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 第二十六章(下)
作者:燕双飞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93

13日下午,A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了A市公安局对陈昌和孙志的逮捕申请,孙志由于受伤住院取保候审。

14日,李维回到H市和PJ队一起进行恢复训练,为即将来到的意甲联赛以及多哈亚运会作准备。

半月后,李维回到意大利,参加博洛尼亚的季前训练,以及将在8月7日到8月24日的季前热身赛。

对这次的遇刺事件,李维显得很淡然,记者采访他时,他只说虽然陈昌和孙志的行为很恶劣,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是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他不会太计较这些,毕竟他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至于他们会受到何等处罚等事情他则全部推给了法院和苏敏。

由于事情涉及到国宝级的人物,还惊动到了中央,中央作出了“详查,速办”的批示。

经过多方的调查取证研究,8月17日,A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

陈昌:杀人未遂,但是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是故意杀人,因此被认定触犯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判处有期徒刑13年;间接故意伤害他人,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依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69条规定,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孙志:在陈昌犯罪过程中辅助陈昌犯罪,根据刑法第27条规定,是本案从犯,根据刑法第120条规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孙志不服,提起上诉,被驳回,维持一审原判。

苏敏则代表李维放弃了对陈昌和孙志的诉讼,声言鉴于陈昌丧子失妻,孙志和李维曾经是朋友,他本人并未受到直接的伤害,因此不要求赔偿名誉和精神损失,再次向大众体现了他的大度。

本案至此告一段落,但是余波却震荡了几个月才逐渐平息。

事情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第一是人们开始对于上次案件的真实情况表示怀疑,如果陈爱国的死的确与李维无关,陈昌会对李维如此仇恨吗?如果的确与李维有关,那么上次的调查和判决是否存在不为人知的内情?

第二是孙志的犯罪动机,他为何冒此风险同谋刺杀李维?他对李维的仇恨必然来自高中时期,那么孙志在口供中控述的李维在高中对他实行的一系列阴谋就应该是事实,否则他的行为就难以理解。那么李维的行为是否有睚眦必报和不择手段之嫌?那么再回推到上次的案件,一切由李维再暗中操纵的可能性就很大了。如此一来,李维的人品等将受到很到的怀疑,李维两次案件中表现的大度是否是心底有愧或者为了沽名钓誉?如果处理不好,对李维的名誉将是一次无比沉重的打击。

李维的阵容同样十分庞大,首先是苏敏作为李维的律师和朋友,坚定的站在了李维一边。

博洛尼亚俱乐部在案件发生后就表示了极度的关注,俱乐部主席弗拉斯卡拉对于媒体的这些怀疑十分恼怒,指责媒体无中生有的诋毁李维,甚至说是某些别有用意的人针对俱乐部和李维进行的阴谋。

中国足协对于这个案件同样十分重视,毫不犹豫的支持李维,甚至威胁一些报纸如果不拿出证据,将控告媒体,因为李维是中国足球的形象代表,侮辱李维就是侵犯中国足球的名誉。

李维俱乐部和国家队的队友都对于媒体的怀疑嗤之以鼻。

而当事人李维却并不着急出来辩解,他深知有些事情是越描越黑。在记者采访这个问题时,李维坦然承认当年和孙志有过一些矛盾,但是都是一些意见和看法上的不和导致的,而关于小琳和孙志之间后来发生的事情,李维坚决否认与他和林杰、杨有关,对孙志的控诉显得很无辜。但并不准备控告那些言辞确凿的媒体,虽然他们已经对他的名誉形成了巨大的伤害,但他说他只想把所有精力放在足球上,不愿为这些事情浪费心思,也不屑和这些人计较。

记者当然不甘就此罢休,去调查采访当年的几个当事人,林杰和杨是肯定会为李维说话的,和李维保持了同一口径,承认有矛盾但不承认进行过针对孙志的阴谋。

于是记者找到了当年的另外一个主角――小琳,小琳居然也对此矢口否认,说李维三人从来没有和她说过孙志的坏话,也没有指使她和孙志决裂,而且再次表示了对孙志的逼视。

至此,那些原先怀疑李维的先锋们也只有在报纸上刊登对李维的道歉信。

李维的镇定动摇了那些原本怀疑的人的信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杂音逐渐减弱直至消失。他又一次成功的从谣言的中走了出来。

此次事件另外的影响就是案件的其他几个主角,据说,刺杀事情发生后,影极其愤怒,立即就和孙志分了手,她又一次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而可怜的孙志呢?一夜之间从外企经理变为狱中人,最严重的是他将从此背上杀人犯的污名,而且企图谋害的还是民族英雄,等他出狱后,他的前程恐怕会遇到很大的问题。走到大街上是否会被球迷扔板砖也难以保证。

这就是仇恨,当仇恨冲昏了头脑时就会不顾后果,最终往往害人不成反害己,何苦来哉?冤冤相报何时了?

风波结束,李维又该开始他新的征程了。希望李维在接下来的岁月里能带给大家惊喜,但是他能够一直如此一帆风顺吗?不得而知。