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我第一次和最后一次写日记。
在我写之前,似乎也并没有想过这篇日记会给别人看。
但是,我还是把它粘在网上了。
我以前上网不多,记得对上一次,大概是住院前吧。我还记得,那时的月份好像是“6”。
许多广州的店铺,总喜欢挂着国旗。
这本来是一种好习惯。
可惜我不是这样想。
有些国旗很大,可以垂到地下。是可以把一个人完完全全得遮住的。
我当时还不知道。
经过了这么久,我终于可以说得十分自然。不带其它一些想法。
人说,时间可以消磨一切,这是真的!至少我是这样。
六个月的病床,的确可以让人改变一些看法。我,已经可以忘记自己的一些缺陷。
哼!1米8的身材,在1秒之内,变成了1米3。
当时,我打算穿过马路。
天桥在几十米外。
我记得我好像是真的一些急事,一些对现在来说微不足道的小事。当时,我似乎是觉得那真的是一件急事,至少当时是。
我毫不犹豫的穿了过去。
就在那一秒,就在那穿过国旗的那一秒,我被国旗遮住了。
TAXT司机倒不知道,他毫不犹豫的驱车开了过去,他根本就看不到我,至少他的口供是这样说。
我,飞快地飞了出去。
车好像不快,交警的事故纪录里,也只记着65KM/H。
但我是人,却经不起。
平日不太强壮的身体,很不争气地飞了出去。
粉碎性骨折。
我当时是没知觉的。
医学上好像是叫做“晕死”。
哼!就这样在医院呆了180天。
习惯了,180天使我习惯了,180天使我很无奈地习惯了。
或者说,是180天使我对自己残废地事实习惯了。
昨天出院,好新鲜的空气啊!
我却不能经常享受。
试问,一个废人,又这样出街呢?
哼!一切都会慢慢习惯的。
明天会更好……吧?
日记,大概只有一篇。
哼!一个在家的废人,又会还有什么危险?
大概,这是我一生唯一的一次危险吧?
日记,我是不会再写的。
因为,那只有痛!一生一世,刻骨铭心的痛!
一个不守交通规则的痛!
星期二2001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