李芸芸好像似风筝一般随风飘起来,落在了不远处的空地上。

“第一招,银蛇出洞。”

话毕,李芸芸身影闪烁,好似流星一般划过,长剑在空中划过一道亮丽的光线。

“第二招,长蛇吞日。”

李芸芸身形未停,倒转身体,如清风一般飞起,那把灵秀的长剑在她手中挥舞地像一只银色的长蛇,不停地摆动着身躯,好似真的要把太阳吞下一般。

“第三招,华山追剑。”

这一招可以说毫无花巧可言,单凭的是气力,逍遥只见李芸芸长剑白光一闪,一道凌厉的剑气射出,砍断了附近的几株竹子。

李芸芸收功回到逍遥身边,此时她的眼里以是碧波荡漾,可爱的鼻子红红的,叫逍遥忍不住轻捏了一下。

“乖,别哭了。逍遥哥哥很快就会回来的。”

李芸芸借势扑进逍遥的怀里,放声大哭。还好此时并无旁人路过,不然又会有人围坐观赏美景了。

“逍遥哥哥,刚才那三招你记住了吗?”

“只记住了一招。”

“啊?”

“因为前面两招对我来说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因为本身我轻功不好,使不出来,第二是体内经脉并为打通,无法蓄气用气。”

“那怎么办呢?”李芸芸有些着急。

“傻丫头,如果是一般的强盗,我是可以轻易地应付的,你难道忘了我曾学过被你们称之为奇怪的武功吗?”

“哦对呀,芸芸怎么把这个给忘了呢。都是逍遥哥哥你害的!”说着,李芸芸在逍遥的胸口轻捶了一下。

“哎哎,这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啊?”

“要不是你,人家才不会伤心成这样,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了呢?都是你,都是你!”李芸芸还剑入鞘,又变回小女孩的模样,死命往逍遥身上蹭。

“好啦,芸芸别再闹了,让逍遥走吧,去苏州的路很长,等到天黑了,路就不好走了。”马珠拉过李芸芸,逍遥对李芸芸微微一笑,然后挥手道:“芸芸,等逍遥哥哥回来娶你!”

李芸芸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点头,泪,又一次模糊了她的双眼。呵,这是雨在下吗,为什么尝在嘴里是咸的?

李芸芸不去看逍遥,她依偎在马珠的怀里放声痛哭。

逍遥毅然转身走了,此时太阳正好躲进了云朵里,太阳似乎也想哭了。

待到,逍遥的身影开始模糊时,李芸芸挣脱马珠的怀抱,跑向逍遥。

“逍遥哥哥——”

“芸芸别送了,保重!”逍遥回头挥手大喊。

“逍遥哥哥,我——爱——你——”李芸芸扯着嗓子大喊,泪如雨下。

“我也爱你!”逍遥转身间,泪也湿了八九月无锡的土地。

逍遥走了,李芸芸依旧站在原处望着远方出神。

“芸芸,我们回家吧。”马珠走到李芸芸的身边轻声道。

“娘,你说逍遥哥哥会回来吗?”

“会的!一定会的!”

李芸芸看着马珠坚定的眼神,她笑了,纯洁如天使般的笑容啊。

李芸芸朝逍遥消失的地方,深深望了一眼,对着天空说:“芸芸知道的,逍遥哥哥一定会回来娶芸芸的,芸芸坚信。”说完,和马珠回城了。

金秋的风吹拂过被泪沾湿的土地,留下了一句诗:

“相思离别绪,搁情泪,恰似一江春水。

怨郎去得疾,斜阳再没西,却道:‘勿泣,勿泣。’

劝君多停留,更进断肠酒。

只恨此去不知道归路,才罢情泪,却上心头。还休,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