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秋风疾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616

天空中的烈日有如一个巨大的烤炉般烘烤着大地和大地上无数的子民。时至十一月,位于大陆极北的云荡沙漠却丝毫没有进入秋天的觉悟,白天的时候,持续的高温足以让人在满地的黄沙上煎鸡蛋。空气也仿佛被烤沸了一般,吸入肺中直让人难受不已,几欲窒息。也正是因为如此,生活在云荡沙漠的达木尔人,尽管在大热天下,仍是用纱布蒙着口鼻,一来可以防止吸入沙尘,二来也可以稍微阻挡热浪对肺部的伤害。而他们头顶缠着厚厚的白布和身上覆及全身的长衣,亦是为了避免在烈日的烘烤下被晒伤皮肤。许多过往的商旅,也都自觉地学习起达木尔人的这身打扮,一来是入乡随俗,二来也是为了更好地适应这里的气候。毕竟光着膀子在这等烈日下暴晒,不到半个时辰,就能晒掉一层皮。而一个时辰,因为水分的大量缺失,恐怕一条命都能给晒掉了。

而到了夜晚,在地面上的黄沙依旧烫得吓人的时候,空气中的温度却已是降到了让人穿着棉袄还打颤的程度。云荡沙漠的夜晚完全没了白日时的炎热,有的,只是不知何时会突然暴起的沙尘大风和低得让人牙齿打仗的温度。极热和极冷,这两种极端,让初入云荡的人很容易就因为疾病而

将性命丢在了这一毛不拔的金色地域。

……

位于云荡沙漠中部的达木尔国首都多萨克克鲁城,可以说是整个云荡沙漠中最有生气的地方了,这里不仅居住着达木尔国最多的人口,也拥有着云荡沙漠最大的绿洲。这里也因此成了大陆东北部藤罗、古兰等小国的商队取道前往西凉、胡兰乃至天朝帝国的中转站。许多行人都会在这里购买足够的干粮、水及骆驼,以备应付漫长的旅途。往往一个人从多萨克克鲁城到西凉或是胡兰,于沙漠中平均所需的水和干粮就需要三到五头骆驼来驮,而这还是满打满算的结果。毕竟除了多萨克克鲁城外,达木尔国并没有太多多余的粮食和牲口供行人购买,而从多萨克克鲁城到最近的胡兰倔罗城就需要在沙漠中走上近三个月的时间。而若是不行遇上了沙尘暴或龙卷风,那便是准备了再多的食物和水都无法逃脱被黄沙掩埋的绝境。

……

潭风酒楼是一个天朝人开的酒楼,这里的伙计都是天朝人,不仅能说天朝话,还能听能说一口流利的达木尔话。在多萨克克城,到处都有异国人所开的酒楼饭馆,其间不仅提供食宿,更提供了向导和翻译,以方便各国旅人的需要。

今日,如往常一般,来往于多萨克克鲁城的天朝客商们大都会聚在了这个无论是门面还是伙计都充满了天朝意味的酒楼内,一边吃着酒菜,一边天南地北地侃着一路上的奇闻异事。这些客商和行人多是能言善道之辈,没两句就都聊熟了。于是在令人亲切的天朝话中,各地发生的事情和这些事情背后的商机都在酒桌间不断传递着。

“知道吗?跨过大陆北面的汪洋大海,还有一块与我们所处的大陆要大得多的陆地。”一个大胡子打着饱嗝说道。

“知道知道,那里的人都长着巴掌大的鼻子、金黄色的头发和蓝色的眼睛,他们说起话来就像饿极了的鸭子一般,呱啦呱啦地……”他旁桌的一名瘦小男子忙起身凑过来说道。

“嘿,你们说的那是北弗大陆,那里盛产琉璃器皿,只要来回一躺,运个几十件到天朝的华城卖了,这一辈子吃喝享乐都用之不尽了!”大胡子对面的中年人一脸的向往。

那瘦小男子立时嗤之以鼻:“物以稀为贵自然没错,不过从华城到北弗大陆,一个来回,恐怕也要至少一年多的时间吧。这还没算上路途中的停歇和在北弗大陆采购物品的时间呢,而若是在海上遇到风浪或海盗,将小命赔了进去,再多的钱又有什么用?……”

…………

“古兰国的国王要过生日了,好像就是下月中旬,届时那七十岁的老国王要举国同庆。”

“恩,听说古兰人好酒,特别是烈酒,我上次在路上碰到个古兰商人,他对咱们天朝的九酿可是相当迷醉啊。”

“哈哈,既然如此,那吴兄何不运个几十驮九酿到古兰去?能赚上一大笔不说,若是那古兰国王喝了你的酒,高兴起来,封你个宰相做,岂不是天大的美事?”

“呵呵,盂兄就不要取笑了。我也只是说说而已,想那古兰国才多少人口?还不如咱们天朝的一个中型城镇大,即便所有人都买了我的酒,又能有多少?”

…………

“我跟你们说一件大喜事呀,纵横云荡十几年的沙漠驼狼一个多月前被人给灭了。”

“什么?!消息可靠不?那群强盗听说有好几百人呢,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主,怎么给灭了呢?”

“是啊是啊,今年年初的时候,富记商行的商队还被他们给劫了呢?啧啧,那个狠啊,五十几人一个没留,要不是后面有商队看到了他们的尸体,恐怕就这么死在云荡,富记的人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呢。”

“唉,富记就是因着这回事而倒闭的啊。若是沙漠驼狼真的被剿灭了的话,那可真是我们商人的福音啊,今后走那段路就不用一边担心沙暴,一边还要担心驼贼了。”

“绝对千真万确,是达木尔官方给的消息。”

“怎么?达木尔国终于肯出兵剿灭了吗?”

“切,就达木尔国那些虾米兵……自从几年前达木尔军栽在了西凉后,这达木尔国就再没什么像样的军队了。若不是云荡沙漠这地方鸟都不拉屎,早给别的国家灭掉了。嘿嘿,这次剿灭沙漠驼狼的,听说是一个刀客呢!”

“刀客?!”

“一个?难道一个人就把几百人的强盗团伙给灭了?”

“恩恩,我表舅认识达木尔军方的人,他们说一队从多萨可可鲁城护送粮食前往凯萨多城的军队见沙漠中一处的上空盘旋着大量的秃鹫,便前往察看,却没想到见到的是副人间地狱的图像。三百多人,尽是被对中砍成了两半,那一地的肠子、内脏和鲜血……啧啧,听说那地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血浆,人踩在上面,就像陷入泥潭一般。当场所有的人都吐了,包括了许多身经战阵的老兵。那情形,实在是太可怖了。而那带队的长官察看了一番尸体后,更是发现,这些人皆是被以同一把刀砍成两半的……”

…………

“子明兄,你刚从胡兰过来,最近可有什么大事发生?”

“大事?恩……说到大事嘛,在我出发的两个月前,国都玷京倒是发生了件大事。”

“子明兄所说的,可是胡兰国师于大凡黩宫中被害一事?”

“哦?想不到覃浩兄已经知道了。”

“之前已经有从胡兰来的商旅说起过了,这胡兰朝廷虽然对外宣称国师娄明宇是死于急病,但谁都知道,像胡兰国师那样宗师级的高手怎么可能好端端地死于急病,之后又从宫中侍卫那传出消息,国师娄明宇死的那天晚上,曾有刺客夜闯大凡黩宫,听说连胡兰的玉晴公主都险些遇害。又听说这刺客会使妖术,能在数百上千的胡兰卫士眼前消失……”

“恩,那刺客能杀了胡兰国师又全身而退,不管其到底会不会妖术,都是个可怕的人物了。不知是不是天朝人。”

“听那些大凡黩宫的侍卫传说,那晚国师娄明宇在与哪刺客动手前还说了好一番话呢,那话可是天朝语,想来那刺客当是天朝人吧。”

“嘿,那当真解气,那娄明宇可曾经还是天朝的重臣呢,位及相位,权倾一时,到头来却居然是胡兰的奸细!”

…………

嘈杂的酒楼大堂忽然间静了下来,所有正在吃喝、交谈的食客都停下了口中的美食、美酒和话语,看向了门口。

而酒楼的门口,一名身穿黑色长衫,脚踏黑色长靴,头戴黑色裹布,手提黑鞘长刀的天朝男子正冷冷地扫视着堂上的众人。本来,他的这一身黑色行头在炎热的多萨可可鲁城就够奇怪的了,但让堂上众食客惊惧的,是这名男子浑身上下散发的死气和那双深邃得如无边夜空般的双眼。被那双眼睛扫过的人,皆是禁不住地心头一阵狂跳,莫名的感到了一股害怕,甚至死亡的威胁。赶紧低下头来,不敢与其目光接触。

“这……这位……客……客官,请问……请问您有……有什么吩咐?是要打尖呢?还是要住宿,或是想找个翻译随从?……”酒楼的伙计终是大着胆子上前对那黑衣男子问道,但话一出口,却是结结巴巴起来,在这位伙计近十年的酒楼生涯中,还是第一次说话不流利。

“都要。”黑衣男子的回答非常的简单,冷冷的两个字,就如同两块冰凌一般,敲击着大堂内每个人的心,让人禁不住地感到心底一寒,仿佛空气中的热气也已不复存在一般。众人皆是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紧了紧衣服,温度似乎瞬间降到了冰点。

那伙计先是微微一愣,随即赶忙领着黑衣男子往二楼走去,众人发现,那伙计的脚竟还在微微颤抖着,真让人忍不住怀疑,若是此时有人大叫一声的话,他会否一下软倒在地。

待那黑衣男子也跟着上了二楼后,一楼厅堂的众食客才松了口气,呼气声顿时不绝于耳。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大劫一般,众人皆有劫后余生的感觉。

“他娘的,这是什么人啊,怎么跟魔鬼似的,太可怕了。”虽已开始说话,但众人的声音却远比黑衣男子来之前低了不止十倍,仿佛在偷偷交流什么情报,怕被人听到一般。

“是啊,这家伙太可怕了,大热天的,还穿着黑色的衣服,跟杀手似的。”

“对对对,就跟天朝传说中的黑狼李良一样……”

“大热天?我怎么看你刚刚还一直发抖呢?”

“我……我我哪抖了……你,你怎么流一头冷汗呢?”

“我这哪是冷汗?这是热汗,他妈的,这鬼地方可真热……”

“不过,话说回来,照理来说,像这等人物,我当是一见难忘的才对,为何我现在回想起来,除了他穿着黑衣,裹着黑头布,拿着把带鞘刀,竟是一点都记不起那人长的什么模样了?”

这时,众人才发现,竟是没有一人可以说得清那黑衣男子长得什么样,所有人唯一能清楚记得的,只有那一双深邃、冷酷,让人胆寒、心惊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